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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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学校幼儿园自查自纠表
对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学校(幼儿园)
自查自纠表
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学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评价要点
计分办法
佐证材料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科室
范围
C1.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设置规范并按期进行换届,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分)
1.每有一个党组织未按规定设置或设置不规范,或未按期换届的,市、县扣0.5分。
市、县教育系统党组织设置及按期换届情况有关资料及简述。
党建办
各级各类学校
2.每有1个学校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市、县扣0.5分;每有1所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市、县扣0.5分。
(共1分)
1.市、县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党组织建设的文件(PDF)、资料。
2.市、县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情况简述。
3.未能实现学校、幼儿园党的工作全覆盖,市、县扣0.5分。
市、县学校、幼儿园党的工作全覆盖情况简述。
C2.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
(2分)
4.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不完善,市、县扣0.5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市、县扣0.5分。
(共1分)
1.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关制度、规定等文件(PDF)、资料。
2.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简述。
各级各类学校
5.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市、县扣0.5分。
1.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制度的文件(PDF)。
3.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简述。
6.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不规范,执行和监督不力,存在薄弱环节,市、县扣0.5分。
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情况简述。
C3.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思政课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2分)
7.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市、县扣1分。
1.市、县落实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有关文件(PDF)、资料。
2.市、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有关情况简述。
基教办
中小学
8.每有1所学校未有效开设思政课系列课程,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市、县强化思政课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关情况简述。
党建办、教研室
中小学
C4.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教育重大事项;确保教育发展“三个优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到位。
(4分)
9.年内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教育重大事项、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每有一次加0.5分,2次以上加1分。
市、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纪要(PDF)。
办公室
县级
10.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未优先安排教育、在财政资金投入上未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配置上未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每有1项未落实市、县扣0.5分。
(共1.5分)
1.市、县落实“三个优先”情况简述及有关资料。
2.市、县政府明确部门职责文件(PDF)。
3.市、县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行教育职责的佐证材料和情况简述。
计财科
11.在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重大项目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市、县扣0.5分;年度确定的重大教育项目和任务未完成的,市、县扣1分。
(共1.5分)
市、县重大教育项目和任务完成情况简述。
重点项目办
各级各类学校(绩效工资、重点项目)
C5.所辖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达到8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5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50%。
(2分)
1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未达到90%,县扣0.5分。
2020年县域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统计表。
(表1-1)
基教办
幼儿园
1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未达到80%,县扣0.5分。
幼儿园
14.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比例未达到50%,县扣0.5分。
1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幼儿园比例未达到50%,县扣0.5分。
C6.所辖县全面完成2020年度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规划建设任务。
(1分)
16.2020年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规划建设任务每有1个未完成,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2020年县域幼儿园新建改扩建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2)
C7.市级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规划和实施措施,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1分)
17.未制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规划和实施措施的,市扣1分。
1.市级制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规划(PDF)。
2.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情况简述。
基教办
市级
C8.县域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及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全部完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
(1分)
18.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未达到96%的,县扣0.5分。
2020年县域特殊教育有关情况统计表。
(表1-2)
义务教育学校
19.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及以上的普通中小学,每有1所未完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县扣0.5分。
C9.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基本均衡状况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县域内义务教育段学校生均校舍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和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均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4分)
20.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基本均衡状况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未达标,县分别扣0.5分。
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基本均衡状况统计表。
(表-3)
计财科
义务教育学校
21.每有1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校舍面积、生均运动场馆面积和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未全部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县扣0.5分,扣完3分止。
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分校)统计。
(表4-1、4-2)
表4-1计财科、表4-2教育装备办
C10.有效化解大校额,积极推进班额标准化。
(4分)
22.2020年县域大校额绝对数与2019年相比,数量减少的县,每减少1所加0.5分,最多加2分;数量增加的县扣2分。
2019年、2020年县域大校额及义务教育班额标准化对比情况统计表。
(表5)
基教办
中小学
23.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班额标准化率与2019年相比,比例提高的县,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2分,最多加2分;比例下降的县,扣2分。
C11.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4分)
24.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未达到98%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市扣0.5分,扣完1分止。
1.市级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文件(PDF)。
2.市级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情况报告。
3.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及高职院校有关情况统计表。
(表6)
基教办、职成教
普通高中、职专
25.全市中职(含技工学校)招生占比:
≥42%的,扣0分;>35%<42%的,市扣1分;≤35%的,市扣3分。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及高职院校有关情况统计表。
(表6)
职成教、基教办
普通高中、职专
C12.落实职业院校内设机构设置、招聘岗位设置、招聘用人计划确定、招聘考试标准及程序确定、各类人才招聘等5项办学自主权政策;省规范化中职学校、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和省优质高职院校完成年度任务;各设区的市共享性的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
职业院校生均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值、校舍建筑面积和图书册数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8分)
26.未落实职业院校内设机构设置、招聘岗位设置、招聘用人计划确定、招聘考试标准及程序确定、各类人才招聘等5项办学自主权政策的,市扣1分。
市出台的落实职业院校5项办学自主权政策的有关文件(PDF)、材料。
职成教
市级
27.每有1所省规范化中职学校、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和省优质高职院校未完成年度任务,市、县扣0.5分,扣完2分止。
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有关情况统计表。
(表7)
职专
28.各设区市共享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未达到50%的,市扣1分。
各设区市共享性大型智能(仿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简述。
市级
29.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未落实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市扣1分。
1.对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文件(PDF)。
2.对产教融合型企业未落实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情况简述。
计财科
市级
30.每有1所职业院校生均实习实训仪器设备值、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图书册数1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市、县扣0.5分,扣完3分止。
2020年全市职业院校有关情况统计表。
(表7)
职成教、教育装备
职专
C13.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年内开展校舍安全排查和抗震安全鉴定检查,及时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确保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舍(园舍)均达到安全要求。
(2分)
31.未按规定年内对城乡现有校(园)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安全鉴定的,市、县扣1分。
市、县安全隐患排查和抗震安全鉴定有关文件(PDF)及过程性资料。
安全办
各级各类学校
32.未按照排查和鉴定结论及时处置安全隐患校舍的,市、县扣1分。
市、县安全隐患校舍及时处置情况有关资料。
安全办
C14.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均达到100%。
(1分)
33.学校、幼儿园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安防器械和技防系统的,每有1所未全面落实到位的,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市、县专职安保人员、安防器械和技防系统配备情况简述。
C15.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持续加大对中小学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等清理整顿力度。
(2分)
34.未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市、县扣0.5分。
市、县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有关资料。
35.每有1所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存在治安风险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市、县扣0.5分。
各级各类学校
C16.全市统算,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实现“只增不减”。
(2分)
36.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下降的,按照降低等次处理,此处不再扣分。
1.2019年和2020年市级、市本级及所辖县财政总决算报表中L01、L02、L05表。
(表8-1)
2.全市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情况表(市、县分别填报)(表8-2)
计财科
县级
37.生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教育经费统计数据)每有1个学段比上年下降的,市、县扣0.5分,扣完2分止。
县级
C17.足额落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教学校、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及时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不得违规支出。
(8分)
38.未按有关规定足额落实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含应返还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资金)的,每有1类未按规定标准足额落实,市、县扣1分,扣完4分止。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9)
计财科
县级
39.生均财政拨款每有1类拨付不及时,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的,市、县扣1分(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查验拨款时间节点为每季度末及11月30日),扣完2分止。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9)
县级
40.中小学存在违反公用经费支出规定,用于人员支出、偿还债务、基础设施建设等的,每有1校市、县扣0.5分,扣完2分止。
核算中心、计财科
中小学
C18.各类教育资金(含公用经费、专项资金、“两项教育附加”等)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分)
41.“两项教育附加”每有1项附加未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的,市、县扣2分,扣完4分止。
1.“两项教育附加”安排使用方案(PDF)。
2.2020年“两项教育附加”支出情况统计表。
(表10)
计财科
县级
42.上级下达的各类教育专项资金存在挪用、截留等未按规定管理使用的,每有1项,市、县扣1分,扣完2分止。
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统计表。
(表11)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43.2019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全部实现支出、2020年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比例未达到50%的,每有1类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市、县扣0.5分,扣完2分止。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C19.市、县不得将学校收费用于平衡预算,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资金;不得将教育收费计入财政拨款。
(2分)
44.高职、中职、普通高中、幼儿园按规定收取并上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及时足额返还(或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返还)的,每有1项,市、县扣1分,扣完2分止。
中小学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返还情况统计表。
(表12)
区一幼、区二幼、职专、区一中、区二中
C20.落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政策,按照规定和标准配足配齐中小学专任教师,中小学师生比均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按照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和人员控制总量,逐步加大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招聘力度;按照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
(3分)
45.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市、县扣0.5分。
1.市、县(时间最近的)各类教师编制文件(PDF)。
2.县域各类教师核编与实有数量统计表。
(表13)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县级
46.每有1所中小学师生比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表15第6列。
中小学
47.未及时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的,县扣0.5分;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未使用的,县扣0.5分。
1.县域各类教师核编与实有数量统计表。
(表13)
2.县域公办幼儿园师生状况统计表。
(表14)
县级
48.未按编制标准配齐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县扣0.5分。
县域各类教师核编与实有数量统计表。
(表13)
县级
C21.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市域提高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以农村为1)(4分)
49.未出台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文件的,县扣0.5分;未实施“县管校聘”的,县扣0.5分。
(共1分)
“县管校聘”相关文件(PDF)及实施材料。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县级
50.未建立义务教育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的,县扣0.5分;未完成年度交流轮岗任务的,县扣0.5分。
1.县义务教育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文件或实施方案(PDF)。
2.县年度义务教育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简述、有关资料。
义务教育学校
51.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之比(以农村为1),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县扣2分。
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情况统计表。
(表15)
C22.落实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和符合申报条件的在乡村学校教师达到一定年限申报相应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的要求;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和岗位管理有关规定。
(3分)
52.未按规定落实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的,县扣0.5分。
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落实情况简述。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基层中小学
53.未落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在乡村学校教师达到一定年限申报相应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政策的,县扣0.5分。
县落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在乡村学校教师达到一定年限申报相应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政策相关资料。
54.未按规定实行岗位分级聘任的,市、县扣2分。
1.市、县岗位分级竞聘相关文件(PDF)。
2.市、县岗位分级聘任情况简述。
县级
C23.健全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3分)
55.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县扣1分。
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表。
(表16)
2.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有关文件(PDF)和情况简述。
县级
56.当地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未及时统筹向义务教育教师发放或发放标准低的,县扣1分。
县级
57.未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的,市、县扣0.5分;未按本市标准落实班主任津贴的,市、县扣0.5分。
1.市、县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有关文件(PDF)。
2.市、县班主任津贴发放标准及落实情况简述。
义务教育学校
C24.所有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落实到位。
(2分)
58.幼儿园未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每有1所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1.县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情况简述。
2.县域公办幼儿园师生状况统计表。
(表14)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幼儿园
59.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分类落实不到位的,每有1所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1.县域公办幼儿园师生状况统计表。
(表14)
2.县幼儿园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及社会保障分类落实情况简述。
幼儿园
C25.按照三年规划积极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2分)
60.全市统算,完成乡村教师周转宿舍规划建设任务30%的,市加1分;超过30%的,每提高1个百分点,市加0.1分,最多加1分;未达到30%的,市扣2分。
全市周转宿舍规划与建设情况统计表。
(表17)
重点项目办、计财科
滨海、古城
C26.落实中、高职院校教师配备标准,师生比达到规定比例;落实20%编制员额由学校自主聘用兼职教师政策;“双师型”教师达到规定比例;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及社会服务收入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政策。
(3分)
61.每有1所职业院校师生比未达到规定比例,市、县扣0.5分。
市、县职业院校师生比达标情况简述。
职成教
职专
62.每有1所职业院校未落实20%编制员额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政策的,市、县扣0.5分。
1.市出台的落实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的相关文件(PDF)。
2.全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任教师“双师型”教师及兼职教师分校统计表。
(表18)
3.市、县职业院校落实20%编制员额用于自主聘用兼职教师政策有关情况简述。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63.每有1所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市、县扣0.5分,扣完1分止。
全市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任教师“双师型”教师及兼职教师分校统计表。
(表18)
职成教
64.未制定出台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的,市扣0.5分;市未落实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收入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政策的,市扣0.5分。
1.市出台的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有关文件(PDF)及相关实施资料。
2.市落实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收入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政策文件(PDF)及相关实施资料。
人事和教师工作科
市级
C27.坚持正确政绩观,市、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不以任何形式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分)
65.以升学率评价考核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市、县扣1分。
市、县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考核方案(PDF)。
基础教育办
县级
66.公布中、高考升学成绩的,市、县扣1分。
市、县严格控制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情况简述。
初中、高中、职专
C28.所有中小学按规定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作业量达到规定要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逐年上升,总体近视率逐年下降。
(5分)
67.每有1所学校未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或随意调整课程、课时的,市、县扣1分。
市、县课程实施方案(PDF)。
中小学
68.每有1所学校作业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或学生家庭书面作业未实行总量控制,义务教育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市、县扣1分。
1.市、县规范学生作业有关文件(PDF)。
2.市、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情况简述。
69.未落实小学生课后服务保障措施的,市、县扣1分。
市、县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及落实小学生课后服务有关文件(PDF)、资料。
小学
70.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合格率下降的,市扣1分。
市、县2019年、2020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情况简述。
体卫艺
中小学
71.学生总体近视率比上年上升的,市扣1分。
市、县2019年、2020年学生近视率防控工作及成效简述。
C29.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审批登记;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公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规范培训行为,落实学科类培训备案制度;受理投诉举报,对实名举报“凡举必查”。
(8分)
72.未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协调机制,或部门责任不明确,任务分工不具体的,市、县扣1分。
市、县建立的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协调机制有关文件(PDF)。
职成教
县级
73.未制定或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市扣1分。
市级制定(或完善)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有关文件(PDF)。
县级
74.对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把关不严的,县扣1分。
2.县级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情况简述。
各学区核查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情况
75.未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公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机制的,市、县扣2分。
1.市、县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黑白名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文件(PDF)、资料。
2.市、县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情况简述、检查台账、执法记录。
职成教
县级
76.未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县扣1分。
县级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有关资料。
县级
77.学科类培训备案落实不到位的,县扣1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科类培训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的备案记录。
县级
78.对投诉举报不受理、实名举报未追查的,市、县扣1分。
1.市、县受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有关资料。
2.市、县受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及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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