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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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办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广东省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已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19日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下同)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安全管理员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组织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核,并取得《证明》。
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考试,并获取《证明》。
《证明》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五条符合《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对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食品经营业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可优先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员条件承诺制,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后,可先行申请办理许可等事项。
但应在取得许可后一年内通过全省统一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取得《证明》。
第六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审定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大纲、培训教材、考核题库,制定每年继续教育内容实施指导意见,对全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和履行情况负责监督、指导。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管理员具体考核工作。
第七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网,提供政策宣传、培训指引和考试等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
第八条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省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员档案数据库,并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第二章设置要求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熟悉并正确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并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应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职员工,工作原则性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生产单位:
1.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白酒、食用植物油、大米、肉制品、面制品等食品生产单位应配备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
2.其他食品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食品经营单位:
1.大型餐馆、供餐人数为1000人以上的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管理企业、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含餐饮连锁企业及总部、有销售食品的连锁药店总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连锁超市及总部等)食品经营者应配备专职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零售市场开办者应当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3.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中级及以上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其他食品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生变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报告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名单。
第三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拟订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单位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全省统一的培训大纲和要求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二)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本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对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制订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四)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五)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对不合格食品召回;
(六)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进行管理;
(七)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八)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九)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还应定期全面汇总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召开食品安全分析会和年度食品安全自查、回顾分析会,查找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食品生产记录,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验收记录、投料使用记录、成品检验及出库记录、销售台账等;定期组织企业开展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审工作;参与食品出厂后的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定期或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汇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提示食品安全信息;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
1.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内控质量标准的批准;
2.关键物料供应商的审核和批准;
3.质量管理文件的批准;
4.工艺验证和关键工艺参数的批准;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合格的批准;
6.食品成品放行的批准(放行标准包括该批产品实际生产工艺和配方与已备案的工艺和配方一致;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质量控制文件和记录完整;成品检验合格且记录真实、完整;不存在其它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7.批生产记录的批准;
8.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十)其他保障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依照规定履行职责,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
食品安全管理员发现本单位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或者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拒不改正的,有权向监管部门反映或举报。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应当支持食品安全管理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并为其学习活动提供便利。
第四章培训和考试管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掌握下列知识: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二)食品安全职业道德规范;
(三)食品安全专业知识;
(四)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技能;
(五)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七)其它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八条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人员根据单位类型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大纲》有关规定,可自行完成考前培训,也可选择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荐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有关考前培训辅导。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在线方式。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高、中、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继续教育培训应当分别不少于8学时、6学时和4学时。
第二十一条连续两年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其《证明》视为自动失效,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考试。
第二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或指定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社会机构具体承担食品管理安全员的考试和每年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
(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有从事培训活动的业务范围;
(二)4名以上具备食品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学历和管理经验的师资人员;
(三)(具有相对固定的培训教室和保证教学正常开展的管理制度;
(四)严格遵循本办法规定培训要求。
第二十四条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员考试的社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下列设置条件:
(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法人资质证明;
(二)具有开展计算机网络在线考核所需的场所和设施;
(三)考试机构应具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并能实时上传至监管部门的设备设施。
(四)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五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含继续教育)的社会机构应当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开展培训,并建立详细的学员培训档案,包括学员名单、培训日期、培训课时、培训地点、培训教材、授课师资等内容,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管理。
第二十六条培训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师资应当参加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开展授课。
第二十七条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在教学过程中增加食品安全操作技能方面的现场模拟培训学时。
第二十八条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试的机构不得对有关工作进行再次委托。
第二十九条培训和考试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委托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一)招生信息夸大事实或者假借政府监管部门名义,误导学员的;
(二)未按照统一培训大纲规定的课程和学时要求组织培训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开展培训或考试工作的;
(四)机构评估培训效果或考试秩序较差的;
(五)一年累计接到三宗以上关于培训质量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六)培训、考试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经核实情况属实的;
(七)核实有将培训业务进行再次委托行为的;
(八)其他影响培训和考试公正性、严肃性的情况。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置、专业知识水平和日常履职等情况列入日常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第三十一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检查的随机监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限期参加学习培训或考试。
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工作。
第三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员抽查考核结果,并记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
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
扣分情况记入《证书》,一年内累计扣满10分的,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一)没有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分;
(二)未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建康检查或者没有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上岗的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的,扣2分;
(三)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或健康档案的,扣1分;
(四)没有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扣2分;
(五)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
(六)不能提供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和评价的(包括检查计划、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行为的处理意见等),扣2分;
(七)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
(八)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不按要求报告的,扣2分;
(九)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扩大或情况恶化的,扣2分;
(十)不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的,扣2分;
第三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进行处罚: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员的;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抽查中考核达不到要求的;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四)未按本办法规定每年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施行之日起,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粤食药监法〔2018〕129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首份针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的规范性政策文件。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厦门市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保护管理办法解读,快来看看吧。
为什么制定《办法》?
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应有更高的保护管理要求、标准
《办法》中,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指的是列入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目录的核心要素,是鼓浪屿遗产价值最突出的物质见证。
目前,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共53处。
鼓浪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核心要素均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办法》出台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
然而,从文物的保护价值、鼓浪屿实际情况等方面考量,核心要素应有更高的保护管理要求、标准,尤其在修缮补偿方面。
去年,市委主要领导到鼓浪屿调研,要求要从制度着手,尽快出台《鼓浪屿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具体领域和重点问题进行有效管理,进一步保护好鼓浪屿上的建筑精品。
《办法》的起草工作历时近一年,这期间,鼓浪屿管委会反复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及核心要素业主等多方意见,以使《办法》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核心要素。
如何更好地保护核心要素?
明确参与保护管理核心要素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
对于参与保护管理核心要素的部门所承担的职能,《办法》要求更加明确,更有利于各方通力合作。
《办法》提到,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应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政策、加强日常修缮维护工作的监管、建立巡查队伍,以及做好有关审批工作等。
而监测机构应开展核心要素的日常监测工作,全面建立核心要素的档案库及数据库,构建具有鼓浪屿特色的监测指标体系,明确预警阈值,另外还要实行人工巡查制度,并纳入监测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另外,《办法》要求业主方也要参与保护管理工作,他们要积极配合监测工作,主动反映核心要素的状况,一旦发现监测对象出现异常或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告知监测机构,不得擅自实施维护工作。
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规定参与开展保护工作,可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更多的人重视保护管理核心要素。
对核心要素的利用有哪些规定?
让更多富有历史底蕴、文化内涵的产业业态在岛上发展
《办法》对核心要素的利用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最重要的就是,必须遵守不改变文化遗产核心要素原状的原则。
就国有产权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而言,除了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作其他用途都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报批。
作为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业主方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经营活动应签订协议,并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合作协议不得超过5年。
针对非国有产权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不论用作其他何种用途,以及涉及转让、抵押、合作、出租、出借的,业主方事先都必须向鼓浪屿文保机构备案。
任何用途都应符合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规范,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鼓浪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强调,保护核心要素不代表不能利用,只有利用起来,才能让这些文化遗产活起来。
《办法》之所以更加严格,也是为了促进鼓浪屿产业业态进一步提升,让更多富有历史底蕴、文化内涵的产业业态在岛上发展。
修缮核心要素应如何奖补?
《办法》奖补标准较之前相关法律、法规的奖补标准更高
《办法》规定,业主方委托鼓浪屿文物保护机构统一进行修缮的,具备相应条件后,修缮经费由鼓浪屿文物保护机构承担。
业主方若打算自行修缮,则按财政审核机构出具的工程审核决算价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批后,由鼓浪屿文物保护机构根据保护级别给予奖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最高可给予不高于工程审核决算价80%、50%和30%的奖励。
《办法》的奖补标准较《厦门市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奖补标准更高。
鼓浪屿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解释,这将使业主方更加重视核心要素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办法》还规定,非国有产权的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经政府部门投资修缮、布展及管理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应与业主方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权利让渡等有关事宜。
业主方若转让文化遗产核心要素产权,需偿还政府部门前期投入文化遗产核心要素的修缮及布展资金,并报鼓浪屿文保机构及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审批。
同等条件下,政府部门有优先购买权。
自我反省检讨书范文一
尊敬的_________老师:
您好!
现在我十分后悔,我做了一件错事,我简直不能原谅我自己!
昨天我无视学校的规章制度,藐视校领导的决定,私自带饭到宿舍。
今天,我怀着愧疚、懊悔和忐忑的心情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以向您表示我对这种恶劣行为的深痛恶绝及保证不再犯的决心。
早在我刚踏进这个学校的时候,学校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学生,不得往宿舍带饭。
这两天,老师反复教导言犹在耳,严肃认真的表情犹在眼前,我深为震撼,也已经深刻认识到此事的重要性,在老师的耐心教导下,通过学习学生手则中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使我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对自己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和深刻的自剖。
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老师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这两天通过反思认为深藏在本人思想中的致命错误有以下几点结果汇报如下:
第一,我的行为不符合一个大学生的要求。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识大体、顾大局,在校纪校规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应该为了一己之便违反校纪校规
第二,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
就算是有认识,也没能在行动上真正实行起来。
第三,在升本期间,我们应主动配合学院搞好安全工作,学院老师三令五申、班干也一再强调,要求我们不能带饭进宿舍,但我把这些都成了耳旁风,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第四,我的行为还在宿舍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而我的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校风和院风的建设。
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
想着带一次也无所谓,当时的侥幸心理酿成了现在的后果。
虽然我这种行为方便了自己,但是,我是在自私自利的帽子下,方便自己的。
只有认真反思,寻找极大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
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给学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据上,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第一,从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其可能造成严重。
第二,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克服生活懒散、粗心的坏习惯,按照老师要求上交内容深刻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思想上心大意的缺点,努力将期考考好,以好成绩弥补我的过错。
第四,和同学、班干以及学生会干部加强沟通。
保证今后不再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情况。
我非常感谢老师和学生会干部对我所犯错误的及时指正,我保证今后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发生在我身上,并决心为我校的安全工作和迎评工作作出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第五,从思想上,我重新检讨自己,坚持从认识上,从观念上转变,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多和优秀同学接触,交流。
纪律上,现在我一定要比以前要有了很大改变,现在的我对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严格的约束,不但能遵守校规校纪,更加懂得了身为一名学生哪些事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
学习上,我可以不避困难,自始至终为掌握更多知识,使自己的素质全面得到提升。
第六,保证不再出现上述错误。
希望老师能够原谅我!
最后请关心爱护我的老师同学继续监督、帮助我改正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
检讨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自我反省检讨书范文二
亲爱的老师:
这次上课迟到真的很不应该,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己想了很多东西,反省了很多的事情,自己也很懊悔,很气自己,做为一个学生连基本的时间概率都没有,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感到了羞愧。
一个学校,学生都应遵循上课时间是个不变的规定,而我一直没有引起重视,没有重视学校这么平常的规定,这些都是不应该的。
上课迟到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也给同学起了坏影响,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上课迟到那上课的次序就会被扰乱,老师无法正常教学,其他同学也不能正常上课。
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年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
每一个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做到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树立良好形象,也使我们的学校有一个良好形象。
每一个同学也都希望学校给自己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来学习,生活。
包括我自己也希望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靠的是大家来共同维护来建立起来的,我应该为自己的犯的错误付出代价,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处理。
对不起,老师!
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时间观念的问题。
我知道,老师对于我的犯校规也非常的生气。
我也知道,对于学生,按时上课是一项最基本的责任,也是最基本的义务。
但是我却连最基本的都没有做到。
我会以这次违纪事件作为一面镜子时时检点自己,批评和教育自己,自觉接受监督。
我要知羞而警醒,知羞而奋进,亡羊补牢、努力学习。
我也要通过这次事件,提高我的时间观念认识,强化责任措施。
相信老师看到我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是自己的一时失足,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
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
检讨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自我反省检讨书范文三
尊敬的领导同志:
您好,我怀着无比愧疚和遗憾的心情向您递交这份工作失职的检讨书。
关于在杭州下沙物美超市的综合楼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中,因我个人的疏忽,我没有能够充分地对工程全部材料的样本可实品做样品检查。
没有认真核查账本,也没有在检查之后向您如实汇报。
我可以说是犯了一个最低级,最原则性的错误。
我有罪啊,连这么基础的工作都没有做好,没有根据您的要求,把项目的进展情况着实地向了领导汇报。
给公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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