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以色列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docx
- 文档编号:23598048
- 上传时间:2023-05-18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1.34KB
试析以色列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docx
《试析以色列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试析以色列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试析以色列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
试析以色列经济结构和政治制度
http:
//news.QQ.com 2009年01月09日09:
14
内容提要:
本文分为三个部分。
1、以色列建国的历史。
以色列国的建立不是美国的外交政策的结果,而是移民巴勒斯坦的犹太先驱者们艰苦卓绝的斗争、锡安运动的坚定的领导者们的远见卓识以及遍布全球的犹太组织的鼎立支持的结果。
2、以色列的经济结构。
以色列总体上属于资本主义国家,但有其独特之处。
包括:
特殊的土地制度、自然资源国有、独特的资金来源、独特的工资制度、独特的农业定居点和农业组织、独特的经济成分以及现代化过程。
3、以色列的政治制度。
1)政体部分:
多党制、宪法、议会、总统。
2)政府和军队。
3)政府和社团。
4)政府和宗教。
5)干部制度和政策。
1948年5月14日成立的以色列国是个很有特色的移民国家。
它的建立和发展可以说是国际政治舞台上和国际社会中的一个奇迹和一个特例,很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
自从1992年1月中以建交以来,中国对以色列的研究取得了很大进展,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和论文,还有专门的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
我仅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吸取他们的精华,综合理论和实践的史料,提出自己几点一孔之见。
一、以色列立国是巴勒斯坦犹太创业者和犹太人民利用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经过长期艰苦卓绝并锲而不舍斗争的成果。
相当时期以来,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往往一有种误解,误认为以色列立国是美国政府策划的结果、或者认为是美、英国家政府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结果。
经过仔细研读历史材料,我很肯定地认为这只是一种片面的看法,是一种误解,是一种浮泛于事物的表象而未深入事物真谛的误解。
为了实事求是,为了追求历史的真实,应该剖折和清除这种误解。
我是无神论者,对于犹太教“应许地”之说主要从犹太民族希望叶落归根、要有自己民族家园善良愿望来理解和接受。
流散的民族希望回归故里、建立自己民族家园的愿望和行动,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在我看来,没有自己国家保护的民族,其命运往往多舛,往往凄。
所以,能够理解他们的合理性和他们的历史权利。
120年前的1882年,据说居住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仅2.4万人。
1882年,由俄国犹太青年开创“阿里亚”(Aliya,意为移地以色列地)以来,经过66年几次“阿里亚”,到1948年,定居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已达65万之众。
这些建国前移居巴勒斯坦的“创业者”们可莫谓披荆斩棘,历尽磨难,要排干沼泽地的积水,要在贫瘠的土地上耕种,要忍受酷热干旱和沙漠的肆虐,可谓要“战天斗地”;创业者不仅要与严酷的大自然斗争,还要遭到各种人为的限制和挑战,这里不仅有与土著阿拉伯人的争斗,也有与巴勒斯坦的统治者,先是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后是巴勒斯坦英国委任统治当局的争斗。
20世纪20年代以来,移民和限制移民上的斗争有时还很激烈,时常诉诸暴力。
在英国委任统治当局时而“扶犹制阿”、时而“扶阿制犹”,交替使用两手政策的几十年中,阿犹、阿英、犹英、犹阿矛盾呈波浪形,导致最终激化起来。
移居巴勒斯坦的犹太人面临的困境可想而知,生存环境和安全环境都很恶劣。
幸亏犹太民族具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不轻易向困难低头。
从1929年至1935年,第五次“阿利雅”,共有17.7万犹太人移居到巴勒斯坦。
即使在英国统治当局于1939年5月17日发表了《关于巴勒斯坦的白皮书》,严格限制犹太移民人数以后,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组织并没有俯首听命,而是进行了抗争。
一方面,“哈加纳”、“伊尔贡”、“斯特恩”(“斯特恩邦”是1939年从“伊尔贡”中分裂出来的,单独进行恐怖活动)不断以恐怖行动,迫使英国委任统治当局撤消移民限制;另一方面,“哈加纳”仍然在偷运犹太难民到巴勒斯坦,形成一项有组织的规模较大的行动,二战期间,移民活动始终没有停止。
据估计,从1939年4月至1945年12月,非法移民人数达到2万人。
大批犹太移民迁居到巴勒斯坦地区,为以色列立国奠定了人口基础,舍此,立国无从谈起。
以色列立国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犹太复国主义运动有一个坚强、富有政治远见的领导核心和一系列群众组织。
例如:
哈依姆•魏兹曼博士、本一古里安、果尔达•梅厄、摩西•达扬、伊扎克•萨德赫、伊加尔•阿隆等等一大批优秀人物;而迁居到巴勒斯坦的犹太移民不是一盘散沙,不是孤立和分散的,他们生活在定居点内,定居点外围安装了栅栏和大铁门,在“基布兹”内进行生产和分配,在这些移民中,除传统的犹太会堂等组织外,还有了“哈加纳”、“伊尔贡”等等防卫组织。
哈加纳成员平时搞建设:
耕地、养奶牛,还要帮助定居点盖房、筑路、准备建筑材料;夜间,则根据安排,担负警卫任务;遇有紧急情况,动员全村青年参加集体行动。
早在1920年12月,在海法成立了犹太工人总工会。
它的任务是鼓励移民、建造农业定居点、发展工业和社会福利工程,总工会逐渐壮大了起来,成为无所不包的“工人王国”,并逐渐渗入犹太社会生活的每一领域,连绝大多数农业定居点也加入了总工会。
到上世纪20年代末,总工会的权威几乎无法挑战。
总工会执委会里汇聚着领导移民社会的关键人物,他们是缔造以色列的优秀领导人物。
以本一古里安为代表的领导集团极其善于审时度势,善于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中,总能利用一切有利的因素,找到最有利的出路,制定出较好的战略策略和方针政策,使自己从被动转变为主动,改善自己的处境。
例如: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明确纳粹德国及其屠杀犹太人的政策是主要反对的对象,是斗争的焦点,把同英国委任统治当局的矛盾和斗争限制到最小限度,并为此尽量约束犹太极端派别的过火行为;再如,二战结束以后,英国衰落了,对巴勒斯坦地区及犹阿冲突已经无能为力,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领袖们及时把目光转向美国,争取美国政府的支持。
本一古里字曾经指出:
“英国虽然胜利了,但在冲突中受到削弱,……我不再怀疑我们在国际政治工作中的重心将从英国转移到美国,美国已处世界领导者的地位,在那里有最大、最有影响的犹太人聚居中心。
”争取美国犹太人社团和美国政府的支持和援助,从此成为以色列国在国际政治工作中的重心。
在英国委托统治即将结束,在以色列建国前夕、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领导集团经过反复磋商、淡化了他们一贯标榜的民主社会主义色彩,选择了亲西方的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道路,选择了美国作为本国在国际舞台上最亲密的伙伴。
但他们同时实行全方位外交政策,尽可能争取合作伙伴,争取尽可能多的国家承认他们。
他们巧妙的外交政策,立竿见影,收到了宣布建国三天之内得到美国和苏联都宣称承认以色列的效果,堪称奇迹!
极力游说分布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犹太社团、成功地争取到美国犹太社团的资助和支持,是以色列得以成功立国的一个重要保证。
20世纪40年代,美国有一个庞大的犹太社团,他们在金融、科技、教育各个领域中均有很大势力,对美国政府的政策走向也很有影响力。
最初,美国犹太人对重建犹太国家并无热情,纳粹德国对欧洲犹太人进行血腥屠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美国犹太人不仅捐款出资,还到政府游说,成为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强有力的支柱。
当时美国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领导人内厄梅•戈德曼和迈耶•威斯加尔于1942年5月组织了有603名代表出席的首届美国犹太复国者全国代表会议,正在美国进行争取资助活动的本一古里安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发表了演说。
会议通过了著名的比尔特摩纲领。
比尔特摩纲领首次明确宣布了犹太民族的“最后目标”就是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国。
从此,重建犹太国家的必要性成为美国犹太社团的共识,并予以支持。
散居世界各地犹太人的支持,特别是定居在美国的犹太人的支持,是以色列得以成功立国的主要原因之一。
美国犹太社会对美国政府施加的压力不可低估。
据统计,在1947-1949年三年间,白宫收到犹太复国领导人有关巴勒斯坦问题的信件有8万封,明信片84万张,电报5万1千4百份。
这些压力迫使美国政府在制定中东政策时,不能不充分考虑他们的愿望和犹太人的利益。
美国政府在二战期间及战后初期的中东政策,希望取代英法称霸中东的政策,对于以色列的成功立国,无疑起了重要的准生作用和催生作用,但不能认为它是美国策划的成果。
最早提出分治方案的是美国犹太人头领内厄•戈德曼。
他于1946年7月7日在犹太复国执委会上,戈德曼提出1942年5月制定的比尔特摩纲领关于将整个巴勒斯坦变成犹太国家的目标太高,难以实现,他认为比较稳妥的办法是在巴勒斯坦与阿拉伯人分治,这样才有希望得到美国政府支持。
1946年8月5日执委们通过了《在巴勒斯坦足够地区建立可行的犹太国家》的方案。
无庸讳言,这个方案实际上是美国高级官员和犹太领导人共同制定的,代表了美国政府的立场。
所以才说美国政府的中东政策对以色列国的成立起了催生作用。
1946年方案只是得到美国政府首肯的犹太人方案。
要让它得到公认并实施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还有很多的问题要解决,才能取得圆满结果。
由于英国工党政府拒绝接受分治方案,同时英国在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实在难以为继下去,于是于1947年3月决定把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裁决。
联合国于1947年5月成立了“联合国巴勒斯坦特别委员会”,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捷克斯洛伐克、危地马拉、荷兰、印度、伊朗、秘鲁、瑞典、乌拉圭、南斯拉夫11国代表组成,委员会的主席由瑞典法官桑特斯特伦博士担任,联合国指定阿拉伯人和犹太人各派两名联络官,配合委员会工作。
阿拉伯人立即明确表示,他们没有必要接受任何违背巴勒斯坦阿拉伯主权这一原则的任何建议,如果企图强行实施分治方案,战争将可能接踵而至。
这当然是拒绝分治方案、拒绝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国的最明确的表态,威胁要以战争来对抗违背巴勒斯坦阿拉伯主权的原则。
阿拉伯高级委员会拒绝同特别委员会合作,也不任命联络官,在实地调查中,又遭到阿拉伯人的抵制。
与相相反,犹太当局立即宣布接受特别委员会到巴勒斯坦实地考察,并任命两位能干的高学识的联络官,以期影响委员们的思想动态,让他们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定。
两位犹太联络官到美国纽约迎接了特别委员会的成员,全程陪同,同吃同住,带领委员们去巴勒斯坦各地参观犹太人的建设成就,使委员们深信,犹太移民取得的建设业绩和既成事实,谁也无法推翻。
犹太联络官的辛勤和智慧,收到了效果:
特别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的报告,一致赞成结束英国的委任统治,对于巴勒斯坦的治理模式,委员会提交了两份报告:
一份是多数派的报告,由瑞典等国代表提出的在巴勒斯坦建立阿拉伯国和犹太国两个国家的报告;一份是少数派的报告,由南斯拉夫、印度、伊朗三国代表提出的建立联邦国家的报告。
联合国特委会的报告公布后,犹太最高领导并没有松一口气,而是任命原来的两位联络官再接再厉地展开外交活动,同各方面打交道,争取分治决议能够顺利通过。
例如,他们主动会见阿拉伯联盟秘书长,试图说服阿拉伯联盟秘书长,试图说服阿拉伯人接受和平与合作,但是阿拉伯人不肯妥协,明确告知来访者:
“阿拉伯世界不准备进行妥协”。
“阿拉伯世界认为你们是侵略者,准备跟你们开战。
战争不可避免。
如果你们赢了,就可以建国。
如果你们有了自己的国家,就有机会让阿拉伯人接受你们。
但是,请不要幻想阿拉伯人事先心甘情愿地接纳你们。
”这是阿拉伯人发出的战争警告。
警告被阿拉伯国家包围的巴勒斯坦犹太人不可轻言立国,否则战争将不可避免地降临到自己头上。
这是对犹太人魄力和毅力的严重考验。
争取阿拉伯人谅解的努力,以失败告终。
犹太人只好把希望寄托到联合国大会,派出游说团游说联合国成员国,做成员国代表的工作,说服他们,感动他们。
与此同时,反对分治的阿拉伯人和各种势力也在进行游说和争取支持。
1947年11月,第二届联合国大会对阿犹分治决议进行了长时间的激烈辩论,11月29日投票,联大以33票赞成,13票反对,10票弃权、一票缺席的多数票(当时共59个成员国)通过了《关于巴勒斯坦将来治理(分治计划)问题的决议》。
决议规定:
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托统治应于1948年8月1日前结束,并撤出军队;在此后两个月内,巴勒斯坦成立阿拉伯独立国、犹太独立国和耶路撒冷市国际特别政权。
规定了阿拉伯独立国面积约为1.15万平方公里,犹太独立国面积约为1.52万平方公里,耶路撒冷市连同近郊区176平方公里由联合国管理。
这就是联合国181
(2)号决议,是联合国颁发的以色列建国证。
至此,以色列建国的万里长征总算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取得了重大胜利。
联合国关于巴勒斯坦分治决议通过以后,在巴勒斯坦地区阿以关系日益恶化,作为当时仍负责委任统治的英国政府和委任统治当局在阿以冲突中往往偏袒阿拉伯人,有意让占优势的阿拉伯人占领有战略意义的地区,甚至占领整个巴勒斯坦;在以色列内部,也发生了诸多问题,例如1948年4月间的所谓“将军造反”;再例如在是否英国委任统治一旦撤退就立即建国的问题也有分歧。
犹太人以他们的机智和坚定,解决了最主要的问题,终于在1948年5月14日举行了建国典礼,以色列国正式成立了。
以色列国奇绩般地出现在巴勒斯坦。
二、以色列的经济结构
综合起来看,以色列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
但是,它不同于一般资本主义国家,具有许多特点:
首先,由于以色列是个移民国家,不断有大批移民迁居进来定居,国家要安置大量移民,使以色列的土地制度很有特点。
在以色列的8千平方英里土地中,大约9/10属于公共财产,包括公路、铁路、森林、城市和郊区地带、内格夫南部的沙漠荒野、内格夫北部边缘地带的约40万英亩土地。
此外以色列政府没收了以色列北部和中部地区的阿拉伯难民被迫遗弃了的100万英亩的肥沃土地。
以色列政府通过实施《无主财产法》(1950年3月)没收了这些土地,这些土地不能转归私人所有。
在这此公共土地上的移民和定居点,只是国家代理机构的租借人而不是所有者。
《无主财产法》的实施实际上是土地国有化,不仅没收了阿拉伯难民的土地,有时也会没收还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的土地,大部分阿拉伯人拒绝了官方对他们土地的赔偿金。
对《无主财产法》,阿拉伯人是抵制的;其次,自然资源国有。
以色列于50年代通过一系列立法,将所有自然资源收为国有。
例如1952年通过《石油法》,1953年的《海底区域法》,1959年的《水资源法》。
规定矿产资源由政府拥有,由政府直接投资和开发,一切水资源权力授予国家,并授权由农业部下属专门机机负责在各种用户之间分配水资源,负责发放水资源利用许可证和征税。
第三,独特的资金来源。
人们都知道犹太人善于理财和聚财,从以色列建国几十年历史看,以色列政府的确善于理财。
由于要接受和安置大量移民,从建国到60年代,大约有100万移民。
安置移民、特别是安置那些被驱赶出来或被没收了财产的犹太移民需要大量资金的,压力很大。
据说平均每一位移民需要3000美元的安置费用。
以色列建国以来,战争不断,大的中东战争就经历了5次,进行战争比安置移民更加需要大笔资金。
所以,以色列建国以来,总感到资金不足,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
据看到的材料,以色列筹款的渠道是很多的,除一般国家的固有的渠道和众所周知的犹太社团无条件捐款以外,他最大的筹款特点是关于利用别人的资金为以色列服务。
这里绝不是说以色列的强征掠夺,而是说他善于利用经济手段。
其中以到美国销售以色列债券筹集私人资本最具代表性。
1951年年底,以色列政府总理本一古里安亲自发起在美国销售以色列债券,获得成功,为未来找到了一个重要资本来源。
到1967年为止,以色列共销售了12亿6千万美元债卷。
此外就是接受德国的大规模赔款。
为是否索要和接受德国赔款问题,1952年在以色列议会和各政党之间展开了最激烈的辩论,甚至引发了大规模示威游行。
反对者认为纳粹受害者接受德国的赔款是出卖以色列的灵魂,是犹太历史上最可耻的行为。
经过激烈辩论,政府的提案以微弱多数通过,并于1952年9月与德国政府达成《德国赔款协定》。
到1967年,以色列接受了7亿7千5百万美元的实际赔款和12亿个人赔偿金。
此外就是以色列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引进贷款。
到1976年18年间,引进外资相当于人均3600美元。
在以色列获得的各种资金中,美国政府的直接援助款项相对来说是一个较小的来源。
第四,以色列城镇职工的工资制度。
犹太工总在传统上实行平均主义工资政策,工资的差别主要取决于获得工资者所赡养的人数。
1949年以后,犹太工总决定,工资必须直接与对生产率的贡献联系起来。
在工资结构中,逐步确定了基本工资和奖金制度。
这样,工资在有技术的人和没有技术的人之间就拉开了距离,有了差别。
50年代中期,以色列实施“新经济政策”。
一方面鼓励个人创造性,在调节资源分配方面,市场力量有了更大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对所有货币和存款征收10%的强制性公债,外汇由国家控制。
据估计,50年代末期,城市家庭中富裕的一半获得总收入的3/4,较穷的另一半获得总收入的1/4。
第五,以色列独特的农业定居点和农业组织。
现在在以色列从事农业的人大体上占人口的1/8,农业劳动有4种形式;即莫沙瓦、莫沙夫、克武察和基布兹。
莫沙瓦为乡村农业定居点,进行个体劳动;莫沙夫为合作基础上的农业定居点。
耕种的土地国有,从国家租200-1200公顷的土地,分配给各户耕种,住房是公共财产,每个莫沙夫的人口100-800人不等。
互助是莫沙夫的基本原则之一;克武察是农业的集体企业,一般以宗族为纽带;基布兹最具特色,最引人注视。
1909年,一批年轻的拓荒者在巴勒斯坦北部地区建立了第一个基布兹,这就是有名的德加尼亚基布兹(独立农场),现在以色列全国有269个基布兹,大约有12万人在其中生活和工作。
基本兹的基本特点是土地国有,集体管理,反对剥削,待遇平等,按需分配,在基布兹内部无货币分配,设有个人财产,没有贫富差别,进而生活集体化,家务社会化。
人口100-1000人不等,一般300-400人。
基布兹实际上是一个平日劳动和战时战斗即平战结合的微型社会,它的思想基础是平等和共济。
最初基布兹实行子女与父母分居制度,子女要过集体生活,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基布兹生活已经变成“以家庭为中心”,所有儿童都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并且住在家里。
20世纪末,基布兹数目和基布兹人口略有减少。
第六,以色列的经济成分。
以色列经济按其性质和成分来说,属混合经济,由多种经济成分组成。
一种说法是政府(包括地方政府)和准政府机构控制的经济占1/5,劳工合作组织,例如犹太工总控制的经济也占1/5,私人企业占3/5;另一种说法则是以色列经济包括政府控制、合作经营与私人经济三类,私人企业的产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
这两种说法有一个共同点,即以色列经济由国有、集体、私企三种经济成份组成。
各占多大比重,两种说法略有分歧,但私人经济占大头这一点则又是一致的。
比较起来看,以色列同美国和欧洲资本主义国家比较,确实有自己的特点,首先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象基布兹、犹太工总这类提倡平等、共济、互助的经济组织;其次在以色列,自然资源、军火工业、铁路、公路、银行、邮政、电报、电话、农田灌溉、造林、水土保持等有关国计民生的部分,均由国家垄断,可能对私人资本进行有力的调控和干预;再次一点是现在以色列可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贫富悬殊最小的国家。
第七,以色列经济已经实现了现代化,进入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行列。
以色列建国以来,经济发展过程中,有过危机,有个困难,也有过腾飞。
总起来看,现在已经实现了现代化,进入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行列。
根据1991年数字,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农业产值仅占5%,工业和第三产业占有较大比重,其中第三产业中公用事业产值占到29%;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1992年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9.4%军火工业不仅能生产普通武器,还能制造导弹等高技术武器,向近50个国家出口。
钻石加工业发达,产量大,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位。
在劳动力的分属情况来看,农业仅占3.5%,是各产业中使用劳动力最少的产业,严格意义上的第三产业却占有了61.6%的劳动力。
这两组数字说明了以色列经济的发展程度。
再看以色列的国民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情况,1948-1990年42年间,国民生产总值由2亿美元增加到460亿美元,增长229倍;若按人均计算,1954年为647美元,1988年增加到8650美元,34年间增加了13.37倍。
我们都不会忘记,以色列经济增长是在连年战争不断情况下取得的,更显得难能可贵。
三、以色列的政治制度
1.以色列的政体。
建国伊始,几经周折,摆脱了神权政治、政教合一的羁绊,建立起多党制的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国家。
(1)以色列的多党制很有特点,各种类型的政党林立,不时会在政坛出现一些新政党,又由于进入议会的门坎较低,只要获得1.5%的选票,就可进入议会,得到议席,所以进入议会的政党也比较多,一般均在10个左右,形不成像英美那样的两党制。
在以色列几十年历史上,组建的几乎都是联合政府,而在组阁过程中和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一些小党的作用往往超过它自身的力量。
由于以色列政党众多,一些小党有时也能起超过他自身力量的作用。
因此以色列立国以来,几乎都是联合组阁。
从1948年到1977年28年中,以工党为主组阁,政府带有不可否认的工党印记。
1977年利库德集团击败工党,由利库德集团为主组阁。
利库德集团执政以后,尽量削弱和冲淡工党按“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原则形成的经济体制;1984年以后,由于利库德集团无法继续维持下去,导致了工党与利库德集团联合执政。
这种联合执政持续到1990年。
以色列不仅政党林立繁多,而且不断分化组合;如果上溯到建国以前的巴勒斯坦地区各个犹太政党的情况来看,则会发现各个政党比较定型和成熟,他们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和指导思想,有自己的领导机构和组织系统,有的政党还有接受自己指挥的军队;建国后实施多党制,议会选举采用单一的比例代表制,使众多政党并立的局面巩固和发展起来了。
以色列到底有多少政党,一下子说不明白。
有学者统计,有57个政党和集团在13届议会中占有席位。
那么没能在议会中占有席位的还有多少政党和集团呢?
就难以说清楚了。
现在在议会中占有多少不等席位的政党大体上可以分为4类;民族主义政党,以利库德集团为代表;社会民主政党,以以色列工党为代表;宗教政党,如以色列正教党已有50年以上历史;左翼激进政党。
现在的政党状况是利库德集团和以色列工党是两个最大的政党。
(2)宪法,以色列迄未制定一部完整的成文宪法,第一届议会(1949年初)决定暂缓立宪。
1950年6月又决定“宪法将由一个章节、一个章节构成,每个章节都是一部独立的基本法,这些章节将提交议会讨论通过,……所有这些章节合起来构成国家的宪法。
”现在,以色列已经制定出9部基本法。
它们是:
《基本法:
议会》(1958年2月)
《基本法:
国家土地》(1960年7月)
《基本法:
总统》(1964年6月)
《基本法:
政府》(1968年8月)
《基本法:
国家经济》(1971年7月)
《基本法:
军队》(1976年3月)
《基本法:
耶路撒冷——以色列的首都》(1980年2月)
《基本法:
司法》(1984年)
《基本法:
国家监察长》(1988年)
议会:
一院制,议员人数120位,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4年一届。
选举日全民全天放假,以保证更多的选民参加选举活动。
以色列的选举制度也比较奇特,每个党均要向选民提出一个进入议会的候选人名单,选民把选票报给整个政党,而不是投给那些候选人个人。
候选人按本党得到选票多少,依名单先后进入议会。
在议会选举中,突出了政党的作用。
议会是以色列最高立法机构,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是一个统一的大选区,不分选区,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进行选举。
政府:
政府是行政机构,它必须得到议会的信任,所谓信任,就是在议会120名议员中,至少有61位议员支持政府。
它的工作接受议会的监督,一届政府任期四年。
政府的组织和职能,1968年前由《过渡法》(俗称“小宪法”)调整,1968年8月起,由《基本法:
政府》调整。
如果总理辞职或逝世,整个政府必须辞职,由原总理所属政党的第2号人物出任总理,领导原政府继续工作,作为过渡政府,直到议会大选后,组织新政府为止。
政府在行政上有广泛的权力,除议会之外,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对它进行干预,最高法院只能审议政府的行动是否合法。
法院:
以色列的司法机构是各级法院。
法院分普通法院、宗教法院、专门法院3类,法院分为3级:
普通地方法院、普通地区法院、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也是最高上诉法院,享有终审权。
宗教法院又分为犹太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以色列 经济结构 政治制度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