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铸就新略阳宣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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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铸就新略阳宣传
普法铸就新略阳
——略阳县“五五”普法工作综述
马尚富裴明周
“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略阳县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陕南强县、实现全面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9年,该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在全省县级排名跃进5位,GDP增幅跃居全市第一,生产总值实现32.05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580万元,同比增长27.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6亿元,同比增长4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660元和3117元,较上年各净增2682元和567元。
。
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一是领导机构充实。
为加强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4名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21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
各乡镇和部门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法制宣传员队伍,在全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和工作网络。
该县共成立领导机构73个,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850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97人,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工作机制健全。
该县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印发了《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述职制度》和加强五个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法治略阳创建活动等具有全局性、指导性和制度性的文件规定。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规划,并根据《规划》实施进度及新的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实施意见。
三是安排部署周密。
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
县委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存在问题。
县人大常委会把“五五”普法列入监督工作的重点,经常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并于2009年5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15个乡镇、部门和单位,对“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听取了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推动了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目标管理落实。
在全县“五五”普法启动会议上,县政府与全县21个乡镇、46个部门和单位签订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把依法治县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战略”之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
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之一,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五是经费保障到位。
县财政按全县总人口人均0.20元的标准将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并利用追加经费形式解决全县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经费问题。
各级各部门也根据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最大限度地保障普法经费支出。
5年来,该县共投入普法依法治理经费50余万元。
注重结合狠抓宣传
一是法制宣传与主题活动相结合。
在坚持抓好每年三月份法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同时,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十个一”活动,即:
创建10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树立10个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开展10场法制宣讲活动、开展10场法制文艺演出、开展10次“法律六进”活动、组建1个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团、建设1条法制宣传路、发放1批法律书籍、创建1批法制宣传示范点、开展1次信息大调研活动,扩大了法制宣传覆盖面。
二是法制宣传与抗震救灾相结合。
5.12地震发生后,针对个别地方在灾情认定、救灾款物发放、宅基地选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城乡灾民安置点讲法律、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做群众思想工作,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消除了群众误解,维护了群众利益,保障了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顺利推进。
三是法制宣传与经济建设相结合。
围绕事关全局的大项目、大工程、大事情,及时开展“建设项目未动,法制宣传先行”主题活动,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针对一些地方发生的群众阻扰重点建设及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县委、政府有关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开放开发、招商引资的政策规定,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是法制宣传与维护和谐稳定相结合。
围绕平安略阳创建,采取举办法制培训班、召开法制宣传大会、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排查化解厂地纠纷、征地拆迁、经济债务和民间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五是法制宣传与信息调研相结合。
坚持每年抽调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深入法制宣传教育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现场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工作深入推进,先后形成调研报告30余篇,被中省有关刊物采用8篇,其中《坚持四个结合,注重普治效果》、《法制宣传不间断、服务经济促发展》分别被《全国普法依法治理通讯》、《陕西依法治省》刊用,编发《依法治县简报》98期,被中省市采用信息85条,起到了对上反映情况,对下指导工作的积极作用。
创新方法突出重点
一是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
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坚持把各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教育的整体规划,每年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重点培训《宪法》、《公务员法》、《物权法》、行政五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5年来,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共举办干部法制培训班14期,培训干部1120人次。
组织干部参加一年一度的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也坚持每年举办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2期以上,开展法律知识考试至少达1次。
同时,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五个一”活动:
每人自学1本法律典籍、记好1本学法笔记、撰写1篇学法体会文章、辅导1次法律知识讲座、参加1次普法考试。
为促进“五个一”活动的开展,2008年在全县各级干部中开展法制有奖征文活动,2009年举行了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先后有3529名干部参与了答题,其中处级干部26人,科级干部1020人,分别对获奖征文和中奖干部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是开展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贴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狠抓农村“两委”干部、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法律明白人3个重点,深入开展“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建立了部门包联乡镇抓宣传制度,组成法制宣讲团深入乡村和社区,采取设点咨询、以会代训、法律赶集、法律服务、发放资料等措施,扎实开展了《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土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了解和掌握了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增强了参与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能力。
2008年,围绕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开展了“农村换届选举未动,基层法制宣传先行”活动,大力宣传《选举法》、《村民自治条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条例》等法规政策,为搞好换届选举提供法律保障。
换届工作结束后,县上分4批对全县新当选的378名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和水平。
5年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85次,受教育群众达6.2万人次。
三是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
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为全县39所中小学配备了78名法制副校长,各学校采取上法制课、法制讲座、法制演讲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措施,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力度,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县司法局与教育局每年都要联合举办全县中小学校长法律知识培训班,组织有关部门到中小学校召开法制宣传大会,重点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防震减灾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了重要影响。
2007年举办了全县中学生法制演讲赛,2009年在城区5所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有奖答题活动,1316名学生参加了答题,对获奖学生进行了表彰奖励。
5年来,共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30场次,培训中小学校长100人次,给中小学生上法制课351节,受教育学生达9万人次。
四是开展了“法律进企业”活动。
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经贸、国土、环保、安监、劳动、工商等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5年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22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12期,培训管理人员1020人次,受教育企业职工达6000余人次,保障和促进了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5年来,全县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58场次,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686期,培训重点对象和法制宣传骨干68000人次,建立普法园地22处,发放宣传资料5.8万余份(册),提供法律咨询8200余人次,展出法制展板460面,制作固定法制宣传标语108幅,使近17万名重点对象受到了法制教育,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显著提升。
普治并举依法治理
一是狠抓了地方依法治理。
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县工作,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群众参与”的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治理并举,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治理相结合,着力整治和解决了重点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开展了行业依法治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错案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核心,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扎实开展了涉枪涉爆、集贸市场环境、临街占道经营、餐饮卫生和交通秩序等专项治理活动,并对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整顿。
2008年以来,以“三鹿奶粉”事件和奥运、国庆安保为重点,狠抓了食品质量和治安专项治理工作,对校园、铁路、企业周边及非煤矿山等重点部位进行了治安集中整顿,消除了社会安全隐患。
整顿了土地市场、矿业秩序、建筑市场,规范和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管,有效维护了县城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
积极推进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开展。
四是开展了创建法治县活动。
以两办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法治略阳及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法治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在全县扎实开展法治县及基层法治创建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以开展执法公开、规范执法行为、扩大基层民主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不断突破发展,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确定4个乡镇和4个行政执法部门为法治创建示范点,落实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抓协抓,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全县工作。
目前,该县成立村民监督委员会183个,建成民主法治村59个、法治校园13个。
该县硖口驿镇大院子村大力推行村民自治工作,修订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用制度规范村民言行、管理村级事务、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每年年初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汇报全村工作完成情况,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年中召开村民议政会议,检查评议半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不定期组织党员、村民代表检查重点项目建设、农村产业发展等工作,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
这个村的做法十分规范,很有特色,成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社会和谐的模范和标兵。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该县坚持以司法所和调委会为载体,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着力把开展“五五”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全县发展上来。
一是进一步加强调解网络建设。
对全县21个乡镇调委会、199个村居调委会和787个调解小组进行了整顿,对3482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以《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和业务培训,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调解能力,并规范了调解组织和工作程序。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县、乡镇分别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略阳县人民调解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行化解矛盾纠纷“五步工作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的通知》。
坚持“月报表”、季度分析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制度,做到预防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处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
在公路沿线设立“有纠纷、找司法”宣传牌,在全县21个乡镇建立了人民调解“回音壁”,定期公布本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典型案例。
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紧紧围绕各级“两会”、重大节日、国庆安保、奥运安保、校园安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十天高速公路建设、309省道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关键时刻的迫切需要,积极开展以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动员全县各级干部、公检法司、调解组织发挥优势,齐抓共管,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对各类不和谐因素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起到调处一件纠纷,宣传一次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作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和谐稳定、造福全县百姓。
在抗震救灾期间,县上抽调一批干部驻扎在城区灾民集中安置点,宣传《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抗震救灾小知识,积极做群众思想工作,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5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4334件,成功调处4260件,调处成功率达98.3%,尽管总量不大,但是对减少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发生,实现“一控双降”目标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今年3月22日,十天高速公路43标段冬青树隧道口发生塌方,造成两死一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该县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死者是云南省丽江市人,属纳西族。
事故处理中由于死者亲属过度悲伤、情绪激动、语言不通,调解难度很大,5天当中9次调解,双方分歧较大,意见无法统一,局势十分紧张。
调解人员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为死者亲属讲解《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死亡一次性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背靠背、面对面反复做工作,最后在第7天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消除了不稳定隐患,保证了重点工程及时恢复施工。
(作者分别系略阳县司法局长、宣传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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