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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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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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1
电力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科技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承担EPC总承包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以及其他参加建设的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建立、健全所承担电力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逐层签订安全协议(合同),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CDTE—PRO—22《事故、事件、不合格控制程序》
CDTE—PRO—2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CDTE—PRO—24《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管理办法》
《安全标志设置办法》
4.管理职责
4.1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经理是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与职业健康与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领导责任:
现场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对电力工现场的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工作具体负责。
4.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职责:
4.2.1制订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策划书,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4.2.2制订项目安全目标和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2.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2.4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4.2.5负责督促业主,向分包单位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
4.2.6及时向业主索取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水、电、气、热、通讯及地下管线等地质资料,并及时提供给施工分包单位;
4.2.7负责按规定向分包单位提供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
4.2.8负责组建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网络和安全管理委员会,配置安全工程师;
4.2.9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2.10对分包单位在环境、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4.2.11监督各分包单位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
4.2.12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分包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有权将其辞退,并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4.2.13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
4.3各分包单位的职责:
参加电力工程建设各单位的现场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以及对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各参建单位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项目经理部的监督管理。
4.3.1全面贯彻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施工管理;
4.3.2制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并按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环境管理、安全和职业健康和工作程序目录,编制本单位环境管理、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程序;
4.3.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3.4参加现场安全委员会工作,协调好本区域现场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
4.3.5向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3.6按照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的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
4.3.7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安全和职业健康责任。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大唐科技工程新能源事业部电力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一)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施工机械和设备事故;
(三)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五)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六)不发生试运期间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七)做到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力争达到公司及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标准。
参加电力工程建设的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建设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6、管理内容
6.1施工平面布置
6.1.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并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
6.1.2施工平面布置按功能可划分为建筑施工区域(变电站、所施工区域)、发电机基础及安装施工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场区域、混凝土搅拌站区域(不具备使用商品混凝土条件的)、集电线路架设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可以随工程进展需要进行调整。
6.1.3现场标志牌可根据项目经理部的要求,由施工单位进行设置。
标志牌内容:
企业简介、工程概况、风电场效果图、工程组织结构、质量管理目标、环境保护、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四级重大危险源目录等。
6.1.4办公区应分别升挂国旗或集团公司旗帜、企业旗帜和彩色劳动保护旗帜。
6.1.5施工现场办公建筑原则上使用彩钢板活动房进行搭建;生活临建可采用红机砖进行砌筑。
工具房宜采用整体移动式彩钢板房;临时工棚、机械设备挡雨棚可采用彩钢板进行搭设。
严禁使用易燃、易损材料搭建各类工棚。
6.1.6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工具房、脚手管等必须经过整修、油漆、统一色标;中、小型机具要有专人管理并悬挂操作规程及管理人标牌;露天使用的中、小型机具必须有牢固适用的防雨接地设施。
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悬挂应规范统一。
起重运输机械应刷新原颜色,中、小型机械的颜色按本单位要求做到统一。
6.1.7工具房、氧气瓶、乙炔瓶棚、移动式起重机、运输机械在现场的排放按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要求做到整齐划一。
6.1.8装置性设施:
一、宣传类;宣传栏、标语、彩旗,按色标要求,金属部分为白色。
二、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禁行标志等按国标部署。
三、围护类;含围栏、围网等,按规范布置。
色标要求;基坑、道路围栏为红白相间,临时围栏为黄黑相间。
四、标识类;含设备、材料、场地标识、规范规程、职责等按施工单位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要求规划,现场所有的标识牌、警示牌,应采用相同的规格及文字标准。
6.2小区围护管理
6.2.1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各分包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实行小区化管理,指派专人进行维护。
其基本要求是实施围栏(墙)封闭式管理。
围栏要求采用钢管式栏杆,围墙可采用砌块镂空砌筑。
6.2.2施工现场一律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化管理。
包括建筑施工区域、设备材料堆放区域、风机基础施工区域、钢筋、木工加工区域、混凝土搅拌区域等。
其基本要求是对施工区域实行围栏(围网)封闭实行定置化管理。
围栏要求高度1,2米,利用脚手管架(黄黑相间色标)围栏围护隔离;围网要求高度1,5米,可加工或外部采购,白色油漆,并按要求悬挂安全标牌。
6.3道路施工交通管理
6.3.1风电场正式道路为混凝土道路。
主要施工道路应采用泥结石硬化路面或砂石路面。
风电场道路施工应充分参考吊装风机所需机械占用道路的宽度、坡度、转弯半径、承载等数据要求进行作业。
路面应平坦、宽阔、弯道符合规定,尽量减少草场(绿地)、农田等占用。
6.3.2道路交付使用前必须设置路标标志牌。
标志牌种类有10Km限速、转弯、上下坡、方向指示等;标志牌尺寸可参照国家交通标志牌进行制作;设置道路交通标志牌必须做到清楚,埋设牢固,对道路行驶有明确的指示作用;交通安全标志牌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原则上道路标志牌应使用金属材料制作,达到永久标准。
6.3.3有条件的现场要配备洒水车压尘,减少现场环境污染。
雨天要做到施工人员不沾泥,运输机械不误陷。
6.3.4分包单位应保证施工区域主路路面无泥土淤积,排水畅通。
严禁在道路上开沟挖槽,如需要须经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与业主协商批准。
主要运输通道两旁严禁堆放设备物资。
6.3.5进入施工区域的车辆行驶速度严禁超过每小时10公里。
运输垃圾、泥土、白灰、砂石料等易撒落的材料必须用篷布盖好才能上路行驶,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6.4绿化管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单位如有条件应在办公区设置绿化带和种植花木,在生活区应种草绿化或植树。
6.5吸烟室和茶水点
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
现场可设置必要的吸烟室(处)(山场、草原除外)和茶水点,布置在合适的位置,安放必要的临时座椅,配备饮水设施,由分包单位派专人管理。
6.7设备材料定置化管理及临时材料与设备堆放
6.7.1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划定的地点按定置化要求进行堆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无积水。
设备材料应垫起码放,排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安全可靠;重要的电、仪设备必须入库(棚库)管理。
6.7.2汽机、锅炉等大件设备原则上卸在安装区域。
机械设备到场后应按预定的位置卸货,避免不必要的二次搬运。
设备卸货后要码放整齐,并垫平确保设备的安全,同时要设置标识。
6.7.3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及时回收包装材料,严禁现场乱扔乱放,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7.4重要的设备必须派专人24小时进行看护。
施工单位应为看护人搭设临时工棚,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防护措施,以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人身攻击和野兽伤人事件)。
6.7.5设备看护人要建立值班巡逻和交接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施工单位领导、安全员要经常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意外。
6.8主厂房基础及变电基础施工
6.8.1主厂房基础、升压变压器基础施工前,在机位区域必须设置设备编号标识牌,标识牌用金属材料制作,尺寸为400mm×500mm。
标识牌应明确标明设备编号、设备功率及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负责标识牌的设计方案的确定。
6.8.2主厂房基础开挖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由于场地的特殊,安全防护围栏可采用移动式防护栏杆进行设置。
单片防护围栏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尺寸为2000mm×1200mm。
两片之间由金属支腿连接,员工作业前进行设置,施工完成后拆除。
每处施工现场应制作3~5套移动式防护围栏,可反复使用。
同时开挖现场可插设多面安全宣传刀旗,强化安全文明施工气氛。
6.8.3开挖施工现场应张挂安全警示标牌。
以便于反复提醒员工注意安全施工。
安全警示牌尺寸为800mm×600mm,可采用金属、塑料或木质等材料制作。
警示牌张挂在醒目位置,安全警语启迪作用要强。
6.8.4为便于安全施工,基础坑内应设置安全爬梯。
梯子长度在3M~5M,可采用金属或木质材料制作。
6.9接地线网施工
6.9.1接地线网开挖施工必须设置临时标识牌,并标明接地线网的明确位置。
标识牌可用木质材料制作,尺寸为500mm×300mm。
标识牌间距一般为30M~50M。
6.9.2接地线网施工大多采用流动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制度,动火点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严防火灾发生。
6.9.3接地线网检测完成并确认合格后,沟道要及时进行回填,回填要平实,要注意植被恢复,同时要拆除临时标识牌。
6.10大型设备吊装
6.10.1大型设备吊装前,必须确认吊装场地大小能否满足吊装需要。
否则要进行二次场地平整,平整完成后进行必须验收。
6.10.2吊装前施工区域要严格划定,挂好警戒线,要求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同时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设置到位,张挂安全警示标志,明确指挥信号载体,插安全宣传彩色刀旗。
6.10..3项目经理部安全工程师组织各级安全员对吊装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索具等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合格后填写《特殊施工(大型设备吊装)作业票》方可开始进行吊装作业。
6.10.4设备安装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保护设施。
塔内登高作业要携带安全自锁器,并严格按顺序进行。
同时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
施工完成后要及时交接给调试工序,程序交接要办理工序交接票。
6。
11集电线路的施工
6.11.1开挖线路水泥电杆基础、铁塔基础必须设置安全保护设施,每级线杆、铁塔处应设立明显的标识牌,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安装并验收后拆除标识牌。
6.11.2矗立线杆、塔时施工场地应设置安全警戒线,不必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
使用吊装机械或自制把杆矗立线杆、塔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11.3登杆作业前员工需检查登高专用工具(脚扣、线杆自带爬梯、专用安全带等)的安全状态,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登至施工(高度)位置时绑好安全带并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6.11.4线路安装时员工必须带好安全帽、带好手套、穿上防滑鞋。
在山区放线要有防止人员滑落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一旦出现险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11.5升压变压器安装就位后,立即安装变压器防护围栏。
围栏高1500mm,分制式或现场制作两种。
围栏安装完后悬挂安全警示牌。
7、电力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7.1高处作业防护
7.1.1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水平移动或高处临边作业必须使用直径13毫米以上塑料套管装钢丝绳作为水平安全绳,用以扶手或拴挂安全带。
(变电站施工用)
7.1.2活动支架;高处作业不便搭设脚手架,可搭设活动支架并装设临时防护栏杆使用。
(变电站施工用)
7.1.3孔洞及沟道盖板;孔洞及沟道盖板用厚度4-5毫米花纹钢板制作并涂黑黄相间色的警告标志。
分包单位在编制作业方案的同时编制孔洞盖板的制作计划。
直径1米以下的孔洞使用盖板防护,直径1米以上(含1米)的孔洞使用围栏防护,建筑物内沟盖板覆盖必须及时。
(变电站施工用)
7.1.4临时防护栏杆;建筑物基础开挖及直径1米以上的孔洞必须搭设黄黑相间色的临时防护栏杆。
临时防护栏杆采用脚手管架按标准进行搭设。
高处临边作业还需铺设挡脚板。
(变电站施工用)
7.1.5安全网;高处作业防坠落须敷设安全网,必要时应敷设外挑式安全网,并确保敷设距离标准有效。
(变电站施工用)
7.2用电作业防护
7.2.1配电箱与电缆;变电站施工作业用电,从业主配电室(柜)到施工单位二、三级电源柜,柜内配置、外形式样、颜色和标识要由项目经理部统一规划,最好由专业厂家制作。
电缆采用直埋式敷设,并在敷设电缆线路的地面设置相应标志。
7.2.2施工照明:
变电站施工室外使用灯塔式或广式集中照明。
室内照明采用可移动式集中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照明;野外风机基础施工可采用移动发电设备供电分散照明。
照明用电线、缆,一律采用橡胶套线,照明灯固定位置应采取防风措施,但必须保证施工所用的亮度需求,同时要在使用地树立明显标识牌。
7.2.3安全隔离电源:
风电工程施工,在电缆沟内、塔筒内作业照明必须采用安全隔离电源和行灯照明,电源控制要方便、安全可靠。
7.2.4三级盘与便携式电源盘(四级盘):
三级盘为插座盘及单个开关,其壳体要求施工单位定做。
移动电源盘可采用符合国家低压电器安全强制标准的便携式卷线盘。
7.2.5漏电保安器:
在二、三、四级盘内均应装设(包括野外风机施工用电),并按规定进行校验,做好记录。
7.2.6电焊机与二次线: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根据需要进行布置,布置位置应符合安全施工要求。
电焊机要配备快速插头,二次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
变电站内集中施焊区域,电焊机一、二次线,排线要整齐,下班后要及时回收。
接地线接头必须采用螺栓固定。
7.3平面施工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
7.3.1安全围栏:
施工小区、贵重设备、危险区域采用安全围栏隔离,围栏高度应保持在1,2米。
如采用围网,高度应在1,5米。
7.3.2安全通道:
变电站内建筑物施工要根据安全需要搭设安全通道。
通道可分为斜梯走道、水平走道等。
要按规定搭设,能防护高空落物,安全可靠。
搭设后投入使用需要挂牌标示,悬挂安全警示牌。
7.3.3氧气瓶、乙炔瓶棚、笼及卷扬机棚:
氧气瓶、乙炔瓶棚、笼,以及卷扬机棚宜采用钢制,涂刷油漆,色标为蓝、白色。
7.3.4消防水系统:
现场消防水应根据施工需要,由业主指定水源接驳地点。
施工单位负责规划实施。
现场消防器材由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配置与管理。
7.3.5油漆品库:
施工单位使用的油漆品库,其设置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有醒目标志。
油漆、油品要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并按规定做好废油、废漆品的处理工作。
7.4个体安全防护及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纪录规定
7.4.1进入施工现场,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牌,并自觉遵守现场规定和要求。
7.4.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坐、踏安全帽(各施工单位安全帽标识,由各施工单位统一规定)。
7.4.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及裙装,严禁在现场内赤膊。
7.4.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施工单位工作人员着装要求整齐统一。
7.4.5进入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人手一条安全带,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系、挂好安全带。
7.4.6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不宜打领带、戴戒指、手链等饰物。
7.4.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不得长发披肩,长发、长辫应放在安全帽内。
7.4.8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现场打闹、打架。
7.4.9严禁在施工现场流动吸烟。
如吸烟应在吸烟点(室)内进行。
7.4.10进入施工现场的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按规定地点存放,禁止随意放置。
7.4.11进入现场的施工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或在指定区域停车,进场车辆必须清洁卫生,盛装易散落物品要有防散落措施,不得影响道路清洁。
7.4.12进入现场车辆的驾驶、装卸人员应由所属或所雇用的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安全帽,并对其进行安全管理。
7.4.13混凝土运输应采用罐车运输,严禁敞车运输,避免混凝土运输带来的环境污染。
7.4.14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和带电区域。
7.4.15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人员自带安全帽。
领导检查、外单位参观人员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帽,其他人员(施工单位临时雇工或到施工单位联系工作人员)的安全帽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对其进行安全管理。
7.4.16施工现场严禁抛洒杂物及随意堆放物品。
7.4.17进入现场施工的全体施工人员要经过环境、安全与健康知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特殊工种人员全部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4.18高空作业人员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建立体检档案备查。
7.4.19现场施工人员使用角向磨光机、錾子、砂轮机、火焊作业,在混凝土表面打孔、铲面等必须带防护眼镜。
7.5成品、半成品保护
7.5.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案和措施,防止二次损坏或污染。
7.5.2重点对土建未交工的墙体、地面、楼梯及扶手、卫生洁具、设备基础等;安装的电气设备、仪表盘柜、架设的线塔、线杆、未送电的线路等成品、半成品实施保护。
执行保护措施要到位,要有专人负责,要有奖罚制度。
7.5.3粉刷、油漆、吊装等工作应采用主动保护原则,防止对其他成品造成污染损害。
7.6废料、垃圾回收及处理
施工、办公、生活废料、垃圾;可分为垃圾、可回收废品、不可回收废品、建筑垃圾四种类。
垃圾堆放地由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根据现场情况指定地点,由施工单位分类堆放并定期进行外运处理。
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垃圾也可以进行深埋处理,但要保证不产生二次污染。
8、施工阶段确保安全施工主要控制措施
8.1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8.1.1针对电力工程施工的特点,对辨识评审值较大的重要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重点预防和控制。
涉及到单位工程在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方案)中必须列出清单并提出预防和预控措施。
安全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靠性。
8.1.2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监理审查通过。
8.1.3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与确认,不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8.1.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程序,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
8.1.5重大施工项目、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设备吊装)、危险作业,必须执行安全作业票程序。
8.2安全设施
8.2.1保证安全投入,加强安全防护,实施安全设施标准化,使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8.2.2拆除安全设施必须经过书面批准,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并报告批准人。
8.3高处作业
8.3.1高处作业安全措施要得到彻底的贯彻,在各种工况下对人身都有保护措施。
8.3.2避免和减少交叉施工,确实无法避免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并有效实施,方可施工。
8.3.3严禁从高处抛掷物品及垃圾。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带工具袋,手动工具应系安全绳,防止高空落物。
焊工高处作业时应带焊条桶,严禁高处抛撒焊条头。
8.3.4严禁在高处作业处睡觉、打闹,禁止坐在栏杆上、孔洞边休息。
8.3.5高处垂直交叉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8.3.6对重要危险作业工序(如风机、塔筒吊装),应采取特殊的安全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事前要进行严密的审查,并经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及监理的批准。
8.4脚手架(自提升式吊篮)
8.4.1脚手架(自提升式吊篮)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
必须由专人管理,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
8.4.2建筑脚手架、装修用自提升式吊篮搭设工作应满足建设部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搭设要按施工方案进行;承载类脚手架要有计算和图纸说明。
施工方案编制要做到;与主体工程结合施工的脚手架、自提升式吊篮埋设预留件在作业指导书上要说明搭设方案;风机、塔筒高处组装时专用架搭设,在吊装作业指导书(方案)中要有明确说明并附有图纸。
8.4.3搭设脚手架只允许使用钢脚手架管和钢、木脚手扳,所有投入的脚手架管、板、卡件,在使用前要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自提升式吊篮应使用专业厂家合格产品。
8.4.4脚手架搭设、自提升式吊篮组装验收后方可使用,并挂标示牌。
标示牌上内容包括搭设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搭设时间、验收人姓名、使用单位名称。
8.4.5安装专业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间距标准、搭设牢固、脚手架板满铺、有防护栏杆、上下梯档、档脚板符合要求;安装自提升式吊篮要重点检查手压提升装置、钢丝缆绳等,确保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8.4.6高处作业的脚手架上下交叉和四面交叉应用安全网和密目网封闭,防止人员和物品掉落。
8.5起重运输作业
8.5.1参与起重运输作业的机械、人员按国家规定,全过程持证有效率应达到100%。
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要审验证件原件,并保留复印件,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办理到期的证件。
8.5.2钢丝绳(尼龙吊装带)、吊钩、滑轮、安全装置及起重工具(卷扬机、电动葫芦)应定期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检验、检查、保养并建立台帐。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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