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日琉关系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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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日琉关系考
古代日琉关系考
清代光绪年间,中日围绕“琉球问题”有过长达数年的争议。
1879年8月2日,日本驻华公使向总署转交外相寺岛宗则7月16日发出的《说略》,内称:
“琉球为我南岛久矣……国史记南岛朝贡事,实在中国隋唐之际。
天平七年,太宰府遣使于南岛……既在我政教之下矣。
”“保元中,源为朝居伊豆大岛,浮海略诸岛至琉球,娶岛酋大里按司女弟,生男尊敦。
为朝还大岛,尊敦立为琉球王,是为舜天王……其后二百余年,将军足利义教赏萨摩守岛津忠国功,赐以琉球尔来,隶属岛津氏为其附庸。
”“丰臣氏伐朝鲜之役,命征兵粮琉球,尚宁王仅输其半。
德川氏继丰臣氏,命岛津家久发兵讨之。
尚宁出降,家久引谒江户。
”“庆长征服之后,并之萨摩封土,统其内政,兵戎其土,吏理其民,经其田,收其税。
布禁行令,不一而足。
内属附庸,誓文在案。
家久得德川氏命,世管琉球地,遣吏人,理岛政,正经界……自此其后,世服萨摩吏治,于今经三百年矣。
”“今也,我政府一变旧制,尽废建邦,易以郡县……而非灭人之国、绝人之祀者也。
是系我国之内政,宜得自主而不容他邦之干涉也。
”
以上《说略》是日本政府在有关“琉球问题”的交涉中,最为冗长的一次照会,也是陈述日琉关系最为完整的一次。
它直接关系到中日交涉的结局和近代日本“废琉置县”的性质。
本文拟就其中的主要观点和日本学界的研究,作些必要的考察。
一所谓“琉球为我南岛久矣”
日本最早的官修国史《日本书纪》和《续日本纪》中,确有关于“南岛”的记载。
诸如:
推古天皇二十四年“三月,掖玖人三口归化。
夏五月,夜句人七口来之。
秋七月,亦掖玖人二十口来之……皆安置于朴井,未及还皆死焉”。
舒明天皇元年“夏四月……遣田部于掖玖”。
天武天皇八年十一月,“遣使多祢岛”。
十年八月,“遣多祢岛使人等贡多祢国图。
其国去京五千余里,居筑紫南海中……”。
十一年七月,“多祢人、掖玖人、阿麻弥人赐禄各有差”。
文武天皇二年,“遣文博士等八人于南岛,使寻国”。
三年“秋七月……多@①丸、夜玖、奄美、度感等人,从朝宰而来,贡方物,授位赐物各有差。
其度感岛通中国于是始矣”。
和铜七年十二月,太朝臣建治等率南岛奄美、信觉及球美岛五十二人归朝。
灵龟元年正月,南岛奄美、夜玖、度感、信觉、球美人等,来朝贡方物。
养老四年十一月,向南岛人二百三十二人叙位。
天平胜宝三年,南岛奄美、夜玖、度感、球美人等。
来朝贡方物,并为南岛七十七人叙位等等。
上述表明,七八世纪时的日本确与“南岛”有所往来。
然而,所谓“琉球为我南岛久矣”,以及所谓“琉球国,自上古以来称作冲绳,在南海十二岛之内,为皇国属岛之事,古史亦有记载”七月十二日,鹿儿岛藩向政府提交的调查报告,见大山梓:
《日本外交史研究》,良书普及会1980年版,第108页。
),却无史实根据。
据日本东恩纳氏考察,“冲绳”之称始见于新井白石的《南岛志》,其根据是《平家物语》所记载的“鬼界有十二岛,外五岛从属于日本,内七岛不从我朝,名曰白石、アコシキ、タ口岛、硫黄岛、阿世纳、ヤクノ岛、トホエラブ、オキナワ、鬼界岛。
”但是,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
所谓鬼界十二岛不仅有内外之分,更有从属与不从之别,而从属于日本的“外五岛”,是指靠近九州的岛屿;不从属日本的“内七岛”,是指远离九州的岛屿。
因而,既或把“オキナワ”换成“冲绳”二字,也不能说明便是日本的属岛。
日本古典记载的“南岛”关系,只是一种往来。
如文武天皇二年派出文博士前往“南岛”,便是为了寻求有无国家,而文武天皇三年的记载,也不过是度感岛始通“中国”。
在此前后,虽说多次向“南岛”派遣人员,但也只是出使。
所以,无论是有人前来“归化”,还是“来朝贡方物”,并不等于日本对“南岛”的统治权。
至于给“南岛”人“授位赐物”之事,按照宫城氏的考察,则是为使住在南九州的“隼人”,服属于本州的国家统治,说明“以大宰府为中心的统治隼人的影响,业已及于多祢以南的西南诸岛。
”但“冲绳学”的权威学者比嘉氏认为:
当时“大和的统治是否业已积极渗透到当时的冲绳各岛,则属疑问。
”
前述日本和铜七年与灵龟元年的记事中,谈到“信觉”与“球美”两个岛屿。
有人认为“信觉”是现今的石垣岛,“球美”是现今的久米岛。
但宫城氏指出,当时日本国家所重视的,当是南部诸岛中的奄美大岛和琉球本岛,把“信觉”视为石垣岛,把“球美”视为久米岛,“除了字音类似之外,并无实证这种说法的史料”,“球美、信觉两岛,可能是接近被称为德之岛的度感的岛屿。
”
日本古典记载的“南岛”,是一种方位概念,犹如南方、北方,并不是领土概念。
就大宰府的设置而言,当初是为了管辖“九国二岛”。
推古天皇在位期间,始见大宰府之名。
663年以后,府治设在现今九州福冈市东南的13公里处,其管内的“九国二岛”,是指九州的筑前、筑后、丰前、丰后、肥前、肥后、日向、大隅、萨摩等九“国”和对马、壹歧两岛,后来才加上多祢岛。
日本天长二年,其官府称作“总管九国二岛之所”。
天平七年,大宰府虽然对“南岛”的某些岛名、停泊地点、饮水所在和往来行程等作过标注,“以识归路”。
但是宽平六年日本废止“遣唐使”后,“南岛与本土的官方交涉也告结束了。
”可见,日本古典对“南岛”的记载,并非所属关系。
二源为朝航渡琉球的传说
琉球国史《中山世鉴》记称:
“大日本人王五十六代,清和天皇之孙、六孙王八世孙为朝公,为镇西将军之日,挂千钧强弩于扶桑……后逢保元之乱,而客于豆州有年。
当斯时,舟随潮流始至此,因以更流虬曰琉球也。
国人从之,如草加风。
于兹,为朝公通一女,生一男子名尊敦……其为人也,才德豪杰……是以国人尊之浦添安司也。
此时,天孙氏世衰政废,为逆臣所弑矣。
尊敦起义兵讨逆臣,代之为中山王。
”这种记载对后世影响很大,第二部琉球国史《中山世谱》从之,清代册封使徐葆光和周煌在使琉球录中也予以转录。
于是,有琉球国主乃日本人皇后裔之说。
伊波普猷氏认为:
“既令这只是传说,不能成为历史家的材料,但对于民间传说的研究者来说,则不失为好资料。
”然而,作为历史,源为朝渡琉说,却无史实根据。
其一、《中山世鉴》的上述记载,源于日本的《保元物语》及传说,日本僧人袋中抵达琉球,滞在3年。
其间所着的《琉球神道记》中,也有“镇西八郎为伴来到此国,威慑逆贼……”,“为友治理此国之时,为降服鬼神之神”的说法,但将为朝被记作为友、为伴。
)。
《保元物语》作者不明,推定为1219—1221年成书。
内中记载:
1156年,猛将源为朝因参与“保元之乱”——京都发生的皇室及摄政间的争斗,兵败后被逐放伊豆大岛。
嘉应二年被追剿时,自杀身亡。
也就是说,《保元物语》并未记载源为朝到过琉球本岛。
比嘉氏认为:
源为朝渡琉“不过是根据薄弱的传说”,将舜天说成源为朝之子几乎是没有根据的为中心的现今中头岛尻的一部分。
)。
而东恩纳氏则断言:
所谓源为朝漂至琉球本岛运天港,后又从牧港返回故乡之说,乃是“后人附会,不足为信”。
其二、舜天王尊敦的说法也是不可靠的。
据宫城氏研究,“尊敦”在古代琉球的祭祀歌谣中,除了与地名“真庭”相对应外,并没有作为人物而出现。
相反,作为“圣主”而出现的,则是英祖、察度、尚泰久、尚圆、尚真、尚清等人。
上述歌谣至少是从12世纪开始形成的,若是尊敦在宋淳熙十四年即大位,嘉熙元年去世,理当成为祭祀歌谣所歌颂的对象。
因此,宫城氏断言:
琉球王统之始祖,“不是舜天,而是英祖”。
进而,宫城氏指出:
《中山世鉴》的编者向象贤,所以将琉球最初的王统求之于舜天王,并将之作为清和天皇的后裔,乃是出于对自身王统的夸耀。
《中山世鉴》中列出的《琉球国中山王舜天以来世缵图》,也是为了“对付源氏子孙岛津氏的强制要求而人为的”,“萨州太守公要看琉球世鉴。
于是令儒臣誊写其世鉴,寄以呈览。
”)。
可见,舜天王统是否存在,也属疑问。
三关于嘉吉元年琉球附属萨摩说
日本《岛津家谱》和《贵久记》中记载:
嘉吉元年,幕府将军足利义教命岛津忠国“诛杀”有谋反之嫌的足利义昭,并将琉球赏给岛津忠国。
这可能是前述日本政府《说略》认为琉球附属岛津氏的原始依据。
然而,据现今学界的考察,嘉吉元年以后,琉球与萨摩岛津氏的关系是对等的。
例如:
日本永正五年三月十二日,岛津忠治在致琉球王的信中,便有“抑我国以贵国为善邻焉,实他国之可比量者。
”天文三年的信中,又谓“本潘以与贵国同盟之故”云云。
永禄十一年,琉球宫古岛的运祖船漂至萨摩领内,后被岛津忠良送还。
翌年,琉球王尚元遣使谢忱之际,三司官致鹿儿岛奉行所的信中,也称两国“往古之坚盟,有连续者也”。
永禄十三年三月二日,萨摩藩主岛津贵久致聘琉球王尚元,告诸将萨摩、大隅、日向三州的守护职让给义久,信中也称萨琉关系乃是“自他和好,共全唇齿之邦者也”。
而岛津义久在给尚元的信中,则称“贵国与陋邦,虽隔鲸海千里,从往昔有昆弟之约”,并表示欲“修邻好之交义”。
此外,岛津氏对琉球王多用“殿下”,少用“中山王阁下”。
但永禄十三年三月一日,日本越前守村田经定致琉球王的信中称“陛下”,天正十三年,岛津义久在致琉球王的信中,也有“抑加敕谕”字样。
因此,东恩纳氏指出:
时至日本庆长之前,萨摩对琉球“使用善邻、同盟、昆弟之对等文字”,“岛津氏对琉球的地位并不很高,莫如说是对等的国际关系。
在相互往来的文书中,常用对等之礼,毫无命令或下达的意味”。
大永六年尚真王在给岛津氏的回信中,称“琉球世主返报岛津相模守殿”,也是对等通交,而且是基于岛津氏的要求,仅表同意修交而已。
元龟元年,琉球王尚元在给岛津氏的回信中,自称“中山王进献岛津修理大夫殿围章”,而内中则称“殊修邻好之交义,倍联绵事,此方以为可同意也”。
天正十二年,琉球三司官致鹿儿岛奉行的书简中,又有“尚〔倘〕自今以后,不违旧规,可修邻好,事所庶冀”字样,进一步表明了琉球与萨摩的对等地位。
当时琉球与其他日本大名的关系也是对等的。
如日本大永元年,琉球王尚真在通知武藏守种子岛时尧,准其船舶来航的信中,则有“贵国船舶贩运之事,妙满寺业已通知我方,那霸奉行据以呈报三司官。
种子岛以往对琉球有忠节之义,自今年起,可准许贵国一艘船舶贩运之事,特此谕知。
”这一信件说明,当时的“琉球完全是以本国的权能来准许交通贸易的,从琉球来看,岛津氏也不外是一贸易国而已”。
天文三年,地方豪族和泉守三宅国秀试图出兵征讨琉球。
岛津氏在将此事报知琉球的书简中言称:
“此辈借得命于幕府,不得假道于敝邑,其无如贵国何。
”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岛津氏对琉球“卖恩”。
但东恩纳氏认为,从上述行文可知,“既使岛津氏本身,也不认为琉球全然在自家领内”。
天正十年,武藏守龟井兹矩向丰臣秀吉请赐琉球时言称:
“公若能诛杀〔明智〕光秀,则日本六十余州将归于掌中。
我在国内无所希求,请赐给琉球。
”这是把琉球作为国外的又一证据。
丰臣秀吉为了获得地方大名的支持,曾取下腰扇为其写上“龟井琉球守”,仅此也可说明当时的琉球并非萨摩附庸。
德川幕府末期,大学头林炜主编的《通航一览》中记载:
“彼国〔琉球〕在萨摩方面徒谓附属,但是并无现今君臣附庸之姿。
”东恩纳氏指出:
这是“揭穿真相之言”,并称“庆长以前的萨琉关系,有如学者历来所说的,并没有政治性的意义,莫如说是经济性的”,所谓“彼琉球国,附庸于我藩久矣”等等,“显然是庆长以后,岛津家的政治学者人为的豪言壮语”。
日本明治初期成书的《南聘纪考》,在嘉吉元年条内言称:
“琉球国,原冲绳岛,自往古列十二岛,附庸于萨摩方者久矣。
事见长州藏本《平家物语》。
自得佛分补之地头,大抵250余年。
其间,渐为战国、南北分朝,我藩亦剧扰,未暇以怀远邦。
四庆长十四年萨摩入侵琉球
1609年,萨摩岛津氏出兵入侵琉球。
三木靖氏记称:
“庆长十四年三月四日,大将桦山久高、副将平田增宗和士兵三千人,搭乘兵船一百余只,自九州山川港出发,平定大岛、德之岛、永良部岛,二十五日从古守利岛登陆,四月五日占领首里城,最终平定琉球。
五月十七日带着尚宁王、具志头王子朝盛以下一百余人质,从今归仁出航,二十四日返回山川……七月五日将军秀忠下书岛津氏,七日家康下达了书简和领有统治琉球的黑印状。
……翌年九月,尚宁归还琉球。
”“至此,已经支配了二国一郡的岛津氏,又增加了一国的统治,扩大了领国范围。
”
如上所述,萨摩入侵琉球之前,琉球与萨摩的关系是对等的。
幕府“也历来承认琉球的独立,对其决没有纯然的所有权”。
所谓“平定琉球”或“讨伐琉球”实际是强者对弱者的欺凌:
其一、据佚名作者《琉球渡海日记》记载,当年四月五日,萨军在大湾登陆,则是一边放火一边向首里城逼近,以致沿途百姓弃家逃奔。
四月一日,萨军进入首里,说是接管而实际是前所未有的浩劫。
据载,当时以桦山久高为首的主要将领,分别带领入侵士兵,将首里城中凡是“没有见过、没有听说过的”金银、丝绸和珍贵物品,概行登记造册、攫为所有。
仅此一事,便花费了七八天的时间。
然后,则是分批从那霸运往鹿儿岛的山川港。
其二、扣压人质、迫使琉球屈从。
萨军入侵琉球后,将尚宁王等俘至鹿儿岛,除了带往骏府、江户,谒见幕府将军外,实际是被拘留在萨州。
据称,及至庆长十六年九月十九日,尚宁王等被迫出具“誓文”,才得以生还,前后被拘留二年五个月之久。
尚宁王归国后向萨州派遣“国质”。
如万历三十九年“为国质事,遣金氏摩文亲方安恒六月到萨州。
翌年,安恒沾病回国。
嫡子松金安基,代父留萨州。
癸丑十二月回国”等等。
尚宁王去世后,改为每年派遣“年头使”,以行聘问之礼。
此外,则是遣使谒见幕府将军。
据宫城氏研究,从1634年至1850年,琉球以所谓“谢恩使”和“庆贺使”的名义,派遣“上江户”的使节合计18次。
但宫城氏指出:
这是萨摩强制要求的,内中含有岛津氏借以炫耀“特殊奉公”的意图。
东恩纳氏也称:
“历代萨摩藩主都希望晋升为与家久一样的官位,因而讲究种种苦肉之策。
最为巧妙运用的,是吉贵,而故技重施的,则是齐兴”。
其三、强占琉球北方五岛,迫使琉球对萨摩纳贡。
《中山世谱》附卷记载,明万历三十八年,“萨州大守遣……阿多氏等,均井地,正经界,而始为赋税。
从此,每年纳贡于萨州,永着为例。
”“三十九年……家久公出赐琉球一纸目录。
此时,鬼界、大岛、德岛、永良部、与论,始属萨州。
”据宫城氏研究,岛津家久派人对琉球进行“检地”之后,责令琉球每年缴纳约6000石“贡米”和芭蕉布3000段等实物。
后来,土地产量评定有所更动,负担也有变化。
庆长十八年六月,全部改为银两,但芭蕉布等萨藩用品必须缴纳实物。
其四、萨摩入侵琉球后,变成中琉贸易的盘剥者。
当年,岛津氏通过琉球可从中获得“唐十倍”的利润,因而千方百计控制琉球对中国的贸易。
如1683年琉球购买了中国册封船携带的货物,未经萨摩而直接转销京都、大阪、长崎之后,岛津氏则发出“禁令”,要求琉球只能在鹿儿岛出售。
至于琉球特产的出口,岛津氏也要求限定在萨摩交易。
进而,则是利用琉球遭到洗劫的困境,由萨摩筹款或由萨摩商人出资,使琉球从事“傀儡贸易”。
岛津氏为了长期从中获得利益,于1632年开始,在琉球那霸设置任期3年轮换的“在番奉行”,其馆舍称作“假屋”。
有人将之称为“统监政治”。
然而,“在番奉行”之职,乃是具体事务者,不具备“统监”的身份和地位;再者“监视”与“统监政治”的含义不同。
据《球阳》记载:
尚丰王十一年,“萨州川上氏率横目一员、附众二员……奉使抵国,以为监守,俗称在番众或镇守官。
此时始设旅馆数座,安插其使者”;“崇祯年间经受德奉太平守公命移来中山……始为大和横目,观察球人及镇守官员行事善恶,其后日本人居住中山者多授此职。
至于近世。
本国之人奉萨州之命而任此职也。
”可见,萨摩“在番奉行”的实际作用,也与近代日本兼并朝鲜之前的“统监政治”不同。
总之,大城氏认为:
萨摩入侵琉球“与丰臣秀吉的征韩之役具有相同性质”。
换句话说,也即属于对外掠夺和压迫的侵略战争。
这场侵略战争改变了以往琉球与萨摩间的对等关系,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琉球王国的独自体制,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琉关系。
五对岛津氏统治琉球的疑问
三木氏在着书中言称:
庆长十四年“七月五日将军秀忠下书岛津氏,七日家康下达了书简和领有统治琉球的黑印状。
”而佐藤三郎氏则称:
庆长十四年之后,琉球“新国王继位之际,岛津氏接受幕府命令给予册封。
”仲地哲夫氏也说:
“由于岛津氏侵略琉球,‘琉球王国’的性质,与以往根本不同了……以‘国王’为首的摄政三司官就任时,要提出申请并使之宣誓忠诚”,“‘琉球王国’已服从岛津氏的实质性的统治。
”这些说法,与日本政府的《说略》可谓一脉相承。
但从历史情况来看,则是大有疑问:
琉球王就任要向萨摩“提出申请”的说法,显与琉球国史记载不同。
《中山世谱》附卷记载,泰昌元年“为禀报尚宁王薨、尚丰王即位事,遣法司毛氏读谷山亲方盛韶到萨州”。
对此,第三部琉球国史《球阳》作了详细附记:
“先王尚宁无有生男育女,王之亲族、法司、群臣相议,擢尚恭公浦添王子以为世子。
已以其事奏闻萨州太守家久公,已登世子位。
泰昌元年,尚宁王薨,世子尚恭公九岁,不能治国教民。
由是,法司官毛凤朝读谷山亲方盛韶与同僚相议曰:
世子尚恭公幼稚,不能任国政……先以其父尚丰公中城王子朝富举登宝位何如?
同僚尽心极思曰:
公之所言诚是也。
然而事已奏于萨州,如何可易?
毛凤朝曰:
今奉尚丰王即位而后,予赴萨州启奏此事。
若事有不成而责咎之罪……予身甘受而已。
三法司相议,招集群臣,嘱以丰王登极缘由。
群臣佥以心服,即请尚丰王登极位……于是乎,盛韶赴萨州,启奏太守家久公。
泰昌二年,太守公遣川崎骏河殿……进香于尚宁王,亦庆贺王即位。
”
崇祯十三年尚丰王逝世、尚贤即位,《中山世谱》附卷也只是记称:
“为讣闻尚丰王薨事,先遣潘氏……五月到萨州”。
“本年,为禀明尚贤王即位事,遣尚氏具志川王子朝盈……七月到萨州”。
仅此而已。
康熙五十二年尚敬王即位,幕府将军近侍新井白石也只是记称:
“十一月琉球使来,贺将军继任,并告其王即位。
”如谓向日本“提出申请”,则当有谁人准允的记载。
而《中山世谱》专门记载日琉关系的附卷,也无此种记载。
所谓岛津氏受命“册封”琉球王子说,是难以成立的。
所谓岛津氏派遣奉行“指挥”首里政治,或“实质性的统治”问题,这涉及萨摩有无统治琉球的权限。
仲原氏在论证时言称:
“平定琉球的消息,被传到骏府和江户。
七月七日,德川家康便迅速表示将琉球给予家久之意”。
继而则称“以下文书可以为证”。
但不知是仲原氏的记述有误,还是排版印刷有误,用来作证的文书日期,却是“庆长十四年七月五日”,与仲原氏的记述相差两日。
而文书的内容是:
“报告琉球迅速平定,系尔之功。
因尔进呈彼国,命尔益加处置”。
如且不论这一文书没有原始出处,退而言之,既或有之,也只是“益加处置”,而非“封土”。
《通航一览》中记称:
“少将家久父子遣使,向执政紧急报告琉球平定之意无日期。
七月五日台德院发出感谢信,七日东照宫下达意在将琉球国赐给之黑印,本多佐渡守正信、本多上野介正纯也有回信”云云。
但后又称:
庆长十五年,中山王尚宁到江户拜大树,乃命曰:
“琉球累世中山王之所有也,今无由立别姓,宜还本国以继祖考之祀。
又命家久赐琉球租税。
于是,家久又引中山王归萨摩”。
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记载。
它说明当年是否将琉球赐给岛津家久,仍是值得考证的。
根据《岛津家文书》来看,萨摩入侵琉球确实受到幕府嘉奖。
当年七月五日德川秀忠致书岛津义久,言称“派遣兵船至琉球,征讨捕获彼党多人,乃至彼国王降服、三司官以下近日到岸,实为稀有之事,详情可告诸本多佐渡守”。
同日又致书岛津义弘,所谈内容基本相同。
但是在此前后,没有德川家康的信件或文书。
七月十三日,家康近臣本多正纯致书岛津家久,内称已将所报用兵琉球之事,“逐一恳达上闻,大御所〔德川家康〕感到欣慰,心情甚好……谓为远渡异国,无与伦比,功劳非浅,料君理当满足。
琉球之事,有给予之意,将遣书……进一步呈报彼地情况是为肝要”。
这是现今可以查到的有关文书。
据此,所谓七月七日家康把琉球给予岛津氏,岂不与这一原始文书矛盾?
此外,萨摩领有琉球的说法实在纷纭。
有谓当年七月家康给予岛津氏的;有谓五月下旬“岛津义弘向本多正纯报告平定琉球,从家康那里得到作为自领的非正式许可”的,讲谈社1964年版,第227页。
);有谓宽永十一年八月“配给”的;有谓宽永十二年幕府发给“领知”的;有谓宽文四年“配给”的。
);还有庆长十四年七月“征夷大将军德川秀忠赐教书于家久,褒奖其功,以琉球为岛津氏附庸”之说,但却没有可为共认的原始文字。
时至1874年3月,日本外务省官员森山茂,在《琉球藩改革之议》中,依然要求必须改变琉球“一国奉二帝”的状况,以及废除摄政、三司官等称呼,从而进一步证实了“当时琉球并未实际归属于日本”。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前清与日本围绕琉球问题的交涉,是在不明日琉关系的情况下进行的。
而日本政府则是以内含种种疑问的《说略》,来主张琉球为本国所属的。
对此,人们不是应该有所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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