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马安全保证措施杆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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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马安全保证措施杆塔
110kV都匀—马寨线路工程
杆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贵州宏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
批准:
审核:
编写:
冯焕田
贵州宏电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日
目录
一、
工程慨况3
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与目标3
三、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4
四、杆塔组立的一般规定4
五、人力运输安全措施6
六、地面组装安全措施6
七、杆塔分解组立安全措施7
八、外拉线抱杆和内悬浮抱杆组立铁塔的安全规定7
九、高处作业8
十、杆塔组立的其他安全要求9
十一、文明施工9
一、工程慨述
1.1、工程地点:
都匀。
1.2、工程规模:
新建线路长度8.8km,杆塔35基。
其中铁塔6基,水泥杆29基。
1.3、地形、地质、地貌情况
A、本工程地形主要以一般山地为主、丘陵为辅,一般山地占60%,丘陵40%。
B、地质条件为:
普通土50%、松砂石占30%、岩石占20%。
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与目标
2.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健康安全。
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
b、不发生重大施工和运输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c、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d、不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和运输事故;
e、预防职业病。
2.3、安全目标分解
安全目标分解表
目标
分类
合同规定的安全目标
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
项目部的安全目标
安全
目标
创无事故工程。
工程建设中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和运输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预防职业病。
不发生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人次及以内;无重大设备、火灾事故及交通事故。
三、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
兰发强
项目总工:
赵国祥
项目安全员:
周生明
施工一队
队长:
邱奎
技术员:
王甘剑
安质员:
罗进
施工二队
队长:
陈忠强
技术员:
张跃
安质员:
万强
四、杆塔组立的一般规定
4.1、组立杆塔施工作业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2、组立杆塔主要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
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并不得以小带大,
填写工器具检查表。
4.3、各种锚桩应按技术规定布设,规格及埋深应根据土质经受力计
算确定。
立锚桩应有防止转动或上浮的措施。
4.4、施工人员严禁违章作业,不得影响他人安全作业,有权制止他
违章作业。
上塔(杆)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
4.6、进入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4.7、施工人员必须正确配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8、本工程处于雷电活动频繁地区,杆塔组立第一段后即应将接地与杆塔连接可靠,以防止雷击。
4.9遇有雷雨,暴雨,浓雾,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露天吊装、杆塔组立等工作。
4.10、组立杆塔应设安全监护人,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作业区。
4.11组立杆塔时,应及时拧紧塔脚地脚螺栓,其垫片规定必须符合设
计规定。
4.12、组立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严禁有人。
在受力钢丝绳内角
侧严禁有人。
4.13、使用卧式地锚时,地锚套引出方向应开挖马道,马道与受力方
向应一致。
4.14、不得利用树木及外露岩石作牵引或制动等主要受力锚桩。
4.15、组立的杆塔不得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
采取补强安全措施。
4.16、拆除受力构件必须事先采取补强措施。
4.17、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高处作业人员禁止吸烟,施工机具用油
应集中堆放,设禁火标志,组立塔施工中应注意与原带电线路的安全
距离。
4.18、组立杆塔施工前应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根据危险源清单明确
危险点,制订防范措施,对施工人员交底,组立塔施工应有可靠接地。
五、人力运输安全措施
5.1、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山区抬运笨重塔件或工器具的道路,其宽度不小于1.2m,坡度不宜大于1:
4。
5.2、重大塔件、杆段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设一人指挥,步调一致,同起同落。
5.3、运输用的工器具必须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5.4、雨后运输物件应有防滑措施。
六、地面组装安全措施
6.1、组装场地应平整,障碍物应清除、水泥杆应掩牢,严防滚动。
6.2、在成堆的角钢选料应由上往下,不得强行抽拉。
6.3、组装断面宽大的塔身时,在竖立的构件未连接牢固前,必须采取临时锚固措施。
6.4、严禁将手指伸入螺孔中找正。
6.5、传递小型工具或材料时,不得抛扔。
6.6、分片组装铁塔时,带铁应自由活动,螺帽应出扣;自由端向上时应绑扎牢固。
七、杆塔分解组立安全措施
7.1、吊装方案和现场布置应符合技术措施规定,工器具严禁超载使用。
7.2、钢丝绳与铁件绑扎处应垫软物。
7.3、塔件进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得在吊件上作业。
7.4、抱杆提升前,应将提升滑车处及以下塔身的辅材装齐并紧固螺栓。
7.5、铁件及工具不得浮搁在杆塔和抱杆上。
7.6、临时拉线的设置
A、使用钢丝绳,单杆(塔)不少于4根,双杆(塔)不少于6根。
B、临时拉线的绑扎工作由技工担任。
C、一根锚固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得超过两根。
D、未绑固前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八、外拉线抱杆和内悬浮抱杆组立铁塔的安全规定
8.1、外拉线抱杆组立铁塔的安全规定
A、升降抱杆必须有同意指挥,四侧临时拉线应均匀放出,并由技工担任。
B、抱杆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塔上人员应站在塔身内侧的安全位置上。
C、抱杆根部与塔身绑扎牢固,抱杆的倾斜角不宜超过15°。
D、起吊过程中,吊件外侧必须设置控制绳。
8.2、内悬浮抱杆组立铁塔的安全规定
A、升抱杆应设两道腰环;采用单腰环时,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
B、起吊过程中腰环不得受了力,控制绳应随时放松。
C、抱杆拉线在塔身较大时可绑在塔上,但要绑在节点下方且靠进节点处,塔身较小时拉线必须绑在地锚上,拉线对地夹角应不大于60°。
D、双面吊装时,两侧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
E、吊件时抱杆和拉线应设专人监视和调整。
F、吊件前计算吊件重量,严禁超负荷起吊。
九、高处作业
9.1、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
9.2、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并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9.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
安全带(绳)必须栓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
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
9.4、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9.5、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
9.6、杆塔上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上下交叉作业或多人在一处作业时应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9.7、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下表:
电压等级(KV)
项目
≤10
35
110
220
500
工器具、安装构件与带电体的距离(m)
2.0
3.5
4.0
5.0
7.0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0
2.5
4.0
6.0
十、杆塔组立的其他安全要求
10.1、在距公路、电力线等较近的杆塔施工,如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的公路应征得路政管理部门同意,并在公路两端设安全警示标志且有专人监护;电力线如需停电应按停电作业安全规程办理和操作。
10.2、林区内组立塔时应注意树木对受力绳索及吊件的阻碍,如有应及时处理,但不得随意砍伐树木。
10.3、在靠近公路、电力线、通信光缆等塔位施工前,施工队应先制定特殊施工措施,报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一、文明施工
11.1、施工现场工器具、材料堆放整齐。
11.2、施工范围设安全围拦、施工工序牌及标识旗(牌)。
11.3、施工所用的螺栓等小件工具和材料应装在专用的袋(筐)内,以免丢失或遗漏。
11.4、林区内施工应注意森林防火。
11.5、林区内施工不得砍伐林木作工具使用,强调对森林的爱护。
11.6、施工完毕后进行现场清理,做到工完料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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