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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商业规划
兴平市城乡商业网点规划
规划文本
(2009-2030)
兴平市商务局
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兴平市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安都市圈、西咸一体化经济圈建设,加强兴平市域商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优化商业布局,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商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商业发展水平,提高和完善商业的服务功能和对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依据《兴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兴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内容,并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办公厅[2007]109号)、《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兴平市创建陕西十强的目标》等编制。
第三条规划范围为兴平市域,主要为兴平市主城区,店张镇、桑镇、马嵬镇、西吴镇4个重点镇,赵村镇、南位镇、南市镇、汤坊乡、丰仪乡、庄头镇、阜寨乡、田阜乡8个一般镇。
第四条本规划的期限2009年-2030年。
其中,近期为2009年-2015年;远期至2030年。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第五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布局的方针,紧抓融入关中-天水经济区、西咸一体化经济圈等建设的机遇,优化商业空间布局,调整市场结构,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统筹促进生产和拉动消费的关系,建设完善的商贸流通体系,塑造和提升兴平市现代商业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兴平市的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六条规划原则
坚持商业网点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实用性原则。
坚持规划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既立足兴平市商业发展现状,又倡导发展思想适度超前;调整、提升、规范传统业态,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和新型组织方式,促进商业结构调整;统筹各类网点的搬迁、改造与新建,优化市场布局。
坚持以人为本、商业和谐的原则。
规划要结合人口组织要素如消费者构成、人口分布情况,空间组织要素如功能区划、控制用地,交通组织要素如交通分流、限制与可达性,景观组织要素如城市公共中心、景区建设管理等相协调,从而促进商业和谐发展。
与城乡总体规划及西咸一体化战略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与城乡总体规划相统一,传承商业历史文脉,进一步繁荣传统商业中心;与西咸一体化战略规划相结合,承接西安、咸阳的产业转移,结合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商业设施。
与兴平独特资源文化、特色产业相结合的原则。
紧密结合兴平市独特的资源文化、特色产业,合理布局特色商业街区,完善城市功能;合理规划发展相关市场、物流业等。
充分体现科技进步的原则。
鼓励发展新型业态,积极扩大连锁经营的规模和行业范围;推进批发市场创新,显著增强商品流通的组织能力;加快信息化与电子商务进程,全面促进流通产业现代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提高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章商业规划总体思路及发展目标
第七条规划总体思路
以“对接西咸产业转移、加快兴平市融入西安都市圈、西咸一体化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以兴平市域人口及外来旅游人口为服务对象,主动建设成为关中经济区中的商贸物流基地;以茂陵、霍去病墓、贵妃墓等景区建设为依托,打造以“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现代化旅游商贸服务业;以加快兴平市城镇化建设和向西建设新区、向东接壤兴平市区,向南向北拉大城市框架为依托,按照两个层次,即对城镇商业体系进行总体规划和对中心城区进行详细规划,构建规范有序、和谐发展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第八条商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围绕“融入西安都市圈、西咸一体化和成为区域性旅游商贸服务中心”的目标,积极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
2、打造繁荣时尚、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老城商业中心和品位高、形象好、功能全的新城商业中心,建设文化多元、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商业网络。
3、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旅游度假、休闲保健以及水疗等服务产业,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新支点。
4、构建布局合理、辐射力强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5、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的建设。
(二)商业类指标
1、近期(至2015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8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20%;零售网点总营业面积:
市区:
19万m2,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
市区:
0.85m2。
2、远期(至2030年)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6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率:
15%;零售网点总营业面积:
市区:
30万m2,人均零售网点营业面积:
市区:
1.0m2。
第四章市域城乡商业网点规划
第九条市区在市域范围内商业定位
兴平市域内现代生活服务、休闲娱乐消费及旅游商贸服务平台;市域内的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中心;生产资料生产、销售以及物流仓储基地。
第十条城镇商业体系规划导引
1、发展导引
城镇商业体系要体现“紧凑建设、聚集发展”的原则,协调各级城镇用地结构、区域服务设施和社会设施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区及各城镇商业网点有序发展,构建能满足当地消费、布局合理、业态新颖、特色经营的产业主导型、现代居住型、商品集散主导型等各具特色的城镇商业。
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积极发展乡镇店和农家店,鼓励加盟连锁与自营连锁相结合的经营方式;依托城镇自有的文化和自然资源,发展优势服务业和特色产品,扩大特色服务的产业规模。
2、控制导引
城镇商业中心要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符合当地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
商业网点和配套设施向城镇中心集中,控制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网点选址布点靠近人流集中区和居住区,远离镇区过境主干道,改造和升级镇区传统农贸市场和经营方式落后的消费品交易市场。
第十一条西吴镇商业规划
《兴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对西吴镇的性质定位为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市域东部商贸集散地。
根据该定位并结合西吴镇区位和产业特色,本规划对西吴镇的商业功能定位为:
兴平市食品工业园、仓储物流基地及粮油加工园;大棚油桃生产基地;兴咸公路上重要的农产品交易和商贸重镇。
规划近期,利用西吴镇作为兴平市东大门的区位优势,结合南位镇旅游资源联合打造,发展品牌产业,强化地方特色,加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建设仓储品物流基地;结合茂陵、霍去病墓等景点,在规划建设的符家桥十字以西建设一处旅游文化坊,引导发展旅游商品网点;鼓励发展便利店、超市、家具、服装、家电专业店、专卖店、生活服务网点和休闲娱乐设施,控制发展大型商业设施,以满足重点镇居民购物、餐饮、娱乐休闲等多元消费需求为目标,并对周边村镇起到较大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建设大棚油桃及农副产品交易基地,在符家桥十字以西,咸兴路以南规划建设一处占地20亩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结合西吴镇作为城乡结合镇的特殊区位,考虑粮油加工区的生活服务需要;规划建设一处占地2000平米左右的农村现代服务中心。
规划远期,利用西吴镇作为兴平市旅游产业集聚地和兴平市东大门的优势,发展成为兴平市的商业副中心。
第十二条店张镇商业规划
《兴平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店张镇的性质定位为市域北部商贸集散地、交通枢纽、产业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根据该定位并结合店张镇商业发展,本规划对店张镇的商业功能定位为:
丝绸之路第一站、兴平北部重要的商贸重镇、时令水果生产基地。
规划期内,加强活畜交易区的基础建设,增强辐射能力。
提升完善日用品和小商品交易市场,依托特殊的区位优势,增强日用品、小商品市场辐射周边县、乡镇的能力。
打造一处商业集聚的功能区,以大中型百货店为主力业态,鼓励发展大中型综合超市、连锁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农贸市场及配套的餐饮服务网点,规划建设一处占地2000平方米左右的农村现代服务中心。
第十三条桑镇商业规划
功能定位:
结合其处于赵村镇、汤坊乡之间的区位优势,建设以生活购物、综合消费和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商贸中心;主要服务对象为桑镇及赵村镇、汤坊乡。
规划期内,增强日用品、小商品市场辐射周边乡镇的能力;鼓励设置大中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农贸市场、便利店、餐饮网点和生活服务网点;规划建设一处占地2000平米左右的农村现代服务中心。
第十四条马嵬镇商业规划
功能定位:
努力打造区域物流中心和农产品交易集散地,大力发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及交易市场建设,开发矿泉水和旅游服务资源。
规划期内,改造提升现有的商贸市场;鼓励发展中型综合超市、旅游服务网点、连锁经营网点、专卖店、专业店、农贸市场及配套的餐饮服务网点,适度发展特色的专业市场、中高档宾馆酒店、文化娱乐网点等。
结合贵妃墓、黄山宫旅游景区的开发,打造一条特色旅游商品休闲街,在景区适当增加高档旅游商业、温泉康疗中心等高端旅游服务网点。
规划建设一处占地2000平米左右的农村现代服务中心。
第十五条一般镇商业设置导引
兴平市一般镇由赵村镇、南位镇、南市镇、庄头镇、丰仪乡、汤坊乡、阜寨乡和田阜乡共同组成。
一般镇是城乡交流的基础部分,为各辖区内的社会经济和生产服务中心。
一般镇商业集中区设置要以乡镇居民的消费能力为基础,集中设置中小型综合超市,专卖店和专业店等零售服务网点。
其主要服务对象为本镇居民、周边镇村民和外来消费者;服务人口约1-2万人,商业营业面积约1万平方米。
设置导向:
鼓励设置中小型超市、小商品市场、产地农贸市场以及农资店、便利店、餐饮网点、文化娱乐网点以及以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和文化娱乐等配套商业网点。
第十六条赵村镇商业规划
功能定位:
西北重要的生猪交易、屠宰市场及深加工基地。
规划导引:
规划期内,充分利用现有的商贸市场设施,引导蔬菜、水果、肉类等入市场交易;提升现有网点档次,鼓励发展连锁零售网点;规范建设一处现代化的生猪交易、猪肉交易市场。
第十七条田阜乡商业规划
功能定位:
“井冠”清水莲菜生产基地;沿渭生态农业观光、农家乐旅游、度假基地。
规划期内,以旅促商,结合清水莲菜生产基地、沿渭生态农业旅游带发展相关的旅游商业,鼓励发展中型综合超市、旅游服务网点、连锁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农贸市场及配套的餐饮服务网点,适度发展旅游特色商品市场、文化娱乐网点、中高档宾馆酒店等。
鼓励发展农家乐旅游。
第十八条南位镇商业规划
规划期内,重点发展旅游服务类网点,引导建设经济型连锁酒店、旅游商品网点等;大力发展城镇基础商业网点,以满足本地居民生活消费基本需求;鼓励发展便利店、中小型超市、餐饮店、各类专业店和图书报刊、邮电通讯、文化娱乐及为三农服务的中介网点;控制发展大型商业设施,改造杂货店,引导马路市场入市(棚)经营;整顿城镇基础商业网点经营环境,提升网点建设质量。
第十九条农村服务体系规划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工程,国家通过安排财政资金,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等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
1、发展设置原则
(1)商业集中区设置要以乡村居民的消费能力为基础,集中设置中小型综合超市,专卖店和专业店等零售服务网点。
(2)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的城镇,坚持商业发展与产业相结合的原则。
2、商业集中区功能定位
集商业服务、生活购物、多样化消费等多功能于一体,是本地居民和周边乡村居民的综合性商业服务中心。
3、规划导引
鼓励地方流通企业采用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的方式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充分依靠和利用农村供销社、农技服务站等传统网络,发展以大型农资生产企业为核心、农资农家店为节点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集中使用各项扶持资金,鼓励、引导农民改善包括农家店、乡村集市及交通、通信在内的各项农村基础设施。
同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积极向郊区、农村延伸,推进基础设施城乡共享。
中心村商业用地按照0.2--0.6m2/人的标准配置,在重点中心行政村每村建设一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保障村民基本生活安全,满足村民的生活购物等需求;在其余的行政村根据各个村的具体分布情况和需求,适当设置小型农家店,构建完善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
第二十条集贸市场规划
乡镇集贸市场是在乡和县城以外建制镇的行政辖区范围内,定期聚集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
按交易品类分为综合型和专业型市场;按经营方式分为零售型和批发型市场,以及批零兼营型市场;按布局形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市场。
1、集贸市场规模划分及面积
以零售为主的乡镇集贸市场的规模,应按平集日入集人次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四级,其规模分级应符合表1的规定。
第1条 表1乡镇集贸市场规模分级
集贸市场规模分级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平集日入集人次
≤3000
3001~10000
10001~50000
>50000
用地面积(m2)
≤1200
1200~4200
4200~21000
>21000
注:
根据国家《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整理
批发市场的规模应根据经营内容的实际情况分级,要符合不同地区居民的消费习惯和集贸市场特点。
市场用地面积的确定通常采用下面的公式:
市场用地面积=人均市场用地指标×平集日入集人次×平集日高峰系数
平集日高峰系数一般为0.3--0.6,通常根据集市日期的频率、集日经营的时间、经营品类的多少、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人均购物时间的不同来取值;人均用地指标一般为0.8--1.2m2/人,根据经营的种类、场地设施的固定与否、大型运输工具的多少以及专业市场的类型来取不同的数值。
2、集贸市场选址导引
(1)小型集市的各类商品交易场地宜集中选址;商品种类较多的大、中型集市,宜根据交易要求分开选址。
(2)集贸市场用地严禁跨越公路铁路进行布置,并不得占用公路桥头码头车站等重要交通地段的用地。
(3)为镇区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市场应与集中的居住区临近布置,但不得与学校、托幼设施相邻。
(4)影响镇区环境和易燃、易爆以及影响环境卫生的商品市场,应在镇区边缘位于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侧及水系的下游选址,并应设置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绿地。
3、规划设置
根据各乡镇的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程度,依据不同的建设标准,规划期内,每个重点镇规划建设一个大型集贸市场,每个一般镇规划建设一个中型集贸市场,共建设中型集贸市场8个,具体情况见表2。
第2条 表2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规模一览表
序号
城镇
集贸市场类型
用地面积(m2)
1
西吴镇
大型集贸市场
6000
2
店张镇
大型集贸市场
6000
3
桑镇
大型集贸市场
6000
4
马嵬镇
大型集贸市场
5000
5
南位镇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6
汤坊乡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7
赵村镇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8
南市镇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9
庄头镇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10
丰仪乡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11
阜寨乡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12
田阜乡
中型集贸市场
3500
第五章上位规划及城市商业定位
第二十一条上位规划
(一)城市性质
在《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中确定兴平的城市性质为:
以精细化工工业和现代化装备工业为主的中等城市;咸阳市域次中心城镇、关中中部重要的中等城市、以发展机械、化工工业为主、商贸发达的综合性现代化城市。
根据《陇海-兰新地带陕西段城镇体系规划》,在陇海兰新陕西段经济区中,兴平市位于关中中部经济区中,该经济区中心城市为西安和成阳市共同承担。
在该城镇体系规划中,从职能等级上看,兴平位于第三级的层次上(一级为西安市、第二级为宝鸡、成阳、铜川、渭南和商州);从规模等级上,兴平市到远期将进入中等城市(20-50万)的行列。
《咸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确定:
将兴平市所辖范围划归咸阳市,原兴平市区变为咸阳市管辖的一个区。
咸阳市是关中中部的省级中心城市,西安都市圈的副中心城市,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电子、医药、食品、能化和纺织等工业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城市,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
《兴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确定:
兴平市区发展的综合目标是:
陕西关中的经济三级中心,兴平市域的综合中心,以机械、化工工业为主导的、综合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其城市性质为:
以加工工业为主,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二)兴平市区建设目标
兴平市区的城市建设目标是——建设现代化的、可持续的、中等规模的城市。
第二十二条城市商业定位
依据陕西省城镇体系规划、陇海-兰新地带陕西段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兴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性质,结合商业发展条件分析,从城市商业发展现状出发,确定兴平市的商业发展定位为:
关中-天水经济带上闻名、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商贸服务中心;关中经济区中辣蒜、清水莲菜、猪肉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基地;关中地区装备机械、工程机械等制造业生产、流通的重要基地。
第六章市区商业体系规划
第二十三条市区商业总体规划布局
规划近期,形成“一主一副五街多中心”的商业零售格局;形成五大类六处商品交易市场的格局;形成“一总两园三中心”的现代物流体系的格局。
规划远期,形成“一主两副七街多中心”的商业零售格局;进一步完善商品交易市场格局,形成五大类九处商品交易市场;完善宾馆酒店业体系;完善“一总两园三中心”的现代物流体系。
第二十四条城市商业中心规划
(一)全面提升老城商业主中心
1、区位
位于兴平市中心片区,地处西环、北环、东环、陇海铁路所围成的中心区域中,以南大街为线、南十字和北十字为“圈”构成了核心商圈,占地面积约3.5平方公里。
2、功能定位及发展模式
功能定位:
服务于兴平市域居民,集精品购物、时尚生活、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老城商业集中区,是展现兴平市传统商业风貌和城市活力的窗口。
发展模式:
以“大中型零售网点+专业商业街区+餐饮娱乐网点+休闲消费服务网点”为主的商业发展模式。
3、规划导引
(1)提升商业档次,调整业态结构。
通过分析,目前兴平市老城商业集中区的业态结构是“葫芦”型的,高档商业网点缺乏,中低档商业网点过剩。
由于没有高档精品的大型购物中心,导致了兴平市高档消费群外溢的现象较为严重。
因此,规划近期,在兴化路与南关路交汇处东南地块新建一处综合性百货店,全面提升兴平市老城商业中心的形象和增强老城商业的辐射力。
(2)打造以晶海大厦为依托的商圈,引导晶海大厦发展大中型专业专卖店,限制发展大中型超市。
(3)在拆迁后的水泵厂、印数厂地块配套建设一处营业面积3000平米左右的超市;在拆迁后的水泵厂对面规划新建一处标准农贸市场。
(4)规划远期,在拆迁后的城南汽修厂、面粉厂地块建设一处占地50亩的综合性、标准化农贸市场,引导粮食路上的商户入棚经营。
(5)规划近期,引导南街村商业市场内的部分商户进入金海大厦经营;引导新建巷商业街发展成为兴平市女人一条街,引导发展女性首饰、服装等专业街。
(6)增设停车场等服务设施,提高交通的可达性和便利性。
由于现有用地的限制,建议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现有商厦尽量配置地下停车场,或在商业中心周边紧邻区域设置停车场设施,新建商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停车场(具体指标见表3)。
表3大中型商业网点停车位指标
商业网点类型
每100㎡建筑面积的车位配置数
机动车
非机动车
大中型商业网点
1.25
0.25
大型超市
0.5-1.2
1.2
大型餐饮
0.3-0.5
1.2
(7)严格控制在商业中心其他区域发展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禁止发展各类中低档商品交易市场。
(8)整理美化沿街路面和路灯,取缔各类街面摆摊销售的小摊点,规范商家促销活动。
(9)严格控制新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物流配送装卸场等影响商业设施之间的通达性、便利性的项目。
(10)规划远期,在县门东街与南大街十字的东北侧新建一处占地约50亩的高品质HOPSCA街区,成为兴平市集精品购物中心、主题消费中心、现代生活方式中心、展示体验中心和商务中心为一体,具有国际流行元素的时尚生活消费体验中心,全面提升兴平市老城区的商业档次。
(二)加快建设城西商业副中心
1、区位
位于兴平市中心大街以西,以中心大街、金城路构成了新区商业集中区发展的主轴。
2、功能定位
主要服务兴平市区、周边乡镇以及外来旅游人口,以行政办公、商务活动、商业交流、金融服务和生活服务为主导功能,兼具部分购物休闲的功能,融合生态、多元品味及国际化等多种元素精华的兴平市商业集中区;是兴平市新商业风貌及新兴平城市形象的集中展示区。
3、规划导引
(1)城西商业集中区形成以“商务金融服务中心+高档生活休闲中心+大型家居广场+主题风情街”为主的商业发展模式;金城路形成以“大型购物中心+综合超市+专业店+特色餐饮商业街”为主的商业发展模式。
(2)结合中心大街景观设计工程,统一协调中心大街两侧景观的建筑色调;在中心大街北段设置一处地下通道,加强东西两侧的通达性、便利性;新建的大型零售网点和相关社区要注重预留公共活动空间与停车设施。
(3)引导城西新区适度发展中高档商务休闲设施,在中心大街新建一处星级宾馆,一处经济型连锁酒店;鼓励发展中高档商务会所等,为商务交流、商贸洽谈等提供良好平台;完善金融、商贸等配套的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建设中高档餐饮网点,引入各地的特色餐饮;适当发展中高档娱乐休闲网点,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4)在中心大街东侧地块规划新建一处家居装饰专业店,它将代表兴平市高档商场型家居装饰专业化卖场的崭新形象。
(5)规划近期,中心大街重点打造以高星级宾馆、大型家居广场为依托,形成以商务办公、休闲、餐饮娱乐、高档家居家装服务于一体的商务、商业服务中心;打造金城商业广场,成为辐射老城与新城、展示兴平新风貌的亮点;打造以晶海大厦,成为辐射城西工业园区的商业服务中心。
规划期内,以中心大街、金城路为发展轴,重点打造“两中心一亮点”的商业节点,形成兴平市商业发展的“金三角”。
第二十五条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商业街
(一)南大街综合商业街
1、区位
位于老城商业中心区内,含南大街和兴化路,北至政协广场,南至百货大楼,全长约1500米。
2、规划导引
(1)规划近期,引导南大街发展品牌化、连锁化、特色化和专业化;对已有的网点以结构和业态调整为重点,提高现有的专业店、专卖店的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2)规划期内,拆迁现有的百货大楼,新建一处大中型百货店,提升老城商业中心的档次及集聚能力。
(3)适当增加南大街连锁餐饮网点、娱乐设施和档次较高的休闲场所的比重,以缓解购物者长时间购物造成的疲劳,同时也为了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和不同的消费结构,利用现有的人气和商气带动南大街的经济潜力的完全释放。
(4)规划远期,将南大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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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商业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