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管理手册第七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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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管理手册第七章
7产品实现
7。
1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
7.1。
1目的和范围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地质勘察/查项目的过程策划和项目质量计划、环境影响控制、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的编制,确保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和产品活动过程,以满足顾客、社会环境、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我队制订了《产品实现策划控制程序》(QB/九一五——B10——2009)。
本程序适用于我队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所有工程施工、地质勘察/查项目过程策划的控制.
7.1。
2职责
1)本程序由总工办负责制订、修订、解释和实施的归口管理;
2)队直管项目由队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主持过程策划;工程施工项目由施工公司、西藏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勘察/查项目的过程策划由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指定项目负责人主持进行过程策划;
3)总工办应对重大施工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项目过程策划输出进行审核,并报队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及相关项目部实施;一般工程施工项目由施工公司主任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经施工公司经理批准后实施;一般工程勘察项目由勘察院、工勘院主任工程师对项目过程策划输出进行审核,并报院长批准后实施。
7.1。
3工作程序
1)在队职能部门、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领导或指定项目负责人主持下,队有关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适当时应邀请技术安全科参加工程项目实现过程的策划。
2)产品实现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项目质量目标、环境管理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项目过程所需的文件(相关标准、规程、规范)资源;
——项目所需人力资源要求、基础设施(含机械设备)、监测仪器和其他的辅助设施;
——过程监视检验和勘察/查技术资料(含阶段性总结)、工程(含阶段性工序)验收、交付的准则;
——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要求以及产品交付后对环境和员工职业安全的保护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因素的辩识、风险评价和控制要求及应采取的措施;
——确认为满足顾客、环境、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及队管理体系要求应形成的记录.
3)据过程策划的结果,由项目部编写勘察/查设计(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和/或质量计划并形成文件。
4)质量计划是策划输出文件的补充.现行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已有规定的,可在相应条款中直接引用文件的名称及条款,不再重复编写,而只需对其补充部分作出规定。
5)项目勘察/查设计(纲要)、《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应由总工办或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审核,并报队总工程师批准后,以项目部的名义印发实施,并报总工办备查。
在印发前,一般应请顾客和监理审查.
6)在勘察/查、施工过程中,需对勘察/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中产品的实现过程和规定的内容需要改动时,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7.1.4本要求的具体实施按《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执行。
7。
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
2。
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1)市场项目由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主持对招投标书、合同、订单等文件的评审.必要时,由经营管理部组织,队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行政工作部、总工办、质管办参加,对顾客的要求和与产品相关的法规要求、环境保护的要求、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的要求和队的附加要求进行评审确认。
2)当对工程项目实施投标时,应将我队对产品要求的承诺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体现在投标书中。
3)由国家部委、省厅局下达的指令性勘察/查项目由总工办负责主持,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工办、行政工作部、财经部、经营管理部和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参加进行对勘查任务书的评审,对顾客的要求和与产品相关的法规要求、队的附加要求进行评审确认,并保存记录。
4)我队产品除了要满足各种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外,同时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7.2。
2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
1)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标书、合同、订单、勘察/查任务书进行评审,明确顾客和相关法规对产品的要求,证实我队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使签订的合同中各项顾客要求和队承诺达成一致,任何与投标、勘察/查任务书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都得到解决。
本要求适用于我队承担的勘察/查项目、工程项目的投标、议标或作为供方所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在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和履约过程中需修订合同前的评审。
2)职责:
经管管理部负责《产品要求的评审程序》的制订、修订、解释和实施的归口管理.国家部委、省厅局下达的指令性勘察/查项目由总工办主持产品要求的评审;市场项目由施工公司、勘察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主持进行产品要求评审.评审结果报队长审批,并报财经部、总工办备查。
3)工作程序:
—-应在队长或主管经营的副队长的领导下,由经营管理部、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主持对招标文件或勘察/查任务书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根据现场考核和市场调研所收集的有关信息,结合队实际履约能力,分析合同的可实施性,对市场项目产品要求进行客观的评审;
——由队长主持的重大项目的评审,应有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和行政工作部负责人参加,由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记录评审过程并保存记录;
--在中标后、签约前,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与顾客进行澄清和谈判,并最终签署合同(或协议书);
——产品要求的评审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但评审主持人应指定评审记录人对评审过程进行记录并保存;
——对标价较大、履约期限较长、风险系数较大的产品要求的评审,应派调查小组或会同中介机构联合进行专项调查论证,并作好记录;
—-对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条款,应与顾客、项目所在当地政府协商达成一致,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签订合同;
—-修订合同应形成手续完备的文件,合同及修订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报财经部备案。
4)由国家部委、省厅局下达的指令性勘察/查项目由总工办组织进行产品要求评审,对重大项目的评审,队长和行政副队长、经营副队长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行政工作部、质管办、财经部、经营管理部、技术安全科参加评审;
本要求具体实施按《产品要求的评审程序》执行。
7.2.3顾客沟通
1)工程招投标阶段由经营管理部或队二级经济实体(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通过招投标邀请书、招标设计文件、以及顾客举行的招投标会议等了解顾客的要求和期望,并通过投标申明、投标书、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勘查设计或勘察纲要等实现与顾客的沟通;国家部委、省厅局下达的指令性勘察/查由总工办通过对任务书或委托书中相关产品要求进行确认后,与任务下达单位进行沟通。
2)施工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项目经理通过设计图纸会审和施工规范、顾客和工程监理举行的工作会议、顾客和监理进行的大小工作检查了解顾客的要求和期望,并通过实施中的工程月报以及顾客召开各种会议中的工作报告、质量例会等实现与顾客沟通;勘察/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通过月季报与委托部门进行沟通;
3)在施工、勘查过程中,项目部应识别项目重大环境因素并在环境保护方面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应识别重大安全因素,在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方面与上级组织及员工进行有效沟通;
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公司、西藏公司)通过工程回访了解顾客的满意度,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并负责通知队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作出应对措施以满足顾客的要求;勘察/查项目完成并提交成果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进行顾客回访。
7.3设计和开发
1)目的和范围:
为了我队滑坡、泥石流、危岩崩塌、潜在不稳定斜坡、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工作职责明确,对设计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使产品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满足顾客要求,特制订《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程序》.
2)职责:
本过程由队总工程师主管,由总工办归口管理;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工作部、财经部、质管办、技术安全科协办。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1)接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委托后,由具体组织实施的单位(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藏公司)对设计过程的阶段进行策划,策划的主要内容有:
——明确各设计各阶段的责任人,并明确各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明确设计需投入的工具、监测装置等;
—-明确设计应收集和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技术资料文件;
—-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各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所采取的方法和方式、参加人员;
-—当设计工作量较大而需几个设计小组共同完成时,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各小组间的联系方式,并确定联系负责人;
2)当设计进行到一定阶段需对设计阶段进行调整时,对设计阶段的调整造成文件,并报队总工程师批准;
3)策划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文件,并由具体组织实施的单位(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主任工程师审定,报队总工程师批准后提交送审。
7。
3。
2设计和开发输入
设计工作具体实施前,应由设计组对设计输入的以下内容进行确定并保存记录:
1)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报告;
2)治理工程地实地踏勘资料;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所针对的地质灾害类型、防治级别、防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
4)治理工程所采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5)是否有相似类型防治工程设计信息可引用;
6)顾客和队对治理工程的附加要求;
7)工程所在地方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8)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的要求;
9)设计组应邀请队对以上六项内容进行评审,并保存记录,必要时聘请专家组进行评审。
7。
3.3设计和开发输出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输出应形成文件(纸质的和电子文档),其主要内容有:
1)满足地质灾害类型、防治级别、防治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的程度;
2)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及其型号和能力、原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要求、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及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安全因素的识别和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的措施、监视和测量装置和应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3)各分项、分部和总体工程的检测、验收和交付准则;
4)对工程正常使用所必要的维护和保养措施要求。
7.3。
4设计和开发评审
1)根据策划的要求,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的相应阶段,设计组应总工办或队聘请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设计输出文件进行评审,并保存记录。
2)评审内容主要是设计输出满足输入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行业标准要求和顾客、环境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和队的要求的能力。
3)评审时应对设计输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形成文件、保存记录。
7.3.5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满足策划输入的要求,设计单位(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藏公司)应根据策划的要求,邀请顾客、队总工程师、队总工办相关人员(必要时聘请其他单位专家)参加,对设计输出进行验证,验证应以工程验算、同类型工程比较等方式(或按顾客要求的方式)进行。
同时,在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应指派设计代表对设计成果进行实地验证.验证过程及验证结果应进行记录并保存。
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了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满足输出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顾客(合同)要求,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藏公司)应依据设计策划的要求,邀请顾客和相关人员(当有合同要求时,邀请相关专家)对设计进行确认.确认过程和确认的结果以及经确认后采取的措施应予记录并保存。
7.3.7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为了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达到预期目的,满足顾客要求,勘察院应在设计评审、验证、确认等过程中对设计更改记录予以保存。
设计的更改应由原设计人员进行,更改后的设计应按策划的要求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
本过程的具体实施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控制程序》执行。
7。
4采购
7。
4。
1目的范围
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采购物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对产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所需采购的物资进行控制,包括队职能部门、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各项目部组织采购的、供方组织采购的、顾客指定的供货物资进行验证的控制。
7.4.2职责
1)财经部负责《采购控制程序》的制订、修订、解释和实施的归口管理。
2)队职能部门的采购由财经部负责供方的调查和评价;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项目部负责计划、采购各自单位和项目所需物资和选择物资供方,报经理/院长审批,报财经部备案;当有分包过程时,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对分包方进行调查、评价,并保存记录。
3)项目部负责对采购物资的验证,并保存记录。
7。
4。
3工作程序
1)物资采购
——队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实际需要编制部门采购计划,报财经部审批并组织采购;
——项目负责人依据产品设计、产品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勘查设计(勘察纲要)所列物资需用量计划,向公司/院提交物资需用申请表,公司经理/院长审批,并报财经部备查;
-—由顾客指定的供货单位及供应的产品,仍需纳入控制范围;
——对外采购的产品检验或验证,应在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验证的标准/依据、验证的方式和内容、违约责任等。
2)对物资供方的评价与选择
——由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勘察/查项目物资需求计划,经过市场调查后,进行评审选择合格的供方,并保存物资供方评审、合格物资供方登记记录,推荐合格的供方报公司/院领导审批,并报财经部备案;
——项目部对初选合格的物资供方进行分析、评价的内容包括供方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保障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过程能力、设备和管理体系的比较;
-—对审查合格的供方,项目部要通过考核其实际供货情况而进行选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合格的供方,对供方的调整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报财经部备案;
—-由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分别保存工程施工项目、勘察/查项目物资供方的供货质量记录档案,并于每年底向队财经部报送一次;队及其职能部门采购产品供方的调查和评价由财经部实施并保存记录。
3)产品采购及验证
—-用于工程施工、勘察/查项目的产品应在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登记的合格供方采购;
--采购人员应具备识别其所采购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公司产品要求的能力,并按队管理体系和产品要求、相关法规要求采购产品;
-—所有采购产品在使用前均应经物资保管员按队规定和适宜的标准进行验证检查后进行入库登记,并保存验收记录。
当发现采购产品采购计划要求不一致时,应向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汇报,作出退货、调换或让步使用的决定,并保存记录.
4)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外分包时,由项目部对分承包方用于工程的产品按队《采购控制程序》进行质量监视。
7。
4.4工程分包的验证
1)队根据需要制订了《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项目部应按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公司、勘察院应组织对分承包方进行评审并保存记录,项目部对分承包方施工过程质量和用于工程项目的产品质量按队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保存记录。
2)对分包工程的验证包括:
-—财经部对队属公司工程分包单位、承包商的承包实施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记录;
-—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满足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的验证;
—-顾客对我队分包工程的验证:
当顾客要求在我队或我队的供方处实施验证时,财经部或队属公司应在工程分包文件中规定这种验证活动的安排及产品放行办法,本队将协助作好这种验证的安排。
顾客的验证不能代替本队的验证,顾客的验证也不能免除本队提供满足要求产品的责任。
7.4。
5本要求的具体实施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7.5生产和服务的提供
根据我队(包括施工公司、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监理公司、西藏公司、西南岩土公司)主要从事水工环勘察、工业与民用建筑基础、市政工程、桥隧工程、岩土工程施工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的具体情况,编制了《水、工、环勘查过程控制程序》、《岩土工程勘察控制程序》、《岩土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程序》、《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控制程序》等四个程序文件,并对产品形成中需确认的过程和实现能力的结果进行确认和控制.当所确认的过程在我队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文件)中有相应的规定时则按该作业指导书实施控制,否则另行编制作业指导书对过程的控制进行策划并形成文件。
7。
5。
1水、工、环勘察过程控制
7.5。
1.1目的
为了我队水、工、环勘察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使勘察过程活动和产品满足顾客、社会环境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的要求.
7.5.1。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队所承担的国家、省厅局指令性和市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项目勘察过程活动及成果的质量、环境和员工职业健康安全保障的控制。
7.5.1.3职责
总工程师为本过程主管领导。
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实施归口管理,各勘察项目部执行,行政工作部、财经部、总工办、项目监管部、技术安全科、党群部门、监察审计室、物业管理部协办。
7。
5.1。
4工作程序
1)准备工作
—-接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委托后,指令性项目由总工办、市场项目由经营部按《产品要求的评审程序》要求进行产品要求的确认和评审;
——组成勘察项目部,收集勘察区域内及其相关区域的水文、气象、地形地貌资料和基础地质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产品实现策划控制程序》要求、项目性质、规模和勘察阶段划分编写《勘察设计书》(或勘察纲要);
-—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相关要求对《勘察设计书》(或勘察纲要)进行评审,保存评审记录.
——准备相应的作业文件、法律法规文件、记录卡片、必要的监测装置、勘察工程施工及交通通讯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等准备工作。
2)野外勘察作业
-—实地测量,收集各勘察点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数据信息,填写记录卡片。
——野外卡片应在野外实行自检、互检、项目负责人抽检的三检制度,如发现有与野外实际不相符合的记录,应及时到实地进行重新测量记录;当有两个以上小组进行野外作业时,应在适当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交流。
——当勘察工作中需动用钻探、槽探、坑探、物探等勘察手段时,应及时识别并评价重大环境、安全因素,同时与当地地方政府取得联系,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护好相关的动植物、人文景观,并尽力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和对当地居民的影响,适当时应与外部进行必要的沟通;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按《易燃易爆危险品控制程序》执行.
—-勘察实施人员应根据当地的水文、气象、环境条件,在野外作业过程中穿戴适宜的劳动保护用品;当实施钻探、槽探、坑探作业时,应作好防坠物、岩土坍塌、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并制订必要的防护措施;所有勘察工程按相应规程规范要求进行编录.
—-进行阶段性的野外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如发现《勘察设计书》(或勘察纲要)不相适宜时,向相关院领导汇报,提出《勘察设计书》(或勘察纲要)变更的申请.
——野外勘察过程中按《勘察设计书》(或勘察纲要)要求所采集的各类样品,应作好标识并妥善保护、送检。
——对收集的数据信息进行妥善保管、所有原始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
3)室内成果报告的编制
室内成果报告成果包括基础性图件、分析图件、综合图件及其说明书、文字报告和附图附表.成果报告的详略程度取决于项目勘察阶段、项目规模和勘察区域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成果报告编写.
4)成果报告的验证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
5)成果报告的提交
水、工、环勘察成果报告的提交,应由项目部按委托方(顾客)或合同要求的份数向委托方或顾客提交,取得成果报告提交回执;同时向队总工办资料室提交纸质成果报告两份和电子文档一套以及全部的野外原始记录,汇交时应进行分类登记.
7.5.2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控制
7。
5.2.1目的和范围
为了岩土工程勘察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实施,确保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环境、健康安全满足规定的要求和顾客的期望。
适用于我队所承担的由国家部委、省厅(局)下达的指令性和市场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过程的控制,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输气(油、水)管道线路(站场、阀室、穿越)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房屋地基勘察等.
7.5。
2。
2相关术语和定义
“六大指标":
为钻探工程中的钻孔直径、岩芯采取率、孔深校正、钻孔弯曲度、采样与试验、原始记录及技术档案.
7.5.2。
3职责
1)队总工程师为主管领导,负责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的审定。
2)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负责归口管理,并负责市场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设计书或方案的编制及设计/方案文件的评审。
3)总工办负责指令性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设计书或方案的编制和勘察文件的评审。
4)技术安全科负责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书或方案中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设计书或方案的评审.
5)项目部实施,并对勘查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7。
5.2。
4工作程序
1)勘察院、水工环院、工勘院、西南岩土公司根据市场勘察/查委托书进行市场项目的产品要求确认和评审;总工办负责由国家部委、省厅(局)下达的指令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产品要求的确认和评审.
2)根据合同约定或顾客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完全理解顾客要求的基础上编写勘察设计书或方案的勘察/查项目勘察设计书或方案。
3)勘察项目设计书或勘察方案评审
——指令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设计书由总工办组织队内部审查,报总工程师审定后,再报顾客组织的专家组成评审(审查)委员会进行评审(审查)通过后执行。
--市场一般岩土工程勘察项目的勘察设计书或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审核,报公司主任工程师审定后执行;大型(勘察等级为甲级、评估等级为一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设计书或方案(含图件)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报总工程师审定,会同顾客评审批准后执行。
-—大型(勘察等级为甲级、评估等级为一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设计书或方案(含图件)由队总工办主持,项目组、院/公司、技术安全科有关人员参加,以及顾客邀请的专家组成评审(审查)委员会为主进行评审(审查);
—-中—小型(勘察等级为乙或丙级、评估等级为二或三级)勘察项目评审在征得顾客同意后,由院/公司、项目组和顾客共同参加评审(审查)或由专家签署方式进行.
4)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学习勘察设计书或方案技术要求后,确定项目所需的地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勘探施工人员配置,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质量、环境、安全职责.
5)项目部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特点、工作量和工期要求,确定勘察施工设备、监测装置的类型和数量及所需其他资源,相关的配件和材料、劳动保护用品,报财经部(或勘察院)统一调配,对领用的设备、仪器应进行校准、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实施过程的能力满足要求。
6)外业作业
——首先应根据规范及合同要求收集工作区域相关的地形图、地质图、航卫片解译成果等基础地质环境资料,熟悉工作区地质环境情况;
——根据区域基础地质环境资料,布置测绘工作路线及工作量,确定工作的技术方法,其精度必须满足相关规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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