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监理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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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监理控制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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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智能建筑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一基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 智能 建筑工程施工监控管理,主要为工程施工的质量
控制及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2 智 能建筑分部工程包括:
通信、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
备监控系统。
火 灾 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智能化系统。
电源与接地,环境等。
因淮南
市市级政府办公楼工程图纸只设计了火灾自动系统,其他系
统暂图纸没到。
重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控制编制。
3 智 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 先产品、后系统;先各
系统,后系统集成” 的顺序进行。
4 智能建筑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应符合《智能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 A 中表 A0.1 的规定要求。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检
测验收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
(二)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
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及质量监理控制,应包括与前期工
程的交接和工程施工条件的准备,进场设备和材 料的验
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
2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工序交接,做好与建筑结
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
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
3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做好如下条件准备:
( 1 )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智能建筑工程必须
按已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工程中出现的
设计变更,应按GB30339-2003 规范附录 B
中表 B.0.3 的要求填写设计变更审核表。
( 2 )完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和施工技术措施。
4 必须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对设
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与加印签
字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5 智能建筑工程设备及材料进场验收,应按GB
50339-2003 规范附录中B 中表 B.0.1 规定填写,具体
要求如下:
( 1 ) 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瑕庇,品种、数
量、产地符合要求。
( 2 ) 设备和软件产品的质量检查应执行GB
50339-2003 规范第 3.2 节的规定。
( 3 ) 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除
应符合本条规定外,尚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
关证明文件。
( 4 ) 进口产品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原产地
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
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
为中文文本。
6 应做好智能建筑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
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字,
不得实施工程隐蔽作业和转入下道工序。
7 采用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
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
根据
GB 30300 第 4.0.5 和 5.0.5 条的规定按检验批要求进
行。
8 智能建筑系统工程承包商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
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要求对检测项目逐项检测。
9 智能建筑工程应根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按
GB 50339-2003 规范各章规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
连续不中断的试运行。
(三)系统检测
1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检测时应具备的条件:
( 1 )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已进行了规定时间的试运
行。
( 2 ) 已提供 了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
记录。
2 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和设
计文件,以及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检测方
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检测机构批准实施。
3 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
测。
4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检测结论与处理:
( 1 ) 检测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 2 ) 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一
般项目两项以上不合格,则系统检测不合格。
( 3 ) 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然后重新检测,直
至检测合格,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回倍;系统
检测合格,但存 在不合格项,应对不合格项进
行整改,直到整改合格,并应在竣工验收前
提交整改结果报告。
二通信网络系统安装主控项目
1 通信网络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应按规定的安装、移交和验
收工作流程进行。
2 通信网络系统缆线的敷设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 1 ) 光缆及对绞电缆应符合GB 50339-2003 第 9
章的规定。
( 2 ) 电话线缆应符合 《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
信设施验收规范 》 YD 5048 的规定要求。
( 3 ) 同轴电缆应符合 《有线电视系统技术规范》
GY/T 106 的有关规定。
3 通信网络系统检测按系统检查测试、初验测试和试运行
验收测试进行。
4 通信网络系统的测试包括以下内容:
( 1 )系统检查测试
硬件通电测试;系统功能测试。
( 2 )初验测试
可靠性率;接通率;基本功能。
( 3 )试运行验收测试
联网运行(接入用户和电路);故障率。
5 通信网络系统检测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工程设计
文件和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其测试方法、操作程序及步骤应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 通信网络系统安装工程的检测阶段、检测内容、检测方
法及性能指标要求应符合《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验
收规范 》 YD 5077 等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7 有线电视系统的系统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有线电视系统的安装质量检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
关规定。
2 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阶段,应检查有线电视各设备
和缆线连接的可靠性,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
三信息网络系统安装主控项目
1 信息网络系统工程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 1 )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完毕,已通过系统检测并具备竣工
验收的条件。
( 2 ) 设备机房施工完毕,机房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
成,具备安装条件。
2 信息网络系统使用的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除遵照
GB 50339-2003规范第 3.3.4 和 3.3.5 条的规定执行外,
还应进行:
( 1 ) 有序号的设备必须登记设备的序列号。
( 2 ) 网络设备开箱后通电自查,查看设备状态指示灯的显
示是否正常,检查设备启动是否正常。
( 3 ) 计算机系统、 UPS 电源、交换器等按GB 50339-
2003 规范第 3.2 节的规定执行。
3 信息系统安装的随工检查内容应包括:
( 1 )安装质量检查。
( 2 )通电测试前设备检查。
( 3 )设备通电测试。
4 信息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有关系统自检
和试运行应符合GB 50339-2003规范第 3.3.8 和 3.3.9
条的要求。
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装主控项目
1 系统组成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火灾警报及应
急广 播 系统,消防电话系统,电气火灾监视与控制系统。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 )设计用二总线的模拟量智能型集中报警。
( 2 )各类探头、手动报警按钮作报警点。
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压力开关、防火阀亦通过输入模
块报警,水流指示器及压力开头的检 修阀作为监
视点接在总线上,确保检 修完毕后阀门处于打开位
置。
( 3 )在适当位置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插孔。
( 4 )消火栓箱内设消火栓泵启泵 按钮。
( 5 )各层疏散楼梯前室走道侧设置火灾声光报警器,楼梯
间侧设着火层的指示灯。
3 消防联动控制: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联动控制相关
的消防设备,关闭非消防电源。
( 1 )消火栓泵控制;
A . 平时由高位水箱维持管网压力。
B . 消 火 栓按钮动作后,直接启动消火栓泵。
C . 消控中心通过控制模块编程,自动或手动启动消火栓
泵,接收反馈信号。
D . 在消控中心联动控制台上,可手动直接控制启停消火
栓泵,接收反馈信号。
E . 监视消火栓泵电源,启停、水池水位情况。
( 2 )自动喷淋泵:
A . 平时由高位水箱维持管网压力。
B . 火灾时,喷头喷水,水流指示器动作,向法控中心报
警,管网压力下降报警阀压力接点动作,启动喷淋泵。
信号反馈至消控中心。
C . 消控中心可自动、手动启动喷淋泵,接收反馈信号。
D . 在消控中心联动控制台上,可手动直接控制启停喷淋
栓泵,接收反馈信号,并可监视喷淋泵 运行 情况。
( 3 )专用排烟风机、通风机:
A . 火灾时,消控中心直接启动相应排烟风机、通风机。
B . 排烟风机吸入口处28 0 ℃防火阀或 送 风机出风口处
70 ℃防火阀、联锁停 止 相应风机。
并加防火阀、熔
断信号经总线输入模块传至消防控制室。
C . 消控中心 联动控制台上 可手动直接 按制 启停风机 。
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 4 )正压风机:
A .火灾时,消控中心打开相应楼层正压送 风口阀 同
时启动相应的正压风机。
B . 消控中心可手动直接控制 启停风机、 并 接收 其反
馈 信号。
( 5 )非消防电源控制:
火灾时可断开非消防电源主断路器。
( 6 )应急照明平时就地控制,火灾时由消控中心自动控制
切断。
4 火灾警报、应急广播:
火灾时,强制切换为消防广播、火灾警报由声光报警器组
成,模块启停。
火灾时,通过总线模块,强制把 N-1 、 N 、 N+1 层 广播
切换为消防广播 。
火灾时,先启动相关区域的声光报警器,10S 后停止,
再启动应急广播,引导疏散。
5 消防电话:
消控中心设消防电话总机、变 配电 室 、 消防 水泵 房 、
防 排烟 机房 、弱电 机房、 管理值班 室等处 设消防电话分机。
6 电梯迫降:
( 1 )火灾时,根据火灾情况及区域,指挥电梯按消防程序
运行,改变运行程序。
( 2 )所有电梯强制返回一层并开门,停运,手动切除电源。
( 3 )采用钥匙型开关,消控中心控制火灾时电梯运行。
7 电气火灾监视与控制:
各层总箱设 漏电火灾报警装置,以防止漏电引起火灾,
配电线路漏 电超过 设 定值时,切断其电源,并将动作信号
传至消防室,其中消防设备仅为报警,不做切除动作。
8 电源及接地:
( 1 )消防设备均双电源供电,末端自设报警主机有蓄电池
作备用电源。
( 2 )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在 消控中心设
专门接地端子箱,设独立的 接地引下线, 要求综
合接地 电阻值不大于1 Ω 。
9 防火封堵;
所有明敷线管穿越防火分区时 预埋套管。
设备安装完毕
后 用专用防火堵料填实。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设计规范》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同时在布线
中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穿导线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导线应有相应
规格的合格证。
(2)在管内成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成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3)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
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4)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
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5)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
处理。
(6)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在穿线时必须备齐各档规格的
护口,内侧加装护口,并将线头弯起。
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侧
应套锁母。
(7)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 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
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0MΩ。
二、感烟、感温、声光报警等探测器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安装时
盒口周边无破损,探测器接线正确,外观无损,牢固可靠。
当设计
无要求时,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且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2)探测器至空洞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宜接近回风
口安装;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3)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得大于
45°。
三、消防控制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单列布置时,盘前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盘前
操作距离不小于 2m。
B、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 2m。
C、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 1m,控制盘排列长度大于 4m 时,控制盘
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 1m 的通道。
四、端子箱内各回路电缆排列整齐,线号清楚,绑扎成束,端子号
相对应,字迹清晰。
五、接地电阻应小于 1Ω,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
芯截面不小于 16mm²,由消控室接地极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
用铜芯绝缘软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 4mm²。
五安全防范系统安装主控项目
1 安全防范系统使用设备及器材的进场验收,除按
BG 50339-2003 规范第 3.3.4 和 3.3.5 条的规定执行外,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
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
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
( 2 ) 产品质量检查应按GB 50339-2003 规范第 3.2 节
的规定执行。
2 安全防范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
备下列条件:
1 预埋件、预留件、桥架等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2 机房、弱电坚井的施工已结束。
3 安全防范系统的电缆坚井、电线导管的施工及线缆敷
设,应遵照GB 50303 第 12 、 13 、 14 、 15 章的内容执行。
如果有特殊要求应以设计施工图的要求为准。
4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质量和观感质量验收,应根据合同
技术文件、设计施工图进行。
( 1 )对电(光)缆敷设与布线应检验管线的防水、防潮,
电缆排列位置,布放、绑扎质量,焊接及插接头安装
质量和接线盒接线质量。
( 2 )对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焊接质量、接地电阻
等。
( 3 )对系统的各类控测器、防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
电锁、对讲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
等进行检验。
5 安全防范系统承包商应对各类控测器、控制器、执行
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
形式进行。
6 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测试完成后,经建设单
位同意可进入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时应做好试运行记录。
六综合布线系统安装主控项目
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安装质量的监理控制、系统
检测,除须执行GB50399-2003规范外,还应符合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 的规定。
2 综合布系统施工前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
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应符合GB/T
50312 中的有关规定。
3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应执行
GB/T 50312 第 3 节及GB 50339-2003 规范第 3.3.4 和
3.3.5 条的规定。
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应符合
GB/T50312 中第 5.1.1 、 6.0.2 、 6.0.3 条的规定,并应
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测:
( 1 ) 缆线弯曲半径。
( 2 ) 预埋线槽和暗管的敷设。
( 3 )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
小净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 4 ) 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之间的最小
净距离。
( 5 ) 对绞电缆芯终接。
( 6 ) 光纤连接损耗值。
5 建筑 群子系统、光缆的检测,应按本地网通信线路工
程验收的相关规定执行。
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的检测,
除应符合GB/T 50312 第 4 节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配线架连接模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
相一致,大对数电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
序。
( 2 )端接于 RJ-45 口的 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
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T568A 或
T568B )之一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
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7 信息插座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时,接线盒应严
密防水、防尘。
七电源与接地系统安装主控项目
1 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检测中除执行GB
50299-2003 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所要求的检
测和验收项目,并应查验有关电气装置的质量检验、认证等
相关文件。
2 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检测,可作为分项工程,
在各系统检测中进行;也可综合各系统电源与接地系统进行
集中检测;并由相应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记录。
3 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检测和验收,应包括建筑
物内各智能化系统的防雷电入侵装置、等电位联结、防电磁
干扰接地和防静电干扰接地等。
4 电源与接地系统必须保证建筑物内各智能系统的正
常运行和人身、设备安全。
5 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的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应
按GB 50399-2003 第 3.3 节的规定执行。
6 智能化系统用电,应引接《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303 验收合格的公用电源。
7 智能系统的防雷及接地系统,应引接依GB
50303 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
采用建筑物金属体
作为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Ω 。
8 智能化系统与建筑物等电位联结的检测,应执行GB
50303 中第 27.1 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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