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标准.docx
- 文档编号:2354781
- 上传时间:2022-10-29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3.15KB
工伤事故管理标准.docx
《工伤事故管理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事故管理标准.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员工工伤事故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报告、抢救、调查、分析、处理的具体要求以及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上报的时间等,划分责任,规范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有限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险肇事故:
又称无伤害事故,未发生健康损害、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与环境破坏的事故。
2.2一般事故:
在生产活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轻伤(不含较重轻伤)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未造成人员伤害,但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事件。
包含轻微伤害、一般轻伤事故。
2.3公司较大事故:
在生产活动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较重轻伤以上(不含死亡、职业病);一次急性职业中毒2人以下生产安全事故。
或者未造成人员伤害,但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事件。
2.4公司重大事故(含火灾):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其事故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者职业病,一次急性职业中毒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或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给公司名誉造成损失,其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事件。
2.5国家法律规定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四不放过:
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整改落实不放过。
2.7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等。
2.8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
包括停产、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等。
2.9损失工作日:
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3 职责
3.1集团行政管理部
3.1.1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工伤认定意见的签署,组织公司较大
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1.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分析及重大事故对外报送工作。
3.1.3负责各单位职能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考核。
3.2集团人力资源部
3.2.1负责公司工伤的认定,同时组织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和工伤能力鉴定的工作。
3.2.1负责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及工伤赔付标准的研究和支付。
3.2.2负责在执行工伤事故快速外报程序的同时,将伤害情况同时告知行政管理部。
3.3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
3.3.1负责本单位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于事故发生后30日内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备案。
3.3.2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3.3.3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统计分析及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3.5各事故单位
负责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按照事故层级及时调查处理工伤事故。
4 过程方法和要求
4.1事故的紧急处理和上报、补报
4.1.1事故现场的紧急处理
4.1.1.1发生员工工伤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医疗机构急救电话或者派专人护送伤员到医疗机构进行紧急处置,急救过程中应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配合组织抢救。
4.1.1.2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进行拍照、做出标志和详细记录,并绘出事故现场图。
同时采取措施,稳定职工的情绪。
4.1.1.3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以下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到达现场:
1)班组长及车间安全管理员于发生事故后5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2)车间主任、直管安全生产领导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
3)制造工厂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2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参与现场指挥、救援;
4)发生伤亡及重伤事故时,公司安全主管领导、主管副总接到报告后10分钟到达现场,指挥救援。
4.1.2工伤事故的口头外报程序
1)发生工伤事故后,发现人员立即上报直管领导,直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本单位办公室或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快报后,立即将事故快报信息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2)所有上报最长累计时限不得超过1小时。
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到事故快报报送所属地上级工伤管理部门,同时报告公司行政管理部。
3)本单位安全员可以同时逐级上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口头快报。
发现伤亡事故的,可以越级汇报公司安全直管公司领导。
4.1.3事故内部的上报、补报
4.1.3.1 上报等级:
1)一般事故中未遂事件(事故)、轻微伤害由各主管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自行处理。
但需将处理结果3日内上报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2)其他事故(较大以上事故及火灾事故)按照事故程序由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上报公司行政管理部。
4.1.3.2上报程序:
1)发生轻微伤害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立即电话直接或逐级报告单位领导及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2)一般事故以上、较大事故以下的,由当事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5分钟内电话直接或逐级报告本单位领导及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每一级上报不得超过15分钟)。
并于36小时内将填写的《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各归口部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经审批后,事故单位、相应归口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各保管一份,在工伤保险报销时查阅。
3)重大事故,最先发现的人员立即上报本单位车间主任。
车间主任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通知直管安全领导,直管安全领导在赶赴现场的同时,于5分钟内逐级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及公司各主管安全部门,同时报行政管理部。
由行政管理部在1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立即报告公司主管副总、公司总裁,并于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政府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4)各单位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地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1.3.3事故补报:
1)轻微伤害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日内未康复的,按照伤害程度重新进行补报。
2)一般轻伤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后未康复的,按照伤害程度进行补报。
3)伤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情况随时报公司行政管理部并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同时及时报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补报。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由事故单位根据事故情况随时报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及时补报。
4.2事故的调查程序
4.2.1未遂事故和轻微伤害事故,由车间当即电话通知制造工厂安全主管部门,制造工厂组织相关车间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由车间安全员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表》,并于1天内报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4.2.2一般安全事故由制造工厂安全主管部门当即电话通知公司各归口部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制造工厂各业务主管部门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般事故,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2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同时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表》,报公司各归口部门备案。
4.2.3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公司事故归口部门(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3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同时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表》存档。
4.2.4国家法律规定的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故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公司归口部门及有关单位协助配合调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2.5事故调查责任界定
4.2.5.1直接责任人:
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4.2.5.2主要责任人:
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4.2.5.3管理责任:
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
4.2.5.4领导责任者:
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4.2.6事故警示教育
4.2.6.1轻微伤:
事故当日车间主任参加,组织本车间所有员工进行现场警示教育;
4.2.6.2一般轻伤事故:
事故当日分管副总经理/经理主持,有总经理、分管设备、生产部长/经理、事故责任单位领导参加的现场警示教育会议;
4.2.6.3较大及以上事故:
事故2日内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主持,有公司总裁、各事业部一把手、工会、党委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公司级警示教育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全公司通报。
4.3事故管理与归档
4.3.1事故管理
4.3.1事故经调查后,车间或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四不放过”处理,填写《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表》,报安全主管部门,车间、安全主管部门归档。
4.3.2受伤者凭《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单》,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药费报销相关手续。
4.3.3安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将工伤事故情况及时通报本制造工厂或公司各单位。
4.3.4伤者正常上班或出院后,车间或安全主管部门填写《结案单》处理完毕后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4.3.5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由伤者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4.3.6实习生、外单位职工、参加学习人员等发生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调查、统计、报告。
4.3.2事故归档
4.3.2.1各车间/制造工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应建立本单位的事故管理档案,事故事件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工伤事故报告单、事故通报(图片,处理措施)、四不放过处理单、工伤事故终结单及纠正措施追溯材料等。
4.3.2.2公司行政管理部另行建立公司重伤及以上事故、事件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内容同4.3.2.1要求。
5 考核
5.1轻伤责任事故处罚
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轻伤事故的单位,由各事业部/工厂安全归口单位除对事故直接责任人通报批评、赔偿经济损失,罚款500-2000元外,对直接责任人的车间(或科室)领导每起事故罚款200-1000元,同时各事业部/工厂安全归口单位将事故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5.2重伤责任事故处罚/火灾事故
5.2.1发生1人次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
1)依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考核3000-10000元。
2)同时分别考核责任部长、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1000~5000元。
3)依据调查结果及人员伤害程度、事故影响程度,同时予以事故直接责任部长、分管副总经理书面行政警告处分;可予以总经理口头行政警告处分。
5.2.2一次事故造成2人及以上重伤责任事故处罚:
1)依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单位考核10000-50000元。
2)同时分别考核总经理、责任副总经理3000~50000元。
3)依据调查结果及人员伤害程度、事故危险程度,予以事故责任部长免职处分;可予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降职、免职处分。
5.2.3年度内累计发生2人次重伤及以上事故处罚:
依据条款5.2.2加倍处罚;
5.3死亡事故处罚
5.3.1一次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罚:
1)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处罚100%落实到责任单位及人员(触犯法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同时考核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
3)同时考核责任单位总经理5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伤事故 管理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