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个人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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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个人版
2012年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
编写说明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发布的《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委托,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了《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2012版)》,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审定通过。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组织实施的测绘职业准入制度的重要环节。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考试科目分为《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综合能力》、《测绘案例分析》三个科目。
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三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是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是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应试人员的必备指南,其内容和范围体现了注册测绘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完成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能力。
根据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新技术的发展和测绘地理信息专业岗位的实际需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2012版)》在2009版大纲基础上进行了部分修订。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
第一科目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考试目的】
考察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在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和管理中,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测绘法律法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资质管理的规定、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以及《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确认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所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有关测绘资质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2.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执业资格的规定,以及《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确认测绘执业资格的合法性和注册测绘师义务的履行情况,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3.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确认外国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确认与外国人合资合作测绘的合法性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正确处理涉外测绘活动的有关问题,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4.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作业证件的规定以及《测绘作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纳(2012版)业证管理规定》,确认测绘作业证的合法性和测绘作业证持有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5.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项目的规定,以及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测绘收费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标投标、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确认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6.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规定,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确认测绘项目采用的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重力基准)和测绘系统(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重力测量系统)的合法性,以及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7.根据测绘法和基础测绘条例的规定,确认基础测绘项目组织实施的合法性,以及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8.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确认测绘活动中采用的规范、标准的合法性。
根据计量法以及《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和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法性,确认测绘活动中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计量器具的合法性。
9.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的规定,以及《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确认测绘地理信息单位保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0.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交、保管的规定,以及《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的实施办法》、《测绘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确认汇交、保管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
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1.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安全监管的通知》,确认提供使用国家秘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合法性以及有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2.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规定,以及《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认提供和使用各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3,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规定,以及《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确认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4.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界线测绘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国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
根据测绘法中有关行政区域界
线测绘的规定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确认所进行的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
15.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地籍测绘的规定、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地籍测绘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地籍测绘(含权属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16.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房产测绘的规定、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房屋所有权登
记的规定,以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确认所进行的房产测绘的合法性,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17.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活动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
法律责任。
18.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地图的规定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确认地图表示内容和表示方法的合法性,确认公开出版地图的合法性和编制出版单位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9.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量标志的规定和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确认建设、保管、拆迁、使用、检查维修,以及保护测量标志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二、测绘项目管理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工作内容以及工期、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项目,检查、验收并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2.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性质和要求,进行项目工期、成本、技术、质量、安全和责任风险分析,拟定项目投标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
3.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测绘技术没计规定》及有关标准进行技术设计,编写或审核项目设计书和专业技术设计书。
4.按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工作内容、实施难度及工期、技术和质量等要求,确定需要投入项目的管理人员、各工序技术人员、质量控制人员以及专业仪器设备。
5.依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要求和技术设计,对项目实施进度、作业过程质量、各工序成果等进行监督控制。
6.依据行业标准《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作业现场环境,进行人员和仪器设备的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定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督促实施。
7.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按照行业标准《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及有关标准.进行测绘技术总结,编写或审核项目总结和专业技术总结。
8.根据国家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要求,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施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按照行业标准化指导文件《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编写基本规定》,编写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9.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和性质,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数据备份、异地存放等措施;对于其中涉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相应的保密管理。
10.根据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11.按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约定,提交项目成果,并进行经费结算。
12.根据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特点,确定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
审核和认证的过程和基本要求,并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
第二科目测绘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
考察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理论和现行标准规范,分析、判断和解决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大地测量与海洋测绘考试基本要求
(一)大地测量
1.根据测绘基准建设的要求,确定国家和区域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卫星定位控制网、高程控制网、重力控制网以及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方案,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优化作业组织,控制作业进度,确定安全生产、成果保密和质量控制措施。
3.根据作业区域的地质、环境、交通、地形和气象等条件,选择满足技术设计要求的点(站)址,建造合适的测量标志,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4.根据技术设计,选择经检验合格的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外业观测,对观测数据进行检核;选择适当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软件,对外业观测数据进行处理。
5.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并运行大地测量数据库和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系统。
6.根据作业区域的坐标系统现状,分析确定不同坐标系统之间的转换方法,建立不同等级、不同年代控制网间的相互转换关系。
7.根据大地测量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二)海洋测绘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海洋测绘内容,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实施海洋控制测量,并进行测区深度基准面的联测传递。
3.根据技术设计,实施海洋定位测量和水深测量,并对测深成果进行必要的改正,获得海道和海底地形测绘成果。
4.根据技术设计,确定海图的类型和投影方式,进行海图制图综合,并按照海图图式制作海图。
5.根据海洋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
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挡。
二、工程测量与权属测绘考试基本要求
(一)工程测量
1.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测量工作的需求,设计并建立相应的工程控制网。
2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确定测图比例尺、基本等高(深)距及精度指标,选择适当的地形测绘方法.施测现状地形网。
3.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的需要,设计并实施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日照测量、建筑工程测量、规划监督测量和竣工测量。
4.根据市政、桥梁、水利、线路工程项目的特点,确定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测量方案,并实施相应的初测、定测和施工测量等工作。
5.根据矿山和隧道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测量方案,设计并实施地上(洞外)、地下(洞内)控制测量和施工测量。
6根据地下管线工程项目的需要.收集现状管线资料,确定管线探测方法和设备,实施现场调查和探测.制作综合或专业管线图,建立相应的管线数据库。
7.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确定变形或形变监测的内存及技术要求,设计适当的监测方案,实施变形或形变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8.根据特殊精密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测量方案,实施精密工程测量。
9.根据工程测量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二)房产测绘
1.根据房产管理要求,确定房产测绘内容,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实施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3.根据技术设计,确定房产图的种类.比例尺和成图方法,实施房产权属调查与要素测量,建立房产簿册,制作房
产图。
4.根据房产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区分不同的权属和分摊方式,进行面积测算和共有共用面积的分摊。
5.根据房产管理要求,实施房产变更调查与测绘。
6.根据房产管理要求,依据建筑设计资料,进行房产面积的预测算,并进行房屋预售测绘成果和房屋权属登记测绘成果的备案。
7.根据房产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三)地籍测绘
1.根据地籍管理要求,依据地籍调查方案,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实施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根据技术没汁,制作用于地籍调查的基础图(工作底图),实施地籍要素调查。
4.根据技术设计,测定界址点,制作地籍图和宗地图,进行面积量算,建立地籍簿册和数据库。
5.根据地籍管理要求,实施权属变更调查与测绘。
6.根据地籍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四)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1.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测绘的要求,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制作边界地形图,实施边界调查,制作边界情况图和边界主张线图。
3.根据技术设计,进行控制测量,并测定界桩点、边界点及方位物。
4.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成果.制作边界协议书附图并编写边界走向说明。
5.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三、摄影测量与遥感考试基本要求
(一)测绘航空摄影
1.根据测区的范围、地形条件和摄影测量要求,选择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确定飞行平台、航摄仪和航摄比例尺,划定航摄分区,计算航摄参数,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项目要求,确定在航空摄影中采用机载激光扫描、机载侧视雷达、低空遥感系统以及定位定姿系统等技术的实施方案。
3.根据项目要求,确定航摄影像资料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技术指标,并进行航摄中间过程的质量控制和项目成果的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二)摄影测量与遥感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摄影测量与遥感成果的类型、规格,以及航空、航天影像资料的空间分辨率、波段组合、重叠度和获取时间等技术指标,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和测区情况,选择、收集合适的影像数据源,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预处理。
3.根据技术设计和影像资料情况,划分区域网,布设并测定像片控制点。
4.根据技术设计,进行影像判读和外业调绘。
5.根据技术设计,利用影像、像片控制点及定位定向辅助资料,实施空中三角测量。
6.根据技术设计,进行数据采集、数据编辑、影像处理和数据建库,制作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三维建筑模型等数据成果。
7.根据项目要求,利用多光谱、多时相遥感影像资料,制作遥感调查工作底图和专题遥感数据成果。
8.根据摄影测量与遥感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四、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工程考试基本要求
(一)地图制图
1.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地图内容、表示方法、投影方式和比例尺,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和制图区域的实际情况,收集并合理利用有关制图资料,按照地图编制原则和要求,编绘普通地图(或集、册)、专题地图(或集、册)和特种地图。
3.采用适当的技术方法,收集并处理有关地理信息数据,制作符合技术设计要求的地图数据或地图数据库。
4.根据技术设计,结合地形图、专题地图、地图集或电子地图等产品的特点,完成地图制图的印前数据处理、地图制印、地图或地图集装帧以及电子地图产品(系统)制作工作。
5.根据地图制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二)地理信息工程
1.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内容和系统硬软件平台,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采用适当的技术方法,进行基础和专
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及整合。
3.根据技术设计,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入库前的检查和集成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的组织、入库以及数据库的优化调试、测试。
4.根据技术设计,基于适当的硬软件平台及网络环境,部署并构建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系统开发、集成、测试和运行。
5.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地理信息数据库及其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更新措施,并实施相应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更新工作。
6.根据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车载或其他移动终端(如手机等)导航电子地图的成果形式、内容构成、可视化表达方式和应用功能,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确定资料收集处理、工作底图制作、道路和兴趣点数据外业采集、地名和背景数据采集处理的方案。
3.按照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的规定,确定对地理信息数据表达的要素内容、空间位置等进行安全技术处理的方式。
4.根据技术设计,确定导航电子地图可视化表达及应用软件功能开发的方案。
5.根据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四)互联网地图服务
1.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要求,确定互联网地图的内容和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确定在线地理信息数据集制作、数据保密和安全技术处理的方式,并提出后期数据维护更新的方法和保障措施。
3.根据技术设计,确定网络服务、数据管理和维护、用户注册管理、服务注册管理及客户端应用等软件系统开发的方案。
4.根据技术设计,确定测试和评价系统的负载能力、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拓展性的方案。
第三科目测绘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考察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在实务应用时体现的综合分析能力及实际执业能力。
【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参照《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两个科目的大纲,考试试题的模式参见考试样题中的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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