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教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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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教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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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政教工作制度
第三章政教工作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指出,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的基本内容。
《规范》的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规范》不是对教师的全部道德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学校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学习贯彻时应注意和教育法规的学习结合进行。
教师十条禁令
1.严禁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2.严禁无教案上课或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
3.严禁上班时间喝酒和上网聊天、玩游戏。
4.严禁以各种名义举办辅导班和有偿补课。
5.严禁私自收费、向学生摊派读物及推销商品。
6.严禁旷工或脱离工作岗位从事第二职业。
7.严禁讽刺、侮辱、驱赶、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出入有色情服务的场所。
9.严禁向学生和家长索要、变相索要钱物。
10.严禁拨弄是非,破坏团结。
学生校园行为规范制度
一、学生必须着校服,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
课。
进校门后,禁止大声喧哗,严禁追逐奔跑。
二、不准在园内捉迷藏,不得玩不健康的游戏或进行其他违纪
活动。
三、放学铃声响后,学生必须排队回家,不准借故在校园内和
街道上逗留玩耍,行进中,不得攀肩、并行,不得打闹推搡。
四、不准以大欺小、打架骂人。
五、不准在校园内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六、不准在墙上、门窗上乱涂乱写,爱护公物与花草树木。
七、不准理光头、留长发、染发,不准佩戴首饰。
八、根据上级有关文件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骑车上学,学生确
需骑车上学,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学校批准,按学校指定地
点存车。
校园内禁止骑车。
九、上下楼梯要礼让,做到靠右边成单排走。
不准在楼梯、走
廊玩耍,禁止骑栏杆或顺着栏杆爬行或滑行。
十、假期禁止入校。
小学学生礼仪规范
一、认真学习、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二、到校时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穿着统一校服、佩戴红领巾,不得佩戴任何首饰。
三、从小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在校要认真完成各项值日生工作(如打扫教室和卫生清洁区等),劳动课要在认真上课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劳动实践。
在家里自己能做的事要自己做。
四、上学、放学回家路上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不打闹、不玩耍,不勾肩搭背行走。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如遇老人等要让座。
离家(或父母送自己到校门口)时,要向父母说“再见”。
上学路上遇见老师、同学要主动问好。
进校后要向值日老师、值日学生行队礼。
回家后要向父母长辈问好,如出外玩耍要告诉父母,父母同意后才能外出玩耍。
五、上课音乐响过后,学生要迅速走进教室坐好(由班干部组织)等待老师上课;老师应在上课音乐声停止时到达教室门口站好,进入教室讲台站好后说:
“上课!
”班长喊:
“起立!
”,全体同学起立回答:
“老师好!
”然后开始上课;下课时,老师说:
“下课!
”全体学生起立后齐声说:
“谢谢老师!
”(上、下午最后一节课加说“老师再见!
”)教师还礼后下课。
(如有教师听课,学生必须等听课的教师走出教室后再下课。
)如有教师或学校领导带同上级领导来我校参观视察时,在学校走廊或院落与其相遇,同学要行礼问好(行队礼,说“老师好!
”)。
六、上课时,坐姿要端正,双手平放台面,要发言先举左手(左手写字的学生举右手),老师同意后,学生站起发言,发言完毕,老师示意后坐下;读书时,双手捧书,眼睛离书本距离保持1尺以上。
七、在走廊或楼梯等通道上不得追逐、打闹和过激玩耍,上下楼梯要靠右走,大同学让小同学,男同学让女同学,学生让老师和来宾。
平时行走时,做到不弯腰、不驼背,养成良好气质。
八、放学时,各班要排队出校门,学生出校门时要向值日老师和送队老师说“老师再见!
”。
九、进入教师办公室要先说“报告!
”,经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
十、晚上要按时睡觉,睡觉前要洗脸、洗脚,自己的衣服要自己清洗干净,叠放整齐,并做好第二天上课的准备工作,向长辈道:
“晚安”。
班主任工作职责
为了精细化管理学校,优化班主任队伍,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促进我校班主任工作建设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结合我校实际,拟定班主任主要职责:
1. 全面了解和熟悉本班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年级的工作安排,制定本班的学期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重视培养学生干部,组织并指导班委会和中队的工作,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组织开展有实效的文明行为规范养成教育。
3. 联系和配合任课老师,关注每一名学生的发展。
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对学生的学业作出激励性评价。
4. 上好班队课,每月开展一次主题班队活动,组织和指导学生的晨会出操、体育锻炼、课间休息、用餐午休、卫生清洁等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习惯。
5. 通过校讯通、电话、家访等途径密切联系家长,经常与家长沟通交流,争取家长和社会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工作。
6.做好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德育考核,写好品德评语。
7.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妥善处理好偶发事件,管理好班内的公共财物。
8.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言行,尊重和爱护学生。
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
9.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0.教室布置整洁美观,班容班貌优良。
11.做好《班主任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班级文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学年组长工作职责
1、抓思想、认真组织本学科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教研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2、抓管理,组织落实学校提出的各项要求。
包括对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做好本组各学科教师的各项检查,考检及评定工作。
3、根据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本组的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开学初及时领取组内所需备品
5、协助政教处主任和教导处主任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
6、监督本组教师的考勤,备课,上课及组内的纪律、卫生等工作。
7、协助工会,组织本组教师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8、负责本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值周管理制度
一、每周安排一名教师和多名学生值周,一位领导代班,自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负责全校学生纪律、安全、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二、督促学生打扫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周二、周四清洁大检查,并于次周一升旗仪式上总结、评比流动红旗。
三、值周教师督促班主任管理教育好本班学生。
四、值周教师保管好校内财产,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值周教师负责填写好纪律、学习、卫生、安全检查评比表,并于周五下午交政教处。
六、值日领导督促值周教师按时到岗,并负责早上和下午自习课考勤。
学生家长会制度
一、各班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或部分学生家长会。
二、家长会旨在加强学校、家长、学生三者间的了解,让家长了解学校,让家长了解子女的在校情况,使学校掌握学生家庭现状和学生在家的活动情况。
三、由班主任按学校的部署要求主持召开家长会。
四、全体任课教师在教导主任的分配下、到各班参加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本学科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家长会会议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早会班会制度
1.学生班级班会制度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
2.内容包括:
组织集体活动,安排学校各部门和年级布置的任务,总结布置班级常规管理工作,主题班会等。
3.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
4.班会统一规定在每周一的班会课时间召开,不得推迟。
5.班会一般由班主任主持,也可由班长或其他班干部主持,但班主任必须在场。
可邀请校领导和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6.班会要主题明确,内容集中,确实解决问题。
不得让学生自习。
7.班会前,要由班主任召集班委会、中队部和学生骨干认真研究,确定主题,提出措施
8.每天班会课,班委会要在《班会记录》上认真做好记录,学期终了将《班会记录》交政教处备查。
9.因故不能召开班会,要经政教处批准。
10.班会中学生提出的问题尽量在班内解决,并做好解决工作,不能解决的,逐级报告。
后进生转化管理制度
要使学校树立良好的形象,必须认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为此制订如下制度。
1、班主任要充分利用好课上和课后时间,对本班学生做好思想教育,使本班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所提高。
2、班主任要对“后进生”有爱心,不得歧视,平时应多关心、了解“后进生”的心理及其后进的原因,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细心的分析,掌握“后进生”的情况,做好工作。
3、班主任要经常找表现差的学生谈话,实施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作好记录。
4、班主任要做好“后进生”的材料,对转变的学生要给予表扬鼓励,对较顽固的学生上报学校政教处,必要时班主任要进行家访,争取社会、家庭的支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5、学校政教处切实落实管理制度,对“后进生”认真做思想工作,不定时召开“后进生”会议,对违纪的学生,应按制度作出处理。
6、学校政教处要做好防范工作,对反映上来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优秀班主任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
1、所带班级在本学期被评为优秀班集体。
2、认真履行班主任岗位职责,班主任工作考核名列前茅。
3、有较高质量的创建班集体的经验总结或专题论文。
4、模范为人师表,受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拥戴好评。
5、有一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由校德育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及考核结果,提出推荐意见,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授予“校优秀班主任”的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2、当年校“优秀班主任”数不超过全体班主任数的20%。
3、两年内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者方可推荐参加区“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诚实守信。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4、.学习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化课成绩优良。
5、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优良;美术、音乐课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自信自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法制纪律观念,诚实守信。
2、.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热爱劳动,有吃苦耐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4、.学习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文化课成绩优良。
5、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体育课成绩优良;美术、音乐课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心理品质,自信自强。
6、.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班委以上职务不少于一学年),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不骄不躁,谦虚谨慎,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标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具有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热爱集体、爱自然、爱亲人、爱同学,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形式多样的课外、校外活动,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文明班、先进集体”评选制度
为了巩固我校小学“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搞好学校班集体建设和文明单位细胞建设,特制定本评选制度。
一、 每学期末,以班为单位开展“文明班集体”评选活动。
二、 评选活动采取班级功绩量化,以积分多少进行评选。
三、 评比内容包括班级教学成绩、班级管理、班级活动等。
四、评选由学校行政牵头,政工干部负责,党、政、工、参与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
五、 评选出的文明班集体将与“十佳优秀班主任”一起举行仪式表彰奖励。
升降国旗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全校师生都应尊重和爱护国旗,维护国旗的尊严。
2、按照《国旗法》第六条规定以及学校具体情况,每周升挂国旗。
升旗时间为早晨到校之时,降旗时间为日落之时,使国旗随着太阳升落而升降。
(如遇寒暑假及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国旗)。
重大节日和纪念日也应举行升旗仪式。
3、按照《国旗法》附录有关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4、大队部必须选派经过严格训练的人员执行升降任务,每组3人,其中1名升旗手,2名护旗。
5、每周一举行集体升旗仪式,在校全体师生必须参加,列队整齐,面对国旗,肃立行礼,学生必须穿校服。
6、周一旗下讲话由上周值周教师负责,讲话内容及时送交政教处归档。
7、周二至周五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虽不参加升旗仪式,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脱帽,致敬,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8、降旗,由大队部选派的旗手和护旗负责。
降旗不举行仪式。
降旗应严肃庄重,使国旗徐徐降下,但不得落地。
9、升旗后,如遇天气突变,应及时将国旗降下。
10、升旗程序如下:
出旗-升旗-唱国歌-旗下讲话
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制度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2、游泳安全教育;3、消防安全教育;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5、用电安全教育;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10、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11、心理健康教育;12、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小学安全教育目标:
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
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政教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
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
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
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五、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六、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文化课考试一般是学习过程评价与期末评价结合进行进行。
2、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师生违纪处理办法
1、严禁向学生推销商品或索要钱物
学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及其他商品的给予相关人行政警告处分;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
2、严禁参与有偿补课
严禁学校举办各类有偿“学习班”或为有偿办班提供场所,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人员记大过、降职、免职处分;教师组织、参与各种有偿补课班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已被处分但仍然不改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3、严禁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家长所要钱物,违者视情节,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4、严禁体罚学生
教师不尊重学生,讽刺、侮辱、歧视学生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剥夺学生在校学习或参加活动权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5、严禁侮辱家长
学校领导、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能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正确意见和建议,训斥或无故指责学生家长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升迁乔迁、子女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聚敛钱财,聚敛钱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记大过或降职处分。
7、严禁在工作时间或工作日中午时间喝酒、酗酒
学校领导、教师在工作时间或工作日中午时间喝酒、酗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8、严禁在校内外赌博
学校领导、教师在校内外参与各种形式赌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降职处分;严禁麻将进校园,违者给予当事人行政记过处分。
9、严禁散布不负责言论
学校领导、教师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故意散布有损他人、学校名誉并造成影响的,语言举止不文明、衣着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严禁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由于学校领导、教师失职、渎职或管理不当发生各类事故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师生生命安全受到伤害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记大过、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行政人员免职处分。
凡触犯《十项禁令》的当事人将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资格。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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