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部塑胶通用检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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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塑胶通用检查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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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PL-RD-QD-020
1.目的
明确塑胶制品质量检验标准,促使生产单位按标准要求生产,有利于检验者对质量控制,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现代精密生产或后加工的所有塑胶制品;所有外发生产或后加工的塑胶制品。
在进行部品检查时,使用本检查标准的顺序是:
1。
《作业检查指导书》,2。
客户图画要求或其它书面文件要求,3。
本通用标准。
3.本标准术语解释
3.1Critical(致命缺陷,缩写:
CR):
对使用和维护产品或对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缺陷;或损坏产品重要的、最终的基本功能的缺陷。
包括一切令该零件不能使用和装配或外观缺陷导致客户拒绝使用之缺点。
3.2Major(重缺陷,缩写:
Maj)
能引起失效或显著降低产品预期性能的缺陷。
如:
尺寸不符、严重变形、严重外伤、颜色错、装配后会影响功能之批峰、严重顶白、异色点大等。
3.3Minor(轻缺陷,缩写:
Min)
不会显著降低产品的预期性能的缺陷,或偏离标准但只轻微影响产品有效使用或操作的缺陷。
如:
轻微划伤可抛光、易抹去之污渍、影响外观但能除去之批峰、不影响功能之缩水、混色点、轻微缩水等。
3.4A级表面(A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直接能看到的表面,如:
视窗面,正常工作面等。
3.5B级表面(B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能直接看到的表面,如:
后面、侧面等;
3.6C级表面(C面)
使用者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很难或根本看不到的表面,如:
底面、隐藏面等;
3.7D级表面(D面;通常是指内装件)
整个部件在组装成成品后看不见或只有在拆机维修时才能看见的表面。
4.抽样检查标准
4.1IQC、QA外观抽样检查按MIL-STD-105E单次抽样计划(详细标准见附页)普通检验Ⅱ级检查水平:
Critical:
0Major:
0.4Minor:
1.0
若Major或Minor其中之一项超出接受范围便拒收。
4.2抽检要求:
①抽检时每个生产日期及每个模号都要抽到且随机均匀抽取。
②抽检数量:
1~4箱,每箱都要抽取;5~12箱,抽取5箱;13~20箱,抽取6箱;
21~30箱,抽取9箱;31~50箱,抽取15箱;50箱以上,抽取20箱。
③抽箱方式:
每1卡板的每1层至少抽取1箱,每箱至少在上、中、下均匀抽取样板且每个生产日期皆要抽检。
4.3IQC在检查来料时,每次抽取的样本量不能少于5PCS产品,如有1PCS不合格影响装配或功能则判断NG;
4.4IPQC在抽样检查时,每2小时抽取不少于3啤进行外观检查;每2小时抽取不少于2啤进行尺寸检查。
4.5功能测试试装检查
①IQC在检查来料时,批量少于(含等于)50000PCS,随机抽样5个计量单位进行试装判别;批量大于50000PCS,样本数增至10个计量单位。
②IPQC在现场抽样检查时,每4小时抽取1啤进行嵌合试装,如发现1PCSNG时,即判定NG,每班每台机抽取1啤进行脆裂测试1次。
③IPQC、QA在批量检查时,至少选1啤与另1啤进行交叉试装,如有一次不合格,则判为不可接受。
(如部品有装配要求时)
④各客户新型号部品初次量产出货前,其包装必须按“产品纸箱包装检验方法作业流程”(MPPL-WI-PE-016)要求进行产品跌落测试,以检验产品纸箱包装方法的可行性。
5、目检的基本要求
1、检查员基本条件:
正常裸眼(或纠正视力)单眼视力不小于1.0(无色盲)。
2、基本要求:
u检查距离:
45±10cm
u时间:
3-8秒/检查面/遍。
u目测场地:
无尘、不肮脏。
u光源:
日光灯40W,800LUX以上,且距离被检产品为80±20CM。
u检查角度:
垂直光源正面90°±45°。
u受检范围:
不同角度、不同方向、外观能看见处均需检查。
6、通用检查标准
特别说明:
1)损坏产品重要的、最终的基本功能的缺陷总是判为不可接受.
2)以下标准和客户标准有相异时,最终判定以客户标准优先
3)如有限度样板,优先参照限度样板为准;无限度样板,参照本标准
4)不知怎样判定时,应与相关人员商议(或召集会议)后判定.
符号说明:
“D”表示深度,“L”表示长度,“S”表示面积,“W”表示宽度,“φ”表示直径,“H”表示高度,“△d”表示偏移量,“△E“表示色差。
6.1注塑
缺陷
编号
不良描述
不良
类别
接收标准说明
整个部品
A面
B面
C面
D面
备注
J01
尺寸NG
Maj
不可接受
/
J02
披锋/毛边/毛丝/胶丝
Maj
/
H<0.07mm
可接受
H<0.15mm
可接受
H<0.15mm
可接受
H<0.15mm
可接受
影响装配与使用功能均不接受
J03
缩水
Maj
参照样板或限度样板
/
J04
流纹/皱纹/气纹
Maj
参照限度样板或在正常检验条件下看不见可接受
/
J05
水口影/光影/汽影
Maj
参照限度样板或在正常检验条件下看不见可接受
/
J06
变形(弯曲)
Maj
/
L<50,<0.15mm;
50 200 L>400,<1.0mm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 可接受 如果产品图另有要求,以产品图纸为准 J07 黑点/混色/沙眼/污点/杂点/料花 Maj 程度 / 同、异色 φ≤0.3mm,直径100mm的圆的范围1点 同、异色 φ≤0.3mm,直径50mm的圆的范围1点 同、异色 φ≤0.5mm,直径50mm的圆的范围1点 不影响功能,可接受 产品”LOGO”50mm以内与视窗部分不允许有; 透明件及有喷涂电镀印刷烫金等后工序的部品不适用此标准。 容许数量 / 同面可有2点 同面可有3点 / / J08 多胶/缺胶 Maj / 不可接受 参照限度样板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可接受 / J09 破裂/崩损/折断/裂痕 Maj 不可接受 / J10 花痕(划花/擦花/刮花/划痕) Maj 程度 产品“LOGO”100mm以内与视窗部分不允许有 W≤0.08mm L≤1.5mm W≤0.10mm L≤2mm W≤0.2mm L≤3mm 不影响装配与使用功能可以接受 有明显视觉缺陷或有明显手感的不可接受 容许数量 / 1 1 1 / J11 顶高、拉高、拖高 Maj / 不可接受 参照限度样板 参照限度样板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可接受 / J12 伤痕(拖伤/刮伤/碰伤/批伤/压伤) 点状 Maj 程度 / 不可接受 0.1mm2 0.1mm2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可接受 有明显视觉缺陷或有明显手感的不可接受 容许数量 / 0 1 1 / 线状 程度 / W≤0.08mm L≤1.5mm W≤0.10mm L≤2mm W≤0.2mm L≤3mm 不影响装配与使用功能可以接受 容许数量 / 1 1 1 / J13 色差 Maj △E≤1.0,目视比对样板、限度样板或色板,无明显差异 / J14 白化(发白/顶白/拉白/拖白) Maj 程度 / 不接受 S≤0.1mm2 S≤0.2mm2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可接受 / 允收数量 / 1 1 / J15 纹面光泽不良 Maj 参照限度样板 / J16 水口高/水口不平/水口穿孔 Min 水口位穿孔不接受 水口残余≤0.05mm、 水口位残余≤0.1mm 水口位残余≤0.2mm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可接受 / J17 污渍、油渍、模脏 Maj / 不接受 不接受 可擦试之且不影响装配与使用之污渍可允收 / J18 夹水纹/熔接痕 Maj / W>0.15mm L≥2.5mm 不可接受 W>0.2mm L≥3.5mm 不可接受 W>0.2mm L≥3.5mm 不可接受 不影响装配与功能,可接受 参照限度样板或有明显手感时不可接受 J19 透光性不良(镜片) Maj 不接受 / J20 混料 Maj 不接受 / J21 气泡 Maj / 不接受 不影响功能,可接受 / J22 烧焦、烧白 Maj 不接受 / J23 麻点/凹痕/模痕印/模渍 Maj 程度 / 同、异色 φ≤0.3mm,直径100mm的圆的范围1点 同、异色 φ≤0.3mm,直径50mm的圆的范围1点 同、异色 φ≤0.5mm,直径50mm的圆的范围1点 不影响功能,可接受 产品”LOGO” 50mm以内与视窗部分不允许有; 有明显手感时不可接受 允收数量 / 同面可有2点 同面可有3点 / / J30 结构不符 Maj 不接受 / J40 功能不符 Maj 不接受 / 6.2喷油 缺陷 编号 不良描述 不良 类别 接收标准说明 整个部品 A面 B面 C面 D面 备注 S01 飞油 Min 参照限度样板 / / / / / S02 尘点/尘丝 Maj 程度 / 同、异色 φ≤0.3mm,直径100mm的圆的范围1点 同、异色 φ≤0.3mm,直径50mm的圆的范围1点 同、异色 φ≤0.5mm,直径50mm的圆的范围1点 不影响功能,可接受 产品”LOGO” 50mm以内与视窗部分不允许有 容许数量 / 同面可有2点 同面可有3点 / / S03 少油 Min 目视颜色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 S04 积油/哑色 Min 参照限度样板 / S05 烧焦/掉漆 Maj 不接收 / S06 砂纸印 Maj 正常条件下用不同检验角度观察均不太明显可接受 / J13 色差 Min △E≤1.0目视比对样板、限度样板或色板,无明显差异 / S07 表面颜色光泽不良 Maj 不接受 / 6.3印刷(丝印、移印) 缺陷 编号 不良描述 不良 类别 接收标准说明 整个部品 A面 B面 C面 D面 备注 Q01 走位 Min L≤50MM,△d≤0.3mm; L>50MM,△d≤0.5mm / Q02 漏光/透底 Maj 不接受 / Q03 印刷模糊/拉油/毛边/肥油 Maj 参照限度样板 / Q04 混色 Maj 参照限度样板 / Q05 漏印/错印 Maj 不接受 / Q06 重影 Maj L≤50MM,△d≤0.05mm; L>50MM,△d≤0.1mm / Q07 断字/断线/残缺/粗细不均 Maj 正常检验条件下,可清晰辩认字体且无歧义产生则OK / J10 花痕(划花/擦花/刮花/划痕) Maj 不接受 / J13 色差 Maj 目视比对样板或色卡无明显差异 / 6.4烫金 缺陷 编号 不良描述 不良 类别 接收标准说明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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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质 塑胶 通用 检查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