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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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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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汇编
毕业设计(论文)文件汇编
——本科——
教务处编印
二○一一年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岗位职责6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实施办法10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实施办法12
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
教师评选办法20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21
武汉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武科大教〔2005〕14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使学生获得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基础训练。
3、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对文、法、经、管类专业还应注重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正确的思想方法,分析和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问题的能力。
4、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外文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做到一人一题。
3、选题的难度和分量要适当,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后能完成任务。
4、选题应有利于各类学生发挥与提高水平和能力,体现因材施教,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程序
1、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原则和所具备的条件选定题目。
2、系(教研室)对拟定题目进行审查。
3、学院对系(教研室)审查题目进行审定,报教务处备案。
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四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讲师以上教师担任(含同级职称),助教(或同级职称)可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不能单独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2、经批准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可聘请相当于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有关学院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质量与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3、指导教师资格由学院主管院长审定后,其名单随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应按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岗位职责》的规定认真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第五条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的一项独立工作。
学生本人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论文)对自己全面素质培养的重要性,要以认真的态度进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定后,认真阅读领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规定的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2、要有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录,做好阶段总结,并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设计(论文)必须符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4、装订好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必须在答辩前三天交到指导教师手中;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确因事,应按学校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否则按旷课处理;培养文明、严谨的工作作风;
6、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完成各项任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及质量控制
1、全校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校、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层层负责、分级管理。
具体要求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岗位职责》。
2、教务处与各学院均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环节的检查监控,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检查以学院为主,教务处组织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及时公布各阶段检查和抽查结果。
具体办法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的实施办法》。
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
1、学生按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进行答辩。
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组成若干答辩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应由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成绩三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折算比例为: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答辩委员会(小组)评定成绩占30%),由系(教研室)评定。
一般优秀率不得超过15%,优良率不得超过75%。
4、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半年后可申请随下一届补做一次,并按学分缴纳重修费。
学生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由原所在学院(专业)安排,一般应在校内进行。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的要求,将装有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等的资料袋,统一存入学院资料室,保存期为五年。
各学院应在每个专业中推荐两份最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送交校档案室保存。
第九条评价与奖励
学校每年组织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优秀指导教师”。
并从优秀毕业论文中,推荐一定比例的优秀毕业论文参加全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有关办法和规定与本条例有悖的,以本条例为准。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岗位职责
武科大教〔2005〕20号
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组织实施。
一、教务处岗位职责
1、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2、抽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情况,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3、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4、组织推荐优秀毕业论文参加全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二、学院岗位职责
1、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教学院长担任,成员为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监控;
2、向各系(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组织审定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填写情况,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4、定期组织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开题、期中和答辩检查;
5、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6、审定学生成绩,并负责向学生公布;
7、评选本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向学校推荐;
8、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三、系(教研室)职责
1、系(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成员3至5人;
2、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教学要求,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题工作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完成。
将选用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名单,报学院汇总;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填写情况;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期中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6、负责落实《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7、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8、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9、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四、指导教师职责
1、帮助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具体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到学生手中;
2、根据题目任务与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开题工作;
3、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方案进行审查,给予认真指导;
4、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5、全面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及质量,对毕业设计(论文)中出现的错误及时指出;
6、指导学生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定(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五、评阅教师职责
1、评阅教师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写出评阅意见并给出成绩;
2、评阅教师一般应参加学生答辩,并针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客观的提问。
武汉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实施办法
武科大教〔2005〕18号
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有效措施之一,为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1、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工作,将围绕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进行,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随机抽查。
2、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学院在各阶段检查中要及时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及时反馈到学院,并以适当形式向全校公布。
3、题目审查
(1)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对选题在专业方向、综合能力训练、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合格,软硬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
(2)学校将随机抽调部分《选题登记表》进行检查。
4、开题检查
(1)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向学生下达任务书,填写要规范完整、任务明确,对学生的论文工作条件准备要充分,并指导学生按时开题;
(2)学生接到任务书后,在两周内按论文工作的要求查找资料,调查研究、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完成开题报告;
(3)学校抽查。
5、期中检查
各学院要根据学生的题目、任务和工作计划情况,了解和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
6、答辩检查
各学院将答辩的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学校派人随机参加学院或系(教研室)安排的答辩,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
抽查内容:
(1)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2)答辩教师是否齐全,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3)学生答辩材料(设计(论文)及附件、译文及原文、毕业设计(论文)手册)是否完备和规范;
(4)成绩评定情况是否合理。
7、论文抽查
答辩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武汉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实施办法
武科大教〔2007〕7号
为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对答辩程序、组织实施及成绩评定办法规定如下:
一、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
凡本科学生按毕业设计(论文)手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经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同意,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和系(教研室)指定的专人分别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提前三天将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交给评阅教师)。
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学生平时情况,认真负责地写出全面的简明评语。
内容包括: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分量和内容是否符合任务书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水平及应用价值;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情况;独立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态度等。
指导教师在学生答辩前给出评语和成绩。
评阅教师评阅:
评阅教师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毕业设计(论文)给予全面、客观评价。
内容包括:
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3、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由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主持。
答辩小组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学生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15分钟左右)。
答辩小组成员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20分钟左右)。
向学生所提问题的内容包括学生应掌握的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毕业设计(论文)所涉及的问题。
答辩小组秘书应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
4、答辩成绩评定
答辩委员会(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参照答辩评分标准,给出合理的成绩。
5、答辩记录、成绩考核表、评语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由学院存档。
二、实施办法
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由系(教研室)主任组织实施;
2、根据不同专业与学生人数组成若干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小组设组长一人,秘书一人,答辩小组一般为3—5人(其中至少有1人具备副高职以上职称)。
答辩小组组成名单,由系(教研室)主任确定。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的工作职责是:
安排答辩工作、主持答辩、评定成绩。
三、成绩评定标准
本科(理、工、医)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供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参考]
项目
权重
分值
优秀(100>x≥90)
良好(90>x≥80)
中等(80>x≥70)
及格(70>x≥60)
不及格(x<60)
评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调研论证
0.10
100
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它形式的调研,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实施方案,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些自选资料,能较好地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提出较合理的实施方案
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能分析整理各类信息能力,有实施方案
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有实施方案
未完成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及文献的阅读,无信息分析整理,实施方案不合理
外文翻译
0.10
100
按要求按时完成外文翻译,译文准确质量好
按要求按时完成外文翻译,译文质量较好
按要求按时完成外文翻译,译文质量尚可
按要求按时完成外文翻译
外文翻译达不到要求
技术水平与实际能力
0.20
100
设计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准确可靠,有较强的实际动手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设计比较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比较准确,有一定的实际动手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设计比较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基本正确,实验数据基本准确,实际动手能力尚可,论文中涉及了经济问题
设计基本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无大错
设计不合理,理论分析与计算有原则错误,实验数据不可靠,实际动手能力差
研究成果,基础理论
与专业知识
0.20
100
对研究的问题能较深刻分析或有独到之处,成果突出,反映出作者很好地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对研究的问题能正确分析或有新见解,成果比较突出,反映出作者较好地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对研究的问题能提出自己的见解,成果有一定意义,反映出作者基本掌握了有关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对某些问题提出个人见解,并得出研究结果,作者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
缺乏研究能力,未取得任何成果,反映出作者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很不扎实
创新
0.15
100
有重大改进或独特见解,有一定实用价值
有较大改进或新颖的见解,实用性尚可
有一定改进或新的见解
有一定见解
观念陈旧
论文(说明书)
撰写质量
0.15
100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言准确,文字流畅,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成文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文字流畅,达到规范化要求,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成文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较为分明,文理通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论证基本清楚,文字尚通顺,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错别字较多,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学习态度
0.10
100
学习态度认真,科学作风严谨,严格保证设计时间并按任务书中规定的进度开展各项工作
学习态度比较认真,科学作风良好,能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学习态度尚好,遵守组织纪律,基本保证设计时间,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学习态度尚可,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
学习马虎,纪律涣散,工作作风不严谨,不能保证设计时间和进度
本科(理、工、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标准[供答辩委员会(小组)参考]
项目
权重
分值
优秀(100>x≥90)
良好(90>x≥80)
中等(80>x≥70)
及格(70>x≥60)
不及格(x<60)
评分
答辩情况
1.00
100
能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较恰当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
基本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答辩错误经提示后能作补充或进行纠正
不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主要问题答不出或有原则错误,经提示后仍不能回答有关问题
注: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评定等级按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20%+答辩成绩×30%。
本科(文、法、管理、经济)毕业论文评分标准[供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参考]
项目
权重
分值
优秀(100>x≥90)
良好(90>x≥80)
中等(80>x≥70)
及格(70>x≥60)
不及格(x<60)
评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参考标准
文献阅读与文献综述
0.15
100
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阅读较多的自选资料,并认真写出2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除全部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外,还能阅读一定的自选资料,并认真写出2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阅读了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文献,并能写出2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能阅读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写出2000字以上的文献综述
未完成阅读任务或文献综述不符合要求
外文翻译
0.15
100
能出色完成规定的外文翻译,译文准确质量好
能较好完成规定的外文翻译,译文质量较好
能按时完成规定的外文翻译,译文质量尚可
基本完成规定的外文翻译,译文无大错
外文翻译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学术水平与创新
0.20
100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选题有一定的价值,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
论题不能成立或有重大毛病
论证能力
0.20
100
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文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文章材料翔实可靠,有说服力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对事物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观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材料能说明观点,面也比较宽
观点基本正确,并能对观点进行一定的论述
基本观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
论文撰写质量
0.20
100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成文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达到规范化要求,书写工整或用计算机打印成文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论证基本清楚,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有抄袭现象,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学习态度
0.10
100
学习态度认真,科学作风严谨,严格保证设计时间并按任务书中规定的进度开展各项工作
学习态度比较认真,科学作风良好,能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学习态度尚好,遵守组织纪律,基本保证设计时间,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学习态度尚可,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能按期完成任务
学习马虎,纪律涣散,工作作风不严谨,不能保证设计时间和进度
本科(文、法、管理、经济)毕业论文答辩评分标准[供答辩委员会(小组)参考]
项目
权重
分值
优秀(100>x≥90)
良好(90>x≥80)
中等(80>x≥70)
及格(70>x≥60)
不及格(x<60)
评分
答辩情况
1.00
100
能简明扼要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准确流利地回答各种问题
能比较流利、清晰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较恰当地回答与论文有关的问题
能叙述出论文的主要内容,对提出的主要问题一般能回答,无原则错误
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答辩错误经提示后能作补充说明或进行纠正
不能阐明自己的基本观点,主要问题答不出或错误较多,经提示后仍不能正确回答有关问题
注:
学生毕业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即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成绩。
毕业论文评定等级按综合成绩评定。
综合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50%+评阅教师评定成绩×20%+答辩成绩×30%。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实施办法》(武科大教〔2005〕17号)自行废止。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武汉科技大学
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办法
武科大教〔2005〕19号
为了鼓励师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教与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如下:
一、参评对象
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二、评选办法
1、各学院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组成评议小组,按10%的比例推荐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
3、毕业生离校前公布评选结果。
三、奖励办法
对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得者和优秀指导教师,学校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
武汉科技大学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
一、总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就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格式、印刷与装订等统一制定本基本规范。
二、毕业设计(论文)结构及要求
一般地,各学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由以下部分组成:
①毕业设计(论文)封面;②中文摘要;③英文摘要;④目录;⑤正文;⑥参考文献;⑦致谢;⑧附录;⑨有关图纸(大于3号图幅时单独装订)。
特别地,艺术类专业的为毕业设计(创作),与上述要求类同。
以下内容凡未特别说明的,则视毕业设计(创作)为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相应的要求均适用于毕业设计(创作)。
医科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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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 科技大学 本科 毕业设计 论文 文件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