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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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4年泉州市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5)的通知》(闽政办〔2014〕10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实施“交通、能源、市政、水利、信息、环保”六项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管理科学、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2014年争取完成投资超过600亿元。
(一)交通提升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20亿元。
基本形成网络更加衔接配套、技术装备更加先进实用、运输服务更加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市公路通车里程突破16000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531公里。
加强港口码头泊位建设,提升港口生产运输能力,建成一批大型深水泊位和港口服务设施,2014年底全市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1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185万标箱。
1.铁路。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4亿元。
重点抓好福厦铁路惠安站、湄洲湾南岸铁路支线、中化铁路专用线等项目;推进长泉(吉永泉)铁路、秀涂港口铁路支线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获得阶段性进展。
2.公路。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84亿元。
——高速公路。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57亿元。
续建泉州湾跨海大桥等3个项目,确保沈海复线仙游至南安金淘泉州段建成通车、泉州湾跨海大桥完成主体工程;加快厦沙高速、泉厦漳城市联盟高速泉州段前期工作,争取厦沙高速开工、泉厦漳城市联盟高速泉州段具备开工条件。
2014年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超过35公里。
——国省干线公路。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0亿元。
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提高客货集散运输功能。
加快制约规模效益发挥的节点及连接线建设,重点打通影响通道贯通和网络形成的断头路,提升技术等级,消除瓶颈路段。
重点建设高速公路应急替代线路、连通乡(镇)及重要旅游区公路、连通枢纽站场和重要港区公路、国省道三级及以下公路提级改造等。
重点建设横九线金井围头至深沪东华、纵三线南安省新至梅山段、联二线德化诗墩至土坂路、福厦铁路晋江站快速疏解路等项目;加快联十一线泉港界山至南安水头段、联三线惠安黄塘至南安诗山段、联四线安溪雅兴至东坑段、纵四线德化城关至三班段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2014年争取新开工国省干线公路超过60公里,建设国省道“美丽交通生态公路”约100公里。
——农村公路。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5亿元。
推进“镇镇有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农村路网连通完善和提级改造;着力改善通建制村单车道公路的通行条件,力争实现有条件的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以及边远山村通达公路;具备建设条件的海岛内部交通线路基本建成,实施陆岛码头接线硬化工程,改善海岛居民出行条件。
推进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
2014年开工建设“镇镇有干线”公路里程60公里以上,实施农村公路提级改造100公里以上、安保工程200公里以上、危(病)桥改造20座以上。
实施农村公路网络化项目30公里以上、通自然村项目200公里以上。
3.港航。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2亿元。
重点建设石湖作业区5#-6#、肖厝作业区5#-7#、斗尾作业区7#、秀涂作业区16#、石井作业区16#-19#、肖厝作业区18A、18B、18C号以及富源石化、奥德费尔方正等码头项目,推动以集装箱、大型散货为主的重点港区建设,打造围头湾港区南安石井石材物流集散中心和泉州石湖集装箱商贸物流中心。
加快实施泉州湾航道二期、围头湾航道二期等航道工程。
力争2014年新增完工码头、航道等项目超过5个,新增港口吞吐能力700万吨。
4.机场。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0.8亿元。
2014年底基本完成泉州晋江机场改扩建工程;加快泉州大港湾机场前期工作,力争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成果。
5.综合枢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3亿元。
加快福厦铁路惠安站综合交通枢纽、水头客运站、安溪汽车站等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公共服务性物流园区建设,不断提高科技和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客运“零换乘”、货运“无缝衔接”的运输站场体系。
(二)能源提升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90亿元。
全市能源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形成以500千伏超高压为主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高效的智能电网。
实现我市城区(包括县城)全部用上天然气,清洁能源比重进一步提高。
1.电源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40亿元。
加快推进一批火电项目,鸿山热电厂二期确保2014年建成投产,满足迎峰度夏新增电力需求;争取新开工神华晋江热电联产、泉惠石化工业区热电联产等项目。
有序推进风电项目规模化发展,加快惠安小岞、石狮将军山、南安向阳、永春外山和安溪龙门、尚卿、大坪等风电场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争取部分项目建成投产。
2.电网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37亿元。
确保建成投产洪梅变、石壁变、临港变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0座,新增线路168公里。
开工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6座,线路118公里,变电容量90万千伏安。
继续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基本解决供电设施过载、“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全面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可靠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3.油气管网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2亿元。
加快西气东输三线泉州段和海西天然气管网德化支线、西三线天然气高压管网利用工程等项目建设。
做好汽车加气站等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及中海油、中石油之间与我市城区(包括县城)燃气间气源对接和输气设施的互联互通,保障我市天然气供应。
(三)市政提升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60亿元。
至2014年底,全市建成城市道路总长度突破2400公里;城市排水排涝能力明显提升,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县级城市中心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以上的暴雨;城市供水能力达到190万吨/日,中心市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98%以上、县城达95%以上;合理配置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加快完善中心市区的自行车、步行等慢行通道系统,加强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1.城市交通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00亿元。
——轨道交通。
按照省里要求,加快推进厦漳泉城际轨道网1号线及泉州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部分项目2015年开工建设;推动《泉州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报批工作,争取获得阶段成果。
——城市道路。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90亿元。
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城区骨干路网,提高路网密度;重点推进“两重环湾”快速通道及向湾主干道、中心市区两重环城“田”字型快速通道,加快普贤路拓改及延伸段工程、站前东西大道西延伸段工程、站前大道鲤城段、泉州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扩建及江滨南路改造等一批项目建设,新增城市道路200公里;推进金屿大桥、百崎大桥、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刺桐路经洛江至惠安西片区快速通道、泉州台商投资区百东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注重完善城市干道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联系,打通断头路,拓宽小街巷,提高道路网密度。
做好城市桥梁安全检测和加固改造,确保通行安全。
——公交系统。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
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合理配置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推进沿海县(市)城际客运线路公交化运作,增加环泉州湾大公交线路,设置快速公交干线,优化完善公交线网和枢纽站、首末站、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站等场站布局。
2014年底,争取中心市区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18%。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3亿元。
全市所有新建及改扩建的主、次干道设置具有足够通行能力的步行和自行车道,其中应增设、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并结合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等,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加密路网,完善步行和自行车微循环系统。
结合城市水体、山体、绿地,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休闲道路,方便居民休闲、健身和出行。
——公共停车场。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
提高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设施配建指标,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推广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楼,充分利用市政广场、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
——城市绿色照明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亿元。
加快改造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路灯照明和优化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新建城市道路照明全部使用LED节能产品。
至2015年,各设区市完成主次干道路灯节能改造,各县(市)完成主干道路灯节能改造。
2.城市文化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
以当选首届“东亚文化之都”为契机,实施全域文化资源联动提升行动方案和古城文化复兴计划,整合提升全市文化资源。
重点建设泉州图书馆新馆、泉州歌舞剧院、东海工人文化宫、泉州现代艺术馆、惠安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文化设施项目,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推进泉州大剧院、泉州市规划建设及成就展示馆、惠女风情文化村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文化设施项目开工建设。
3.城市供水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2亿元。
加快城市自来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扩建一批城市自来水厂,实施一批备用水源、应急水源和蓄引调水工程,增强城市供水保障和水质检测能力。
重点实施泉州金鸡水厂、泉港凤阳水厂、德化蒲坂水厂、惠安城南水厂三期及输配水管网工程等项目,全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50公里。
4.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0亿元。
重点建设丰州片区滞洪排涝系统工程、晋江东石滞洪人工湖、永春城区排水排涝改造提升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湖整治及防洪排涝系统工程和城市防洪排涝整治提升工程等项目。
逐步建立监测系统和完善雨水蓄滞、收储系统,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新建城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5.城镇燃气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4亿元。
继续推进我市各县(市)城区燃气管网建设,未建设管道燃气的县(市)启动LNG气化站建设。
全年新建230公里燃气管网,城市管道燃气应急保障能力满足主城区居民用气使用7天以上。
6.城市地下管廊。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
推进中心市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各类架空缆线下地。
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在新区建设、旧城连片改造中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四)水利提升工程
2014年水利基础设施确保完成投资40亿元,力争完成45亿元。
加快构建全市城乡水利保障体系,中心市区防洪(潮)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县级城区达到20~50年一遇,重点乡镇达到10-20年一遇;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引调水、中小型水库、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建设任务。
1.防洪防潮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8亿元。
加强晋江防洪工程、闽江防洪工程德化段等重点堤段防洪治理,治理堤长120公里;完成15公里的海堤强化加固。
2.蓄水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6亿元。
推进德化彭村水库、泉港双溪水库、洛江八峰水库、桃源水库等中小型水库建设;推进安溪白濑水库前期工作并争取有突破。
3.引调水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7亿元。
加快晋江市引水第二通道工程、泉州台商投资区原水工程等在建工程建设,争取尽早完工;推进七库连通工程山美水库至惠女水库段、七库连通工程惠女水库至菱溪水库段、金鸡拦河闸至第三水厂输水管道工程、石狮市应急水源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5亿元。
按照保障水源、改善水质、保证水量、提高标准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强农村供水水源、配水管网和净化消毒设施等建设,全年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人口23.5万人。
5.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8亿元。
重点推进晋江市域小流域整治、永春桃溪流域综合治理、洛阳江流域洛江区河市段综合治理、永春县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建设。
各县(市)、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抓一至两个专项整治工程。
(五)信息提升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3亿元。
基本建成全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市县电子政务主要业务信息化率超过50%,全面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在交通、物流、市政、环保、资源、食品、生产等重点领域核心环节初步实现智慧化应用;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交易保障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信息网络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9亿元。
加快建设智慧泉州,继续实施“宽带提速普及工程”,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升级及无线网络覆盖,持续扩大3G网络覆盖范围和应用深度,加快4G网络建设,推动TD-LTE规模化商用。
加快全市三网融合工程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双向网络覆盖,推进“光进铜退”和网络双向化改造。
重点实施泉州TD-LTE商用网络工程、丰泽(福建)联通企业云计算产业园、无线宽带城市升级工程(电信)、光网城市(电信)等一批项目。
2.公共服务平台。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亿元。
加强市级公共资源、服务总线、服务体系,以及各县(市、区)平台建设,推进服务集成。
建设平安城市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综合信息库、视频综合应用系统、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智能车辆管控系统。
逐步推广“智慧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智能化管理。
3.重点应用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
加快民生领域和市县政务信息化集成建设,推进金保工程和电子招投标平台等工程建设,整合城管、综治、卫生、计生等网格资源,推行大网格协同管理。
加快实施交通、物流、市政、食品等重点领域核心环节推广智慧化应用。
开展智慧物流建设,加快推进德化外贸电子商务试点县、对台电子商务、民生网络金融等电商项目落地建设。
4.消费服务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亿元。
实施信息主动服务工程,向公众开通个性化信息服务主页,整合推送各类信息。
建设教育资源、公共就业、公交智能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拓展乡、村一体化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推进建筑智能化工程,建设楼宇管理、办公、通信自动化系统。
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工程,开发智能家居(中央)控制管理系统以及家居照明、安防、多媒体、环境控制系统。
促进开展手机关联社保卡应用。
实施信息服务业振兴工程,大力开发和开展个性化、定制化信息服务,丰富信息产品。
(六)环保提升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55亿元。
加快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实现实时监控重点县城、重点流域、重点河段、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33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114万吨/日,市、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600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1.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0亿元。
新建、扩建10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350公里污水管网,加快中心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基本完成中心市区内沟河截污工程建设,逐步实现中心市区老城区雨污分流。
2014年底全市省、市级试点镇建成污水处理厂,其他列入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建制镇2014年开工、2015年建成。
2.城乡垃圾处理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5亿元。
加快推进城乡垃圾统筹处理,进一步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抓紧建设德化高内坑垃圾卫生填埋场、惠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南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以及石狮、晋江、南安、惠安、安溪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场等项目。
3.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10亿元。
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整治、工业污染治理、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点任务,重点抓好山美水库生态修复专项整治工程。
推动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和全市21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以“小河净”促“大河清”,争取完成西溪南安仑苍段、龙门溪安溪龙门镇区段、林辋溪惠安辋川段整治工程等10个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重点流域省控以上断面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0%以上,近岸海域各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5%以上。
4.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亿元,重点实施安溪等4个重点县、13个重点乡镇等省级重点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组织开展安溪、德化2个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万亩。
5.城乡生态环境整治。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20亿元。
全面实施“点线面”攻坚计划,重点推进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城市公园、内河、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的景观整治。
深化近海水域、重点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崇武至秀涂海岸带资源环境保护。
强化城区内山体保护,划定城市一重山保护控制范围,加强生态修复。
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划定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建设城市湿地公园,加强泉州湾等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村庄环境面貌。
6.“四绿”工程。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5亿元。
绿色城市重点推进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城区内绿化、开发区绿化、校园绿化、军营绿化、立体绿化及城市片林、城市绿道等建设;绿色村镇重点结合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的绿化美化等;绿色通道重点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沿线绿化美化;绿色屏障重点加快“三沿一环”一重山造林绿化、矿区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等。
2014年新增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化0.8万亩,乡(镇)村建成区绿化1.8万亩,绿色通道绿化0.5万亩,绿色屏障绿化3.3万亩。
7.环境监管设施。
2014年力争完成投资0.5亿元。
加快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更新改造7座,新建7座,逐步实现自动检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质量保证。
继续加强市、县级环境监测监察能力设施建设。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工协作。
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由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3〕269号泉政办〔2014〕73号)已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其中交通提升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分别牵头推进;能源提升工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市政提升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文广新局、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推进;水利提升工程由市水利局牵头推进;信息提升工程由市信息化局、经贸委、数字办、省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分别牵头推进,市信息化局汇总;环保提升工程由市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农办、林业局、水利局、城乡规划局、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牵头推进。
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领域分年度具体实施方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各牵头推进部门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抓紧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具体行动计划或方案,分类梳理项目,落实目标责任,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加快组织实施。
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分类推进抓好项目建设实施和前期工作,在建项目促进度、保安全、控质量、增效益,力争早建成早投产;前期项目抓前置、促审批、保征迁、上配套,力争早开工多开工。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凡列入“十二五”规划尚未开工的项目,2014年必须全部启动前期工作。
要统筹衔接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导向,结合我市发展需要,超前谋划生成一批符合科学发展要求、关系长远、关乎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抓紧启动相关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
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施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加强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工作,促进项目顺利实施和社会安定稳定。
(三)提升服务质量。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服务窗口前移。
审批主管部门要持续跟进国家关于简政放权的一系列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操作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属市内审批事项的,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开通绿色通道,能快则快、提速提效;对需报请国家、省审批事项的,及时审核转报,做好汇报沟通和跟踪促批工作,争取尽快获批。
发改、经贸、建设、国土、林业、海洋、环保、水利、公安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强化服务,指导帮助项目单位落实用地、用林、用海、环境容量、建材、火工油品等,有效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要素需求。
推进和谐征迁、无障碍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征迁交地、群众安置的主体责任,坚持依法依规、先安置后搬迁、先补偿后用地,千方百计破解制约重大基础设施顺利推进的征迁难题。
(四)拓展筹资渠道。
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同时,要用好用足中央、省里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里更多资金支持。
充分发挥金融主渠道作用,通过扩大信贷规模、创新金融产品、引入保险资金等,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盘活存量资产、整合国有资产收益、抓好土地收储,扩大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探索设立水利、高速公路、林业等投资基金,填补相关领域建设资金缺口。
全面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大力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落实“一项一策”要求,在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港口、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综合枢纽、电源点、引调水工程、排水管线、乡镇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领域抓紧研究推出一批重点项目向社会公开推介,吸引有实力企业特别是龙头民营企业参与建设运营。
(五)做好跟踪管理。
城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计划纳入深化“五大战役”重点行动计划跟踪汇总,其项目参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每月月底前,县(市、区)发改部门具体负责将各地管理的项目按附件2的要求统计上报市发改委(重点办),市直部门具体负责将各自管理的项目按附件3的要求统计汇总上报市发改委(投资科)。
市发改委牵头汇总、认真分析、跟踪督促,定期通报“六项提升工程”推进情况,促使各计划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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