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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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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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前言
根据水利部2004年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试行)》(sdj249.1—88)和《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sl38—92)两项标准,按专业类别重新划分,编制成“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3项标准。
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1总则
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土石方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规范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工作,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土石方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土石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合格要求的单元工程,不应通过验收。
1.0.4本标准的引用标准主要有以下标准:
《水利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
《水利水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SL632)
《水利水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SL633)
1.0.5土石方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单元工程separateditemproject
依据建筑物设计结构、施工部署和质量考核要求,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层、块、区、段,每一层、块、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通常是由若干工序组成的综合体,是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2工序workingprocedure
按施工的先后顺序将单元工程划分成的若干个具体施工过程或施工步骤。
对单元工程质量影响较大的工序称为主要工序。
2.0.3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对单元工程的功能起决定作用或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
2.0.4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基本规定
3.1一般要求
3.1.1单元工程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本标准要求,共同划分单元工程。
2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和部位确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3单元工程划分结果应书面报送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1.2单元工程按工序划分情况,分为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
1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应先进行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在工序验收评定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2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在单元工程中所包含的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和施工项目实体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1.3检验项目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3.1.4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各类项目的检验,应采用随机布点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验方法及数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3.1.5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的制备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其规格宜采用国际标准A4(210mm×297mm),验收评定表一式4份,备查资料一式2份,其中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各1份应由监理单位保存,其余应由施工单位保存。
3.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3.2.1单元工程中的工序分为主要工序和一般工序。
主要工序和一般工序的划分应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3.2.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工序中所有施工项目(或施工内容)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
2工序中所包含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全部合格。
3.2.3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工序施工质量按本标准进行自检,并做好检验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附录A),质量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4h内进行复核。
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2)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结果等,复核工序施工质量检验项目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3)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署工序施工质量评定意见,核定工序施工质量等级,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3.2.4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
2)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工序中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2.5工序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收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3.3.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施工现场具备验收的条件。
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
3.3.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附录A),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申报后,应在8h内进行复核。
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核查施工单位报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2)对照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要求,结合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结果等,复核单元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本标准要求。
3)检查已完单元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在施工单位提交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署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意见,评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重要隐蔽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评定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应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3.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评定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
2)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
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2监理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平行检测资料。
2)监理工程师签署质量复核意见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3.3.4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2)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3.5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2)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3)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3.6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未达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评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重新进行验收评定。
2经加固处理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3处理后的单元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未达到设计要求时,经原设计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处理后,改变了建筑物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缺陷的,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认定为合格,并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4明挖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明挖工程施工应自上而下进行,并分层检查和检测,同时应做好施工记录。
4.1.2施工中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指定地点设置弃渣场并弃渣,不应随意弃渣。
4.1.3开挖坡面应稳定,无松动,且应不陡于设计坡度。
4.2土方开挖
4.2.1单元工程宜以工程设计结构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4.2.2土方开挖施工单元工程宜分为表土及土质岸坡清理、软基和土质岸坡开挖2个工序,其中软基和土质岸坡开挖为主要工序。
4.2.3表土及土质岸坡清理施工质量标准见表4.2.3。
表4.2.3表土及岸坡清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表土清理
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水井、泉眼、地道、坑窖等洞穴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2
不良地质土的处理
淤泥、腐殖质土、泥炭土全部清除;对风化岩石、坡积物、残积物、滑坡体、粉土、细砂等处理符合按设计要求。
3
地质坑、孔处理
构筑物基础区范围内的地质探孔、竖井、试坑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回填材料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取样试验等。
一般项目
1
清理范围
满足设计要求。
长、宽边线允许偏差:
人工施工0~50cm,机械施工0~100cm。
量测
每边线测点不少于5点,且点间距不大于20m。
2
土质岸边坡度
不陡于设计边坡。
每10延米量测1处;高边坡需测定断面,每20延米测一个断面。
4.2.4软基或土质岸坡开挖施工质量标准见表4.2.4。
表4.2.4地基及岸坡开挖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保护层开挖
保护层开挖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在接近建基面时,宜使用小型机具或人工挖除,不得扰动建基面以下的原地基。
观察、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2
建基面处理
构筑物地基及岸坡开挖面平顺。
地基及岸坡与土质构筑物接触时,应采用斜面连接,不得有台阶、急剧变坡及反坡。
3
渗水处理
构筑物基础区及岸坡渗水(含泉眼)妥善引排或封堵,建基面清洁无积水。
一般项目
1
基坑断面尺寸及开挖面平整度
有结构要求有配筋预埋件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观察、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检测点采用横断面控制,断面间距不大于20m,各横断面点数间距不大于2m,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30cm
坑(槽)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cm。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20cm。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30cm。
坑(槽)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20cm。
斜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5cm。
注:
“-”表示欠挖。
4.3岩石岸坡开挖
4.3.1单元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4.3.2岩石岸坡开挖施工单元工程宜分为岩石岸坡开挖、地质缺陷处理2个工序,其中岩石岸坡开挖工序为主要工序。
4.3.3岩石岸坡开挖施工质量标准见表4.3.3。
表4.3.3岩石岸坡开挖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保护层开挖
浅孔、密孔、少药量火炮爆破
观察、量测、查阅施工记录。
每单元抽测3处,每处不少于10m2
2
开挖坡面
稳定且无松动岩块、悬挂体和尖角
观察、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1
岩体的完整性
爆破未损害岩体的完整性,开挖面无明显爆破裂隙,声波降低率小于10%或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声波检测(需要时采用)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1
平均坡度
开挖坡面不陡于设计坡度,台阶(平台、马道)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仪器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总检测点数量用横断面控制,断面间距不大于10m,各横断面沿坡面间距不大于5m,且点数不少于6个点;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2
坡度标高
±20cm
3
坡面局部超欠挖
允许偏差:
欠挖不大于20cm,超挖不大于30cm
4
炮孔痕迹保存率
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体
>80%
节理裂隙发育的岩体
>50%
节理裂隙极发育的岩体
>20%
4.3.4地质缺陷处理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验收标准见表4.4.4。
4.4岩石地基开挖
4.4.1单元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4.4.2岩石地基开挖施工单元工程宜分为岩石地基开挖、地质缺陷处理2个工序,其中岩石地基开挖为主要工序。
4.4.3岩石地基开挖施工质量标准见表4.4.3。
表4.4.3岩石地基开挖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保护层开挖
浅孔、密孔、少药量火炮爆破
观察、量测、查阅施工记录。
每单元抽测3处,每处不少于10m2
2
建基面处理
开挖后岩面平应满足设计要求,建基面无松动岩块、表面清洁,无泥垢、油污
全数检查。
3
多组切割的不稳定岩体开挖和不良地质开挖处理
满足设计处理要求
4
岩体的完整性
爆破未损害岩体的完整性,开挖面无明显爆破裂隙,声波降低率小于10%或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声波检测(需要时采用)
符合设计要求
一般项目
1
无结构要求或无配筋的基坑断面尺寸及开挖平整面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观察、仪器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检测点采用横断面控制,断面间距不大于20m,各横断面点数间距不大于2m,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30cm。
坑(槽)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cm。
2
有结构要求或有配筋预埋件的基坑断面尺寸及开挖平整面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0cm。
长或宽>10m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20cm。
坑(槽)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20cm。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5cm。
4.4.4地质缺陷处理施工质量验质量收标准见表4.4.4。
表4.4.4地质缺陷处理施工质量验收质量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方法
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1
地质探孔、竖井、平洞、试坑处理
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取样试验等
全数检查
2
地质缺陷处理
节理、裂隙、断层、夹层或构造破碎带的处理符合设计要求
查阅施工记录、取样试验等
3
缺陷处理采用材料
材料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抽样检查、查阅施工记录
每种材料至少抽验1组
4
渗水处理
地基及岸坡的渗水(含泉眼)已引排或封堵,岩面整洁无积水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1
地质缺陷处理范围
地质缺陷处理的宽度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地基及岸坡岩石断层、破碎带的沟槽开挖边坡稳定,无反坡,无浮石,节理、裂隙内的充填物冲洗干净。
测量、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检测点采用横断面或纵断面控制,各断面点数不小于5点,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注:
构筑物地基、岸坡地质缺陷处理的灌浆、沟槽回填混凝土等工程措施,按“混凝土工程”或“地基工程”中的有关条文执行。
5洞室开挖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洞室开挖方法与地下建筑物的规模和地质条件密切相关,开挖期间应对揭露的各种地质现象进行编录,预测预报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修正围岩工程地质分段分类以研究改进围岩支护方案。
5.1.2施工中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指定地点设置弃渣场弃渣、不应随意弃渣。
5.1.3洞室开挖壁(坡)面应稳定,无松动岩块,且应满足设计要求。
5.2岩石洞室开挖
5.2.1单元工程宜按下列规定划分:
1平洞开挖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或混凝土衬砌的设计分缝确定的块划分,每一个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或一个浇筑块为一个单元工程。
2竖井(斜井)开挖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段每5~15m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3洞室开挖工程可参照平洞或竖井划分单元工程。
5.2.2岩石洞室开挖施工质量标准见表5.2.2。
表5.2.2岩石洞室开挖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主
控
项
目
1
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效果
残留炮孔痕迹分布均匀,预裂爆破后的裂缝连续贯穿。
相邻两孔间的岩面平整,孔壁无明显的爆破裂隙,两茬炮之间的台阶或预裂爆破孔的最大外斜值不宜大于10cm。
炮孔痕迹保存率:
完整岩石在90%以上,较完整和完整性差的岩石不小于60%,较破碎和破碎岩石不宜小于20%
观察、量测、统计等
每个单元抽测3处,每处不少于2~5m2
2
洞、井轴线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5cm
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3
不良地质处理
符合设计要求
查阅施工记录
4
爆破控制
爆破未损害岩体的完整性,开挖面无明显爆破裂隙,声波降低率小于10%,或满足设计要求
观察、声波检测(需要时采用)
符合设计要求
一
般
项
目
1
洞室壁面清撬
洞室壁面上无残留的松动岩块和可能塌落危石碎块,岩石面干净,无岩石碎片、尘埃、爆破泥粉等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2
岩石壁面局部超、欠挖及平整度
无结构要求、无配筋预埋件
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测量
采用横断面控制,间距不大于5m,各横断面点数间距不大于2m,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径向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侧向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20cm
开挖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5cm
(7)列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的依据、原则、内容。
报告内容有: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评价适用标准、工程内容及规模、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结论与建议等。
1)直接使用价值。
直接使用价值(DUV)是由环境资源对目前的生产或消费的直接贡献来决定的。
3
建设项目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是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重要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做重点分析。
环境总经济价值=环境使用价值+环境非使用价值有结构要求或有配筋预埋件
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5cm
径向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5cm
侧向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5cm
开挖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cm
注:
“-”表示欠挖。
5.3土质洞室开挖
5.3.1本节适用于土质洞室、砂砾石洞室开挖。
对岩土过渡段洞室,岩石洞室的软弱岩层、断层及构造破碎带段洞室等,可参照执行。
5.3.2单元工程宜以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块划分,每一个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块(仓),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5.3.3土质洞室开挖施工质量标准见表5.3.3
表5.3.3土质洞室开挖施工质量标准
项次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数量
主
控
项
目
1
超前支护
钻孔安装位置、倾斜角度准确。
注浆材料配比与凝胶时间、灌浆压力、次序等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量测、查阅施工记录
每个单元抽检3处,每处每项不少于3个点
2
初期支护
安装位置准确。
初喷、喷射混凝土、回填注浆材料配比与凝胶时间、灌浆压力、次序以及喷射混凝土厚度等符合设计要求。
喷射混凝土密实、表面平整,平整度应满足±5cm
观察、量测、喷射面插标尺
每个单元抽检3~5处
3
洞、井轴线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5~5cm
测量、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一
般
项
目
1
洞面清理
洞壁围岩无松土、尘埃
观察、查阅施工记录
全数检查
2
底部标高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0cm
激光指向仪、断面仪、经纬仪、水准仪以及拉线检查
采用横断面控制,间距不大于5m,各横断面点数间距不大于2m,局部突出或凹陷部位(面积在0.5m2以上者)应增设检测点
3
径向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0cm
4
侧向尺寸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0~10cm
5
开挖面平整度
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cm
6
洞室变形监测
土质洞室的地面、洞室壁面变形监测点埋设符合设计或有关规范要求
观察、测量、查阅观测记录
全数观测。
根据围岩变形稳定情况确定观测频次,但每天不少于2次
注:
土质洞室开挖不允许欠挖。
6土石方填筑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土石方填筑施工应分层进行,分层检查和检测,并应做好施工记录。
6.1.2土石方填筑料如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等材料的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6.1.3土石方填筑料在铺填前,应进行碾压试验,以确定碾压方式及碾压质量控制参数。
6.2土料填筑
6.2.1本节适用于土石坝防渗体土料铺填施工,其他土料铺填可参照执行。
6.2.2单元工程宜以工程设计结构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层划分,通常每一区、段的每一层即为一个单元工程。
6.2.3土料铺填施工单元工程宜分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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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理 水利水电工程 单元 工程施工 质量 验收 评定 标准 土石方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