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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论新时期的十大关系
胡鞍钢:
论新时期的“十大关系”
作者:
胡鞍钢 时间:
2011-08-31 浏览次数:
855次
正确认识和处理当代中国社会重大矛盾关系,是制定党的路线方针确定国家发展目标政策的基本依据。
1956年毛泽东发表的《论十大关系》,既成为党的“八大”报告的主题和指导思想,也成为最初正式编制“二五”计划的指导方针。
但毛泽东1957年访问苏联之后受赫鲁晓夫15年赶超美国的影响,改变了原定花50年或60年赶超美国的设想,贸然提出15年赶超英国的目标。
1995年江泽民在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作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即“论十二大关系”)讲话,成为制定“九五”计划的重要指导文献。
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兼顾五大关系,成为确定“十一五”规划指导方针的重要依据。
在“十二五”时期中国有哪些重大关系和突出矛盾?
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发展思路来突破制约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和体制性障碍?
“十二五”规划与之前的规划特别是“十一五”规划有什么联系?
又有什么创新之处?
如何确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
这要求我们从战略高度、从宏观层面、以前瞻视角分析“十二五”时期影响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关系,按照“继承历史、深化认识、不断创新”的原则确定“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和指导方针。
所谓重大关系,实际上就是中国面临的重要深层次矛盾和当前突出问题,是影响中国发展的最大的约束条件,也是我们编制国家发展规划的最大的国情背景。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世界是由矛盾组成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矛盾对中国的社会发展都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须抓住那些关键性的、影响全局的重大矛盾,抓住这些矛盾也就抓住了认识中国国情和发展问题的关键所在。
但是,任何重大矛盾关系始终处于发展演变的动态过程中,即有的矛盾可能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弱化,有的矛盾可能会更加凸显;老的矛盾尚未解决,又出现了新的矛盾;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出现矛盾的过程,也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
60年的发展,中国已经从文盲充斥的人口大国变为一个世界人力资源大国,从一个极端贫穷落后的大国变成一个世界的新兴强国。
中国的发展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其重大矛盾与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既大不同于毛泽东讨论十大关系的背景,也不同于江泽民讨论十二大关系的背景。
我们需要开展重大专题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化认识和讨论新时期中国发展面临的若干重大矛盾,以便形成中国“十二五”时期发展总体思路的关键所在。
本研究吸收各方的重要认识,进一步讨论涉及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个重大关系。
一、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各地差异极大、快速发展而极不平衡的发展中大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才能保证经济社会顺利发展。
保持社会稳定即“天下大治”就是中国最核心的国家利益之一,更是中央政府向社会所提供的最大公共产品。
中国的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反之不稳定则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
没有稳定的环境,改革、发展就无从谈起,即使已经取得的成果也有可能丧失。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需要统筹兼顾。
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不能超过社会可承受能力,要妥善处理利益关系的调整,合理补偿相关方面的利益损失。
要在政治和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实现政治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正确协调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关键是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改革观与稳定观。
即发展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改革要以人为本,决策要广泛参与,形式要基于规则,信息要公开透明,改革成果要由人民分享,不同利益相关者共赢;稳定要以人为本,以公民权利为本,通过推进社会公平,调整社会结构,遏制内部腐败,强化利益表达与利益整合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结合点是人民的利益,处理好三者关系,根本上是要求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三者的共同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发展促进和谐,以改革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增长速度与发展方式的关系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始终是经济建设的一条主线。
从历史上看,领导人的发展观及发展方针经历了“多快好省”(1958)、“加快发展”(1992)、“更快更好”(2003)、“又好又快”(2007)几个阶段,这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调整的过程。
我们认为,最适合中国的经济发展方针就是“好”字当头、“好”字优先。
因为中国已经处在经济起飞的快速轨道上,“快”已经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好”才是我们始终需要追求的核心目标。
我国已经保持了30年的经济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史上空前的“发展奇迹”。
但另一方面,我们可能会锁定在“低质量高增长模式”之中,即片面追求GDP增长规模扩张、数量驱动,盲目攀比高指标、高速度,而忽视了提高增长质量和减少发展成本,陷入路径依赖和路径锁定,成为各级政府乃至整个社会的“强迫症”,导致经济结构调整滞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大起大落。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思路是实现三个“结构性转变”:
一是需求结构转变,即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要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扩大最终消费需求为重点,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尤其是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在国民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增强最终消费能力。
二是产业结构转变,即由主要依靠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带动向依靠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以逐步取代重化工业优先战略模式,⑧同时提高服务业占经济总量、就业总量和贸易总量的比重;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一方面大力减少重化工业特别是能源消耗量大、污染排放高的产业部门比重,另一方面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三是要素结构转变,即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三、城市与农村的关系
我国现代社会的基本矛盾就是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矛盾,突出表现为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社会,一方面是具有现代因素的少数人口的城市,另一方面是非常落后的多数人口的农村。
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核心问题始终是农民问题。
如何对待农民,实质上就是如何对待中国的现代化。
中国政府的农民政策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还直接影响着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1949年以后,尽管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由于实行“重工业优先”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优先”社会政策,构建了“一国两制”,人为地采用户籍制设置了两种不同的身份体制,分属不同的经济体系和社会体系,城乡之间的劳动生产率、收入水平、消费支出以及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持续扩大。
这是对农民进城的“红灯”阶段,强化了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具有较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出现了城市化大大滞后于工业化的特殊社会现象。
改革以来,开始打破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形成了“三元结构”,即具有现代因素的乡村工业化,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上亿新增就业岗位,也提高了他们的收入,不仅与整个国民经济和城市逐渐一体化,而且与国际市场逐渐一体化,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和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仍然庞大,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农业就业比重仍居高不下,城乡收入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并没有得以根本缓解,“三农问题”更加突出,显示了限制农村人口进城“黄灯”政策的社会代价。
“十五”时期以来,政府转向对农民工进城开“绿灯”,鼓励大量农民工进城,出现了“第三次解放农民运动”。
⑩它不同于第一次土地改革运动、第二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将农民固化在土地上,仍然从事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经济收益相对较低的农业活动,而是促使农民永久性地离开土地、暂时性地离开农村,“用脚投票”的方式进城务工,从而形成新的四元经济社会结构:
在农村,农业劳动者和乡镇企业并存;在城市,户籍人口和大量流动性农民工并存。
政府面临大量市场性的农民工潮、新的发展挑战和社会矛盾,相应做出政策调整,即从限制型政策转向鼓励型政策,从歧视型政策转向友好型政策,加速了农村人口向城市大规模转移,农民工迅速成为城市非正规就业的主体,成为我国城市经济的主力军之一。
面临新的四元经济社会结构,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就是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城市内部一体化发展,对农民的基本方针是“富(农)民为本”,基本政策是“解放农民、服务农民、投资农民、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善待农民、富裕农民”。
所谓“解放农民”,就是把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鼓励他们从事非农产业,也鼓励他们迁入城镇;所谓“服务农民”,就是在农村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所谓“投资农民”,就是投资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等,提高他们的发展能力;所谓“转移农民”,首先是产业转移,提高农民在非农产业的就业能力,帮助他们从农业中转移出去,其次是居住地点转移,帮助农民从农村地区迁移出去,创造良好的人口流动、迁移、就业、居住的政策环境,赋予他们自由选择工作、选择居住地点的权利;所谓“减少农民”,是把减少农业劳动力、农村人口作为各地区重要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政策,加快城市化进程;所谓“善待农民”,指赋予城市农民工家庭平等的公民权利,为他们提供当地市民同等待遇,使他们既能安居乐业,也能享有城市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障;(11)所谓“富裕农民”,就是通过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非农收入比例,特别是工资性收入比例,增加政府对农民的直接转移支付和其他补助,减免税费,进而提高农民总收入。
四、地区之间的关系
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性,是世界上自然地理、人口资源、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差距最大的国家。
如何处理和协调不同地区之间的关系,是民族团结、政治统一、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中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差异极大,沿海地区占工业总产值比重的70%。
1956年毛泽东提出要正确处理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的关系,强调要把新的工业摆在内地,同时要好好利用和发展沿海的工业老底子。
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地区均衡发展的战略思路。
1950年代中国在苏联的帮助下在内地迅速建立了若干个工业基地。
毛泽东在考虑“三五”计划时明确提出,加快内地建设“此时不为,后悔莫及”。
(12)为此,六、七十年代先后建立了大小“三线”,为内地奠定了工业化基础。
但是这一时期各地区人均GDP差异系数仍呈上升趋势,并在1970年代末期达到历史最高峰。
改革开放之后,各地区人均GDP差异系数大幅度下降,并于1990年达到历史最低点。
1988年,我国正式实施沿海对外开放加速发展战略,这是向市场经济转型条件下新的地区发展战略。
东部沿海地区迅速进入经济起飞阶段,与此同时各地区发展差异重新扩大,东中西内部各地区出现趋同、但东中西之间出现趋异趋势,成为十分突出的经济、社会、政治和生态问题。
这一问题早就引起党中央的高度关注。
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差距”的方针。
(13)1999年,党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设想;2003年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2006年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由此与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相结合,逐步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政策框架,建立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各地区根据自身条件、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中西部地区经济总体呈现充满活力、快速增长的新态势,形成了一些具有要素聚集、较强带动作用和扩散辐射功能的经济密集区域,生产力布局开始趋向协调。
(14)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区的发展水平又出现趋同趋势,省级人均GDP差异系数持续缩小。
统筹协调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既是一个十分紧迫的发展任务,又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既要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充分利用政府宏观调控(财政转移支付等)协调地区发展;既要发挥各地方的比较优势创建特色经济,又要鼓励各地方分工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既要促进优质要素向经济集中区聚集,实现经济效益,又要实施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网络化,促进社会公平;既要鼓励人口劳动力地区之间流动,促进人均收入水平趋同,更要强化人力资本投资,促进人类发展水平趋同。
我们更要遵循自然规律,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在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逐步形成“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格局;形成“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安全格局;形成“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屏障格局。
(15)高效率地使用建设用地,增加单位土地的总人口承载能力、总产出增长;保障农业安全和粮食安全、足够的可耕地;对一些生态极度脆弱和敏感地区限制和禁止大规模的经济开发,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大的绿色生态空间。
五、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
社会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内涵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
社会建设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
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既有联系又不相同。
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经济基础,社会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社会目的。
经济建设要服务于社会建设,经济发展要服务于社会和谐。
经济增长本身并不会自动导致社会建设水平的提高,市场机制也不会自发带来社会公正,甚至会导致社会分化。
只有经济增长的发展是瘸腿的发展。
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既是经济建设的主体,也是社会建设的主体,社会发展取得重要成绩,在极低的人均收入水平上创建了一个比较公平、相对较高人类发展的社会。
改革以来,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逐渐从经济建设的主体地位转向指导地位,市场逐渐成为经济建设的主体,但同时政府在社会建设领域的职能迅速弱化,出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
2003年以来,党中央首次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关注社会公正,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构想。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GDP增长不是政府的政绩,而是市场的政绩,是各种经济活动主体创造出来的;政府在经济领域的定位是为市场主体服务的,作用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关注民生、解决民生、改善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公共知识才是政府的最大职责和最大政绩。
社会建设的实质就是改善民生,这对拥有十几亿人口的中国尤为重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社会建设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其目标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实现上述目标,就意味着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目标。
社会建设的基本任务是:
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人与自然的关系
大自然是生命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大自然是一种特殊的资产,它为人类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提供生命自主支持系统,以维护人类生存与发展。
人与自然关系的演变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认识发展过程,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人是自然的奴隶,人是被动的,人的一切活动都受到自然的控制。
第二个阶段,人试图成为自然界的主宰,人类无度地向自然界索取。
这一阶段既是人类进入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黄金时期,也是人(需求与消耗)与自然(承载与供给)之间差距不断扩大,资源环境与发展矛盾凸显期。
这是典型的“先污染、后治理”的黑色发展模式。
第三个阶段,人是自然界的朋友,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形成良性循环的关系,进入到新型的“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发展模式。
(16)
中国的自然国情是人均自然资源少,(17)生态环境极度脆弱,自然灾害频繁,而且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国际化的加速时期,有限的自然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承受了空前、持久、巨大的人口压力和发展压力,是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难以避免的重大挑战。
我们一直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对中国自然国情缺乏全面认识与深刻理解,更大地加剧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长期以来的生态赤字。
(18)资源、能源供需矛盾不断尖锐;生态破坏趋势不断恶化;全球气候变化大大地改变了中国发展的自然环境。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19)异常气候频繁大面积发生,不断地冲击正常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直到1990年代中期国家领导人才将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关系视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关系,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走浪费资源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20)中国开始进入生态建设和自然恢复期。
(21)建设生态文明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五大任务之一,(22)这意味着中国开始从生态赤字进入生态盈余的时代。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我们的生存家园,共同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
经济增长和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不能超越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能以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和威胁生态安全(尤其是气候安全)为代价,在发展过程中不但要尊重经济规律,更要尊重自然规律。
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循环,实现代际公平和永续发展。
21世纪上半叶中国的现代化任务不只是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还要实行绿色发展战略,建设绿色中国,实现绿色现代化。
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经济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较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经验表明,市场机制是经济活力的源泉,是提高企业效率的最佳途径,(23)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竞争性行业要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基础性行业要打破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一些公共产品,也要界定产权,积极引入市场机制。
但是,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市场本身会失灵,市场也存在着自发性、盲目性、甚至贪婪性的一面,不受监管的市场也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政府正当干预与政府监管,是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能够对市场经济和个人活动起催化、促进和补充作用。
政府干预也存在失灵问题,既有“缺位”干预不足,也有“越位”过度干预的情况。
政府要转变职能,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转向宏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其次要建设有效精干政府,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财政汲取能力、再分配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推进以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考核制度,为社会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就是要用好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两只手要各得其所,两只手都要硬。
它们之间不是相互割裂、相互对立、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24)政府在组织有效市场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基础设施的硬件投资和对公共卫生、教育、知识、信息的软件投资,促进各类市场资源更有效率的配置。
政府在纠正市场失灵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宏观调控保障宏观经济稳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保障民生,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遏制地区发展差距,等等。
八、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发展极不平衡的大国,基本行政架构为“条”、“块”并存、以“块”为主。
这就使得中央与地方关系面临两个不对称性。
第一是信息的不对称性,中国作为一个地域大国,人口大国,政府机构层次有共有“五级半”(包括十几个副省级),层次越多,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完全性、信息不确定性就越明显,治理国家的难度就越大。
第二是权力不对称性,既有条条专政过度集权、集中的突出问题,也有块块专政过分分权分散的突出问题,既有“高高在上,官僚主义”的问题,也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核心是要解决好这两个不对称性。
解决“两个不对称性”问题要建立现代国家制度,大幅度降低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两个成本”。
依据宪法明文规定,将现存五级半政府改为四级政府(自治州除外),地市级与县市级均由省直管,前者主要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后者主要提供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事务。
解决“两个不对称性”问题要建立激励相容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允许并鼓励地方政府自主创新、先行先试,允许地方做中央或国家法律法规不禁止做的事情,中央(领导人及部门负责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同时允许地方犯错误,宽容创新失败,及时帮助总结教训,纠正错误。
中央在制定方针、政策时要照顾到不同地方的特点和利益,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不要强迫命令。
充分发挥中央积极性,就是要保证中央的权威,保证国家政治统一、法治统一、基本政策统一和市场统一,保证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以及巨国规模经济效应。
发挥“两个积极性”要实现集权和分权的相对平衡。
1949年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经过不断调整,中国总体上已经从中央集权为主、地方分权为辅转向中央集权为辅、地方分权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但仍保留了政治上中央相对集权的政治管理体制,例如:
“党管干部”原则、“省级主要负责人中央推荐、地方人大选举”等,在经济上充满活力与在政治上相对统一之间找到某种平衡,因而才能在各种危机面前“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国家支持、对口支援”,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29)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高度集中、过度僵硬的中央集权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同样高度分散、过度竞争的地方分权也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体制模式应当是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混合体制,不断摸索、不断调整、不断适应并使之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发挥“两个积极性”要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职能分工。
凡涉及宏观调控、国防外交等全国性公共物品,由中央集中提供;涉及生态安全等全国性公共物品,由“中央出钱、地方出力”混合方式提供;地方性公共物品,要发挥地方积极性,利用本地信息优势,主要由地方提供,当地方提供能力不足,且要实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则由国家出钱(财政补助或转移支付)“雪中送炭”。
大型交通、电力、通讯基础设施、大江大河上下游治理、区域一体化战略等跨区域公共物品,以地方为主,中央出面制定规划、组织协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提供。
地方各级政府也要有相应的分工,总体上形成中央决策、国家规划、部门指导、省级政府总负责、地市级和县市级政府实施的分工合作体系和激励相容机制。
全党服从中央,全国服从国家,同时中央要相信地方,依靠地方办事,支持地方创新,帮助地方纠错,指导地方发展。
凡是地方想做而做不了的公共事务就帮助去做。
制定科学的考评机制与奖惩机制,打破唯GDP论;政策制定上要打破“中央部门(‘条条’)说了算”的做法,建立上下沟通机制,调研制度,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与地方协调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加透明、公开、公正,从“部门决策”转向“人大决策”。
九、物质建设与文化建设的关系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重要支撑。
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要不断满足十几亿人口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体现中华文化在世界多样文化中的软实力。
物质建设是硬任务,文化建设是软任务,我们往往重视前者,而忽视甚至无视后者。
实际上,文化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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