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办法最新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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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办法最新版doc
成都至兰州线CLZQ-12-1标段
管理制度汇编
(第六部分物资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
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业主物资供应管理的要求、二司工[2010]243号文件等物资管理规定和管理要求,结合本指挥部实际情况,制定成兰铁路CLZQ-12-1标工程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如下。
一、物资供应管理模式
1、指挥部物资部管理采取物资部和架子队、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材料室二级管理模式。
指挥部物机部定员4人:
物机部长1人,信息化资料专工1人,公司核算资料及内业1人,机械专工1人,现场架子队物资人员2人(各架子队各1人),拌合站物资人员2人(各拌合站1人)。
二、物资管理职责
1、物资部职责
1.1根据上级部门、业主和公司相关物资管理规定制订本指挥部物资管理办法和制度;
1.2负责做好本指挥部的物资计划、供应、验收、保管、保养、发出和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材料明细台账、料具台帐、限额发料及原材料检验台账,按公司规定做好材料消耗量核算、材料费核算及经济分析。
1.3负责本指挥部自购物资的采购,对除甲供料、集中采购材料以外的材料、料具的供方以及运输、租赁分包方进行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负责与合格供方或分包方签订采购、租赁、运输合同;负责向供方和分包方通报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并对其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影响。
1.4.负责本指挥部的仓库、料场、料棚的合理设置及消防设施配备。
1.5负责本指挥部进场物资的验收、堆码、储存、保管、保养、标识和月末盘点。
1.6.负责指挥部物资的运输、搬运、装卸、堆码等仓库作业安全技术指导。
1.7、按上级物资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种管理资料、报表等。
1.8.负责精细化管理三标一体化工作和测量体系工作在本部门正常运行。
1.9.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做好公司和业主的信息化传输等各种基础资料的管理。
三、材料计划的编制
1、指挥部物资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主要物资和重要辅助物资的需用数量,结合施工计划安排,合理编制采购、使用计划,遇到工程项目变更设计时或工程任务调整时应及时调整计划,避免造成浪费。
2、计划的内容包括: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使用时间,使用工点(部位)等。
3、材料计划应由总工程师、工程部审核,单位领导或指挥部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材料的组织供应
指挥部物资分甲供和集中供应两种模式,为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材料成本的真实性,除甲供和集中采购的物资外的各项物资全部由指挥部物资部组织招标采购,作业班组无权采购物资。
1、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包括:
防水板、中埋式橡胶止水带、背贴式橡胶止水带、中埋式钢边止水带等材料;
2、局物资公司集中采购供应的材料:
钢材(包含型材、超前小导管、锚杆、)、水泥、减水剂、速凝剂、粉煤灰、矿粉、火工产品、柴油、润滑油、土工材料等。
分部物资部将严格按照业主和物资供应单位供应管理的要求,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需用计划,结合施工进度、合理编制甲供材料、集中采购材料申请计划,按规定时间上报给指挥部物资部和材料厂,准确、及时、足量组织施工生产用料供应。
2、自购材料
2.1除甲供材料、集中采购材料以外的所有材料属自购材料。
自购料原则上由指挥部物资部采取就近组织,按比质比价比运距的原则,经综合评价后由指挥部招标领导小组成员集体招标(满足招标条件的需进行招标)、议标或询价后确定供方,满足一、二级物资采购条件的和单项材料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须按公司规定程序上报批复后草拟采购合同,合同经公司批复后签订。
2.2操作程序:
市场调查(建立调查评价表、合格供方名册)——招标或议价——采购报告、采购审批表、三家以上供方报价、供方资质(营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机构代码证)——项目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批——项目物资部草拟合同——项目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公司采购小组审批——签订采购合同。
五、材料采购合同管理
1.指挥部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或租赁合同时,合同条款参照公司提供的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中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
采购物资或租赁料具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产品的环保和安全性要求(此项如设计有要求必须填写)、价格、验证方法、供货时间、方式、交货地点、资金结算、违约责任、纠纷仲裁地(纠纷仲裁地通常约定在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其次是项目所在地)、运输方的安全、环保责任等。
材料采购合同一式四份,财务部、合约部、物资部各一份。
2.建立合同付款台账,按月与财务对账后及时录入应付款和已付记录,付款依据复印备查。
六、物资验收、储存管理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由指挥部指定现场材料员会同班组材料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验收完毕,由指挥部现场材料员填写《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验收记录内容包括:
物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验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的核对(附钢材及混凝土原材料验收细则)。
按称重计量的物资,须有过磅记录;按理论重量计重或应进行外形尺寸验收的,须有外形尺寸测量记录;外型尺寸对工程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物资须进行外型验收。
2.需进行产品质量验证的,由指挥部现场材料人员填写《原材料到达通知单》(附表13),通知质检工程师,并配合试验员进行现场取样,试验结果合格后经质检工程师确认后方能使用。
3.验收中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单独存放,做好记录和标识,及时通知供货厂商进行退、换货处理,处理结果须保持记录。
确保投入使用的材料合格率100%。
4.无质量证明文件或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原材料禁止使用。
5.进场材料必须按验标规定频次进行检验。
常用主要材料的取样频率为:
5.1水泥: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强度的水泥:
袋装200t为一批,不足200t数量按一批计,散装水泥500t一批,不足500t按一批计,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5.2碎石、卵石、砂:
同产地、同品种、同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细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按一批计。
5.3石材:
同产地的石材至少抽取一组试件进行抗压强度检验。
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5℃和浸水潮湿地区,应增加一组抗冻性指标和软化系数。
5.4钢筋:
以同牌号、同炉批号、同规格、同交货状态的钢筋每60t为一批,不足60t时按一批计。
5.5混凝土外加剂:
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生产日期且连续进场的外加剂,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t,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按一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5.6速凝剂同一产品每20t为一批,不足20t时也按一批计。
5.7粉煤灰:
以连续供应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灰为一编号。
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计,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算。
6.指挥部物资部应根据材料的理化、机械性能和仓储管理技术要求合理设置仓库、料棚、料场,合理配备消防设施。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物资必须按照《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管理(见附件一),同时悬挂材料标识牌(见附表12)。
七、材料的发放、使用核算
1、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禁止未经检验的原材料投入使用。
2、指挥部物资部在材料的供应中严格执行限额发料,领料单据必须注明产品的供货单位和使用部位,使主要物资的使用具有可追溯性,并且签字手续完备。
因签字手续不完备导致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3、指挥部物资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分工号物资限额量,建立分工号、分作业班组主要物资限额消耗台帐。
4、按月做好与各作业班组的材料结算和核算工作,月度材料费用结算时间定在每月20日进行。
结算前各作业班组材料员应配合指挥部材料员对相关作业班组库存材料进行清点,并相互签字确认,然后报指挥部物资部汇总。
对未投入使用的材料不予核销,以确保工程材料消耗成本统计的真实性。
5.每月10日前指挥部物资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上月物资理论消耗量做好分作业班组、分单位(单项)工程材料消耗量核算及分析。
6、结合经济数据分析要求按季进行项目材料费用和数量核算。
耗用分析须说明具体工程部位的材料节超原因,核算资料经总工、指挥长签字后提供给指挥部合约部。
并建立主要材料消耗核算台帐,对各作业班组超耗的材料按照市场价的120%进行处罚。
材料核算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进行,核算分析资料按照公司规定及时上报,建立完善分部和单项工程成本统计台帐。
八、物资节约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铁道部颁发的《铁路物资节约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物资节约工作管理的规定,使企业的物资节约工作经常化、标准化、制度化;
2、宣传物资节约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节约目标并组织检查、落实。
对物资消耗指标进行考核,节奖超罚,查堵浪费;
3、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工作,使一切可修复使用的物资中的有效部分都得到充分利用;
4、坚持物资回收制度,对应回收的物资要坚持经常性的回收工作。
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周转料、各种配件、废钢铁、废旧物资、水泥袋等;
5、广泛应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降低工程产品成本,减少物资消耗。
九、物资供应问题的争议及解决
1、对物资质量有异议时,由监理、物资供货商、架子队(工区)共同取样送建设单位认可的质量检测中心复检,以此复检的报告为最终结果。
如复检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供货商应无条件收回该批物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货商承担;如复检结果符合质量要求,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各架子队(工区)承担
2、物资送到工地后,如作业班组对其数量有异议的,需在合同规定的货到工地时间内安排由指挥部物资部、物资供货商共同认可的复磅点进行复磅。
此次复磅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若此结果的数量偏差超过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复磅的相关费用由物资供货商承担,架子队按此次复磅结果数量签收;若复磅结果的数量偏差未超过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则架子队(工区)以送料单数量为准签收,复磅的相关费用由架子队(工区)承担。
十、物资统计管理
物资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做假帐的原则,要及时、准确地编报统计报表,并按公司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编制物资统计报表。
各类物资报表均应实行电子化管理,按上给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报。
十一、指挥部多余和废旧物资的处理
1、处理废旧物资在处置前必须上报处理废旧物资报告,待公司物资部批复后才能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物资部门。
附件一: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附件二:
混凝土拌和站材料管理办法
附件三:
钢筋加工作业班组原材料验收、使用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为控制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文明工作环境,提高成兰铁路CLZQ-12-1标工程指挥部材料管理水平,创精品工程,提升企业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挥部和混凝土拌合站应根据确定的规模绘制详细的现场布置图,指挥部物资部对料场的设置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安排各种材料的储存区域。
第二条各种材料的储存区域、钢筋加工场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场地四周按要求设置排水沟,合理配备消防设施和搭设保温篷。
第三条工地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废料等,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分区、分类、整齐堆放,做到不超高、不混放、一头齐,标识明显,统一制作标识牌,及时更新标识内容。
第四条所有进场原材料存放均须按材料的不同理化性能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易受潮变质物资的存放需采取防潮措施,如袋装水泥存放可存放于库房内(库房设置须符合水泥储存要求),工地上临时存放袋装水泥时,可采取硬化地面、上盖下垫,垫高30cm防潮、防雨措施;钢材在浸蚀、潮湿环境中易生锈,存放需时采取上盖下垫,垫高30cm等防锈蚀措施;塑料制品(如防水板)、橡胶制品等长期处于曝晒中易出现老化、发粘现象,存放时易存放于料棚中,垫高30cm,且堆垛保持通风等。
第五条所有进场的物资都应按规定对材料名称、规格、材质、产地、批号、批量、到货日期进行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并分别存放,严禁混存。
第六条所有进场原材料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检验不合格产品应进行标识,单独存放。
第七条钢筋加工场存放原材料、半成品、加工废料要分区存放,按规定进行标识。
第八条拌和站存放的水泥、粉煤灰、矿渣粉要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措施,沙石料贮存应用隔墙隔开,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的材料混存,同时按规定进行相应标识。
第九条每道工序做到“落手清”。
材料、工具、料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保管,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第十条材料贮存区域应保持场内清洁,无垃圾废物堆放。
第十一条材料标识牌由指挥部物资部统一制作后发放到各作业班组,作业班组材料员根据现场材料进场时间和检验结果存放,按规定填写,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标识牌坏损或遗失的,作业班组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作业班组负责人对现场材料管理负直接责任,指挥部物资部对现场材料管理负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各作业班组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次书面警告违规班组,并要求立即按照规定整改合格;第二次采用经济处罚,每一处不合格项罚款500元,并立即整改合格,若作业班组不按规定整改,由指挥部安排人员及设备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该违规作业班组承担,由指挥部财务部在当月该作业班组验工计价款中扣款。
第十四条物资部派驻现场的材料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现场材料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指挥部物资部对作业班组现场材料管理情况不定期检查,实行奖优罚劣。
混凝土拌合站材料管理办法
本指挥部混凝土施工采用集中拌合模式,为确保混凝土施工的正常进行,同时控制原材料消耗成本,规范混凝土原材料验收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混凝土拌合站原材料的消耗严格按照限额发料制度每月进行核算。
第二条以实验室开具的正式混凝土施工配合比为依据,按照拌合站每月生产的合格混凝土数量,计算主要材料应耗量。
第三条拌合站每月生产的合格混凝土数量以各作业班组负责人或由作业班组负责人正式委托的人签收为准。
第四条拌合站材料员须对进场材料严格把关,做好进场材料的数量计量,保持计量原始记录,建立进场材料台账和砼发出台账。
第五条水泥、粉煤灰、减水剂的验收采用现场过磅方式,按照实际过磅重量签收。
第六条碎石、河砂的验收采取现场量方和过磅相结合方式,双方在验收数量上发生争议时由物资部驻拌合站专职材料管理员协调解决。
第七条拌合站专职收料员在进行沙石材料验收时,要先察看沙石材料的外观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外观物理指标:
A、碎石的粉尘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是否超出标准要求;B、河沙的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和轻物质含量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对不能确定质量的产品应立即要求物资部驻拌合站专职材料管理员鉴别或请试验室进行取样并做试验,合格后方可签收。
第八条已验收合格的各类混凝土原材料,拌合站专职材料员应及时填写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做到一车一记检验报告一一对应(见原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第九条拌合站专职材料员根据原材料库存情况和工程施工实际进度,提前一天向物资部提报材料批次计划,指挥部物资部根据计划组织供应。
第十条各类混凝土原材料签收单在授权收料员签字后,还应加盖相应拌合站材料收料专用章。
第十一条拌和站水泥、粉煤灰存放要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措施,减水剂应存放在库房内,沙石料贮存应用隔墙隔开,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的材料混存,同时按规定对所有混凝土原材料进行相应标识。
第十二条为确保原材料验收的及时性,混凝土拌和站应配备足够的收料员,保证24小时收料。
第十三条所有进场的混凝土原材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投入使用,对已经进场但未作检验或检验结果没有出来的原材料,拌合站不得擅自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拌合站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每月20日由指挥部物资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拌合站库存材料进行盘点,以便确定拌合站当月实际原材料消耗量。
第十五条每月材料成本核算由指挥部物资部负责,物资部驻拌合站专职材料管理员负责提供相关数据,核算结果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报分部领导核定。
原材料超量使用的,超量部分在拌合站相关人员绩效工资中扣除;原材料节约的,节约部分按二公司(2013)38号文件关于节约材料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材料标识牌由指挥部物资部统一制作后发放到拌合站,拌合站材料员根据现场材料进场和存放实际情况按规定填写,妥善保管,若因保管不善导致标识牌坏损或遗失的,由拌合站照价赔偿,赔偿金额从绩效中扣除恶务尽。
第十七条材料贮存区域应保持场内清洁,无垃圾废物堆放。
钢筋加工作业班组原材料验收、使用管理细则
本指挥部钢筋型材制作采取集中加工模式,为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规范钢筋进场验收工作,保障原材料产品质量,同时控制原材料消耗成本,特制定如下管理细则。
第一条未经指挥部物资部许可不得将钢筋型材用于其他工程。
严禁转移和盗卖进场钢材,发现转移和盗卖钢材,按照盗卖材料市场价值的两倍处罚违例作业班组,并在当月该作业班组的验工计价款中扣减费用。
第二条钢筋原材料的消耗严格按照限额发料制度每月进行核算,节奖超罚。
第三条钢筋加工作业班组必须指派一至两名专职材料员负责钢筋原材料的验收、发放、仓储管理工作。
班组材料员同时要协指挥部做好钢筋进场报验资料的收集及现场取样;对发出的半成品须填写《钢筋加工班组发料单》,建立分工号台帐,发出数量必须准确,且有领用班组专职材料员亲笔签字认可,每月20日与班组专职材料管理员核对后报指挥部物资部及时进行当月材料消耗核算。
因资料报送不及时导致核算资料延误影响验工计价的,每一次罚款1000.00元,在该作业班组当月验工计价款中扣减费用。
第四条钢材原材料必须按照不同生产厂家、产品、规格、进场时间分别存放整齐,严禁混存。
材料应存放于料棚内,并且垫离地面30cm,禁止露天存放。
第五条钢材加工作业班组材料员对进场钢材验收时应仔细核对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的炉批号是否一致,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炉批号不相吻合的不得进入存料场。
第六条进场钢材外表锈蚀(未脱皮除外)的不得验收,扭曲变形的不得验收。
否则,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相关钢筋加工队承担。
第七条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钢材加工班组承担。
第八条进场钢材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堆码、标识,标识牌由物资部统一制作发放,钢材加工班组材料员按照库存材料实际情况填写,堆码不整齐、混存、标识不准确或不标识的,第一次提出书面整改,如不按期整改和屡次发生的每发现一次处罚500.00元。
第九条指挥部物资部每季度对钢筋加工作业班组的材料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结果按照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办法实行优奖劣罚。
附:
《钢筋加工班组发料单》
钢筋加工班组发料清单
序号
生产厂及批号
规格
单根长度(m)
设计需用总根数(m)
设计需用重量(kg)
实际发 放总根数(m)
实际发放重量(kg)
使用部位
发料班组:
领用班组:
材料员:
领用日期:
说明:
1、此表一式三份,发料、领料和指挥部材料员各存一份,指挥部材料员将发料单据汇总保存。
2、月底计价清算材料时发料班组和领用班组要将本班组单据汇总(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每月27日到指挥部材料管理员处对账确认当月使用量。
3、第一联物资部存,第二联发料班组存,第三联领用班组存。
4、每个部位材料按照图纸设计数量一次性发齐,超出设计或设计之外的材料严禁发放,否则由钢筋加工班组承担超耗损失。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为使项目周转材料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更好地挖掘潜力、降低成本、创造效益,促进责任成本管理迈上新台阶。
特制订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一、周转材料的界定
周转材料主要包括:
工字钢(I32以上)、钢轨、风水管、贝雷架、钢便梁、碗扣架、脚手架、钢模板、卡扣等以上所列的物资作为周转材料进行管理。
二、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
1、架子队需要周转材料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将本队所需的周转材料计划报指挥部,指挥部将上报公司领导审批,确定架子队周转材料的采购或租赁方案。
2、所有周转材料原则上由公司物资调剂,若不能满足需要时,经公司同意后可自行租赁,但必须将租赁单价、数量及合同上报公司物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复。
三、周转材料的日常管理
1、架子队必须做好周转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周转材料必须合理堆码苫垫,不同种类、规格的周转材料不得混存,防止变形、锈蚀、老化等。
做到堆码整齐,过目成数。
并做好防盗、防丢失和人为损坏,否则损失由架子队承担。
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周转材料造成的损失由指挥部承担。
2、指挥部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帐,每季度定期向公司物资部上报自有周转材料的使用、库存情况。
3、由指挥部提供给架子队的周转材料,指挥部在给架子队使用时签订协议书,使用完毕指挥部负责全部回收,对因丢失、浪费等因素造成损失而不能追回的,按照供应签收时的市场价由架子队对指挥部进行赔偿。
扣款将在验工计价中扣除。
4、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周转材料,架子队不得擅自处理,必须书面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物资部长现场核实,经指挥部物资处置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处置报告和三家以上买方的报价上报公司,经公司批复后进行处理,对收回的款项交指挥部财务部。
本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火工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成兰铁路CLZQ-12-1标工程指挥部火工产品的管理,防止火工产品被盗、丢失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杜绝犯罪分子利用火工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规定,结合成兰铁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局成兰铁路CLZQ-12-1标工程指挥部管段内的所有工程。
本办法所称火工产品,系指在成兰铁路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爆破器材以及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一、建立验收、领发、检查、看守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火工品在管理过程中不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失火、滥发、误发、错发等问题。
1)仓库保管员,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爆炸物品。
具体任务是:
1.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
2.负责按照程序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
3.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4.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
5.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
6.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
2)仓库看守员,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危及仓库安全的问题发生。
具体任务是:
1.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内;
2.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3.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4.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
二、每个火工品仓库,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并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和巡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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