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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汉语歧义研究综述
[论文]汉语歧义研究综述
汉语歧义研究综述
文章主题:
汉语歧义研究综述
发表时间:
2004年04月10日 23时21分
发表作者:
汉语学习
发表内容:
汉语歧义研究综述
《汉语学习》,2001/04,41~50页
尤庆学 撰(武汉大学中文系)
摘 要:
本文对四十年来的汉语歧义研究进行全面综述.在分类综述研究概况、歧义界定、歧义分类、歧义格式、歧义指数、歧义分化、歧义成因、消歧手段、意义优选和歧义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汉语歧义研究的地位和前瞻问题.
关键词:
汉语歧义;研究;综述;地位,前瞻
一、研究概况
吕叔湘、朱德熙先生的《语法修辞讲话》(1952)已注意到汉语歧义现象,举例分析了一些歧义实例,认为歧义是一种表达上的毛病,应当避免。
汉语的歧义研究始于赵元任先生用英语写成发表在国外的《汉语的歧义问题》(1959),(注:
Ambiguity in Chinese,Studia SericaBernhard Karlgren
Dedicata,Copenhagen,1959汉译见参考文献[78]。
)该文探讨了歧义界定、歧义分类、歧义成因、歧义分化、歧义消解和歧义度等重要问题。
文炼先生的《论语法学中“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1960)从语法的形式和意义既统一又矛盾的角度论及歧义现象。
朱德熙先生的《论句法结构》(1962)用直接成分分析法分化了歧义实例“咬死了猎人的狗”,用变换分析法分化了“屋里摆着酒席”。
吕叔湘先生的《语文札记》(1965)(注:
《论语法学中“形式和意义
相结合”的原则》(1960),《上海师范学院学报》第2期;《论句法结构》(1962),《中国语文》第8、9期;《语文札记》(1965),《中国语文》第4期。
)论及“他的老师当得好”这类句子本身不能排除两解,是真正的“歧义”。
朱德熙先生的《“的”字结构和判断句》(1978)对“的”字结构判断句的歧义问题进行了详细考察,并提出了“歧义指数”概念。
吴葆棠先生的《现代汉语词组歧义现象初探》(1979)对歧义问题有相当全面的论述,是国内首篇汉语歧义研究的专文。
范继淹先生的《语言的信息》(1979)从信息传输角度提出同形歧义突出表现了语言形式和语义内容的矛盾,并认为歧义有模式和实例的区别。
徐仲华先生的《汉语书面语言歧义现象举例》(1979)标帜着系统研究汉语歧义问题的开始。
朱德熙先生的《汉语句法里的歧义现象》(1980)奠定了语法歧义研究的基础。
沈开木先生的《表示
“异中有同”的“也”字独用的探索》(1983)和《“不”的否定范围和否定中心的探索》(1984)分别对“也”字句和“不”字句的语用平面歧义做了开拓性研究。
马庆株先生的《述宾结构歧义初探》(1985)从歧义分析入手考察述宾结构,发现述宾结构中有实指宾语和虚指宾语两个大类的对立。
黄国营先生的《现代汉语的歧义短语》(1985)对歧义格式进行了最为详尽的归纳。
徐思益先生的《在一定语境中产生的歧义现象》(1985)是首篇语境歧义研究的专文。
至
此,汉语歧义研究已经全面铺开,研究体系基本确立,邵敬敏先生的《关于歧义结构的探讨》(1987)较为全面地总结了前段歧义研究的成果。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的歧义研究,在前段研究的基础上,对歧义现象进行了更为精细的描写、分析和解释,研究成果主要表现在完善歧义分析手段和深入探讨歧义理论两个方面。
王维成先生的《从歧义看句法、语义、语用之间的关系》(1988)对歧义在句法、语义层面上的生成机制和语用层面上的理解机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论述。
石安石先生的《说歧义》(1988)对歧义研究的意义、歧义划界、歧义类型、歧义格式和“同形”等问题的理论阐释,系统性较强。
詹继曼先生的《关于同形结构的研究》(1990)探讨了歧义分布类型、歧义研究目的和歧义分析的语义前提等问题。
沈家煊先生的《“语义的不确定性”和无法分化的多义句》(1991)提出“语义的不确定性”概念,认为它不等于“歧义”,而是界于“笼统”和“歧义”之间的一种语言现象。
李峰先生的《论歧义制约》(1994)提出“假歧义”概念,并归纳出35种假性歧义格式。
柳广民先生的《歧义类型研究》(1995)将引起歧义产生的原因称作歧义源,根据歧义源推算出各种歧义类型的歧义指数。
冯志伟先生的《论歧义结构的潜在性》(1996)提出“潜在歧义论”,认为这一理论能更好地解决歧义问题。
施春宏先生的《歧义现象的演绎分析》(2000)采用演绎方法分析歧义格式,主张建立歧义关系的演绎模型。
杨亦鸣先生的《试论“也”字句歧义》(2000)将实验语音方法用于歧义研究,通过分析“也”字句的语音图谱来确定话语中心,排除歧义。
尤庆学先生的《歧义度的调查和分析》(2000)提出了“相对歧义度”和“绝对歧义度”概念。
四十年来的汉语歧义研究,专文有100余篇,专着有《歧义问题》(文炼、允贻,1985)和《现代汉语的歧义问题》(吴英才、李裕德,1997),研究内容涉及歧义问题的各个方面(详后)。
从这些研究文献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主要研究现代汉语歧义,古汉语歧义研究的专文只有《古代汉语句法中的若干歧义现象》(殷国光,1984)和《古汉语动宾歧义结构的语义辨析》(刘桂华,1994)。
(注:
《古代汉语句法中的若干歧义现象》(1984),《语文研究》第2期;《古汉语动宾歧义结构的语义辨析》(1994),《语言文学》,第11期;《试论复句的多义现象》(1993),《广西师大学报》,第4期。
)
2 主要研究词组歧义和单句歧义,复句歧义研究的专文只有《试论多重覆句的多义现象》(肖伟良,1993)、《和否定判断句有关的歧义现象》(李大忠,1994)和《流水句中否定的辖域及其警示标帜》(袁毓林,2000)。
3 主要研究语法歧义,其中句法平面歧义研究最为全面深入,语义平面歧义研究次之,语用平面歧义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一般认为语音歧义纯由同音词造成,词汇歧义纯由多义词造成,都是“孤立的事例”,缺乏“型”的特征,研究价值不大,这两类歧义研究比较零散,没有专论;语境歧义研究进展较慢,尚未定型,专文有10多篇。
4 主要研究书面语歧义,口语歧义研究严格意义上讲没有专论,从语音角度探讨歧义的专文有《节律和歧义》(王希杰,1980)、《歧义和话语节律》(殷作炎,1990)和《语音和歧义》(张国宪,1990)。
(注:
《节律和歧义》(1980),《汉语学习》,第5期;《歧义和话语节律》(1990),《语文研究》,第3期;《语音和歧义》(1990),《淮北煤碳师院学报》,第2期。
)
传统语法的句子成分分析法对歧义现象缺乏解释力,这是汉语歧义研究起步较晚的根本原因。
赵元任先生在国外学习了先进的语言学理论,最早研究汉语歧义,但《汉语的歧义问题》(1959)未能及时译成汉语介绍到国内。
朱德熙先生较早接受了结构主义语法理论,在国内率先研究歧义。
七十年代开始,随着结构主义语法、格语法、转换生成语法、配价语法和认知语法理论在国内广泛接受,三个平面语法理论、语义特征分析法、语义指向分析法和语用学中焦点、预设、蕴含、语境理论的普遍应用,歧义研究手段逐步完善,汉语歧义研究在近二十年已取得重大突破,目前正走向纵深和成熟。
二、歧义界定的研究
研究文献给歧义下的定义不下20种,其中吕叔湘、朱德熙(1952),赵元任(1959),徐仲华(1979),黄成稳(1982),祝注先(1984),路平(1986),石安石(1994)和王本华(1999)的定义较有代表性。
这些定义虽然可以概括为歧义是指同一语言形式表达几种不同意义的现象,但彼此间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反映了研究者在歧义的定性认识方面有分歧,这主要表现在同形之“形”和歧义之“义”上。
定义对歧义的界定难以十分具体,局限性较大,为进一步确定歧义研究的范围,许多学者十分关注歧义的划界问题,八十年代中后期语言学界还展开了一次歧义划界的讨论。
歧义划界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歧义与多义。
赵元任(1959)将词、词组和句子的多义都称为歧义。
路平(1986)认为歧义只存在于句子层面,而王本华(1999)认为只有语境句的多义才称歧义。
王维成(1988)指出多义是从静态的角度去看的,而歧义之所以成为歧义是因为在动态的理解上发生了分歧,对一个存在于词典中的多义词谁也不
会发生理解上的分歧。
短语和孤立句从动态理解的角度看是歧义的,从静态角度看又是多义的;话语(语境句)是完全动态的,只有歧义,没有多义。
黄德玉(1988)认为多义是语义平面的语言现象,歧义是语句平面的语言现象。
沈家煊(1991)指出有些多义句无法分化为单义句,多义句和歧义句有实质的区别;他主张能分化的多义句可以称作歧义句,无法分化的多义句不宜称为歧义句。
目前语言学界对多义与歧义的区分并不十分严格,多义一般指词的多义,歧义一般指结构(词组或句子)的多义。
(二)歧义与笼统。
赵元任(1959)论及歧义与笼统的区别。
黄德玉(1988)认为吕叔湘(1984)的用例“这北房住过三家人家”没有歧义,其中“先后住过”和“同时住过”是比较具体的说法,笼统的说法包含了具体的说法。
并指出歧义重在所指对象“真假”情况不确定,笼统重在所指对象“个别”成员不具体,一个较为概括的说法如果可以分解为若干个不同的较为具体的理解容易被误认为是歧义的,如“一百名中外记者采访了三千名人大代表”。
石安石(1988)引进国外鉴别歧义和笼统的并列检验法鉴定了“刀快”有歧义,“他上课去了”是笼统。
沈家煊(1991)指出用这一方法无法确定由“语义的不确定性”造成的无法分化的多义句“玲玲和明明结婚了”和“他写了一封信给我”等是否为歧义句。
歧义与笼统最难划界,因而争议最大。
(三)歧义与模糊。
赵元任(1959),路平(1986)和秦洪林(1993)都讨论了歧义与模糊的辨析问题。
模糊单纯由词义的模糊性引起,与歧义的界限争议不大,研究也就没有深入。
(四)歧义与歧解。
黄德玉(1991/1992),王希杰(1993)和张黎(1996)讨论了歧义与歧解的区别和联系,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歧义指语言层面静态的抽象多义,歧解指言语层面动态的具体多义,歧义可能导致歧解,但歧解并非都是由歧义引起的。
歧解即语境歧义,歧义常指句法歧义。
徐思益(1985)指出句法上的歧义着眼于语言分析,属于语句的语义内容;语境中的歧义现象着眼于说话分析,属于说话的思想内容。
歧解/语境歧义中的意义不一定是字面意义/认知意义,有时指隐含意义中的预设义、蕴含义、推断义或会话含义等,这是引起其与歧义划界的主要原因。
三、歧义分类的研究
从语体角度可将歧义分为口语歧义和书面语歧义,前者指语音层面即语流中存在的歧义,后者指文字层面即书面材料中存在的歧义。
从语言系统的构成要素可分为语音歧义、词汇歧义和语法歧义。
语音歧义由同音词造成,词汇歧义由多义词造成,语法歧义由结构层次、结构关系或语义关系不同造成,这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两种分类方法。
此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歧义进行了分类。
赵元任(1959)根据歧义语言片断是否出现于一定语境,将歧义分为词汇歧义和语境歧义;根据歧义语言片断引起或造成歧义的可能性大小,分为可预期的歧义(低度歧义)和不可预期的歧义(高度歧义);根据说话者或作文者是否有意造成歧义,接受者是否故意引出歧义,分为有意歧义和无意歧义;根据歧义现象出现于同一语言之内还是不同语言之间分为语言内歧义和语言间歧义。
黄成稳(1982)将语言形式的有限性与语言内容的无限性造成的难以避免的歧义称为合理的歧义,表达失误造成的可以避免的歧义称为不合理的歧义。
石安石(1988)根据歧义产生的语言系统内的根源将歧义分为词汇歧义和组合歧义。
熊文华(1989)区分客观歧义和主观歧义,前者指说写者没有使用可能产生歧义的词语或结构,而听读者因错误联想或知识缺陷把意思理解歪曲了造成的歧义,后者指说写者出于某种目的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有歧义的词语或结构造成的歧义。
郑文贞(1993)将语言层面中静态的歧义称为语言歧义,言语层面中动态的歧义称为言语歧义。
柳广民(1995)区分语汇歧义、语法歧义和语用歧义,邢凯(1997)区分词汇歧义、语法歧义和语境歧义。
程工(1998)区分生成性歧义(generative)和理解性歧义(interpretive),前者由句法结构造成,后者由语用因素造成。
王本华(1999)将能提高交际效果的歧义称为积极歧义(修辞歧义),将妨碍交际的歧义称为消极歧义。
陈一民(1999)将语言使用者有意造成的歧义称为主动歧义,违背其意愿生成的歧义称为被动歧义。
尤庆学(1999)依据歧义结构是否存在引发歧义的关键性词语(歧义点/歧义标),将歧义分为有标歧义和无标歧义。
在歧义次类划分方面,马庆株(1985)将述宾歧义分为内部歧义和外部歧义,蔺璜(1993)将语法歧义分为句法平面歧义、语义平面歧义和语用平面歧义。
四、歧义格式的研究
赵元任(1959)论及“是……的N”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产生直接成分歧义的格式。
朱德熙(1978)研究了几类句法格式生成歧义实例的句法、语义条件,并指出这些格式有歧义是说其有产生歧义的可能,并非说按照这些格式造出来的句子都有歧义。
吴葆棠(1979)认为几乎各种构造类型的词组都可能出现歧义。
范继淹(1979)认为歧义的产生有结构上的原因,但决定因素是语义内容,结构上的组合只提供可能性,语义上的组合才具有现实性,并指出歧义有模式和实例的差别。
施关淦(1980)针对徐仲华(1979)提出,句子有歧义不等于格式有歧义。
朱德熙(1980)认为句子的多义性是代表这些句子的抽象句式所固有的,并不是组成这些句子的那些具体的词的词义引起的,语法上的多义句是多义句式的体现(realization)。
吴竞存、侯学超(1980)将有歧义
的格式称为“同形格式”。
欧阳寿荪(1983)对朱德熙(1980)进行讨论,认为多义句式即词类符号序列,那些符号只能显示各自的语法词类,没有其他任何语法或语义上的区别性特征。
语法歧义句的多义性虽然不由词的多义性造成,但也不是多义句式固有的;不是和词义无关,而是密切相关。
多义句式只有满足了所有的语义条件才能实例化为歧义句,其生成单义句的概率比生成歧义句的概率高得多。
黄国营(1985)和马庆株(1985)最先使用“歧义格式”名称,黄文从句法学角度概括出100种歧义格式。
石安石(1988)提出任何用词类序列表示的句式都可以说是歧义格式。
尤庆学(1999)指出不同的歧义格式生成歧义实例的能力和同一歧义格式不同的单义下位格式实例化的能力都是不平衡的。
施春宏(2000)对歧义格式"V+N"进行了演绎分析,并根据生成歧义实例的能力将歧义格式分为强歧义格式、弱歧义格式和零歧义格式。
文献中研究得最为深入的歧义格式有:
1 在+NP+V+N
(朱德熙,1980;吴竞存/侯学超,1980;朱德熙,1981;邵敬敏,1982;欧阳寿荪,1983;范继淹,1985;王政红,1988;王凌,1990);
2 V+的+是+N(朱德熙,1978/1980;欧阳寿荪,1983;王红旗,1988);
3 N[,1]+的+N[,2](朱德熙,1980;欧阳寿荪,1983;肖国萍,1996)。
4 V+N[,1]+的+N[,2](徐仲华,1979;欧阳寿荪,1983;王凌,1990;冯志伟,1996)。
另有专文研究的歧义格式有:
V+得+A(李浚平,1984);
片面+V+O(姚振武,1985);
动+宾(马庆株,1985);
V+T[,时段]+的+N(蒋同林,1989);
N[,1]+V+得+N[,2]+VP(肖奚强、张亚军,1990);
N[,1]+连+N[,2]+也/都+VP(肖奚强,1992);
NP+的+V(张亚军,1996);
人称代词+指人名词(杨敬宇,1998);
别+V+了[,1](王红旗,1999);
V+A+了(延俊荣,2000);
V+N(施春宏,2000)。
无专文研究,但有较多探讨的有:
N[,1]+N[,2];
V+SL+的+N(SL表示数量词);
N[,1]+N[,2]+N[,3];
SL+N[,1]+的+N[,2];
P+N[,1]+的+N[,2];
V+A+N;
A+N[,1]+N[,2]。
对单个歧义格式的研究模式基本上是从结构形式入手,指出其潜在歧义的语法因素,生成歧义实例的语义条件或通过对格式中关键结构项的再分类,分解出几个单义下位格式,指出其语义实现条件。
歧义格式应指具有潜在歧义的抽象句法格式,其结构项包括常项和变项,常项是具体词语,变项是语法词类或句法成分类。
以往的研究认为歧义格式指某种词类序列,不太严密。
今后的歧义格式研究应重视演绎分析,正如施春宏(2000)指出,归纳分析不能很好揭示歧义格式之间的内在联系,缺乏综合性和系统性,不易发现未曾遇到的歧义格式,缺乏预见性和广泛性。
五、歧义指数的研究
“歧义指数”这一概念是朱德熙(1978)提出来的,它指某个歧义格式可能有的语义解释个数,用p表示。
朱先生推算了几类“的”字结构判断句的p值,用n代表动词“向”的数目,用m代表在动词结构里出现的主语和宾语的总数(复指成分不计),p=n─m。
当p=1时,格式无歧义;p>1时,格式有歧义。
如:
小王是给的(n=3,m=0,p=3),反对的是他(n=2,m=0,p=2),反对这个意见的是他(n=2,m=1,p=1)。
沈开木(1983)认为“也”字句最少有一个比较项,最多可全部是比较项,比较项与相同项有函数关系。
因“也”字指向比较项,变换任何一个比较项,便给可变项藏进另一个意思,获得一个潜在义。
如“也”字句有n个可变项,逐个变换,便可获得n个潜在义;若两个两个变项,可获得C[2,n]个潜在义;三个三个地变换,可获得C[3,n]个潜在义,……。
把n种不同的变换加起来,潜在义x的取值范围可表示为x≤n+C[2,n]+C[3,n]+……。
他(1984)采用“也”字句潜在义的确定方法推算出“不”字句的多义指数为n+C[2,n]+C[3,n]+……C[n─1,n]。
刘宁生、钱玉莲(1987)指出“最”字句歧义由不同的蕴含造成,蕴含在语义分析中用语义指向表示,语义指向数(z)和变换项(t)的关系为:
当t=1,z=1;当t=2,z=3;当t=3,z=7。
柳广民(1995)对歧义指数的考察最为详尽。
他首先区分了歧义源的歧义指数N和歧义语言片断的歧义指数P,只有一个歧义源的单纯词汇歧义P=N,若有n个歧义源,P=N[,1]×N[,2]×N[,3]×……×N[,n]。
若用LP表示语汇歧义指数,GP表示语法歧义指数,LGP表示语法歧义源和语汇歧义源兼用引起的歧义指数,GP[,1]表示显性语法歧义指数,GP[,2]表示隐性语法歧义指数,LGP[,1]、LGP[,2]分别表示语汇歧义源与显性语法歧义源、隐性语法歧义源兼用引起的歧义指数,GP[,1]P[,2]表示显性语法歧义源与隐性语法歧义源兼用引起的歧义指数,那么既有语汇歧义源又有显性语法歧义源的歧义指数P=LP×GP[,1]─LGP[,1],既有显性语法歧义源又有隐性语法歧义源的歧义指数P=GP[,1]×GP[,2]─GP[,1]P[,2]。
王红旗(1999)认为动词的语义特征与“别V了[,1]”的歧义指数之间存在函数关系,“别V了[,1]”的P值决定于动词语义特征的取值,并推算“别V了[,1]”歧义指数P=2[3]─1。
杨亦鸣(2000)研究了“也”字句的歧义指数,若“也”字句所有项为n个,不受“也”追加的项为F个,则前提P的取值范围为2[n─F]─1;若用q表示“也”字句歧义的取值范围,则q>P≤2[n─F]─1。
对歧义类型歧义指数的确定是一种抽象的理论推算。
根据某种标准建立的P值推算公式同数学的函数关系式有本质上的区别。
若将歧义类型和实例的歧义指数分别记作P[,1]和P[,2],因P[,1]在转化为P[,2]的过程中要受到句法、语义和语用方面的层层制约,P[,2]值总是低于P[,1]值,而且一般不会高于4。
语用平面歧义实例的P[,2]值可能高于4,但因语用平面歧义之“义”为预设义,人们一般不会按P[,2]种意义去理解一个歧义实例。
当然我们推算歧义指数
只是手段,目的在于考察同一句法结构表达多种意义可能性的大小。
六、歧义分化的研究
分化歧义是指通过某种方法从一个歧义结构中分离出几种不同的意义,即解释歧义结构的意义。
赵元任(1959)、朱德熙(1962/1978)、范继淹(1979)、吴葆堂(1979)、徐仲华(1979)、朱德熙(1980)、沈开木(1983/1984)、吕叔湘(1984)、邵敬敏(1987)、刘宁生/钱玉莲(1987)、詹继曼(1990)、邵敬敏(1991)和蔺璜(1993)等运用了各种方法分化歧义。
这些歧义分化方法可概括如下。
1 词音分析法:
这个人好说话→A好(hǎo),B好(hào);
2 词义分析法:
我爱杜鹃→A杜鹃(鸟名),B杜鹃(花名);
3 结构层次分析法:
中国语言研究→A中国语言/研究,B中国/语言研究;
4 结构关系分析法:
精制毛衣→A定中,B动宾;
5 语义/格关系分析法:
鸡不吃了→A鸡(施事),B鸡(受事);
6 语义指向分析法:
饭吃完了→A“完”指向“吃”,B“完”指向“饭”;
7 语义特征分析法:
这张画挂了三天→A挂[+状态],B挂[+持续],C挂[+完成];
8 语义分解法:
他在树上摘花→A他在树上+他摘花,B花在树上+他摘花;
9 同义词替换分析法:
三个学校的老师→A个/所,B个/位;
10 同义句式变换分析法:
你烦死我了→A你把我烦死了,B我把你烦死了;
11语义转换分析法:
最博学的教授→A教授都是最博学者,B教授中最博学者;
12 增补分析法:
我看见你那年才六岁→A“才”前补“我”,B“才”前补“你”;
13 组合分析法:
学习文件→A一份学习文件,B下午学习文件;
14 插入/扩展分析法:
文学历史→A文学和历史,B文学的历史;
15 对比重音/对比焦点/预设分析法:
王老师也教数学→A“王老师”重读,成为对比焦点,预设“其他人教数学”,B“数学”重读,成为对比焦点,预设“王老师教其他课程”。
歧义分化一般指分化歧义实例。
朱德熙(1980)提出的词的再分类分析法只适用于将歧义格式分解为几个单义格式,而单义格式生成的实例可能仍是有歧义的,歧义并未真正分化。
一般来说,一个歧义实例可使用几种方法分化,一种方法可分化几种不同的歧义实例。
歧义实例的意义一定能得到分化,所以分化歧义的过程同时也是确定歧义有无的过程。
朱德熙(1980)认为歧义句“差一点踢进去了”无法分化,其实文中已用预设分析法分化了,不然无法确定其是否有歧义。
沈家煊(1991)指出由词语辖域多义、级差词语多义和指称晦涩造成的多义句是无法分化的,不宜称作歧义句。
我们认为该文中多义句有的能用预设分析法加以分化,可以看成歧义句。
七、歧义成因和消歧手段的研究
范继淹(1979)认为同一结构形式可能提供不同的结构信息,如所用的词语不同,就会产生歧义。
他(1981)指出句法规则是一个有限的系统,而客观事物却是无穷无尽的,以有限的句法关系表示无限的语义关系,必然是一对多的结果。
吴新华(1984)提出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主要依靠词序和虚词来表示语法关系,与形态发达的语言相比,汉语的歧义现象更具普遍性和必然性。
陈恩泉(1997)认为有歧义的句子是因为没有齐全的语义层结构和具有语义制约作用的潜在语言造成的。
以上研究是对歧义成因的宏观阐释,歧义成因的微观描写主要表现为探讨致歧因素。
吴葆棠(1979)、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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