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书公证.docx
- 文档编号:23512463
- 上传时间:2023-05-17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0.19KB
经济担保书公证.docx
《经济担保书公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担保书公证.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经济担保书公证
经济担保书公证
篇一:
保证书公证
篇一:
保证公证书格式【注1】
公证书
()字第号
申请人:
(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保证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证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自愿为(被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注4】,承担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责任【注5】。
(申请人)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条【注6】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保证人单方作出的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
证明其他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
证明保证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
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保证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保证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4、可以对保证所担保的项目、条件、范围等作详细的表述。
5、发往域外使用的保证书、担保书、保函通常遵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具体的保证责任可以不写,保证的依据也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篇二:
公证书范本大全
附件
定式公证书格式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委托
第二式声明
第三式赠与
第四式受赠
第五式遗嘱
第六式保证
第七式公司章程
第八式认领亲子
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
第九式出生
第十式生存
第十一式死亡
第十二式身份
国籍
监护
户籍注销
第十三式曾用名
第十四式住所地(居住地)
第十五式学历第十六式学位
第十七式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
第十八式职务(职称)
第十九式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
第二十式无(有)犯罪记录
无犯罪记录
有犯罪记录
第二十一式婚姻状况
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
已婚(初婚)
已婚(再婚)
第二十二式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
第二十三式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
第二十四式扶养事实
第二十五式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存款
不动产物权
第二十六式收入状况
第二十七式纳税状况
第二十八式票据拒绝
第二十九式选票
第三十式指纹
第三十一式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第三十二式查无档案记载
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
第三十三式证书(执照)
第三十四式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第三十五式文本相符
一、民事法律行为类
第一式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
公证书
()××字第××号
申请人:
×××(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
委托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定。
[注7]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
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
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
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
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
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
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4.引用文书的全名。
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
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
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
篇三:
考评公正性保证书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达标考评公正性保证书
篇二:
经公证-保证合同-个人
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身份证编号:
鉴于:
有限公司(下称“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编号为的《信托贷款合同》。
乙方愿意为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各方经协商一致,特就保证担保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编号为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向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其中,首期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具体以甲方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主合同项下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各期信托贷款期限均为24个月,自信托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信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登记费、保管费、保险费、鉴定费、通知费、催告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通讯费、各种应缴税款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无效的责任。
第二条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如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
约定偿付信托贷款本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任何应付未付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的币种、金额和结算方式代为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或延期还款文件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
甲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信托贷款等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甲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人为借款人出具的担保书或签署的担保文件、借款人与任何其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不因借款人的欺诈、重组、收购、歇业、整顿、解散、清算、破产等任何变化而变化,也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的承诺
1、乙方具有完全的对外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充分的权利做出本保证,签署并履行本保证合同。
2、乙方签署本合同时完全知悉借款人的财务、信用等相关情况,并且完全知悉主合同的内容。
3、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如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乙方愿承担因利率浮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4、在借款人于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未全部清偿或乙方未代为全部清偿前,如乙方向其他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其合法拥有的价值超过【壹仟万元】的财产。
经甲方同意处置财产所得的款项,乙方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1)乙方财务状况恶化。
(2)乙方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其他对乙方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
(3)司法机关对乙方财产进行查封或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对乙方担保能力有重大影响的。
发生上述情形时,乙方应提供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措施,并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办妥相应担保手续。
7、对甲方发出的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的通知或任何其他通知及时签收,并在2日内将回执寄出。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和甲方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的其他条款,无须征得乙方同意,乙方仍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按季提供其财产变动情况报告,乙方应如实提供;同时,乙方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借款人按季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借款人应如实提供。
第八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借款人偿还或乙方代为偿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信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而相应扣减。
第九条乙方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上述信托贷款本金、利息、相关费用(如有)、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其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第十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变更合同条款时,应经两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其担保责任或委托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按担保总额的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3、对于本条所列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要求支付违约金的通知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各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1、如果甲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附有其他形式的担保的,则无论其他
形式的担保是否由借款人自己提供,乙方不得以甲方尚未行使其他形式的担保权利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权利发生变更或被放弃为由,拒绝承担本合同所约定的保证责任。
2、乙方知道借款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申报债权,同时自身可以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
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通知甲方,且未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借款人破产程序中,如果甲方与借款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乙方的担保责任不予以减免。
乙方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甲方的权利主张。
甲方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借款人作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包括以信托财产方式分配给受益人)或义务,且乙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4、乙方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乙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甲方将乙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未行使或未及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视为放弃该权利,亦不影响甲方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及乙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所有权利放弃均应书面做出。
6、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对于借款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如果甲乙两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通知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
保证人:
【】
通讯地址:
【】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债权人:
通讯地址:
邮编:
收件部门/人员: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2)以挂号信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7日为有效送达。
(3)以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3日为有效送达。
3、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强制执行公证
1、双方同意向【】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2、保证人承诺:
如保证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债权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保证人放弃对债权人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抗辩权。
3、双方共同确认:
双方已经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就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规定有完全明确的了解。
4、如果保证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
篇三:
保证书可以公证吗
公证书()字第号申请人:
(基本情况)公证事项:
保证
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证
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自愿为(被保证人)
提供保证担保【注4】,承担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责任【注5】。
(申请人)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担保法》第条【注6】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或签名章)年月日
===================================================
【注】
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保证人单方作出的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
证明其他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
证明保证
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
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
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
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保证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
“(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保证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书上的签
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4、可以对保证所担保的项目、条件、范围等作详细的表述。
5、发往域外使用的保证书、担保书、保函通常遵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具体的保证责
任可以不写,保证的依据也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篇二:
公证要求条件常用公证类别提示:
学历、学位、成绩公证、在读证明、学时证明、驾驶证、证书类印章公证●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
(1)身份证;
(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
(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
其他境外居住证件;
(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2、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时证明、驾驶证(驾驶证信息单)、证书
原件。
●3、成绩证明、在读证明、学时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5、照片:
学历公证所需张数依所需要公证份数+1张提供,为同底版两寸证件照片●
6、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请注意:
一、申请人的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均由原就读学校出具。
二、申请人已注销户籍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已无其他的资料反映,还需提供原住
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 担保 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