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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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
关于税源专业化管理
(主要内容)
一、为什么要探索税源管理新模式
二、我国税源管理模式的实践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条件和指导思想
五、我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六、我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工作部署
一、为什么要探索税源管理新模式
(一)税收征管现状和纳税遵从分析
1、税收专项整治入库税款总量大,占整体税收的比重高。
2、不断查处大的票案、税案。
3、查补税款的深度加大
(二)税源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纳税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力量相对不足
2、税收集中度不断增大,管理力量相对分散
数据、人员呈向上移、压力、责任向下移的趋势
3、纳税人集团化发展,税收征管难度加大
企业总分机构数量大幅增加
企业跨区域经营趋势扩大
交易复杂度增大
4、税源分析多头无序,管理的有效性不强
5、税收管理员职责大而全,不利于税源精细化管理
二、我国税源管理模式的实践
(一)第一阶段(建国以来—80年代末90年代初)
这个阶段的税源管理实行“一人进厂,各税统管”,税收专管员负责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集征收、管理、检查于一身,可以说税收专管员就是企业的“保姆”。
(二)第二阶段(80年代末90年底初—20世纪末)
这一阶段,基本上采取了“属地+分类”的税源管理模式,税收信息化开始起步,但没有支撑作用。
(三)第三阶段(2001年—至今)
这个阶段,税收信息化快速发展,技术、业务融合度不断加强,数据集中趋势明显,数据应用水平明显提高,税源管理基本上采取了“属地管户”的模式,基层税务分局成为税源管理的主体。
结论:
税收征管体制和税源管理模式要随着经济主体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经济发展和信息技术决定着征管体制和税源管理模式,征管体制和税源管理模式要与经济发展状况和信息技术水平相适应。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一)两大核心业务
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的两大核心业务
(二)三个管理理念
1、促进纳税遵从是税收征管的根本任务和目标(执法+服务=遵从)
2、信息管税
(1)信息与数据。
信息是经过加工、处理,对管理和决策有意义的数据。
(2)信息管税的内涵。
信息管税就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为指导,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应用为主线,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为重点,不断完善税源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3)信息管税是一项系统工程。
从长远看,信息管税不仅是个管理手段的改变,而且会对税收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组织机构、资源配置等产生重大影响。
在一定意义上说,信息管税是一项系统工程,甚至是一场革命。
3、风险管理
(1)风险管理源于企业。
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至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和组织目标。
(2)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税法遵从最大化为目标,科学实施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力求最具效率地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税法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
(3)防范来自纳税人的税法遵从风险。
OECD国家认为核心是两点:
一点是要针对不同的纳税人制定不同风险管理的战略和对策;第二点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资源用于风险大的纳税人和领域;并据此建立了一套依托信息化支撑的应对措施,
(4)防范来自内部的执法风险。
我们现在所做的许多工作都与风险管理有联系,只不过有的还没有自觉认识。
(三)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信息化为依托,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对不同类别的税源及税源管理事项实行专业化管理和控制,最终促进纳税遵从。
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以专业化为核心
一是税源分类的专业化。
二是税收业务的专业化。
三是机构职能的专业化。
四是人才队伍的专业化。
2、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以信息化为支撑
税收信息化支撑专业化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要有及时、完整、准确的税源信息。
二是要建立税源信息分析应用平台。
三是深化税源信息的分析应用。
3、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
一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导征管资源的配置。
二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导税收征管的对策。
三是以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导税收征管制度建设。
四、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条件和指导思想
(一)推行条件已经具备
1、理念已初步形成
2、认识已高度统一
3、信息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税收信息化对建立税源管理专业化模式具有决定作用。
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税收信息化为支撑,我省税收信息化为税源专业化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税源管理新模式环境已经具备。
(二)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指导思想
总局《指导意见》:
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施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核查申报纳税真实性、合法性为重点,以规范税收征管程序和完善运行机制为保障,以建立和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支撑,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优化服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
我省:
遵照总局指导思想,立足河南实际,解决河南问题。
五、我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对税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对税源科学分类
税源分类以规模、行业为主、兼顾风险程度。
一般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
重点税源,是指年纳税额占当地税收收入总额比重较大的企业、行业以及税法遵从风险高、税收管理难度大的企业;
小规模企业、个体双定户、临时经营户等可作为小型税源;
重点税源、小型税源以外的纳税人为一般税源。
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科学设定各类税源的标准。
2、对不同税源分类管理
对重点税源,分户实行风险管理。
针对重点税源规模大、产业链长、分公司子公司较多、财务核算复杂的特点,实行“按户管理、分级监控”。
“按户管理”就是以集团核心企业为枢纽,将分公司、子公司、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整合集中为“一户”,分析其经营特点、核算特点、管理特点以及资金流、货物流、信息流、发票流,设置风险预警指标,查找其税收风险环节。
“分级监控”就是由不同级别的税务机关站在不同层面进行综合性的风险分析,确定其纳税遵从的风险程度,并采取风险应对措施。
对一般税源,分行业、按流程管理。
根据当地税源的行业聚集程度,分行业按流程、环节、事项实行专业化管理。
对小型税源,分片、按节点管理。
在分片进行户籍管理的基础上,与实行委托代征、批量扣税、简并征期等方式,日常管理转化为按调查、核定等流程节点进行管理。
3、探索不同税源的征管规律
研究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特点、管理重点、风险指标预警、风险防范和处理办法,形成重点税源企业、重点税源行业的动态的管用的管理指引,争取经过三年的努力,形成比较完善的企业、行业管理指引体系
4、明确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
省以下国税机关都是基层税务机关,都应当直接面向纳税人,都应当配置税源管理的职能,履行税源管理的职责,各级国税机关,都具有税源管理的职责。
由通过行政管理间接地管理税源,转变为通过信息化手段直接管理税源。
总局《指导意见》规定:
根据税源科学分类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
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全国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战略目标规划的制定、全国性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应用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及风险特征库、搭建风险管理平台、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和等级排序、下达风险应对任务、实施风险管理绩效评估等)、组织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纳税评估等。
省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大企业(跨地市经营、本级重点税源、特定业务)的纳税评估等。
市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大企业(跨县区经营、本级重点税源、特定业务)的纳税评估等。
县(区)局主要负责本级风险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本级重点税源、中小企业、个体户的纳税评估等。
县区税务机关是税源管理的主体,是税源管理职责的主要承担者,应发挥税源管理的主体作用。
省局、省辖市局都是税收征收管理机关,都掌握着海量的信息资源,都具有专业化的人才优势,应发挥税源管理的主导作用。
(二)调整机构职能
总局《指导意见》:
调整内设部门税源管理职责,将税收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下达应对任务等职责整合到相应部门,归口履行上述职能。
在坚持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现有按照划片管户设立的税源管理机构,调整为按照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主要从事纳税评估。
省局、市局、县局可根据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报经税务总局批准后适度调整机构、职责。
我省:
机构不变、职能调整、资源组合。
1、税源管理一体化
省辖市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集中业务技术骨干,组成专门的风险分析机构(或指定部门承担),履行税源与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税收风险管理、纳税评估等专业管理职能。
县(市、区)级局机关可以指定部门专门负责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税收风险管理和任务落实,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成立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领导小组,建立上下互动、横向联动、内外结合的税源管理一体化运行机制。
要按照“一体化”的要求,统一监控分析税源变化,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数据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评价考核征管状况。
2、省、市局税源管理一线化
提升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管理层级,推进(市级)大企业管理职能的实体化。
市局大企业管理机构可以直接负责跨县区经营、本级以上重点税源、特定业务企业的信息采集、监控分析、纳税评估、涉税服务、任务执行等税源管理事项。
省、市局直接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排序、处置,直接组织团队化纳税评估,指导、主导税源管理工作。
3、县(市、区)局税源管理实体化
县(市、区)局作为税源管理的主体,局机关成为税源管理的实体。
县局实体化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
县(市、区)局可以适当将税源监控、风险管理、纳税评估、认定、审批等主要税源管理事项由税源管理分局上收到县局机关直接管理,简并管理流程,并推进“审批、调查”权责的统一。
办公条件允许的县(市、区)局,可将城区分局、离城区较远的或税源较少的基层分局集中到县(市、区)局机关办公,以减少征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种模式:
按照税收征管基本程序调整机构职能,把税源管理业务划分为服务审批、管理监控、分析评估、税务稽查、保障评价五个序列,分别负责涉税事项申请受理、调查、审批,本级风险分析和处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税源管理质量考核评价。
第三种模式:
可适度归并机构,简并管理层级,大力推进机构扁平化,将税源管理职责在税源管理机构和机关内设科室间进行融合,使所有管理机构置于同一税源管理平台。
高新区局、开发区局、重点税源专业局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原税源管理科(分局)与征管科、税政科和法规科在同一管理平台,按业务序列分别承担相应职责。
县(市、区)局应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职能,推进办税服务厅的实体化,提高网上办税功能,形成集咨询、受理、办税、审批、服务为一体的办税服务枢纽,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纳税人的“一站式”服务。
4、税务分局(所)职能专业化
在坚持现行财税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现有按照划片管户设立的税源管理机构,调整为按照规模、行业、特定业务等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
改变目前“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按照流程、环节,实施专业化管理,分析监控、纳税评估与管理服务相分离。
模式一:
县(市、区)局可根据税源分布状况和特点,将税源管理职能在税务分局(所)之间进行调整,调整为重点税源分局、一般税源分局和小型税源分局。
纳税评估与管理服务相分离。
模式二:
规模较大不便于在税务分局(所)之间进行职能调整的税务分局,可以将税源管理职能在税务分局内部进行调整,分别管理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
(三)对征管业务梳理整合
1、传统的业务分类及缺陷
四位一体:
税收分析:
税收分析与税收风险分析不分;多头分析,多头下发分析报告;上下分析、重复分析、无效分析。
税源监控:
以税源管理分局为主体,但力量不足,省、市级国税机关,有人力和技术力量、有海量数据,虽为基层税务机关,却不直接面对纳税人,没有形成税源监控体系。
纳税评估:
主要由税收管理员承担,税收管理员既要对税源开展日常管理、税源监控,还要开展纳税评估。
税务稽查:
四个环节封闭运行,选案与税收分析未能形成必然关联;查管互动机制不完善。
办税服务厅业务:
依申请业务还没有全部进大厅;纳税咨询与税收管理员、12366、县局税政法规人员的职责重复;业务繁忙;阳光办公。
税收管理员业务:
涉及所有的税源管理业务,税收管理员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
2、对征管业务梳理整合
整合原则及要点:
同类归并,流程简化,环节减少。
依申请业务、依职权业务;税收风险分析业务、税收分析;纳税评估业务;稽查选案业务;-------
(四)完善岗责体系,规范操作规程
1、合理设置岗位职责。
按照征管业务流程,合理设置税源管理岗位,明确管理职责。
省、市、县(市、区)局和基层分局按照税源专业化要求,设定相应的税源管理岗位,配置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逐步取消税收管理员管户制度。
直接面向纳税人的税源管理机构一般设置综合事务岗、日常管理岗和纳税评估岗。
对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小型税源管理管理岗位可结合实际选择设置。
在个人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事项实行集体管理、决定和负责。
省、市、县(区)局的税源管理一般设置税源综合管理岗、税源信息管理岗、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岗、纳税风险管理岗和纳税评估管理岗。
2、修订岗责体系
根据专业化的税源管理岗位、职责和征管业务流,确定业务操作标准和业务规程,修订岗责体系。
做到分工合理、岗责清晰、业务顺畅,严防出现税务人员岗位调整后无所适从、业务脱节等问题。
3、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按照受理申报、数据审核、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法律救济等环节,规范税收征管基本程序。
4、新模式下的岗责与ctais系统岗责的对接
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的岗责体系应该是基于专业化、流程化设计的,ctais系统岗责体系是基于税收管理员管户制设计的,具有明显的一员式、一户式特征,二者存在着质的区别。
试点期间,ctais系统的岗责体系还暂时不能动,这就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双轨运行,也要求省局处室尽早考虑新模式下ctais系统岗责的升级,要有利于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推行。
(五)深度应用税源信息,推进信息管税
推进信息管税的基本要求是广泛采集信息,减少垃圾信息,唤醒沉睡信息,高度共享信息,深度应用信息,让信息为税源管理服务
1、建立税源信息采集制度。
建立上下各级共同负责的涉税信息采集制度和部门间涉税信息的交换共享制度,(探索建立对内统一、对外协调的税收情报交换中心,专门负责涉税信息的搜集。
)
省、市、县级税务机关负责宏观经济信息、跨区域涉税信息的采集、搜集、交换;税收管理员负责纳税人税源信息的采集,
2、以申报纳税信息为主体。
纳税人的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会计报表、取得开具的发票信息,具有法定性、完整性、系统性,应当作为各级各部门数据分析的基本依据。
3、多渠道采集、搜集、共享税源信息。
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搜集、整理税源信息,确保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共享。
涉税信息可以通过纳税申报、部门共享、各应用系统共享和人工采集取得,凡是信息应用系统采集到的信息,人工不重复采集。
4、提高税收征管档案的电子化水平。
5、加强数据基础管理,提高数据质量。
严格数据录入审核,加强数据整理、存储、交换、校验等方面管理,及时清理垃圾数据,提高数据管理质量。
通过纳税申报软件的校验审核功能、办税服务厅的受理审核、税收管理员的事后审核和纳税人的补充申报、更正申报等措施,确保纳税人申报信息全面、正确、完整。
6、综合应用各类税源信息。
以申报纳税信息为主体,以第三方信息为辅助,依托《分析监控系统》等应用系统,对税源信息综合分析比对,查找税收风险点,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税源管理的支撑作用。
(六)转变管理理念,实施风险管理
1、转变理念。
管全部—管风险;阶段性——机制化;综合性—专业性;独立性—统一性。
2、制定风险战略规划。
建立和完善税收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风险管理模型及风险特征库,重点税源按户管理、一般税源行业管理平台。
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根据不同类型纳税人的不同风险,采取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措施。
3、几个结合。
风险管理、税源与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信息管税三位一体,有机统一。
我省专项整治已持续开展了五个年头,包含了数据核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管理手段,其整治的实质就是整合管理资源、发挥优势兵力,对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税收风险较高的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活动。
专项整治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雏形和载体,风险管理是专项整治的常态化表现,二者的方向一致、要求一致、目标一致。
(七)开展专业化团队纳税评估
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
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有专职人员负责纳税评估工作。
县以上税务机关要充实评估力量,建立评估团队,可以直接组织开展本级重点税源和高风险税源的纳税评估工作。
当前要针对纳税评估对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需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建立专业化的评估人才队伍。
(八)实施管查互动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通过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审核申报纳税的真实性、合法性,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收率。
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部门应按照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和风险管理部门下达的任务,实施对重点税源和高风险税源的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结束应当向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和风险管理部门反馈结果。
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税收优惠或虚开、接受虚开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嫌疑,或拒不接受评估约谈或接受约谈无正当理由不自查补税或虽然进行了自查补税但补税与纳税评估预期差距较大的应当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部门对纳税评估环节移交的案源要纳入税务稽查计划,及时查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征管状况监控和风险管理部门反馈和纳税评估部门反馈。
税收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和风险管理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定期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例交流,根据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和问题,研究税收违法行为的规律和趋势,研究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办法,提出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
(九)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
1、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规定
2、存在问题
税收管理员业务涉及所有的税源管理业务,同时承担所有管理责任,事实上,税管员难以履行所有职责,也难以承担所有责任,存在极大的执法风险。
3、创新制度
分解职权、权责相当、权能结合、防范风险
总局《指导意见》:
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职责,改变目前税收管理员“分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办法。
(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和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根据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对税源管理人才进行专业分类,合理配置到相应的管理岗位,发挥特长和优势,让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优化征管资源配置。
注重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技能的提高,针对岗位需要加强专业培训,培养和建立省、市、县各层级的风险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日常管理等专业化人才队伍。
更加关注基层一线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一线人员主动性增强了,税收管理的漏洞才能降到最低限度。
六、如何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
(一)系统思考、谋划长远
税源专业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程、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税源管理的各个方面,涉及到税收业务的各个部门,涉及到各级国税机关,牵一发而动全身。
要深刻理解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要切实提高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转变理念、系统思考、立足当前、谋划长远。
(二)总结整合,整体推进
1、单位试点,项目试点。
目前,试点县(市、区)局达到78个,覆盖所有省辖市。
2、总结整合,整体推进。
以县区局为主体,凡是与试点主体专业化管理相联系的,都要按照专业化的要求运行。
省局、市局、县局、分局上下协调推进。
3、放大经验,重在持续。
(三)坚持方向、把握目标
1、方向:
坚持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立足征管现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强化税源管理的新模式。
2、目标:
终极目标:
提高纳税遵从度
近期目标:
增加税收收入、提高征管质量、提高征管效率、提高满意度、降低征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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