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专项施工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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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
TJ3113标段(高塘桥站)
高
空
作
业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
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地下土建工程TJ3113标项目部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年月日
批准单位: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月日
一、编制依据及原则
1.1、编制依据
⑴《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⑵《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⑶《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⑷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强制性文件
施工组织总设计,综合应急预案,
1.2、编制原则
⑴坚持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力求技术先进、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
⑵坚持自始至终对施工现场全过程严密监控,以科学的方法实行动态网络管理原则;
⑶坚持立足现场,服务现场的原则;
⑷遵守合同文件各项条款要求,认真贯彻业主、咨询监理项目部各项指令和要求的原则;
⑸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⑹加强项目经理部内部的安全施工管理,自始至终对施工现场坚持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严密监控,动静结合,科学管理的原则。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理位置
高塘桥站位于宁姜公路与规划广德湖南路交叉口北侧,车站整体范围位于规划广德湖南路西侧绿地内,西侧为现状宁姜公路,北侧为横塘河。
周边规划为居住、居住商业混合用地。
高塘桥站为3号线起点站,车站整体位于现状农田内。
高塘桥站为地下两层11m岛式车站,车站主体基坑全长约318.30m(不含地下连续墙),其中出入段线约78.8m,我方部分240米。
标准段基坑宽度为19.7m~21.0m,配线扩大段基坑宽度为20.2m~20.6m;基坑深度约16.434~16.916m。
如图所示:
2.2、总体设计概况
高塘桥站为地下两层11m岛式车站,车站主体基坑全长约318.30m(不含地下连续墙),其中出入段线约78.8m,我方部分240米。
标准段基坑宽度为19.7m~21.0m,配线扩大段基坑宽度为20.2m~20.6m;基坑深度约16.434~16.916m。
本站南端连接出入段线及南延线盾构区间,预留盾构双接收条件,北段连接明挖区间站。
设有4个出入口及2组风亭:
其中A、B号出入口均设置于车站主体顶板上方,A号风道位于基坑北端。
如图
基坑总体设计示意图
三、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立柱、盖梁、箱梁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必须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固定端固定于可靠的预埋钢筋或可靠加固过的模型上。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固定端固定于已搭建好的安全可靠的脚手架上。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高空作业区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派专人进行交通管制。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11、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进行工作。
为了防止误登,必要时要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处挂上警告牌。
四、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4.1、临边作业
4.1.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1)电梯口、预留洞口、基坑周边,按标准化要求设置底500mm挡墙,上安装700mm栏杆,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挑平台周边,施工缝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4.1.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护栏采用40*40*2.5mm方钢管制作,每片尺寸1800*700mm。
底座为承插式30*30*2mm方钢,护栏中间是Φ6钢板网片,孔大小为50mm。
(2)2个护栏在顶部50mm处用Φ12螺杆连接。
(3)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4.1.3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防护栏杆应高1.2m,并加挂钢板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4.2、洞口作业
4.2.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层设一道安全网。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4.2.2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2)50cm以下的预留洞口必须用钢板盖严,盖板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
50cm以上的洞口及临边,设1.2m标准防护栏杆,四周张挂密目式安全网,洞口防护栏杆上加盖防坠网。
防护栏杆距离洞口200mm以上。
(3)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4)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5)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6)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五、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5.1、攀登作业
第1条垂直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笼等攀登设施。
第2条梯笼按标准化要求制作加工,颜色统一为红丹色或蓝色。
第3条梯笼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第4条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第5条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第6条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第7条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第8条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50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
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2、悬空作业
第1条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第2条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第3条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钢支撑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第4条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二、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第5条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二、绑扎圈梁、挑梁、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三、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以内的柱钢筋。
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
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第6条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二、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三、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六、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6.1、攀登作业
6.1.1、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超过10m²,荷载不宜超过1.5KN/m²。
(2)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行走脚轮和导向脚轮应配有制动器或刹车闸等使脚轮切实固定的措施
(3)移动式操作平台架体必须保持直正,不得弯曲变形。
(4)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6.1.3、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6.2、交叉作业
6.2.1、支模、扎筋、混凝土浇筑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6.2.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6.2.3、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6.2.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七、机械设备装拆
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
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5、检测、验收、使用。
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
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临设搭拆
8.1临设搭设
1、按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质量评定、质量管理制度。
2、组织施工人员,认真执行二检制度。
避免事故隐患。
在施工过程中,勤检查、多指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处理。
3、工程所用的各类材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对有关原材料进行检查、复试,以保证其材料的质量要求。
4、对基础等关键部位,必须由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及有关的施工协作单位作全面的检查验收,经许可后,才能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5、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操作证,严禁非操作人员乱动机械,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
6、制定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7、高处作业时应配戴工具袋,防止构件坠落伤人。
8.2临设拆除
1、临时建筑的拆除应遵循“谁安装、谁拆除”的原则,当出现可能危及临时建筑整体稳定的不安全情况时,应遵循“先加固、后拆除”的原则。
2、拆除施工前,应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并采取相应的防尘、降噪、堆放、清除废弃物等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临时建筑拆除前,应做好拆除范围内的断水、断电、断燃气等工作,拆除过程中,现场用电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
4、临时建筑的拆除应符合环保要求,拆下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
楼面、操作平台不得集中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应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5、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拆除区域。
6、拆除高度在2m及以上的临时建筑时,操作人员应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严禁操作人员站在被拆墙体、构件上操作。
7、当遇到五级及以上大风、大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临时建筑的拆除作业。
8、临时建筑拆除后,场地应及时清理干净。
九、钢筋棚搭拆
9.1、钢筋棚的搭建
1、钢筋棚立杆搭设在浇筑好的混凝土地坪上,铺跳板加托板。
2、定期检查钢筋棚,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3、钢筋棚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4、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5、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钢筋棚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9.2钢筋棚的拆除
1、拆除时必须划定安全区,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盯防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2、应全面检查架体的扣件连接、支撑件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3、架体拆除前应清除架体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4、拆除的高空作业人员必需戴安全帽、系全带、穿软底鞋。
5、拆除顺序应遵徇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6、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结扣时,应先通知另一方,以防坠落。
7、拆下的材料应堆放成堆,运至指定的地点,随拆随运,当拆当清;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十、文明施工
1、凡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凡是进入施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各类施工人员都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无违章行为。
4、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上班和酒后上班。
以及上班时嘻笑打闹。
5、施工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彩旗围挡,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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