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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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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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古冶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古冶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的主要职责是:
农林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区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水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发展和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议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乡、村财务会计管理、监督和审计。
指导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
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及农民负担情况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组织现代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组织实施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四)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财政补贴建议。
(五)拟定农业科技发展、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综合协调管理农业科教结合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乡镇企业科技进步,职工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及乡镇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
(六)拟定主管产业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主管产业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和认证。
(七)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研究指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政策,指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宏观调控与管理,分析乡镇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八)负责全区水政管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防灾抗旱工作。
(九)负责全区的林政执法,林果生产的管理及护林防火工作。
(十)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农机、水利等各项法规的宣传、执行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机化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搞好服务。
(十二)负责全区畜牧水产的防疫、检疫、医政、药政、饲料、饲料添加剂、渔政等管理工作。
(十三)协调指导全区农村经济工作,组织农业、乡镇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乡镇企业招商引资、出口创汇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植保植检站
主要负责农业植物检疫;农业病情预测及防治等工作。
负责对种子、农药、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保护。
农业技术推广站
主要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土壤肥料测试;粮食、油料、蔬菜生产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新能源利用的管理等工作。
进行新技术成果试验、示范、推广,组织农技培训、宣传,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参与调度农业生产工作。
畜牧水产站
负责拟订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畜牧业结构布局、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信息与畜禽遗传资源、种畜禽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奶畜饲养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参与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负责拟订渔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建议;拟订水产养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建设工作和水产苗种的生产、引进监管工作;负责拟订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产养殖品种(良种)审定。
负责组织渔场资源开发;指导渔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负责拟订饲料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饲料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资质审查,指导饲料企业及产品认证工作;承办饲料企业设定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组织查处饲料产品使用违禁添加物,指导饲料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组织饲料资源的普查和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承担饲料工作信息统计和运行监测工作。
动物防疫监督站:
负责辖区内动物强制免疫的监督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兽药监督等工作。
农机安全监理站:
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林果站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拟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植树造林、果树及花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下达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执行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应由区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及申报工作;负责并监督森林资源和林地开发利用;负责森林植物、陆生野生动物管理;负责全区林业新品种的引进、选育、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教育和宣传工作。
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水利站
承担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制定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供水水源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及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水源的水质、水量,审核区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全区用水计划、用水统计、节约用水及节水技术改造方案等工作。
负责水利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示范和推广,为农民提供水利科技信息服务。
负责水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所
负责拟定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对基层各动物防疫监督站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防、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负责防疫物资供应与储备。
承担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农林畜牧水产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
综合办公室、劳资科、农村经济科、水政管理科、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7633.7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14.75万元,基金预算拨款718.96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年安排部门预算支出7633.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7.53万元,正常公用经费94.18万元,项目支出6382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较2017年增加4046.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增加106.57万元、正常公用经费增加7.25万元(按工资基数提取的经费)、项目支出增加3932.36万元(主要为2016年上级资金收回再安排2332万元及提前下达2018年上级资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94.18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办公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54万元,较去年增加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2.05万元,会议费1.82万元,培训费0.67万元。
主要原因为2018年增加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资金。
具体安排情况为:
(一)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共计安排8万元,与上年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8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2.0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8万元。
减少原因为:
人员减少,按工资基数提取的经费减少。
(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强化农业科技支撑,着力提升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
1、加快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机制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进一步加强农服中心的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资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步伐,深入推广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引进和试验示范工作,突出抓好对现有成熟技术的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普及优良品种、全程保优栽培、标准化生产、病虫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高产高效模式、农产品储藏保鲜以及精深加工等实用技术。
农业科技向纵深发展。
继续加强科技对农业进步的贡献率。
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品种选育、大面积均衡增产技术研究,大力推广节地、节水灌溉的农业节能减排技术,以种养循环、生物链循环为主的农业循环技术,农业重大灾害防控技术和农业生态安全等关键技术,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肥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
2、加快现代农业人才培养
加强农业管理人才培养。
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探索建成具体常熟特色、影响全国的服务三农的创新服务体系;加快年轻骨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形成老中青科研梯队;引进高端农业人才,形成我市育种领域的合力,不断完善农业人才的培养、服务、评价、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基层农业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环境。
抓好技术农民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农民,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努力提高农民的科学种田水平和择业、就业、创业能力。
同时,要积极推进智慧农业项目,开展智能农业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农业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村经济信息宣传,确保科技、信息进村入户。
完善职业农民多层次培养机制。
不断提升农民教育培训合力;通过模式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农民的能力;通过手段创新,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质量;通过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农民教育培训的活力。
把能否满足农民实际需求,能否激发农民学习热情,能否赢得农民喜爱,能否帮助农民实现致富,作为衡量农民教育培训质量的标准,提高农业规模种养大户的科学种养能力。
三、强化现代农业主体培育,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带动能力
政企联动。
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链模式,形成产权联合紧密型利益关系。
加强基地建设,通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根据自身原料需要,加大原料基地的建设,通过土地流转、自建、合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农产品原料基地。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户、合作社以资金、技术、劳动等要素入股农业龙头企业。
扶优扶强。
做好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晋升工作,扶持和培育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提升档次和水平。
2、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
一方面着力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展览会和推介促销活动。
另一方面着力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发展,围绕提高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目标,快速推进农产品网络营销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积极鼓励、扶持农民经纪人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合作社)、农产品加工贮藏企业加强联合,加强为农民经纪人提供市场信息、营销技术等多种服务,着力提高农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着力提升质量追溯和生产安全水平。
1、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重视“田头”监管。
充分发挥各镇监管服务站的使用,加强镇村的监管队伍建设。
强化标准化管理。
完成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督促生产主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规范用标,认真查处冒用标志和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行为。
2、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整合机制。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纳入统一管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特点,建立了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
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进行年度考评,对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成绩突出的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人员,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创新方式。
采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方式组建农业行政执法协管员队伍,实行“以点带面,网格化管理”方式,构建新型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体系。
采取市、镇二级联动,对违法行为和违法产品进行全市通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防控机制。
3、加快水产品投入品的监管
在水产品上市前期,开展水产品抽样快速检测工作,并逐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
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一类疫病发病、流行控制在5%以下,二类疫病发病、流行控制在15%以下。
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做好渔业资源养护工作,促进渔业科学和谐发展;严肃查处渔业污染事故,保护渔业生产环境,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
4、毫不松懈的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大对养殖户特别是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
继续抓好检疫工作,确保肉食品安全。
继续开展“瘦肉精”等违禁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监督检测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确保全年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
切实落实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加强抗体监测,强化免疫预警机制。
重点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夏季高热病防控、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
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增强防疫应急能力。
对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共安排政府采购预算合计0万元。
7、国有资产信息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固定资产总额为870.67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古冶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截至时间:
2017年12月31日
项 目
数量
金额(万元)
资产总额
—
870.67
一、房屋(平方米)
其中:
办公用房
295.55
二、汽车(台、辆)
11
132.39
三、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四、其他固定资产
—
442.73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费:
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因此相关表格数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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