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安全与民族兴衰.docx
- 文档编号:23504039
- 上传时间:2023-05-17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5.31KB
白酒安全与民族兴衰.docx
《白酒安全与民族兴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白酒安全与民族兴衰.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白酒安全与民族兴衰
关于目前我国白酒行业现存问题的
思考及改进建议
提纲
一、白酒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简要叙述白酒行业对增加国家税收、促进地方经济、带动相关联产业、解决劳动就业和“三农问题”等方面所起的作用。
二、白酒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03年春SARS疫情和2004年禽流感的爆发谈食品安全对人民生活的影响,延伸到近年来白酒安全事件给消费者的危害,引出现行白酒行业在安全质量和产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酒业宏观管理体制较为混乱
(1)、未建立专门的酒类产销法律法规,阻碍了优质白酒的生产和流通;
(2)、白酒行业的多头管理,造成了酒类产销管理的盲区;
2、国家税收政策不合理,限制了国家“扶优限劣”政策的实施
(1)、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缺陷,导致税收流失严重,未能起到优化酒类产业结构的目的;
(2)、税收政策执行的不平等,导致规经营企业税负过重,造成竞争的不平等。
(3)、税收政策的调整对社会低收入消费群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4)、税收政策的调整对整个白酒产业发展产生影响
3、白酒市场准入的“门槛”低,影响产品安全
(1)、各地大办酒厂,重复建设严重,制约了规经营企业的生产;
(2)、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不规,造成生产企业鱼目混珠;
(3)、原料质量无保障;
(4)、非规经营企业生产环境恶劣,品质控制体系不健全。
4、酒类流通环节市场秩序混乱,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产品的包装秀竞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2)、广告的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低收入消费阶层的利益。
三、加强白酒业管理,规市场秩序,提高白酒安全质量的几点建议
1、加强国家和行业管理的力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整顿市场的混乱秩序
2、进一步提高白酒市场准入标准,加强扶优限劣的政策力度
3、提高白酒产品的卫生标准,加强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
4、加快企业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
5、完善国家白酒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的征管力度
6、走新型生态工业化道路,改造传统产业,是实现白酒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于目前我国白酒行业现存问题的
思考及改进建议
食品工业是我国轻工业中的一大行业,白酒工业又是食品工业中的一个大行业。
目前,我国统计在册的白酒企业有3.7万余家。
其中年产10000吨以上的企业有60余家,年产5000吨以上的有100多家。
在1995年全国国有企业500强中(按净资产排序),酿酒企业有6家,其中5家为白酒企业,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白酒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白酒自建国以来一直是高税率产品,在食品行业中居第2位,仅次于烟草。
1994年税制改革前,白酒的产品税为35%(扣包装纳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除统一的增值税17%以外,粮食白酒的消费税为25%,薯干白酒的消费税为15%(均按销售收入计,全额纳税),在酒类产品中,纳税率是最高的。
在1995年中国轻工业200强企业中(按利税总额排序),酿酒企业有63家,其中34家为白酒企业。
1995年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按销售收入排序)中,酿酒企业有3家,其中2家为白酒企业。
据中国白酒专业协会不完全统计,1995年全国上万个白酒企业共实现利税约100亿元,其中有20多家白酒企业实现利税均超过1亿元以上。
仅17个国家名白酒企业就实现利税高达30亿元,占全行业完成数的30%左右。
2001年,国家对白酒行业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税新政策,2002年,整个行业实现利税126.79亿元。
这些都充分说明白酒行业为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积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白酒的社会化生产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白酒业的繁荣促进了商业兴旺,丰富了市场供应,拉动了经济消费;还带动了印刷业、包装业、机械行业、物流行业和广告行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同时,在一些地方,一个白酒厂就带动了一方经济发展,有效地发挥了“龙头”作用。
同时白酒产业是一个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解决了农村富余粮食的消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因此,白酒业的发展有利于实现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以城带乡、以工带农、以工带牧等产业链的连锁进步,为城镇居民的就业、偏远山区农民的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
虽然白酒行业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从总体来看,我国的白酒行业在宏观调控、生产与流通环节以及税收征管上都还存在许多问题,急待解决。
二、白酒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SARS疫情在我国的爆发和2004年禽流感疫情在全球围的流行,其发源都与食品有着密切的关系。
充分表明食品安全不仅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更重要的是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据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例数在20-40万人次左右。
仅白酒行业,1996年6月和1998年2月,分别在会泽县和朔州、、等地区发生食用散装白酒甲醇严重超标和假酒的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就造成了392人中毒、62人死亡、6人致残的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影响社会安定的严重后果。
鉴于此,作为中国传统食品的白酒产品,其安全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白酒行业作为我国的传统产业,中央和各级政府虽十分重视,但除了对其实施税收的严格控制和2000年启动了生产许可证制度之外,仍按一般商品进行管理。
由于长期管理上存在缺陷,导致了酒类在产销及产品质量上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酒业宏观管理体制较为混乱
(1)、未建立专门的酒类产销法律法规,阻碍了优质白酒的生产和流通
自酒类专卖制度取消至今,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酒类产销法律法规。
只是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制定了区域性的规章制度,但都是各行其是,名为加强酒类管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阻止外地优质白酒进入本地市场,地方保护色彩浓厚;而当地的小酒厂、劣质白酒却大行其道,致使产品无安全保障的小酒厂占有了较大的市场份额。
(2)、白酒行业的多头管理,造成了酒类产销管理的盲区
我国白酒行业由于存在多头管理(白酒生产和流通分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现象,各部门缺乏统一的认识和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部门与部门之间管理上相互脱节,难以解决跨部门的问题,给酒类产销造成了管理盲区。
因此,大量不规经营的小酒厂和假酒厂乘虚而入,采取仿冒名酒包装或直接生产名酒或直接用工业酒精兑水生产白酒等经营行为,损害了规经营企业的合法利益,扰乱生产流通秩序,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朔州假酒案给杏花村汾酒厂造成功的负面影响可谓教训深刻。
2、国家税收政策不合理,限制了国家“扶优限劣”政策的实施
(1)、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缺陷,导致税收流失严重,未能起到优化酒类产业结构的目的
2001年国家调整了对白酒消费税政策,从原来从价征收25%和15%税收基础上,每斤加征0.5元定额从量税。
在企业税收政策环境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增加了规经营企业的税收负担;为了解决生存压力,迫使许多正规名优酒生产企业纷纷从赢利空间较小但量大微利的中低档产品市场退出。
而一些小酒厂和作坊式企业乘势而起,凭借偷税漏税等手段暗增生产数量,谋取非法利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与规经营的大中型企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酒类生产市场一片混乱。
(2)、税收政策执行的不平等,导致规经营企业税负过重,造成竞争的不平等
由于国家对白酒税收政策的调整,规经营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自觉主动缴纳各项税费,尤其是股份制上市公司,财务制度公开透明,不折不扣地执行税收政策;而小酒厂由于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和管理上的疏漏,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的现象,导致了大量税收的流失。
并且不少地方政府尤其是财政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都制定了对当地小酒厂的保护性措施,且主要还是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少交税款(主要以完成地方基数为主)甚至为了解决就业不交税,或对部分企业实行定额包税等。
其结果是导致规经营企业税负过重、步履艰难,而非法经营或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酒厂日子红火的不平等竞争的现实。
(3)、税收政策的调整增加了社会低收入消费群体的生活支出,变相地增加了其负担
我们认为,高档白酒才是普通的社会消费品,而中低档价位的白酒却以其舒筋活血、消除疲劳的功能而成为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必须品,特别是广大城乡劳动者,在紧繁重的体力劳动后,饮用优质优价的白酒消除疲劳,已成为其生活的一部份,绝不能同高档白酒相提并论;而现在实行的是对优质低价白酒与价差达数十倍以上的高档白酒,等额从量计征消费税,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广大城乡普通消费者的负担,没有维护广大城乡普通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也将对拉动农村消费需求,扩大需,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名优白酒生产企业迫于生存压力退出低档酒生产领域后,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地方作坊式小酒厂大行其道,为广大老百姓提供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的低价位白酒产品,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
(4)、税收政策的调整不利于白酒产业的发展
国家确定的白酒产业发展方向是向低浓度、保健营养型转移,从量计征消费税政策,不管酒精度,不论价格如何均按每斤计征0.5元执行。
导致白酒生产企业被迫生产高浓度、高价位产品,不利于产业发展政策的执行。
白酒行业是高税高利行业,现已演变成高税微利行业。
1993年税制改革前,白酒执行产品税,税率为35%,但其是扣除了包装物纳税,税基为净酒价值;1994年税改后,产品税分解为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25%(粮食白酒)和15%(薯类酒),但税基为全额纳税(含包装物),白酒实际税赋上升;2001年5月以来,白酒在原从价计征消费税(粮食白酒25%,薯类白酒15%)的基础上,不分价位高低,统一按每斤0.5元新增从量计征一道消费税,同时取消外购已税酒已纳税款抵扣政策,从而使供广大城乡普通劳动者饮用的低价位白酒税负大幅度增加,如出厂价每斤2.5元—10元的低价位消费白酒合计税负由过去15%—25%调增高达30—45%,而出厂价每斤50元—200元的高价位消费白酒合计税负仅由过去25%调增到25.25—26%。
对于众多生产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极差的城乡小酒厂,由于产销记录无据,会计帐表不全,以致监管乏力,难予制约,不仅税收大量流失,而且形成与规生产、遵章守法的大中型白酒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
这种不平等的无序竞争,使白酒行业难以形成优胜劣汰、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不利于行业的优胜劣汰。
白酒行业管理薄弱,市场竞争不规,多种原因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这不但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损害了守法经营的白酒企业的利益。
消费税政策调整的初衷是惩治偷税、漏税,规市场,但事实上对小酒厂很难做到查实征收,从而进一步加深了守法与不守法缴税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
这势必减缓大企业在行业中的扩,减缓产业集中度的提高,不利于产业集中。
。
3、白酒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影响产品安全
1)、各地大办酒厂,重复建设严重,制约了规经营企业的生产;
相对来讲,白酒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的产业。
全国各地为增加财政收入,均把属于较高税率(40%左右)的白酒业作为优先发展产业,大办酒厂,导致白酒行业的加工能力迅速膨胀,从地区到村级都办有酒厂,重复建设相当严重。
目前全国现有白酒生产企业约3.7万家,还有为数不少未统计在,小酒厂可谓多如牛毛,最小的甚至只有1——2人。
由于小酒厂工艺技术粗糙、设备设施简单落后、工业化程度低,导致出酒率低下、粮食资源浪费严重,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无保障。
同时,小酒厂多数依靠不交税、少交税或偷税漏税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将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的中低档白酒排斥在市场之外。
(2)、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不规,造成生产企业鱼目混珠;(严重性阐述不够)
2000年国家启动了白酒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力地规了白酒生产秩序,但在许可证发放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是许可证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仅仅考虑了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指标,缺乏依法纳税等规经营的健全财务规定,不利于制止偷税漏税等行为的产生。
个别地方在生产许可证发放中还存在集裁判员和运动员于一身的现象,使个别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取得了证书,给白酒市场留下了不确定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是许可证的发放程序有漏洞。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在先,许可证发放在后,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准入的条件,导致了无许可证的前提下仍产销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
(3)、原料质量无保障;
白酒的原料简单,来源途径十分宽广。
由于我国目前农产品的种植、贮存过程中滥用农药,导致农产品农药等有害物残留量超标,已成为影响食品卫生的新的重要因素。
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使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甲胺磷、双氟磷、氟乙酰胺、毒鼠强等农药引起,造成粮食农药残量问题突出。
规经营企业对粮食进厂前要进行必要的检测,并拥有贮存条件优良的设施,能有效保证原料质量。
但不具备粮食农药残留检测能力的白酒生产企业,其采购粮食的卫生质量不能保证,在贮存过程中还将使用农药除虫引起二次污染,残留农药进入酒体后加重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
众多小酒厂的粮食贮存条件差,粮食受潮霉变严重,而霉变粒中所含黄曲霉素是一种强制癌物质,会进入酒体。
同时为降低原料成本,小酒厂大量使用化粮,由于化粮中淀粉损失较多,使用化粮酿造出酒率低,会造成粮食资源的浪费,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
(4)、非规经营企业生产环境恶劣,品质控制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大多数中小规模白酒生产企业不具备食品生产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所用水源污染严重,且不经处理直接用于生产,地理位置修建在有有害气体、烟雾、灰尘污染的地区,周围环境不符合GB8591-88《白酒厂卫生规》的要求。
其生产厂区、车间及库房脏、乱、差严重,工作环境条件差,布局不合理,“三废”污染极其严重,不能及时或根本没有处理,导致其排放的废水和废渣严重污染周围及社区环境。
而且绝大多数的小酒厂实为私人(家庭)作坊,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乡镇边缘以及农村,生产环境和设备都较为简陋,通常是几个大桶、瓦缸和一个用于蒸馏的普通家用炉灶,便是其生产的工具。
企业所招收人员混乱,从事生产的操作人员未开展或未定期开展体检,个人卫生差,存在具有传染病人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白酒生产的现象,直接影响着食品的安全质量。
所生产的产品多数为散装白酒,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调节酒精度时,食用酒精比例配制过大或勾兑有严重毒性的甲醇。
由于甲醇加水稀释后与酒精有相近的气味,且售价远低于食用酒精,因此一些非法经营者置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使用甲醇勾兑白酒;二是生产者使用劣质谷粮作为原料酿制白酒;三是酿造工艺不符合规,没有按照国家标准GB2757—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
四是企业无安全生产意识,无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措施欠缺或空白,是安全事故的易发和多发点,严重地影响着人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白酒中的卫生指标(如甲醇、杂醇油、重金属等)直接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白酒的生产应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规经营企业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项目及要求开展品质控制,企业建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但部分中小生产企业普遍存在品质控制、检验设备设施不健全、人员素质低的问题,工艺文件不全、操作规程不科学、不全面、工艺参数不完整,过程质量控制力度弱,生产多处于无序状态,产品卫生指标得不到有效控制。
个别企业更是无标准生产,计量设备不齐全,准确性差,产品只简单的进行酒精度测量后放行出厂,直接进入市场销售,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虽然国家制定有严格的强制性卫生标准GB2757-81《蒸馏酒卫生标准》指导生产,但该标准发布时间已太长,已经不能适应消费者对白酒卫生性能以及国际社会对农产品卫生安全的要求。
4、酒类流通环节市场秩序混乱,损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产品的包装秀竞争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
白酒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竞争的焦点更多的体现在产品的包装和宣传上。
目前市场上的白酒包装品种繁多,从高档复杂的工艺品包装到低档简单的玻瓶包装,一应俱全。
尤其是高档产品的包装更是精美豪华,大部分采用纸品包装,且部分产品的包装比产品大几倍,造成产品价格居高不下。
由于产品的包装过分大,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而增加的附加值全部转嫁给消费者,增加了消费者尤其是低收入阶层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加之包装盒绝大部分采用覆膜工艺,产品消费后,包装却不能再次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的危害。
(2)、广告的恶性竞争,严重影响了低收入消费阶层的利益
广告战的日益激烈,迫使绝大部分企业加大广告宣传费用的投入,提高了经营成本,但这部分成本必然会转嫁给消费者。
作为中低档酒的消费者主要是低收入的城镇居民和农民,由于产品价格的提高给这部分消费群体带来了更大的负担,从政治角度来讲,这与中央提出的“三个代表”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是相违背的。
在广告宣传中,虽然国家加强了广告宣传的立法、执法力度,但广告宣传存在虚假、夸、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屡见不鲜。
白酒界也不例外。
我们可以从媒体中见到或听到“10年酿”、“50年酿”、“百年老窖”等宣传话语,从白酒生产工艺和生产周期来看,这种宣传都是一种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是一种对消费者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加强白酒业管理,规市场秩序,提高白酒安全质量的几点建议
为深入推进国家在白酒行业开展的扶优限劣政策,进一步净化白酒市场,规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中低档酒消费群体的利益,针对上述白酒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国家和行业管理的力度,建立全国统一的酒类管理法规整顿市场的混乱秩序
国家应尽快把白酒行业的产销统管起来,建立全国白酒类管理机构,打破多头管理的局面,出台全国统一的酒类管理法律法规,在专门酒类管理机构的归口管理下,使各部门在管理上协调配合一致,以根本改变目前酒类管理混乱导致的酒类生产企业乱、流通市场乱的现状。
对酒类生产和流通实施统一管理,建立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机构,废除地方的保护性条例。
改变各地区酒类管理各自为政的局面,在全国围实行统一标准进行监管,为规经营白酒生产企业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建议国家工商行政部门加大白酒广告的审查力度,以立法的形式限制白酒电视广告的播出时段和次数,应定期对市场上的白酒广告进行监察,打击和取缔各种形式的虚假、不实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宣传,净化白酒的广告市场。
2、进一步提高白酒市场准入标准,加强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
要进一步修订白酒生产许可证准入制度,提高进入白酒市场的准入标准。
要将企业的财务制度建设、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等指标作为准入的必要条件,加强验收抽查。
要提高进入这一领域的“门槛”,制定一个最低限度的生产规模和税收标准。
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白酒,严格实行买、停、并、转,用准入标准逐步将不合格的企业淘汰出局。
坚决取缔,决不始息。
对经营者,一经发现,要予以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进行市场准入审查执法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小酒厂过多,实现有效控制行业规模和扶优限劣的目的。
建议坚决取消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生产者的生产资格,列入黑进行公告,不得再次从事营业性生产活动,取缔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的批发、经营商的酒类经营资格,加强与工商、公安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整顿和规流通市场秩序。
3、提高白酒产品的卫生标准,加强扶优限劣的政策力度
国家标准GB2757-81《蒸馏酒卫生标准》由于制定时间较长,已经老化、滞后,严重地制约了白酒产业的发展,阻碍了白酒走向国际的步伐。
建议尽快修订国家标准中卫生指标,实现与国际蒸馏酒卫生标准的接轨,现行国标中甲醇、杂醇油的标准订得较高,全国绝大多数优质白酒的卫生指标实际值已远远低于国家标准,表明国家标准已不具有指导生产的意义,建议将甲醇、杂醇油的指标下调为甲醇≤0.30g/L,杂醇油≤1.5g/L,同时,国家标准无农残指标的标准,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促进白酒这一传统产品走出国门,进入国际市场,建议参照国际蒸馏酒或农产品标准制定相应的农残标准。
加强产品卫生指标的市场抽查力度,对卫生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或关闭,企业应建立产品回收制度,对达不到要求的产品及时召回,确保市场上白酒产品的安全。
4、加快企业部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
白酒生产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作为食品行业,国家可要求所有的产品生产企业强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对具有条件的企业,国家应鼓励其按药品生产企业一样建立GMP认证,并给予一定的扶持。
同时,企业应具备所有产品质量的条件和能力,取得出具产品质量标准合格证明的资格,必须配备与企业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检人员队伍和高中级配套的勾兑尝评队伍。
企业应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完善三级计量网络且运行有效。
企业应建立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的品质检测体系,实行全过程的有标准生产,消灭无标准生产,加强过程控制的力度,尤其是重点工序的关键控制点的控制。
企业应加强品质控制及生产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力度,国家应鼓励企业采用配套先进的原料、产品的贮存系统和控制设备,确保产品的生产、贮存现场卫生,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完善国家白酒税收政策,加强税收的征管力度
由于现行税收政策的不完善,实施从量计征的酒消费税使大中型白酒企业部份从低标酒市场退出,大量劣质低档酒冲击市场,一方面给低收入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另一方面增加了广大低收入阶层消费的负担,为此,我们建议对白酒消费税计税办法进行调整,降低企业名义税负,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在公平税负的前提下,有序竞争,有利于酒类行业真正做到诚信纳税,税收征管部门做到诚信征税,有利于净化酒类行业税收执法环境,也为了中央关于帮助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一定的贡献。
①按生产企业白酒出厂扣除包装成本作为酒税税基计征消费税。
②以外购已税酒精或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白酒,按酒精或外购白酒的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
③避免重复计税,增加企业税收负担。
以外购已税酒精、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的白酒,在上一环节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抵扣。
同时,外购白酒已纳的从量定额消费税在下一生产环节不再征收。
④产品价位,分档次计征从量部份消费税,以公平税负,并保证财政收入。
对白酒消费税从量计征部份,在执行按出厂价每斤0.5元征收的同时,对供广大城乡普通消费者为主体的低收入群体饮用的低价位白酒,每斤5元以下的,免征;每斤5元—10元的减半(即按每斤0.25元)征收
6、走新型生态工业化道路,改造传统产业,是实现白酒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技术改造是白酒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部分,也是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
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核心是用高新技术或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白酒产业。
技术改造最根本任务是推进产品升级为换代,实现产品质量最好,成本最低和高技术、高附加值的要求。
企业应加快对从原料贮存与加工、水处理、酿造加工、产品储存、自动化包装等生产全过程实施工业化改造,建议国家以各种优惠政策(如减税、返税等)鼓励和扶持采用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的企业,的粮食所以技改不仅是扩规模,更主要是提高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
在大力推进酿酒工业自动化、现代化的同时,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工业园。
国家应对狠抓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工业污染治理,从末端防治污染向源头预防转变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企业采取措施建立工业生态链,对能够通过技术改造治理三废,使废物资源实现再利用的企业采取减免税收等政策扶持加以扶持。
推动白酒生产企业走出一条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有机统一的新型生态工业化道路。
(应该从国计民生的角度、从亲民政策的角度、从关注弱势群体的角度有一点结束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白酒 安全 民族 兴衰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