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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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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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日有关食品法律法规标准事件等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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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的通知雨润之“问题肉”食品安全监管
司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检查报告)
标题一:
工信部关于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紧急通知(工信部原[2011]303号)
此消息来源于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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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7-02
内容:
2011年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紧急通知
工信部原[2011]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近期台湾“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风波越演越烈,发现的问题产品和企业数量不断增多,为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防范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食品的污染,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开展对涉及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排查工作。
对辖区内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依职责、划区域实施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有关生产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企业有无将该类产品向食品包装材料企业销售、有关食品企业有无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包装材料、食品企业有无使用台湾问题企业生产的“起云剂”、食品添加剂企业有无采购或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情况。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产品卫生等标准和卫生部公告等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企业产品的检测。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要在本地区食品行业组织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督促相关食品行业组织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四、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地区间的信息通报,加强与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从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及时完成国务院食安办部署的分工要求。
有关自查自检工作情况于2011年7月30日前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
联系人:
张文明 郭翔
联系电话:
010-68205570 010-68205669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标题二:
陕西渭南雨润“问题肉”流向市场副省长批示尽快调查
此消息来源于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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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7-02
内容:
渭南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是中国500强企业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旗下的公司。
日前,有媒体报道,渭南雨润竟然将"问题猪肉"流向百姓餐桌,作为一个国内知名企业,怎么能将"问题肉"流入市场呢?
相关管理部门又是怎样监管的呢?
针对渭南雨润存在的问题,省、市政府已开始着手进行调查。
我们现在就来到了渭南市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我身后这个通道是生猪进入屠宰场的第一步,生猪进厂通道,我们看到现在这个门上已经被贴了封条,同时我还了解到,渭南市商务局的稽查人员已经对这个公司里所有的加工车间、生产工具以及存放肉类的仓库进行了查封。
渭南市食品与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刘新昌:
对该企业停产整顿,对成品库房进行查封,对问题肉品进行召回。
食安委负责人介绍,这家公司被查封主要是因为公司驻厂动检员未尽职责,随意让公司员工或代理商代盖肉品检疫章,使"问题猪肉"流入市场。
另外,根据媒体报道,该公司还存在将未摘除干净的"三腺"肉品,也就是俗称的血脖肉运出厂区。
针对这些问题,副省长景俊海批示要求尽快调查,7月8号之前将调查结果报到省政府,渭南市也责令商务、畜牧、公安、监察等多部门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渭南市食品与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刘新昌:
对库房的所有肉品,以及原来留样的肉品进行送检,查出问题肉品的原因。
1101对涉嫌的责任人进行调查,严肃追究。
目前,涉及的3名驻厂动检员已被停职。
事情发生后,雨润集团也派出专人对生秦公司出现的问题展开调查。
渭南市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中罡:
对分管生产、销售和品质管理的科长和总经理助理做了降职或撤职处理。
据了解,渭南生秦肉类加工公司去年12月成立,是雨润集团在陕投资最大的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平均每天有四五十吨冷鲜肉流向市场。
目前,渭南市在进一步调查此事的同时,也在全市展开肉品食品安全大检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标题三:
药监局调整食品安全监管司主要职责
此消息来源于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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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7-02
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对外公布了该局有关司局名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
原食品许可司更名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食品安全监管司主要职责作了调整。
原食品许可司更名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其主要职责为:
承担保健食品许可和化妆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审批工作;拟订保健食品许可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化妆品卫生许可规范;拟订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化妆品安全性评审工作;承担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内设综合处、许可一处、许可二处、生产经营监督处。
食品安全监管司主要职责调整为: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拟订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指导地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食品安全监管司内设综合处、食品监督处、监测评价处、食品稽查处。
稽查局不再承担有关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的职责。
标题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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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1-07-02
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
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
一、执法检查的工作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是自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二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好该法的各项规定,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检查的重点是第一次执法检查报告中以及常委会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二是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情况;三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四是风险监测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五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等。
吴邦国委员长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非常重视,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批示。
3月24日,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部署了相关工作。
王兆国副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执法检查由我任组长,周铁农、桑国卫副委员长以及白克明、宋法棠同志任副组长。
执法检查组分为4个检查小组,成员包括19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以及18位全国人大代表。
检查组重点对江苏、湖北、四川、内蒙古、吉林、上海、陕西7个省(区、市)进行了检查,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听取了有关省、市、县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超市、饭店、餐馆、食品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等57个相关单位,深入了解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先后召开了28个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大力配合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报道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
这次执法检查,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现在,各检查小组形成了报告,受委托检查的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告了检查情况。
6月13日,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检查组总体上认为,继去年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来,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时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整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也应当看到,当前的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加之有些地方和部门重视不够,监管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域和地方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近期,"瘦肉精"、"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的集中暴露,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加剧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责任,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法律规定,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贯彻法律的主要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初步建立
国务院于去年2月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并组建了办公室,统筹研究、指导协调食品安全工作。
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指导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
各省(区、市)政府相应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市、县两级政府也普遍建立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机制。
总体上看,各级政府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正在完善并开始发挥作用。
(二)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综合治理工作,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制定了《食品安全重点整治方案》,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地沟油、高毒农药、问题乳品等进行了专项整治。
为有效遏制当前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多发频发势头,国务院还专门召开了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全面动员部署2011年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添加剂滥用专项整治工作。
同时,加强了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引导,努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并推动有关法规政策的完善。
6月1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启动了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省(区、市)在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
如在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和办法,落实召回制度、提高可追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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