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台公馆公园世家招标文件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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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台公馆公园世家招标文件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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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台公馆公园世家招标文件书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御台公馆、公园世家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湖北迈亚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目录1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2
1.1
物业坐落地址
3
1.1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详见投标须知
4
1.1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达到仙桃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规定的一级标准
5
2.1
招标服务范围
详见投标须知2条
6
3.1
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7
4.1
投标人资质
物业管理资质
8
13.1
报价方式
自主进行物业管理费报价
9
15.1
投标有效期
天(日历日)
10
16.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形式:
依据投标人选择,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接收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后日内。
11
5.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以取得投标必需的相关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12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领取招标文件后年月日之前,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并电话通知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将统一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13
17.1
替代方案
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4
18.1
投标文件份数
5份(1正4副),电子文档1份(Word/Excel版本)
15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接收单位:
截止时间:
年月日
16
25.1
开标会地点
及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
17
32.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8
招标人联系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19
招标资料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1.1本招标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3项。
1.2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家物业服务企业。
1.3项目概况:
1.3.1.1物业名称:
1.3.1.2座落位置:
1.3.1.3总占地面积:
1.3.1.4总建筑面积:
1.3.1.5绿化面积:
1.3.1.6物业类型:
1.3.1.7设施设备:
1)供电系统:
2)给水系统:
3)污水处理系统:
4)中水处理系统:
5)弱电系统:
6)供暖系统:
7)地下车库排水系统:
。
8)消防系统:
1.3.2.1物业名称:
1.3.2.2座落位置:
1.3.2.3总占地面积:
1.3.2.4总建筑面积:
1.3.2.5绿化面积:
1.3.2.6物业类型:
1.3.2.7设施设备:
1)供电系统:
2)给水系统:
3)污水处理系统:
4)中水处理系统:
5)弱电系统:
6)供暖系统:
7)地下车库排水系统:
。
8)消防系统:
。
2.招标范围
2.1具体委托管理事项:
2.1.1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介入:
1)收集整理各类图纸、设备及建材资料,并库存必须的配件配料,为日后的房屋及设备维修做好准备;
2)建立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档案;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接管验收,并办理接管手续;
4)配合甲方向业主交房;
5)配合甲方通知协调业主与供电、供水单位签订“一户一表”协议;
6)配合甲方做好其他工作。
2.1.2物业管理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及外墙面等;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
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避雷装置、公共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天线、配变电设备、二次供水设施设备、中水设施设备、电梯及其他设施、设备等;
3)配套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
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井盖、停车场、庭院灯、邮箱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庭院铺装、草坪灯等园林景观工程的养护与管理;
5)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
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其中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由乙方自行组织外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地上停车位与地下车库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等,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8)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9)组织开展居住区文化娱乐活动;
10)组织开展社区利民有偿服务活动;
11)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公共水电及共用设施设备用电公摊费用;
③按月收取水、电费,向甲方或水、电管理部门交纳;
④收取供暖费等其他受其主管部门委托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代缴费用。
1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1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14)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内出现的应有施工单位维修的问题,甲方委托乙方直接联系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单位不予配合或难以解决的问题,乙方及时反馈甲方,由甲方协助处理。
15)配合甲方做好其他工作。
2.2本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期限:
2.2.1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物业开始交付使用之日止。
2.2.2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本物业开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本物业业主委员会通过合法招标方式与乙方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
报名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资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踏勘现场
5.1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述的规定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章商务文件格式
第五章物业管理方案格式
第六章评标办法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单位发出澄清问题。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这种澄清或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
第一部分商务文件
A、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B、唱标单;
C、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D、投标报价表;
E、合理化建议。
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H、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I、资格审核文件;
J、物业管理机构、物资装备计划;
K、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依据第二部分管理方案进行承诺);
第二部分物业管理方案
整体方案:
体现管理“以物为本”、服务“以人文本”的标书定位;结合项目特点拟定服务措施;管理目标明确,近远期规划合理,方案切实可行;方案要紧扣项目,体现特色兼顾合理性。
前期介入的管理方案:
协助招标人使物业的设计、建设更合理、更完善,并能够满足建成后交付使用的管理要求,为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物业管理方案:
1)基本管理:
◆房屋建筑的使用、维护、修缮,使之完好率达到100%;
◆物业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更新;
◆相关场地的维护与管理;
◆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与更新;
◆物业资料的档案管理。
2)管理机构设置和规章制度:
◆管理机构、组织框图、工作流程、管理机制等;
◆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工作标准、考核办法及落实措施;
◆物业用房、办公设备、设施配备、利用、折旧方案。
3)管理人员配备、管理:
◆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与奖惩机制;
◆员工着装、标志。
4)管理维修养护:
◆维修管理方案明确,达到相关标准;
◆办公楼内标志明显,大堂布置合理,外观管理措施明确。
5)房屋公用设备、设施管理:
◆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供电系统管理方案;
◆智能化系统及弱点管理方案;
◆给排水系统管理方案;
◆配套设施管理方案。
6)车辆管理:
◆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车辆管理方案;
◆警示标志管理措施。
7)环境卫生管理:
◆环卫保洁方案:
设施、措施、考核;
◆排烟、排污、噪音等控制措施。
8)绿化管理:
◆绿化管理方案:
措施明确,职责到人;
◆绿化养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
9)基础管理措施:
◆前期管理:
前期人员配备和培训;建设方案、小区配套方案建议;竣工验收配合及建议方案;入住交房方案及合理化建议方案;
◆入住管理:
手册、公约、高知等公众制度;装修管理、外来人口、外来车辆管理措施;
◆档案管理方案:
用户档案、房屋及配套设施权属清册、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档案;
◆现代化管理:
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管理手段;
◆财务管理:
收费、预决算、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计价办法
13.2.1投标报价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企业状况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进行编制。
13.2.2投标报价内容按高、低层住宅和商业街铺分别报平方米单价和总价(总价包含物业服务费、停车场收费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会所的收益),投标报价一经确定,即被认为是为完成本项目物业管理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全部费用。
其中物业服务费应包含公用设施用电,如二次供水水泵用电、电梯用电及电梯运行(一层与其他楼层分别考虑)等费用。
13.2.3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标准、规范等的基础上,通过精心计算得到的,应视为是适宜的和准确的,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成本、利润和税金等全部应偿费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不对其准确性和适宜性负责。
13.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4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所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与价格。
14.投标货币
14.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除非有规定,否则,一律以元表示。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7日内,无息退还。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报价;
16.5.2投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16.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5.4投标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16.5.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次招标不接受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及标段编号;
(3)年月日时分,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3除了按本须知第19.1款和第19.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l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报名条件的更新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与报名时的企业机构、资质等级、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有关事宜发生变更的话,投标人须对其更新,或开具有效证明,以证明其仍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
(五)开标会议
25.开标会议
25.1招标代理单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开标会议,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会议核查
25.3.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单位组织并主持。
每个投标人均须由授权代表签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25.3.2开标会议上,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部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投标人的下列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文件外自带一份);
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缺少证件或授权代表未到开标会议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会议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或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被按规定废标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5.5招标人对开标会议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会议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6.1.2逾期送达的;
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会议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会议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需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
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30.1开标会议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0.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32.4评标办法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2.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中标
33.中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4.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5.中标通知书
35.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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