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案例评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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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劳动合同法案例评析洪晓珊海螺集团法律事务室0553-目目录录主要内容:
一、公司常见劳动纠纷的类型二、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法规三、案例评析:
案情介绍、法律分析、管理建议一、公司常见劳动纠纷的类型一、公司常见劳动纠纷的类型签订方面:
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续签、工作调动履行方面:
工资待遇(加班费)、工伤赔付、调换岗位、旷工除名、工伤辞退、医疗期满解职、返聘人员待遇档案交接、公积金清算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二、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法规(主要的)二、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法规(主要的)(以立法时间为序)劳动法劳动法(1994年7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
(二)(2006年8月14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三、案例评析:
因合同续签不及时引起的纠纷三、案例评析:
因合同续签不及时引起的纠纷案例一:
陈某诉海螺公司劳动纠纷案案情简介:
陈某与安徽公司合同期:
2007.3.12008.2.28陈某与江西公司合同期:
2007.5.272008.5.26陈某重新回安徽公司工作:
2007.12.28安徽公司通知陈某补签合同:
2008.7.4安徽公司解除陈某劳动关系:
2008.9.23陈某提起劳动仲裁:
2008.9.2陈某诉海螺公司劳动纠纷案原告诉讼请求原告诉讼请求: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4000元;元;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工资20000元;元;返还克扣工资返还克扣工资19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900元;元;支付加班工资支付加班工资30000元;元;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和支付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和支付手续。
手续。
海螺公司辩称:
海螺公司辩称:
双方不能按期续签劳动合同责任在于陈某;双方不能按期续签劳动合同责任在于陈某;陈某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理合法;陈某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理合法;海螺公司每月发放工资需要对职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公司没海螺公司每月发放工资需要对职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公司没有克扣陈某的工资,陈某已经每月按期领取了劳动报酬(工资、有克扣陈某的工资,陈某已经每月按期领取了劳动报酬(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
陈某诉海螺公司劳动纠纷案仲裁委/法院认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不予支持)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应支持,但时间减少2个月)关于是否存在克扣工资和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关于是否存在克扣工资和是否应支付加班工资的问题(不予支持)合同签订(续签)工作中的几点想法1、续签合同应及时、程序合法;(不愿签:
书面通知、办理终止手续)2、建立台帐,适时跟踪;(专人负责、及时变更)3、掌握签订、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要求签订和解除无固定期合同的法律要求签订条件:
签订条件: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因病、因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行为或者因病、因伤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解除条件:
解除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违法违规的或者因病、因伤等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违法违规的或者因病、因伤等不能胜任工作的;(3)经济性裁员。
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经济性裁员。
这些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与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
动合同的情形是一样的。
三、案例评析:
因调换工作岗位而引起的纠纷案例二:
案例二:
李某诉海螺公司劳动纠纷案李某诉海螺公司劳动纠纷案(调换岗位)(调换岗位)n2008年12月19日,申请人李某以海螺公司未与其协商,单方面变更其工作岗位,将其从篷布工段调整到缝纫工段,导致其被迫辞职终止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海螺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9900元。
n本案于2009年2月17日开庭审理,受理该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2月19日作出裁决,认为海螺公司基于公司篷布工段业务量下降,人员出现富裕,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具有合理性调整李某的工作岗位具有合理性,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驳回李某的仲裁请求。
n一审法院采纳了仲裁委的意见。
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变更岗位应慎重、不可随意;手续合法、调整合理。
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有一条重要的标准:
即用人单位的调职是否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充分的合理性。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其调职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则认为双方未对劳动合同作出变更,双方仍应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17条、第26条、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5条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劳动法劳动法第第17条:
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定的义务。
第26条、第31条都是程序方面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35条:
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案例评析:
因终止/解除合同引起的纠纷案例三:
刘某与海螺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案情简介:
n刘某与海螺公司签订合同,期限为2005.8.92006.8.8n2006.3.30,刘某因病请假30天,4.14.30n2006.5.1之后,刘某一直未到岗上班,也未履行病假手续。
n2006.6.6,海螺公司以刘某连续旷工为由,给予除名。
n2006.6.9,双方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刘某签收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n2007.4.25,刘某提起仲裁,仲裁裁定:
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n2007.10.17,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刘某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旷工超过15天,符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除名的条件,海螺公司解除与刘某劳动关系的决定适当。
刘某与海螺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n2008年3月20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n二审法院认为:
n第一,刘某在病假期满后自行休养,未依照厂方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不到岗上班的客观事实存在,该行为确实违反了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存在过错。
但鉴于刘家财系患病未愈所致,情由可谅。
n第二,海螺公司虽称多次通知刘某到厂上班,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之前,以合法有效的方式与刘某本人取得了直接联系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故上诉人刘某的行为不属于经批评教育无效,亦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
n第三,海螺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条件尚未成就,海螺公司作出的辞退决定与相关劳动法规定相悖,确有错误,依法应予以撤销。
原判未能正确把握“严重违法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衡量标准,致使裁决错误,应予纠正。
n第四,上诉人刘某工作达三十余年,已年近六旬,即将步入老年生活,希望双方当事人妥善处理矛盾,共创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局面。
n据此,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
刘某与海螺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申请再审)n鉴于二审法院判决适用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安徽省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实施细则等规定均已在2001年废止,刘某旷工27天之久,应当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审法院判决有失偏颇。
海螺公司提出申请再审。
n本案在省高院、中级法院和原一审法院的工作下,海螺公司与刘某就其劳动关系问题和内部职工股问题最终达成和解。
n以解决养老问题换得继续维持内部股转让。
刘某与海螺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本案四点启示:
本案四点启示:
一是,除名的条件和程序;一是,除名的条件和程序;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标准;二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标准;三是,当前社会大环境;三是,当前社会大环境;四是,临近退休职工的违纪处理。
四是,临近退休职工的违纪处理。
终止合同几个风险点:
终止合同几个风险点:
规章制度合性法问题;谨慎使用辞退权问题;代通知金问题规章制度合性法问题;谨慎使用辞退权问题;代通知金问题如何看待公司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四个原则第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合法;第二,劳动纪律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对遵守纪律作出承诺,违反劳动纪律同时构成违反劳动合同;第三,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通过,或者征求工会的意见后制定;第四,规章制度必须公开告知全体职工,对于没有公开告示的规章制度,职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也不承担责任。
企业应谨慎使用辞退权行使辞退权必须同时做到三点:
行使辞退权必须同时做到三点:
n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用人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于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都要有害等,都要有足够的证据足够的证据支持;支持;n
(2)依据合法依据合法有效,处分的依据是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及用人单有效,处分的依据是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及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位劳动规章制度;n(3)程序合法程序合法,如处理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处理结果,如处理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处理结果通知工会、送达员工等,都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通知工会、送达员工等,都要合乎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无过失性辞退方式的选择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动者本人或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无过失性辞退方式的选择n选择这两种方式(通知选择这两种方式(通知/额外付钱)是有区别的:
额外付钱)是有区别的:
n一是,两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成本基本相同。
一是,两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成本基本相同。
n二是,在实践中三种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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