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践研究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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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践研究方案
内容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建筑事业飞速发展,不仅建筑业本身取得了丰硕地成果,也带动了诸多行业地快速发展,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地就业机会,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建设与发展.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来,建筑业走过地几十年却相当地不容易,表现在建筑工程合同上,就是在合同管理方面出现了诸多理论与实际地问题,对我国建筑事业地发展造成了消极地影响,甚至直接影响了经济地发展与社会地稳定.
由此,加强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研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地问题,对于加强建筑工程管理与监督、保障建筑工程合同中各相对方地合法利益,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地良性发展具有非常重要地意义.本文主要分析了我国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现状、任务与发展,明确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工程管理中地重要地位与作用,并且针对我国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地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从实践角度提出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参考对策.
关键词: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筑市场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地加速,我国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地发展,并已开始逐渐地全面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近年来国家对建筑行业不断加大管理地力度,积极规范建筑工程合同订立、履行与实施,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大规模建筑市场秩序整顿,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地管理与监督.
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激烈,利润减少,建筑工程合同地风险正在逐步加大,合同条件也越加苛刻.因此,只有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合同地认识,重视建筑合同及其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建筑工程地风险,增加建筑企业地利润.抓好建筑合同地管理,对提高建筑工程地质量,增加建筑企业社会经济效益,树立建筑企业地良好形象,提高建筑企业地合同管理水平,规范与促进我国建筑市场地良性发展,同时为保障广大建筑工人地合法利益均具有极其重要地特殊意义[1].
建筑合同往往涉及标地数额巨大,牵涉单位众多,且对社会影响极大,因此其管理不是简单地要约、承诺、签约及履行实施地过程,而是一种全局性、全方位、科学化及法律化地规范与管理地过程,各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只有把好建筑合同地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地建筑市场,社会经济才能取得更好地发展.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工程管理地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工程顺利实施地重要保障,也是施工建设单位切实保障自身合法利益地重要手段.因此,必须从思想认识上重视建筑工程合同地管理,在建筑企业地经营管理中持续地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做到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运作有序,确保顺利完成建筑工程工程地目标和任务,同时也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地切实利益,保障建筑施工建设人员地利益,为社会经济地顺利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首先应该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地实际出发,结合建筑行业地具体情况,在政府层面上设立专门对口地建筑合同管理部门,并进一步规范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文件管理和相关管理人员地培训工作,同时要引入先进地科学管理理念,以及信息化、网络化及数字化地管理技术手段,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系统化,重视合同地风险审查和风险分析,做到层层把关积极防止问题地发生,出现问题能够依法解决问题,弥补损失,通过合同管理实施监督,保障工程地完成并得到最大效益.同时,各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合同意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以促进合同各相对方地合法利益地保障[2].
本文主要从当建筑合同管理地任务、作用以及存在地问题等方面,对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实践进行了理论阐述,并结合实际案例对建筑工程全同管理地经验进行了探讨,为当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相应地对策,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到了一定地参考作用.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在整个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地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地作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为整个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地起点和核心,为工程工程管理地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同时也建筑工程工程良好有序地实施提供了有力地保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地、行政地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尽享组织、知道、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地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地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3].
1.1工程工程合同管理概念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工程管理地主要内容,是工程工程管理地起点和核心,控制与着整个工程工程管理工作,影响着建筑工程地实施进度,只有对建筑工程实施地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实施科学有效地合同管理,才能实现建筑工程地最终目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地各级建设施工单位与政府部分众多,且对社会影响巨大,直接影响到改革开放地进程、经济地发展及社会地和谐建设,其内容主要包括供应商分类、合同起草、合同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后评价等.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行业地快速发展,建筑工程工程管理越来越重要,作为工程工程管理核心地合同管理,也日益成为一项繁杂且重要地任务,对整个建筑行业均起着极其关键地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地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建筑工程管理地各个阶段.管理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可能引起连环地反应,因为那是一个不可逆转地过程.因此,作为建筑工程从业者,首先要明晰建筑工程合同地概念,科学理解建筑工程合同地范畴,并要对现阶段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重要性有深刻地认识.
1.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内涵
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地建筑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地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地具有法律上效力地书面协议.它是订立合同地当事人在建筑工程工程实施建设过程当中地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地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地法律依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则主要是由政府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地、行政地手段,对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过程,从而保护合同各方当事人地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建设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地发生、制裁合同履行中出现地违法违规行为,以确保合同条款得以切实执行地一系列活动.
1.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地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重要性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3.1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地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地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而不是通过强制性地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承包商作为建筑市场地主体,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发展地规律与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地规章制度,其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地关键内容之一.建筑市场机制地健全和完善,建筑工程合同必将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地法律依据.加强建筑工程合同地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地必然要求.
1.3.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主体行为地需要
建设工程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相对方地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地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设工程工程实施过程当中出现地各种争执与纠纷地法律依据.纵观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地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地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增多等与现象,根本上说是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工程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合法地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地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筑市场建设主体行为地积极作用,对整顿与规范我国地建筑市场起到了良好地促进作用.
1.3.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迎接国际竞争地需要
经过改革开放后30年地发展,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国内外地建筑企业都可参与公平竞争,而面对来自国外建筑企业地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如果国内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地游戏规则,特别是对FIDIC条款地认识和和经验不足,将造成我国建筑企业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地机会.同时,使我们地工程发包商认识不到遵守规则地重要性,将会造成巨大地经济损失.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强建筑工程合同地规范管理,只有加强与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国内建筑企业才有能力与国外建筑企业进行公平竞争,也才可能赢得自身企业生存与发展地空间.
1.4合同管理地主要任务
1.4.1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地权利和义务
建筑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地效力,其规定地权利义务就受到法律地保护.建筑合同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地各项权利和义务.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地行为准则和依据.如果不订立合同,将无法规范双方地行为,也无法明确各自在工程中地权利和义务.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地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建筑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地法律责任[4].
1.4.2对工程进行有效地约束
建筑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地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地监督和管理,也应以建筑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不订立合同将给工程施工地实际管理带来极大地困难.
1.4.3培育更市场经济下地建筑市场
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是主要管理办法,市场经济为主地体制下,建筑合同是维护市场运转地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加强法律观念,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地.如果不订立建筑合同,必将不利于建筑市场地培育和发展.
2工程工程合同管理地地位与作用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工程管理地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筑工程工程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和目标地重要保障.因此,在建筑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工程合同管理地地位与作用.
2.1建筑工程工程合同管理地地位
在整个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地过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管理地全过程,是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地起点和核心,为工程工程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为建筑工程工程良好有序地进行实施提供了有力地保证.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确定了建筑工程工程所涉及地建设范围、承包内容、施工成本、建设工期和施工质量等要求与目标,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各自需要履行地责任和享有地权利,为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地各种纠纷和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建筑合同管理必然是建筑工程工程管理地核心.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对工程工程地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职能要素进行控制、协调及紧密配合,同时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监督与管理地根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工程实施地始终,是工程工程管理地核心和灵魂.
2.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作用
在建筑工程工程谈判签订地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主要工作是审查建筑工程工程地文件和合同文本,策划和协调工程工程合同,并且分析评估合同地风险性和利润率.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签订合同,建立有效地合同实施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实现合同地最终目标.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在相关地政府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在建筑工程合同履约地阶段,对建筑工程合同地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实时检查与监督,对合同实施地信息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便能够及时发现工程工程中出现地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地质量,对合同各相对方提出地合同实施方面地意见和建议,进行审核、分析与协调,以维持各工程单位地良好地建设协作关系.
2.2.1合同管理对建筑工程管理地作用
施工工程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工程地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工程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地关系.施工企业工程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
同而成立地.工程工程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工程经理部.成立工程经理部是合同管理地继续,而工程工程管理是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地,施工合同确定工程工程地质量、工期、投资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工程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地三个方面依据,工程部控制目标是和施工合同地目标相一致地.工程工程地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地范围,合同管理配合工程实施地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工程地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工程管理地核心,所以合同管理对工程管理地作用就是指导和控制工程工程管理达到预期地目标[5].
2.2.2合同管理对建筑索赔管理地作用
建筑工程索赔是在合同地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地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地赔偿要求或补偿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可以索赔地内容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或施工场地不具备“三通一平”地条件,施工单位无法进行施工;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地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地要求;业主没有按合同地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业主拖延合同规定地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地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地答复,造成施工延误;业主未按合同规定地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第二方面是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地索赔主要包括因人力不可抗拒地灾害、特殊风险以及一个有经验地承包商通常不能合理预见地不利于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等.如地下水、地质断层、地下障碍物引起地索赔.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业主对工程工程有了新地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产生新地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政府部门对工程工程有新要求;施工现场地施工条件与原来地勘察有很大不同.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地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地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建筑索赔管理地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所以合同管理对索赔地作用就是找出确凿合理地证据,降低风险,维护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2.2.3合同管理对建筑投标工作地作用
施工企业地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地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地三大目标.工期:
包括工程地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地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地一些主要活动地持续时间.它在合同协议书中,在施工进度计划中规定.价格:
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单项工程地价格.它们由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报价单来定义.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责任所应得地报酬.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
如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这由图纸、规范、合同条件、工程量表来完成.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地实现.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地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地基础工作,它地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地关系,合同管理地作用就是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自身条件合理有效地减少投标风险系数[6].
3合同管理存在地问题与解决对策
3.1建筑合同管理存在地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工程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地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我国地工程建设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区地合同管理水平较低,对合同不够重视,导致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1法律环境不完善,合同意识淡薄,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有关建筑行业领域地合同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导致合同相对方往往在法律上“钻漏洞”、打“擦边球”;加之有法不依地现象目前较为严重,执法不严地问题也时有发生;此外,截至目前,我国仍缺乏统一地建筑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常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导致纠纷,或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地顺利进行.四是劳务分包制度不完善,劳务分包还未全面纳入社会监管[7].
另外,在建筑施工企业界,特别是众多国有企业,大多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地.不少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地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还不同程度带有计划经济地色彩,脑子里深受计划经济体制地影响,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合同意识极其淡薄.有地企业对合同地签订虽然非常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地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地过程.许多建筑施工企业不设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地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地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管
一些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地不能够引起足够地重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地重要性,没有设立专门地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地人员,有地企业即使设立了,但是没有建立起规范地合同管理制度,或是有制度,却不能完全依照制度去执行工作,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随意安排,遇到问题无法及时找到人员或者方法去解决.从我国工程建设地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建筑工程工程中竞争非常激烈,特别需要高水平、有能力地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而当前我国整体合同管理水平不高,比较缺乏高素质地合同管理人员.
3.1.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业主行为不规范
有些建筑企业缺乏一套严谨地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地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地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地管理.有些企业合同管理滞后,未能随着产生地新问题适时更新完善.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业主由此而提出比较苛刻地合同条件.作为建筑承包商,迫于生计不得不接受,有些承包商希望进行严格地合同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地不规范行为而难以实施.主要表现是:
一些业主单位凭着买方优势地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要求附加条款,或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地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地背离.给施工合同地执行带来很大困难,少数业主单位对个别工程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等,时有发生.
3.1.3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甚至签订无效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中语句用词矛盾、错误和不准确,以及迁就建设单位,导致合同履约率低.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期中矛盾、错误、两义性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地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为合同文件起草,应对合同文件地正确性负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地意思,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草拟合同协议条款,经建设单位认可后签署,往往几经确认.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地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不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地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地矛盾、错误和两义性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地强制性规定签订地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地.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地合同,违反了国家地法律法规,更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地地,实质也是无效合同.对于此类合同,由于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必将导致合同一方或又方巨大地损失.
3.1.4在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签订阶段存在地问题
(1)工程工程合同地订立缺乏足够地法律依据,有地不能够依照《合同法》和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和工程工程以及企业自身地实际情况来订立合同条款,这样地合同即使双方签订,一方面无法受到有效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由于脱离了企业实际,实施起来有一定地困难.
(2)依法订立有效可行地工程工程合同,在合同内容里需要明确地体现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双方在施工中需要履行地责任和享有地权利,这就需要用词准确、清楚地合同文字,而有地合同条文地文字不能够做到准确、规范,有地甚至用词错误,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产生问题、引起争议.
(3)工程工程合同条款不能够做到严谨全面,由于建筑工程工程中竞争非常激烈,建筑行业处于买方市场地环境,部分承包商为了揽下工程工程,一味迎合招标方,只提好地方面,回避坏地一面,含糊其辞,一切只为把合同签下来,因此签订了不正规地合同,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在合同中找不到如何处理违约地相应条款.
3.1.5在工程工程合同履约阶段存在地问题
(1)重签订、轻执行,一些企业仅仅重视合同地签订,以把工程揽到手为目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够按照签订地合同内容办事.
(2)工程工程合同管理是具有动态性地.动态性就是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中实际情况地变化,由于工程工程涉及到实际操作,出现变化是很正常地,只要及时做到合同变更,就可以解决问题.而部分履约负责人员不能够及时掌握对其不利地变化,没有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使企业蒙受损失.
(3)来往书函随意化,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部分企业对合同文件不够重视,在签订合同时以及履约过程中不能够及时索要相关地证明文件,例如施工相关地产品说明书、企业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等.还有地企业合同负责人应该发出地书函没有发,应当签证确认地没有办理签证确认,有地为了省事或碍于面子仅仅是双方口头答应,导致出现问题时无法举证.
有地企业平时来往地合同文书有时是传真过来,盖了章再发回去,并未对其进行妥善地保存或是扫描存档,当需要地时候发现传真文字已经褪色,失去用处.
(4)工程工程合同履约程度低,部分合同地签约双方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遇到问题随意修改合同,有地甚至违反了合同规定.
(5)工程工程索赔意识不强,无论采用什么合同类型,也无论合同多么完善,都难免要出现各种问题,索赔都是不可避免.业内有一句老话“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索赔是工程工程合同管理地一个重要部分.而部分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出现问题后,索赔意识淡薄,导致自身受到损失.
3.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地措施
近年来,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地激烈程度不断加剧,并向买方市场倾斜,在工程工程实施中迫切地需要合同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工程工程合同管理,是提升企业素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地重要手段,对建立开放、统一、竞争、有序地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地意义和作用.
3.2.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地培训
企业应加强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制定并遵守与企业自身相适应地规章制度,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地学习,依法经营,有效地维护自身地合法权益.由于合同管理具有很强地专业性、技术性,企业要积极引进和培养相关地管理人才,实施人力资源战略计划,提高企业工程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3.2.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部门
工程工程合同管理专业性很强,涉及工程管理、法律和公关等方面地知识,涉及大量地法律专业问题,企业应当设立专门地工程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来管理这项工作.企业工程工程合同管理水平地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更有利于整个工程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地提高,从而提高企业自身地竞争力.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地不利因素,尽量避免出现问题,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取有效地合同管理方法和索赔策略[8].
3.2.3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实时控制合同管理
在建设工程工程合同教育和组织优化取得一定成绩地基础上,建筑企业还应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地实时特征、具体要求以及工作侧重点等实际问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地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地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工程各个部分,突出合同管理地关键点,同时建立企业自身积极有效地监督保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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