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经济管理干部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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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经济管理干部职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服务事业的江西经济管理职业(职业)学院学生组成的,属于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团委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指导。
第2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章程。
第3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
献爱心,弘美德,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4条:
本协会奉行志愿: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保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增强大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本院青年的全面发展,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协会发展和全面进步。
第二章任务
第5条:
广泛发动同学,通过开通宣传和社会服务活动,弘扬社会正气和中华名族传统美德。
倡导助人为乐和无私奉献精神,增强广大同学关心社会,认识社会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感。
第6条:
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培育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使专业知识融于实践,促进广大青年健康成长。
第7条:
为校园建设、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8条:
为具有特殊困难,需要社会帮助的社会成员尤其是贫困地区校园学子提供志愿服务。
第9条:
根据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院分团委的组织、策划,协调、举办各个时期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第10条:
开展与兄弟社团、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委员
第11条:
凡热心社会公益生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意致力于服务工作并自愿遵守,维护本协会章程及其他各项条例的我校青年学生均可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的成员,并统一发放青年志愿者工作证。
第12条:
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回自愿的原则。
第13条:
凡入会申请者需上交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籍贯、所在班级,两张证件照和课程表以及会费。
第14条:
委员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表决权,退会自由,退会需提前一个月申请;
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和享有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四、有权请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15条:
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树立青年志愿者形象,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搞好本协会工作,宣传本协会的义务;
三、执行本协会决议,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任务的义务及交纳一定会费;
四、各成员由理事会审核讨论通过,由理事会统一颁发会员证;
五、委员退会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交回工作证,经理事会批准过后方能退会。
第16条:
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服务于被服务。
第17条:
理事会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者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委员。
第四章执行机构的设置
第18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委员代表大会。
本协会具体履行事务机构是常务理事会。
第19条:
本协会设置一名会长,副会长若干名;共设七个部门,分别是:
社会服务部、外联部、纪检部、策宣部、人力公关部、办公室、文艺部。
第20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个部门部长构成。
第21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部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协会会员的要求;
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奉献精神;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第22条:
常务理事会主持协会事务。
其职责:
一、对协会的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二、讨论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方针、计划的任务;三、制定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及内部管理制度;并审计其他各项条例方案。
四、选举产生下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罢免理事会成员。
五、审计和监督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
六、选举产生下届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部长;及罢免理事会成员。
七、开展协会的各项活动。
八、每学期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第23条:
部门职能的划分:
一、会长:
管理本协会的日常工作,具体布置各部门的工作安排,规划协会的发展前景和协会的工作蓝图,处理内外事务,确保协会工作的良好运作,培养好协会的新一届委员,做好传接工作,协调协会各部门及组织之间的工作。
二、副会长:
协助会长管理协会的日常工作,处理好协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升协会凝聚力和调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好秘书各项工作。
三、社会服务部:
立足院内与院外服务,代表本协会主动服务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下乡宣传社会青年志愿者的心声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传统美德。
四、外联部:
立足院内外,与兄弟社团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相互假瘤学习共谋发展,负责本协会重大活动赞助,负责接待对外来宾和组织外来事项。
五、纪检部:
加强请假制度的管理,制定协会考核的标准,负责本协会会议出勤率的考察,及时公布考察结果,对所有例会、活动纪律监督与检查配合各部门完成各项工作。
六、策宣部:
负责协会主要活动的策划信息、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专业化的项目策划书。
负责各活动通知,海报的知道及张贴,对内,意外进行良性宣传,树立和维护协会形象,扩大协会影响力和提高协会知名度。
七、人力公关部:
对本协会新成员资料的等级和整理,制作本协会成员档案库,对新成员的能力考核,认定,及时反馈给本协会理事;制定本协会成员联系卡及QQ群的建立,负责年度优秀个人,优秀部门的评比报告,呈报理事会考核审批,发掘人才,提拔有能力的人。
八、办公室:
具体协调,安排各部门的工作,主持各种大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协会各部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及积极性。
同是负责保管各活动经费的收据,账单等经费收入和支出凭证,付出账目登记,保管本协会经费,并负主要责任,做好的财务报告,及时反馈本协会的财务情况。
九、文艺部:
计划组织本协会的文娱活动,发觉锻炼文艺分子,培养文艺骨干,筹办各种文艺晚会,加强与兄弟社团的感情联系。
第24条:
话剧组是针对本协会内部全体委员成立的小组,目的在于团结本协会委员,是连接本协会的委员感情的纽带,加强本协会的团结,促进本协会的健康成长。
本剧组的成员在本协会内部招募或自荐。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25条:
协会常务理事会每周召开一次,商量协会各项事宜,处理常务理事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第26条:
常任理事会须有1/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召开,其他决定须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会同意方能生效。
第27条:
例会由会长、副会长主持召开,传达常务理事会的重要决议,日常例会一周举行一次,旨在传达协会精神,处理日常事务和增进委员的了解。
第28条:
参加者为全体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与会人员与会期间不得迟到早退,需请假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假并写好请假条,由办公室登记,否则不得无故缺席。
第29条:
与会人员与会时应穿戴整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佩戴工作证,积极反馈活动情况,参加讨论。
第六章活动制度
第30条:
活动策划条例:
一、对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进行策划,对大型主题活动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策划。
二、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从事,主题突出,操作明确,形成文字;方案至少需要三分不同的策划,以防突发事件,以作防范于未然的准备;方案及时打印,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并在每次的工作例会上与其他适当时机告知各部,取得配合与支持,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三、主题活动的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特色。
四、在院内应积极发现公益活动,如迎接新生、慰问新生、协助院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五:
不定期的在校外的固定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
第31条:
活动实施条例:
一、活动前,做好具体实施计划书,明确活动流程以及各部门在活动中的任务安排,活动时参加人员的分工,联系活动场地及场地需要物资(桌椅、电源、水源等),联系工具车及活动人员的饮食,协同办公室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
二、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地组织实施。
项目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顺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临时修改方案内容或增加方案中未涉及内容,须经理事会同意。
三、活动后,整理活动场地,返还所借物资;整理活动人员名单,及时送予办公室等部门。
第32条:
活动总结条例:
一、大型活动的参与人员每人应有一份活动感想,在活动后由策宣部统一收齐交予办公室。
二、活动人员在活动组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写建议书,在活动后由交予本部部长,供协会进一步开展活动、完善各项制度作参考。
三、活动负责人于活动完毕后第二天向理事会递交活动总结,并打印成文。
第七章经费的来源与管理
第33条:
经费主要用于协会日常公共用品及开展活动,保证协会正常运作。
第34条:
本协会经济来源:
院共青团委员会的扶持,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等。
第35条:
委员所交会费一次性征收,即从入会到毕业。
会费一律上交院团委。
第36条:
各部门出外进行联谊活动的经费实行AA制,实行多退少补政策。
第37条:
本协会的所有经费,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借用、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38条:
保证本协会经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39条:
财务管理依据《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财务管理条例》执行。
第八章协会考核、奖惩制度
第40条:
考核对象为本协会全体成员;
第41条:
日常例会应准时到会,如有事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请假需交一份请假条,有帮是登记。
无故两次不到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社团内处分。
第42条:
考核方式为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报院主席团及分团委批准做出决定。
第43条:
考核的要求为要严格掌握考核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成员进行认真分析、考核,多方面听取意见,切忌主观臆断、感情用事。
第44条:
每年根据委员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表现和成效,理事会对优秀者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评选办法按《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员评选条例》执行。
第45条:
为各项评优评先进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意见,其结果记入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登记表。
第46条:
成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校规校纪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将取消其青年志愿者资格。
第九章管理制度和档案材料
第47条:
各部门应用档案袋来保存各部门的日常档案,其他档案存于办公室档案组。
第48条:
单个活动的活动计划、策划书、活动总结、活动人员名单、感谢信、活动报道等。
第49条:
自荐书、建议书。
第50条:
服务对象需求情况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求)
第51条:
政府部门、媒体及其他社会部门的情况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服务需求)
第52条:
志愿者档案(自然情况、联系方式、提供服务项目、需求等)
第53条:
志愿者招募、培训、调用、考核、奖励等制度。
第54条:
志愿者服务守则。
第十章入会誓词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服务公益事业,我承诺:
尽己所能不计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以践行社会践行公益事业的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友爱,平等互助,共同发展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第十一章附则
第55条:
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56条:
章程修改方案须经常任理事会代表大会2/3以上人数同意方能通过。
第57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58条:
凡依据本章程制定的、经理事会2/3以上理事表决通过的、有利于本协会长远发展的规章、制度、办法、通则等一律享有本章程同样的地位及执行力度,全体会员必须依律予以坚决拥护并认真执行。
请记住:
有困难,请找志愿者!
有爱心,请学志愿者!
有热情,请做志愿者!
我是青年志愿者!
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干部)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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