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包容性第二阶段研究成果武汉分行0825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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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包容性第二阶段研究成果武汉分行0825DOC
金融包容性第二阶段研究成果
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一、金融包容的界定
金融包容,也被称为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e),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旨在建立有效的、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即让广大被排斥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客户获得金融服务,包括六个核心领域:
代理银行(AgentBanking)、手机银行(MobilephoneBanking)、金融供应商多元化(DiversifyingProvider)、金融身份认证(FinancialIdentityRegulations)以及金融消费者保护(ConsumerProtection)。
目前为止,对金融包容的内涵并无一致的认识,不同的学者和研究机构有不同的认识。
如Sarma(2008)认为金融包容是指人们都能以负担得起的成本,公正、透明、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其目的在于将非自愿排斥的“无银行服务”人群纳入正规金融体系,使他们有机会得到储蓄、支付、信贷和保险等金融服务。
FullerandMellor(2008)认为金融包容是对所有人构建一个“可选的”、“福利导向”的(不是利润驱动的)、可信的、负担得起的并且可以获得的金融服务的愿望。
Alpana(2007)认为金融包容是一个市场驱动的减缓贫困方案。
印度金融包容委员会界定金融包容为:
确保脆弱性群体如弱势群体和低收入者以可承担的成本获得他们所需要的金融服务和及时充分的信贷(RangarajanCommittee,2008)。
也有人将金融包容狭义理解为银行包容(如,Leeladhar,2005)。
即使如此,理解上的差异并不妨碍各国寻求金融包容的努力,它已成为国际社会和业界主流所认同的金融发展战略,并形成了一系列具体行动方案。
我们认为,金融包容是让低收入弱势人群以能承担的成本,为开始或扩大生产提供储蓄、贷款和其他金融教育和服务,实现积累资产,提高收入,平滑消费,减少外部冲击风险,增加幸福感的活动。
二、中国的金融包容现状
虽然包容性金融的概念引入我国相对晚一些,但实际上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2010年9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第五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级会议上发表题为《深化交流合作,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致辞中指出:
“实现包容性增长,切实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为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实现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社会基础,这是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需要共同研究和着力解决的重大课题”。
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在正式场合提出“包容性增长”这一概念。
由此激发了各界对“包容性增长”的热议。
近年来,从中央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到金融机构推进的实践创新,都为包容性金融体系的构建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从2010年的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战略部署,到财政部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再到中国人民银行积极为小额信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进行尝试,以及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包容性金融正在从各个角度茁壮成长,努力践行“普惠”和“共享”的使命。
人民银行也积极参与了国际组织有关包容性金融发展的各种活动,并于2011年9月加入金融包容联盟。
目前,我国与俄罗斯、美国合作担任全球金融包容合作伙伴第四工作组的共同主席国。
三、金融包容的基本原则、理念和框架
(一)基本原则。
金融包容性的基本原则,应充分考虑机构的设置、产品的丰富度、产品价格、金融监管、信息安全、金融知识培训等方面,具体的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促进金融机构的进入和竞争;
2、构建法律和信息设施以及硬件基础设施;
3、提升人们对金融知识的需求;
4、确保金融提供者的安全与稳健;
5、保护低收入者和小客户免受金融机构滥用支配权的伤害;
6、确保反高利贷法的有效性;
7、促进监管部门间的合作;
8、平衡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作用;
9、有效地和高效地使用政府津贴和税收;
10、确保数据搜集、监督与评估。
(二)金融包容性指标的构建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客观性、全面性原则。
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客观、全面反映金融包容性。
所选指标要充分考虑数据来源的真实可靠程度,确保指标数值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第二,可比性原则。
所选指标要便于横向和纵向的研究分析,以便于进行动态分析。
第三,可行性原则。
指标体系应简便可行,保证所选指标在描述金融包容性时不重叠,充分利用现行统计制度和统计手段下可以取得的基础数据来构建指标,对于部分特别重要的指标,在现行统计体系下不能收集的基础数据,可采用调查方式获得。
第四,相关性原则。
所选指标要和金融包容性具有直接和间接的相互联系。
(三)金融包容性指标框架。
金融包容指标体系由很多维度组成,综观国内外关于金融包容维度的划分,可以说千差万别,有的按产品划分,有的按功能划分,有的按可获性和使用率划分,还有的按产品、市场、机构和服务方式来划分。
对此,考虑上述原则,参照国际金融组织的做法,我们拟将金融包容维度分成四个维度,即可获性、使用率、服务质量、社会福利四个维度。
一方面,国际金融组织大多采用了二维度(即渗透率和可获性)或者三维度(渗透率、可获性和使用率)的划分,我们将采用三维度划分中所涉及的相关指标,并将渗透率归入可获性中,不仅因为这符合国际惯例,便于金融包容水平的国际比较,更是因为三维度更加全面,使用率维度对金融包容指标的构建不可或缺。
另一方面,我们对国际金融组织的维度划分做了补充,加入了服务质量和社会福利两个维度,因为服务质量既体现了金融包容的服务水平,更展现了金融包容的可持续性发展,社会福利体现了金融包容的现实结果,能够对金融包容性政策措施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可获性指居民户或企业获得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服务、ATM服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移动支付服务的可能性,这一指标也是金融包容的正向指标。
金融包容水平不仅要看可获性,更为重要的是要看人们的使用率,因此使用率在金融包容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指居民或者企业使用正规金融服务的频率,它与金融包容水平正相关。
金融服务质量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以顾客满意为前提,以创造顾客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为目标顾客提供符合顾客需求的金融产品的一个完整的服务体系。
金融服务质量越高,在增强顾客满意度的同时,金融包容水平随之提高。
社会福利指金融包容性政策措施产生的直接结果,包括居民平均产出、收入、消费不断提高,贫困人口不断减少。
四、各国提高金融包容性的措施
(一)印尼提高金融包容性采取的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包容性发展,印尼推出了比较系统的金融包容性策略,印尼称为推动金融包容性发展的6大支柱,分别为公众教育、公共金融措施、金融信息采集、政策法规支持、中介和分销商、消费者保护,每个支柱都有比较具体的推进方法和措施。
在公众教育方面,印尼专门对移民、工人、学生进行金融教育,如强化储蓄习惯,开展金融知识调查,进行网络宣传教育。
在公共金融措施方面,一是制订了社会救助制度,如家庭希望工程(PKH),学校业务援助(BOS),社区健康保险(Jamkesmas),和大米补贴(拉斯金);二是增强资金可获得性,合理确定资金价格,减少穷人的基本生活开支,增加社会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三是提高小微企业的灵活性,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保证计划,提供一定额度内的生产周转资金,下放渔业和沿海社区企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管理权限,鼓励农村工业、移民地区和边远城市的发展;四是进行国家红会授权计划(PNPM),通过培训业务技能,提高脱贫能力,开展城市扶贫工作,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农业企业发展项目(PUAP),加速开发偏远地区等。
在金融信息采集方面,印尼推出了金融身份证,并对信用进行评级,印尼信用信息局建立了覆盖范围很广的微型和中小型企业数据库。
在政策法规支持方面,减少行政许可,开展无网点银行业务,鼓励开展信贷业务。
在中介和分销商建设方面,印尼在土地证书等级转让,移动金融服务,汇款业务(KUPU),无网点银行业务,信贷业务,银行理财顾问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建立了区域信用担保局(LPKD)从事担保业务。
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印尼要求金融机构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产品透明性,开展客户培训,提高金融产品的针对性,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土耳其提高金融包容性采取的措施
一是提高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获取资金的机会。
为了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1990年建立了中小企业组织(SmallandMediumIndustryOrganization)——KOSGEB,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它主要通过咨询和训练、发展技术和创新、改进质量、引导出口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
它特别为中小企业建立了贷款支持系统,由中间银行以低利率(甚至零利率)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2003年至2011年5月,共计196,788家中小企业从贷款支持系统中获益。
尽管如此,获益的企业只占到全部中小微企业(据统计,土耳其约有32万家中小微企业)的一小部分,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同私营部门共同努力,提高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
因此,2013年启动了企业天使计划(BusinessAngelScheme),其目标是:
为那些处在发展早期而又没有或者仅有有限的融资可获性的企业提供新的融资工具;加强天使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伦理建设,增强其职业性;使天使资本成为融资的一个制度化的、值得信赖的资源;通过政府扶持和增加雇员,让天使投资具有吸引力。
从2013年2月以来,已注册了212家企业天使基金和3个企业天使网络,为中小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土耳其为了帮助弱势群体提高金融包容度,消除金融排斥,还建立了一些组织。
如帮助妇女工作基金会(TheFoundationfortheSupportofWomensWork,FSWW),它始建于1986年,是一个非盈利的非政府组织,旨在支持低收入妇女改善生活质量,这一组织得到税减免的优惠。
另一机构是土耳其格莱眠小微金融计划(TheTurkeyGrameenMicrofinanceProgramme,TGMP),它由格莱眠银行与土耳其反对浪费基金会(TheFoundationforPreventingtheWastageofTurkey,FPWT)于2003年成立,支持贫穷妇女的小企业活动。
还有2002年12月成立的社区自愿者基金会(TheCommunityVolunteersFoundation,CVF),它是一个小微信贷机构,旨在鼓励青年人参与社区自愿者计划。
也还有一些政府所有的银行支持小微信贷计划,如针对农夫的Ziraat银行,面对企业家的Halk银行。
二是建立创业板市场。
土耳其创业板市场成立于2009年。
在资本市场委员会注册,但没有达到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和要求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进入创业板市场——EmergingCompaniesMarket(ECM)。
与股票市场不同,创业板市场没有对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运营年限、注册资本、市场融资规模等设立要求和标准。
市场推荐商制度为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提供了便利,帮助中小企业了解并遵守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与资本市场委员会的监管政策;帮助中小企业申请进入创业板市场,并提供联名担保;向伊斯坦布尔证券交易所提供报告,积极推荐中小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市场除了为中小企业提供广泛融资渠道,也向小企业提供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更为投资人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投资机会。
三是完善框架建设。
在遵守反洗钱标准的前提下提供融资机会。
反洗钱犯罪于1996年11月正式引入土耳其司法系统,随后,土耳其财政部专门成立了金融犯罪调查委员会(FinancialCrimeInvestigationBoard)负责反洗钱工作,包括:
制定监管政策;协调开展反洗钱工作;收集、分析、评估数据;监督反洗钱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
五、金融包容服务质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对金融消费者来说,金融服务质量为消费者的主观感受,以及对金融服务质量不满意时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具体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对金融服务等待时间的忍受程度,即金融消费者接受金融服务时的等待时间。
为准确衡量消费者对等待时间的接受程度,我们将消费者的等待时间划分为三个层次,即长时间等待,中等时间等待和短时间等待。
长时间等待为为了获取金融服务等待时间超过30分钟,中等时间等待为等待时间小于或等于30分钟,大于10分钟,短时间等待为等待时间小于或等于10分钟,其中,10分钟和30分钟的分段是根据经验数据设定的。
消费者获取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都可能出现等待的情况,为了准确衡量等待时间,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金融业务的等待时间进行替代,我们选择在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业务的消费者的等待时间代替整个金融业务的等待时间。
对商业银行来说,其柜面业务主要包括现金业务和非现金业务。
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对现金业务均建立了排队等待系统,消费者按照进入营业大厅时间先后顺序排队,消费者的排队等待时间即为消费者的等待时间,该等待时间可以通过对商业银行基层支行进行调查获取数据。
二是对金融服务的满意程度,即金融消费者获取金融服务后,对服务好坏的一种评价。
该项评价可以对金融服务的软环境、硬件设施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的,金融消费者会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营业厅的秩序维护、工作人员能否清晰地解答您的问题、工作人员业务熟练程度、金融机构在保证客户资料安全、该金融机构对投诉响应、服务收费的透明度、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的真实回报率、金融机构账户开立、金融机构在资金汇划到账时间、金融机构结算工具的丰富程度、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服务、金融机构技术设备的现代化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类别分为满意、一般和不满意。
这些主观感受指标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相关数据,调查对象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营业网点。
根据已经获得的数据,可以计算金融消费者认为满意的占比比例,即满意度,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计算金融消费者的整体满意度。
在调查不易开展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商业银行现有的数据进行替代。
例如,采用金融消费者对商业银行办理现金业务工作人员的满意度数据,替代金融服务的满意程度。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您对营业厅的秩序维护方面
您对工作人员能否清晰地解答您的问题方面
您对工作人员业务熟练程度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在保证客户资料安全方面
您认为该金融机构对投诉响应
您对服务收费的透明度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的真实回报率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在账户开立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在资金汇划到账时间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结算工具的丰富程度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服务方面
您对该金融机构技术设备的现代化程度方面
三是金融消费累计申诉件数,即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通过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和维权电话,向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提取申诉的件数。
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满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申诉,一是通过金融机构的投诉电话,向金融机构上级机构进行申诉,二是通过金融管理部门的维权电话,向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申诉。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均设置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这些部门通过设置维权电话,直接受理金融消费者的申诉,并对申诉的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处理。
金融消费者申诉件数能衡量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满意程度。
在具体指标处理上,可以采用合计指标,将上述两种途径获取的数据加总,形成金融消费累计件数,形成一个指标,即金融消费累计申诉件数,作为衡量金融服务质量的一个指标。
四是人民法院借款合同收案件数,即人民法院收到的关于借款合同的案件数量。
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不满意,或者认为有欺诈行为,除了采取向金融机构上级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之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法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相关案件后,可以采取民事调解方式进行纠纷调解,也可以进行立案审查。
因此,人员法院收到的金融消费者的案件数,能够反映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即消费者认为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违反了金融法律法规。
在具体指标选择上,由于人民法院借款合同收案件数反映了与借款合同相关的法律纠纷,包括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企业之间、个人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且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占总体的比例相对稳定,相关性比较高,可以采用人民法院借款合同收案件数反映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案件数。
服务质量
等待时间(长时间等待占比)
分为长(30分钟以上)、中(10-30分钟)、短(10分钟以内)三个虚拟变量
满意度(不满意占比)
分为满意、一般、不满意
金融消费累计申诉件数
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通过金融消费者投诉电话和维权电话,向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提取申诉的件数
人民法院借款合同收案件数
人民法院收到的关于借款合同的案件数量
经调查,浦发、光大、兴业、平安、渣打、中行、招行、中信等全国性金融机构对等待时间、满意度、金融消费累计申诉件数均有相关的统计数据,其它金融机构基层分支机构有相应的统计数据,但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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