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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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doc
建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南安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一、指导思想1二、调整原则1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1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1(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1(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2三、指标调整方案2
(一)耕地保有量2
(二)基本农田2(三)建设用地总规模3(四)其他控制指标3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专章5
(一)已有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成果情况5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5(三)城市周边划定任务落实情况5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专章6
(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6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6(三)优化园地布局7(四)优化林地布局7(五)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结构8(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8(七)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9(八)其他建设用地优化布局9六、保障措施10
(一)法律措施10
(二)行政措施10(三)经济措施11(四)技术措施12(五)扩大公众参与12附件1:
14附件2:
15附件3:
16附件4:
17附件5:
18附件6:
19附件7:
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指标调整方案
(一)耕地保有量泉州市分配给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到规划指标为29986.67公顷(44.98万亩),以的土地变更调查现状耕地为基础,考虑辖区内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耕地减少因素及开发、复垦等条件,合理确定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层层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原则上应低于耕地现状面积,确保能实现规划目标。
(二)基本农田以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泉州市下达给我市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26423.13公顷(39.6347万亩)。
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合理确定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将25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等不宜作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按照质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此扣减,根据各乡镇“十三五”规划项目落实情况,合理确定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最终落实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以建设用地规模为基数,泉州市分配给我市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指标为41300.00公顷(61.95万亩),根据“十二五”期间用地状况、“十三五”用地需求、批而未用土地数量和“人地挂钩”因素,按照保重点和盘活存量原则,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尽量满足其规划期间的用地需求,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指标合理分解下达到各乡镇。
(四)其他控制指标在耕地保有量29986.67公顷(44.9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423.13公顷(39.6347万亩)和建设用地总规模41300.00公顷(61.95万亩)约束下,合理确定其他10项控制指标。
园地:
泉州市下达园地到规划指标为16972.42公顷(约25.46万亩)。
林地:
泉州市下达林地到规划指标为93666.74公顷(约140.50万亩)。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土地利用实施状况,结合新型城镇化与“十三五”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泉州市下达南安市全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规划指标为33110.50公顷(约49.67万亩)。
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坚持以人定地、地随人走原则,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
城镇工矿: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到规划指标为1规划指标为8189.50公顷(约12.28万亩)。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南安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新增总量从到规划指标为8518.86公顷(约12.78万亩)。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南安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从到规划指标为7835.67公顷(约11.75万亩)。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南安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从到规划指标为3235.44公顷(约4.85万亩)。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根据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义务量等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南安市从到补充耕地义务量规划指标为3235.44公顷(约4.85万亩)。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此次南安市调整完善建设用地新增总量为3761.40公顷(约5.64万亩)。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南安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到规划指标为3395.27公顷(约5.09万亩)。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南安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到规划指标为12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根据占补平衡,补充耕地义务量等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南安市补充耕地义务量到规划指标为12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全县耕地面积454285.65亩。
其中,其中水田381285.3亩,占耕地比例83.93%;水浇地14155.05亩,占耕地比例3.12%;旱地58845.3亩,占耕地比例12.95%。
坡度≦15°耕地373877.09亩,占耕地比例82.30%;坡度15°~25°耕地65916.85亩,占耕地比例14.51%;坡度>25°耕地14491.71亩,占耕地比例3.19%。
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是7.94等。
依据报部备案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分析,已有基本农田432837.86亩,其中耕地373441.12亩(包括水田325181.52亩,水浇地8313.77亩,旱地39945.83亩),水田水浇地占基本农田总面积比例77.04%;已有基本农田中坡度≦15°耕地295766.11亩,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8.33%;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是7.93等。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依据《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调控指标的通知》中目标任务确定的全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情况如下:
原规划耕地保有量45.8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2.88万亩;规划目标调整后耕地保有量44.9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9.634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调整量3.2415万亩。
(三)城市周边划定任务落实情况1.划定任务论证核定情况。
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论证审核通过的划定任务17040.95亩,其中已有基本农田14653.62亩,新划入基本农田2387.33亩;市级人民政府核定的划定任务17040.95亩。
2.调整情况。
南安市城市周边划定前原有基本农田15829.41亩,新划入基本农田1234.76亩。
已有基本农田划出1152.56亩,已有基本农田补划1152.56亩,保持基本农田总数不减少。
3、划定后基本农田情况。
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17040.95亩,其中水田13010.36亩、水浇地506.57亩。
划定后基本农田保护率76.58%。
上一轮规划中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等别7.9等,划定后基本农田的耕地质量等别7.9等,质量等别基本不变。
五、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专章围绕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重点做好耕地与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实现土地利用与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一)科学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规划、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认真实施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各项建设要避让优质耕地、河道滩地、优质林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自然生态用地。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在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协调建设用地布局的原则进行布局优化。
实施省级商品粮基地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大型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构建以高标准农田为主体的耕地布局。
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适当调整中心城区、重点城镇、重点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以外的质量不低于原有质量等级且具有一定条件的耕地,如: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以及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区的耕地优先调入基本农田,推进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布局。
可以保留的基本农田:
耕地、可调整地类,确定为名、优、特新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其他农用地。
不得保留的基本农田:
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农用地(林地、草地等)。
禁止新划入基本农田的:
已纳入国家退耕还林的耕地;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过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
(三)优化园地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园地,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逐步优化园地空间配置。
形成以桔柚、葡萄、锥栗、茶叶等为主的名、特、优新农产品生产基地。
引导园地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
(四)优化林地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科学安排林地布局。
在宜林山区布局林地,作为用材林、生态公益林;合理安排布局城乡结合部绿化用地,构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五)合理确定建设用地结构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根据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城乡和基础设施用地比例。
保障行动计划项目用地,保障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六)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控制,落实城乡建设用地管制制度。
严格划定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在符合城乡建设用地规划且用地指标的前提下,保障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1.城镇工矿用地布局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构建新型的城镇空间布局提供用地保障。
规划期内,在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允许范围内,优先满足石井和中心城区的用地需要,重点支持官桥、水头、霞美、仑苍和英都用地需求;同时保障区域其他乡镇的用地需求。
2.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布局新农村建设用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通过新农村建设,着力解决农村建设杂、乱、散等突出问题,进行行政村重组整合,撤并分散的自然村,改造空心村,建设中心村,加快推进村庄整理,拆旧建新,形成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规划期间,通过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力争减少农村居民点1725.50公顷(七)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基础设施从基本适应到适度超前转变,重点保障立体交通建设用地、水利能源建设用地以及防灾减灾项目用地建设。
1.交通运输用地布局大力发展现代交通,以高速公路、铁路、机场为建设重点,促进形成具有现代化水平,各种运输形式相协调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铁路。
按照福建省“构筑高速铁路,加强出海通道,贯通区域线路,完善海西路网”的总体思路,保障兴泉铁路的动工建设,构建国家级铁路枢纽。
——公路。
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建设为核心,优先泉厦漳联盟高速、泉三高速省新至梅山连接线南石高速公路等高速公路新(改、扩)建工程用地,保障下都至上都公路拓宽等农村公路网改造工程,促进“三纵一横七支”为主体的区域公路网布局的形成。
2.能源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障全县重点水利设施用地需求,强化水利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的合理性。
建立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循环集约的供电、供水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进一步形成较完善的供电系统;推进堤防工程建设,提高流域防洪能力。
(八)其他建设用地优化布局规划期内,以理学文化、历史文化为旅游业主线,以优质的生态为依托,构建南安旅游发展互补合作的旅游区域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法律措施1.进一步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地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定效力,同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规划,须经原批准单位批准,严禁违反规划批地用地和擅自修改规划。
2.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的监管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相关职能部门应将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任务目标,并依法追究违法用地行为主体相关责任。
3.深入开展土地利用规划的宣传教育加大土地利用规划宣传力度,在全县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土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在土地管理与土地利用中真正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和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就是违法的观念。
(二)行政措施1.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预审制度,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布局、耕地占补平衡措施和用地计划指标,凡是不符合规划和法律规定、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和未利用地占用指标的,一律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
2.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依据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安排建设用地年度利用计划,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合理确定计划用地定额与具体项目,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未列入年度土地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报批用地。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执行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评办法与标准,完善失职问责和渎职追究制度。
通过基本农田落实情况及耕地保护执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准确掌握耕地与基本农田变化,对发生严重破坏基本农田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经济措施1.用活耕地保护开发资金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把土地整理复垦资金用到实处,专项用于耕地保护开发。
同时积极争取耕地补充的项目资金,支持基本农田建设和耕地开垦,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2.完善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的有偿使用,加强划拨用地管理,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通过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使土地在重新配置中得到最佳利用。
3.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的经济调节通过价格杠杆、税费调节土地供给等手段,引导土地供给和需求,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规范土地的出让价格,全面实施工业用地最低价制度,促进土地使用的合理流动;鼓励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技术措施1.建立土地规划与管理信息系统积极采用“3S”等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了解规划实施动态,发现问题、找出对策,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同时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统一用地审批、供应、使用、补充耕地各环节的信息平台,实现土地管理的一体化。
2.建立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体系通过科学系统地研究分析,科学确立适宜本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
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加大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岗位培训。
(五)扩大公众参与1.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大力推进规划的民主法制建设,明确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利。
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工作,定期将规划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反馈与监督;完善规划听证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利用重大问题,以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询群众意见,保证规划实施的公开透明。
2.加大规划实施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认识,增强全民土地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的行为。
3.健全规划实施的公示制度积极推行规划管理的公示制度,公开规划内容、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有关要求,公开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规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的结果,并定期将规划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保证公众的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落实。
19附件1:
表1南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数据表——耕地、基本农田单位:
公顷、%行政区划耕地面积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规划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减少耕地增加耕地净增减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使用进度(%)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基本农田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小计其中小计其中现状面积其中耕地面积带K可调地类其他建设占用其他减少土地整治其他增加35058330285.7130586.674780.003286.672981.242755.29225.951051.、万人、平方米/人行政区划现状年均增量用地需求预测量二调衔接后规划目标规划指标使用进度(%)(平方米/人)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量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总人口人均建设用地城镇人口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农村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35058339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
公顷,%地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30285.7114.96园地17581.288.68林地93666.7446.27草地0.000.00其他农用地9673.544.78总计151调整后指标属性一、总量指标耕地保有量30586.6730285.7129986.67约束性基本农田面积28586.6728855.8626423.13约束性园地面积314.3017581.2816972.42预期性林地面积88373.3393666.9993666.74预期性建设用地总规模37885.0039调整后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总量11573.338518.863761.40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4780.007835.673395.27预期性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3286.673235.4412限所在乡镇1、交通
(1).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南安境内)新建待定石井镇
(2).新建铁路兴国至泉州线(南安段)新建-2021溪美街道、美林街道、省新镇、仑苍镇、蓬华镇、洪濑镇、康美镇、丰州镇(3).新建铁路福州至厦门客运专线(南安境内)新建-2021水头镇、石井镇(4).厦门同安汀溪至南安南互通高速公路新建-2020柳城街道、官桥镇、东田镇(5).南安梅山至泉州北互通高速公路新建-2020霞美镇、丰州镇、康美镇、洪濑镇、洪梅镇、罗东镇(6).联三线(省道307线疏改工程)南安段新建-2023洪濑镇、洪梅镇、梅山镇、罗东镇、金淘镇、诗山镇(7).联十一线洪濑至水头路段(二期工程)新建-2022洪濑镇、丰州镇、霞美镇、官桥镇、水头镇(8).四黄至南同公路新建-霞美镇(9).324复线整治提升工程(官桥转盘—通海路)新建-2022官桥镇、水头镇(10).国省干线纵三线南安市省新至梅山公路工程续建-省新镇、康美镇、雪峰镇、洪濑镇、梅山镇(11).纵三线省新至溪美路段(二期工程)新建-2020省新镇、美林街道、溪美镇(12).站前东西大道西延伸段及武荣大桥续建2014-丰州镇(13).省新至康美快速通道新建-2020省新镇、康美镇(14).茂盛路至康美镇快速公路新建-2020省新镇(15).南安市区外环路新建-2020省新镇、美林街道、溪美街道(16).迎宾大道新建-2020省新镇(17).茂华西路新建-2020省新镇(18).福秀路新建-2020省新镇、溪美街道(19).南安大道北延伸段续建-省新镇、美林街道(20).英仑公路扩宽工程、英仑公路接口改线新建-2020英都镇、仑苍镇(21).英都至翔云公路(大岭公路)改扩建工程新建-英都镇、翔云镇(22).仑苍至眉山公路新建-2020仑苍镇、眉山乡(23).水头高速互通至石井高速互通拓改工程新建-水头镇、石井镇(24).翔云镇区至安溪公路新建-2020翔云镇(25).汽车运输场站新建-2020翔云镇(26).X341县道船岭格至卫生院路段道路拓宽工程改建-眉山乡(27).X341县田内村至山后村路段拓宽改造工程改建-2020眉山乡(28).X341县道金眉交界至船岭格路段拓宽改造工程改建2020-2030眉山乡(29).Y028乡道南湖村至省新镇满山红路段提级改造工程改建-眉山乡(30).向阳乡第二通道项目新建-乐峰镇(31).县道334向乐公路扩建项目扩建-乐峰镇、向阳乡(32).洪六公路拓宽工程新建-乐峰镇(33).南金公路拓改工程扩建-2020金淘镇、美林街道(34).金淘—码头公路(扩建)扩建-2020金淘镇、码头镇(35).水占路新建-2020金淘镇(36).国省干线横八线南安市金淘镇过境段道路工程(北环路)新建-2020金淘镇(37).Y155乡道天山村至金淘镇占石村路段提级改造工程改建-2020眉山乡、金淘镇(38).观山村四斗至仑苍镇后垵村道路硬化工程改建-眉山乡(39).省道307线连接线新建-2020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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