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规定.docx
- 文档编号:23466740
- 上传时间:2023-05-17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31.85KB
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规定.docx
《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规定.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加油站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山东清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阳第一分公司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
*******
实施日期:
2017年5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动火作业审批管理,识别、分析与控制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清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阳第一分公司及所属加油站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一、申请动火单位负责动火证的申办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公司总经理按权限负责相应等级动火证的审核或审批。
第四条术语
一、动火作业
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均为动火作业,简称“动火”。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
1、准予在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的凭证,简称“动火证”(见附件1)。
2、动火证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申请单位、申请人、施工单位、动火等级、动火部位、动火项目、动火人、动火有效期限、安全措施、监火人和审核、审批人的意见等内容。
三、禁火区
1、加油站整个站区范围内均为禁火区,需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2、在禁火区动火时,遵循下列原则:
①可动可不动的项目不动火。
②能拆下来的应拆下,移到安全区域动火。
③能安排在停车时动火的项目,不在开车时动火。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五条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个级别。
一、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二、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运营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四、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第六条动火作业基本要求
一、作业前,申请动火单位根据动火作业具体内容,联系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施工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的条款。
二、作业前,施工单位和申请动火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做为动火证的附件一并报批。
三、作业前,申请动火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并填写安全交底记录(见附件2),主要内容如下:
1、场站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
4、动火作业与场站运营交叉进行的注意事项。
四、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填写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记录(见附件3),主要内容如下:
1、有关作业及场站的安全规章制度。
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的防护措施。
5、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6、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五、作业前,申请动火单位应进行如下工作:
1、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2、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3、会同施工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六、作业前,申请动火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配备齐全,且性能完好。
5、作业使用的脚手架、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七、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
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职业禁忌症依据GBZ∕T157)。
八、申请动火单位与施工单位均应指定专人监火,动火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对动火现场进行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九、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的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
对于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隔离措施。
十、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处于GB50016、GB50160、GB50074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十一、拆除管线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所要拆除管线的情况制订安全防火措施。
十二、在有可燃物构件和使用可燃物做防腐内衬的设备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十三、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米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十四、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米,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十五、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否则,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十六、当出现异常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申请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均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迅速撤离,动火证作废,并报告申请人,申请人书面告知批准人取消的原因,若要继续作业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十七、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恢复作业时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使用功能;将作业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及时撤离现场;将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清理干净。
动火作业负责人和监火人对现场进行彻底检查,确认无火灾和其他隐患后方可离开。
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进行完工验收,并签名确认。
十八、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场站运营需要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十九、同一作业涉及临时用电等其他作业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
第七条特殊动火作业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在系统运行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二、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当地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三、预先通知场站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确保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应在正压条件下进行作业。
五、应保持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
第八条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一、作业前应进行动火分析,由施工单位监火人进行检测,申请动火单位监火人确认检测结果合格,并及时填写动火分析检测记录(见附件4)。
动火分析要求如下:
1、动火分析的监测点要有代表性,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分析。
2、在设备外部动火,应在不小于动火点10米范围内进行动火分析。
3、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一般不超过30分钟,如现场条件不允许,间隔时间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60分钟。
4、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应重新分析,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检测。
5、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用品标定合格。
二、动火分析合格标准
1、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2、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第九条动火证管理规定
一、动火证一式三联,动火人、申请动火单位和审批单位各执一联,动火结束后存档备查,动火证及其附件保存期限为3年。
二、作业前,申请动火单位负责人(站长或安全员)应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三、动火证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1、动火申请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各项附件(安全施工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记录及动火分析检测记录)齐全,根据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2、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证批准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进行,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3、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凡改变动火内容、地点或动火人的都必须重新办理。
四、动火证的审批
1、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权限见下表:
申请单位
动火级别
审核人
审批人
加油站
特殊动火作业
公司总经理
总公司安全运营部负责人
总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一级动火作业
公司总经理
总公司安全运营部负责人
二级动火作业
站长
公司总经理
2、二级动火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需经总公司安全运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公司总经理办理动火作业审批。
五、动火证的有效期限
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
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第十条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禁止动火。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规定由山东清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阳第一分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动火安全作业证
2、安全交底记录
3、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动火分析检测记录
1、动火安全作业证
编号:
申请日期:
年月日
申请单位
申请人
施工单位
动火等级
□特殊/□一级/□二级
动火部位
动火项目
动火人
动火有效期限
年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
动火人
证件号
动火作业
负责人
施工单位
监火人
申请单位
监火人
安全措施:
申请动火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完工验收:
验收人:
年月日时分
备注:
1、动火证一式三联:
动火人、申请动火单位、审批单位各一联。
2、原件由审批单位保存,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批的由安全运营部保存。
3、附件:
安全施工方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安全交底记录、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记录及动火分析检测记录
保存期限:
3年
2、安全交底记录
申请单位
施工单位
动火部位
动火项目
交底内容
交底人
接受交底人
交底时间
接受交底时间
3、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记录
教育主题
教育对象
教育时间
教育地点
组织单位
主讲人
教育学时
教育
内
容
参加人员签名
记录人:
日期:
年月日
4、动火分析检测记录
序号
检测位置
检测值
检测人
确认人
检测时间
1
月日时分
2
月日时分
3
月日时分
4
月日时分
5
月日时分
6
月日时分
7
月日时分
8
月日时分
9
月日时分
10
月日时分
11
月日时分
12
月日时分
13
月日时分
14
月日时分
15
月日时分
16
月日时分
17
月日时分
18
月日时分
19
月日时分
20
月日时分
21
月日时分
22
月日时分
23
月日时分
24
月日时分
25
月日时分
26
月日时分
27
月日时分
WelcomeTo
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加油站 动火 作业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