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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的历史回顾
检疫的历史回顾
我国是世界上驯养动物最早的国家之一,在把野生动物驯养成畜禽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人们逐步认识到畜禽重大疫病防检疫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
早在伏羲氏时代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已开始驯养由狩猎获取过剩的动物,这些动物逐渐被演变为家畜家禽。
至新石器时代,从已发掘的仰韶文化遗址和龙山文化遗址表明,我国的先民已普遍形成豢养牛、猪、犬等主要家畜,如早在7000年前人们已开始使用水牛耕种水田。
桂林甑皮岩遗存的原始家猪距今已9000余年,达尔文在著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指出:
中国最早驯化猪兔等动物,并把它引入欧洲以致世界。
犬的驯化可追溯到1万多年前,羊的驯化略晚于犬,大约在公元前9000年至公元前7000年,绵羊和山羊先后被驯化为家羊。
马属动物的驯化约在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3000年,骆驼及鹿的驯化较晚,大约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
我国驯养鸡成为家鸡的历史至今已有7000年以上。
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的西周时期我国民间已开始饲养鹅鸭等家禽。
在漫长的动物驯化、选育直至成为商品、食品来源的过程中,人们在掌握动物(畜禽)的饲养管理知识的同时,也逐渐地认识了解到动物的疫病及其防治方法,这就是动物防检的古代史。
由于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政治地位不高,经济及文化水平低下,加之民间的科技水平发展缓慢,有关动物防检方面的史记不多,大多零星分散在一些错层的历史篇章中。
实际上,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六畜(马、牛、羊、猪、狗、鸡)在我国早已普遍驯养了。
到了商周时期,当时由于大批奴隶被投入到农牧业生产,这一时期内,马和牛已开始作为役畜使用,而猪、牛、马、羊、犬等除了作为祭祀用外,还成为人们主要的肉食品种。
人们在夏代开始掌握马的配种术和阉割术,至商代已知道阉割过后猪性格变得温驯,便于育肥,西周时期巫与医已经分离,专职医疗家畜的兽医已经出现。
即在春秋时期已开始形成我国早期的兽医学。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畜禽防检
1.春秋时期人们已经认识如狂犬病之类的传染病,如:
襄公十七年(公元前556年)《左传》有“十一月甲午国人逐瘈狗,瘈狗入华臣氏,国人从之”的记载;当时人们已对猪囊虫病、羊的疥癣病等也已开始认识,在殷墟出土中已有我国最早的关于人畜寄生虫病的记载。
传说在春秋秦穆公时,已在军队战马中发生传染病而影响战争,当时临军少宰孙阳因防治马病有功而被封为伯乐将军,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伯乐相马”的传说。
同时期的卫国出现了著名的宁戚相牛。
相马和相牛这实际上也是最早期的动物临床检疫术的开始。
东汉时期,张仲景《金匮要略》一书中记载: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肉中有如米点者,不可食之”;“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
2.秦代,我国已经设立了边境检疫和检疫制度,当时已认识到预防是防止家畜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有效途径。
如当时人们用代赭石来涂马牛的体表,以预防家畜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
秦律规定,凡诸侯国来的客人,要用火燎烧其车辕和牵挽用的马具,防止将寄生虫病带入秦国。
汉武帝时已开始引进西域大宛的汗血马来杂交战马用于抵御匈奴;当时马主要用于军事,而猪用于肉食和肥料。
3.到南北朝时期,人们已开始认识炭疽、马腺疫、破伤风等传染病,我国古代著名的农牧学家贾思勰著《齐氏要术》一书中已有家畜疥螨防治方法的记载。
该书花很大篇幅系统地介绍和总结了我国古代畜禽养殖的历史和经验。
(二)唐宋时期的畜禽防检
1.隋唐时期的朝廷已十分重视家畜疫病的防治。
据《新唐书•兵志》记载,当时全国的养马量已达70多万匹。
官方设有专职的兽医博士和兽医,对一些常见的动物传染病已有较明确的认识和防治方法。
如当时已用中药方剂治疗破伤风,认识到炭疽病是不容易治疗好的,已认识到放线杆菌病、马腺疫病、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病等是由疫源和一定途径可以传播的,认识到传染病是动物感染了“疫气”所致,病畜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病畜的肉血、尸体等都是“疫源”,认识到用隔离法可以预防传染病,用药物熏烟法也可以预防某些疫病。
当时还认识到有些疫病是可以人畜共患的。
2.唐代在《司牧安骥集》一书中已记载蜱可以传播寄生虫病,并记载了马牛的体内寄生虫病如蛔虫病、线虫病等,体外寄生虫如疥螨病、鼻蝇蛆病和虻等吸血昆虫叮咬致家畜发病等。
该书对马病的诊断和治疗作了系统的论述,是我国古代著名的兽医学专著。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畜禽防检
1.宋、元时期北方牧区的畜牧业有所发展,以养羊、马、骡为主,而南方开始兴养水牛,发展水田生产。
这一时期,特别对马的鼻疽病、马的传染性淋巴管炎、马的肺结核病等在诊断、治疗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并使用手术方法根治一些结节病灶。
2.明代对中国传统医学(中兽医学)进入全面总结和创新时期。
形成防治马牛等大牲畜为主的专著《元亨疗马集》和《元亨疗牛集》,并已认识到破伤风病是由病原微生物引起的传染病,对其形成了专门的治疗名方“千金散”。
还对马牛的“急性肌肉风湿病”、炭疽等形成了专门的防治理论。
同时,明代开始对牛瘟、马牛的放线菌病、恶性水肿等在病因和防治上有了进一步认识和发展,形成一整套治疗方法。
3.清代由于统治者不准民间养马,但骡驴可以养。
故该时期对牛的传染病防治有了偏深的研究。
这一时期,家禽的饲养得到空前发展,畜禽的品种繁多,如当时已开始引进火鸡饲养。
这一时期对马属动物的四大传染病:
“狂犬病、破伤风、马鼻疽病、马流行性淋巴管炎”有了全面的认识,在防治(特别是治疗)方法上有了成熟的理论与配方。
这一时期对牛病的研究有了很大发展。
如对牛瘟、炭疽、气肿疽、恶性卡他热、牛肺疫、流感、牛传染性角膜炎等有了较深的研究和认识。
这一时期养猪业开始发展,猪瘟、猪丹毒、猪肺疫、子猪副伤寒等烈性猪传染病开始发生和流行,人们对之当时没有提出有效的防治方法,同时,这一时期开始对羊犬等中小家畜的疫病使用中医方法预防。
这一时期对家畜的寄生虫病防治(如肝片吸虫、眼虫、胃肠道寄生虫等)有了较成熟的认识和成功的防治方法。
近代畜禽防检疫的历史回顾
从清朝末年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直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这段时期,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西方的文化、医学不断渗透和传入中国,中国与外国的经济贸易往来明显增加,外国的一些动物(如奶牛、马、火鸡等)也开始引进到中国,也把一些动物疫病传到我国,据说牛瘟病就是在清朝乾隆年间传进中国的。
在中国近代史期间,由于人口密度的增加,畜禽养殖也迅速发展,动物饲养量增大,畜禽的各种疫病尤其是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经常发生大流行。
因为明清两朝都禁止民间养马,但这种禁养政策至清朝末年已难已贯彻而自动告终。
农民为了换取一些日用零花钱,民间养猪、鸡、鸭、鹅等已成为千家万户的副业生产;尤其是养猪业已成为农民供给社会肉食品和积肥上田的主要家庭副业。
这一时期,除马病外,牛病、猪病、禽病的防治有了较大发展。
这一时期对牛、马、猪、羊、犬等的治疗,从针灸烙的外治到兽用药物方剂均已形成。
这一时期,由于清王朝的覆灭和连年军阀混战,加之自然灾害(旱、涝、虫等灾),灾区一些人畜共患的疫病、畜禽重大疫病经常发生流行,其中有的是国外传进来的,有的是历史上就有的,在这一时期其给人畜的健康带来的危害也日趋严重。
1.这一时期里一些动物疫病由国外传入:
如1918年牛肺疫由苏联传入黑龙江的哈尔滨及满洲里的铁路沿线各地,然后迅速地传到全国各地。
口蹄疫于1893年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最早出现,至1902年即在甘肃省酒泉一带发生大流行。
牛瘟从1876年开始由国外传入国内,在当时的甘肃、浙江、贵州、黑龙江、陕西等地区传播开来,早在1911年、1917年即开始出现跨地区流行。
2.这一时期里,马腺疫、马鼻疽、马流行性淋巴管炎、绵羊痘、羊传染性脓疱疮、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气肿疽、牛肺疫、牛瘟、牛羊的肝片吸虫病、炭疽病、破伤风、肉毒梭菌中毒、猪丹毒、猪旋毛虫病、猪肺疫等动物重大疫病均已不同程度地发生和在一些地区流行,给动物养殖业造成重大损失,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如1910年内蒙古和林县死于炭疽的牲畜达6300多头;1912年湖北省建始县发生猪丹毒流行死猪14000多头;牛瘟病的每次流行大都造成数万头至数十万头牛的发病死亡。
3.这一时期由于军阀割据,无论陆路还是水路的海关边境均是由军阀控制的。
海关检疫有名无实,国内各地动物疫病的防疫和检疫,除军阀军队内部的马兽医之外,社会上仍处在民间中兽医落后的防治水平上。
因此,动物重大疫病时有发生但没有疫苗去预防,很少有组织有措施地去防范这些疫病;而且中兽医治疗对相当多的动物疫病(尤其是由病毒引起的传染病)往往也难以奏效,因为当时对大部分动物疫病没有检测方法,只能凭“望闻问切”等传统办法去诊断,特别是对病因、病原常无法搞清楚,在防疫能力上显得非常薄弱。
(二)现代畜禽防检疫的概述。
1.这一时期是中国继封建社会以来历史上最动乱,也是畜禽养殖业发展较快的时期。
这一时期可以从五四运动开始直至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
其间中国人民经历了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可以说中国人民是在兵荒马乱中度过的。
但在这一时期,由于外国侵略势力的频频入侵,也给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畜禽养殖业带来了极大的变化,打破了长期封建社会造成的封闭式格局。
也刺激了中国畜牧业的空前发展,多种因素(如军事的、经济的、文化医学的、科学技术的等)造成畜禽重大疫病种类的增加,发病危害程度的增加,新动物疫病的传入和新病的产生,像战争一样对畜禽养殖业进行着轮番轰炸,常致一个地区的畜禽养殖几度起落,伴随着旧中国人民的生活与灾难同行。
2.这一时期由国外传染的主要动物疫病:
进入上个世纪40年代,由于从国外大量引进奶牛,将很多结核病牛混入其中,使我国畜间结核病流行更加广泛。
又如牛的黑斑病甘薯中毒,由于抗日战争时期侵华日军将“冲绳100号”甘薯在河南种植后,引起当地耕牛发病,并很快将本病传播开来,致死率很高。
马传染性贫血也是在30年代由侵华日军的马匹中流行过该病,1940年黑龙江的日军马匹中也有该病的发生。
又如牛马的伊氏锥虫病是1925年由缅甸传入我国云南边境县内;而后在靠近缅甸、老挝、越南的一些边境县内的马牛中传播开来。
羊的梅迪-维斯纳病的疫源则来自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南等国进口的边区莱斯特羊。
3.这一时期国内原已发生过的动物重大疫病随着养殖量的发展,以及战争造成的动乱环境而时有发生和形成跨地区大流行;有些动物疫病尽管其最初来源找不到可靠的史料记载,但在这一时期其发生和流行造成的危害同样是十分严重的。
如:
口蹄疫病在1935年至1948年先后在青海、甘肃、云南、内蒙古、新疆等省多次反复发生跨地区大流行;1942年起畜间马的流行性乙型脑炎开始发生;狂犬病建国前在陕西、浙江、湖北、吉林、黑龙江等省均有发生;30年代仅黑龙江省在3年内就有1万匹马死于炭疽病,江西省法德县的白彪乡有5000多只羊死于炭疽病;牛的巴氏杆菌病(牛出败)于1930年西藏地区有发生的报道,而到1941年在四川、新疆、云南、福建等省均有发生的报道;湖北省1931年发生7800头猪死于猪肺疫;浙江省汤溪县1947年12000只鸡死于禽霍乱;1932年浙江省首次报道鸭瘟发生;1928年浙江省报道有10多个县发生鸡新城疫,1948年南京首次分离到鸡新城疫病原;1936年内蒙古从流行的牛胎儿中首次分离出布氏杆菌;1934年、1938年、1944年先后在西藏、新疆等地多次发生牛、羊的肉毒梭菌中毒流行;猪瘟病1934年在江苏发生大流行,当时的农报刊载称死亡率超过饲养量的十分之八,1935年在全国22个省中除宁夏外均有猪瘟发生;1949年河南省有54个县发生子猪副伤寒;1934年哈尔滨市猪旋毛虫的感染率为0.23%,1942年牡丹江、佳木斯等地猪旋毛虫的感染率为0.6%;从1926年至1940年在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江西、福建、广东、河北等省几乎每1年~2年即发生一次牛瘟的大流行;疫情连绵不绝,至新中国成立之前,几乎全国所有省、自治区都每隔3年~5年发一次牛瘟大流行,死亡了大批牛只;仅1938年~1941年前后,川康、青藏、甘肃一带因流行牛瘟死亡牛百万头以上;牛流行热从1934年至1947年每隔3年~5年则发生一次大流行,江苏省、浙江省较先发生,至建国后全国有一半以上省区都有该病的发生;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牛肺疫就在黑龙江、内蒙古、甘肃等地发生几次流行,1949年在黑龙江、新疆、四川、河北、内蒙古等五省10县发生流行;从1921年至1947年牛气肿疽病在湖北、甘肃、福建、江苏、云南、河南、广东等省几乎每1年~2年即发生一次流行,至建国前夕,累计有数十万头牛发病,致死率高达70%以上;羊传染性胸膜肺炎在30年代多次在新疆和内蒙古等地发生,进入40年代,内蒙古几乎每年都有该病发生;羊的梭菌病、牛羊的肝片吸虫病、猪的绦虫病都在这一时期出现跨地区发生和流行;马鼻疽、马腺疫、马流行淋巴管炎等病在这一时期已开始在国内各地时有发生和出现跨地区流行。
4.这一时期动物重大疫病防检疫的进展情况。
(1)由于这一时期是中国人民承受外来侵略和国内反动派压迫和和剥削最严重的时期,长期的战争与动乱严重地阻碍兽医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对动物重大疫病预防和控制的进程,绝大多数动物重大疫病在这一时期内不仅没有得到控制,而是得到空前的传播和发生大流行,使国内的畜禽养殖业受到极大的危害和遭受极严重的损失。
如1933年民国政府农林部中央农业实验所报道:
“全国死于牛瘟的牛200万头,死于猪瘟的猪约920万头。
”1935年~1939年贵州省北部21个县4年中死于牛瘟的牛17万头,1938年~1941年青海、甘肃、四川等省牛瘟流行,死牛100万头;1949年山西省29个县暴发气肿疽,仅3个县统计,死牛1500头。
(2)这一时期在官方仅以马病的防治为主体,大多由军方的兽医(主要是马兽医)为主;而民间则仍以中兽医(往往以地方兽医世家或师傅带徒弟)的形式,以走乡串户的方式行医,主要以治疗牛、羊、猪病为主;这一时期的家禽还几乎没有规模化饲养,民间均以农民的散养为主要形式,当时还谈不到禽病的防与治。
(3)这一时期的动物防检疫仍处在一种初步的萌芽状态,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发展。
因为这一时期,承前接后近百年的战乱与灾荒,加之长期闭关自守所造成的科学技术落后,使得诸多动物重大疫病不仅得不到有效控制,反而危害越来越严重。
据统计,直到民国政府时期国家的兽医机构还很不完整,医疗设备简陋,技术人才缺乏。
当时全国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兽医科技人员仅1800多名,这些人大多集中在军队、政府上层机关及兽医生物制品厂和科研教学机构,省级以下的兽医机构几乎是一片空白。
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已十分重视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
如早在1942年,毛泽东主席就指出:
“牲畜的最大敌人是病多与草缺,不解决这两个问题,发展是不可能的。
”1946年,中国共产党从延安派陈凌风同志到哈尔滨组建了东北家畜防疫所,在尖锐复杂的战争形势下,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研制动物疾病的疫苗和抗血清,开展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治。
但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前,全国的动物疫病防疫检疫工作总体上没有形成机构和体系,畜禽疫病基本上无疫苗可防,处在一种盲目的自生自灭的状态之中。
建国以来畜禽防检疫的进展
(一)畜禽防检机构和体系的建立
1.国家兽医行政机构和兽医事业机构的建立:
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设农业部,内设畜牧兽医司,司内设兽医处。
1954年起国务院设农业部(1982年~1988年曾改名为农牧渔业部),内设畜牧局,局内设畜禽疫病防治处、动物检疫处、药政药械管理处。
1952年成立农业部兽医生物药品监察所,1984年改名为中国兽药监察所。
1978年成立农业部动物检疫所(在青岛市)。
1981年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总所。
1982年成立全国畜牧兽医总站,1984年与畜牧兽医司合署办公。
2.省级兽医行政机构和兽医事业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1949年起设农林厅或畜牧厅、农牧厅,厅内设畜牧局(或畜牧兽医局),局内设兽医科(或兽医处)。
1992年起各省畜牧兽医局内设动物检疫科(或检疫处)或动物卫生监督所。
1949年~1952年,各省农林厅成立省兽疫防治队,负责大牲畜的治疗和牲畜重大疫病防治。
1953年~1956年各省开始成立兽医院、防治队、兽医实验室。
1957年~1965年各省成立省畜牧兽医总站和兽医细菌诊断室。
1978年~1988年各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农业、畜牧厅)设畜牧兽医总站、兽医防疫检疫站,增设兽药监察所、饲料监督所等。
3.地(市)县级兽医行政机构和兽医事业机构:
地(市)县政府1949年起设农业(农牧、农林)局,局内设兽医(畜牧)科(股)。
各地(市)县于1955年后相继成立畜牧兽医站、兽医防检站,1978年后在一些省直辖市里增设动物检疫站,1992年增设兽医卫生监督所。
4.乡镇兽医事业机构:
1949年~1952年为个体兽医;1953年~1957年个体兽医组织起来成立兽医小组,1958年起普遍成立乡镇(原称公社)畜牧兽医站,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形成和健全了省市县乡四级动物防疫机构和防检体系,形成一支几十万人组成的队伍,为动物重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畜禽重大疫病的控制:
1.从1949年~1990年,我国共研制成功各种安全、稳定、效力良好的动物疫(菌)苗85种,其中弱毒疫(菌)苗60种,灭活苗25种。
我国研制成功的牛瘟、猪瘟、马传贫、牛肺疫、家畜布氏杆菌病、流行性淋巴管炎、羊痘、猪喘气病、家畜口蹄疫、子猪副伤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兔病毒性出血症等疫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我国的猪瘟苗已被世界几十个国家引用,被世界公认为最优秀疫苗。
目前已研究成功并列入农业部部颁规程的各种动物疫病诊断液共65种。
2.到1989年,全国已查明的畜禽传染病共有202种,其中细菌性疫病111种,病毒性疫病80种,真菌引起的疫病11种;已查清楚动物主要寄生虫病有5个门、12个纲、90科、262个属的908个种,并掌握了各种动物主要疫病的分布状况、流行规律和危害程度。
3.1956年我国宣布消灭了危害极其严重的牛瘟,1996年我国宣布消灭了牛肺疫。
经过连年的防治,目前发病区域逐年减小,引不起大的流行,死亡率大幅度下降,长期危害畜禽健康的动物重大疫病得到了控制,它们是:
口蹄疫、炭疽、布氏杆菌病、猪瘟、猪丹毒、猪肺疫、猪支原体肺炎、新城疫、鸭瘟、牛气肿疽、羊痘、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羊肠毒血症、羊快疫、羊猝狙、鼻疽、马传染性贫血、马传染性脑脊髓炎、绵羊螨病、日本分体吸虫病、兔瘟和牛羊消化道多种线虫病。
(三)动物防检走上以法治疫的轨道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动物疫病防检的法制建设,陆续颁布了一系列专门的法律法规,使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检、治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和以法治疫的轨道。
下面按历史时间顺序将动物防检的主要法律法规名称排列如下:
1959年11月1日由农业部、卫生部、对外贸易部、商业部联合颁发《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
1985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同年7月1日起施行。
1987年5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兽药管理条例》,于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1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植物检疫法》,于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4年3月24日国务院对修订后的《兽药管理条例》重新发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围绕动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农业部相继发布了几十部配套的规章,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各省的动物防疫条例、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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