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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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2年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理念,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推动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瓶颈难题,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厚植现代化新型城市生态本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头防控,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关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战略位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转方式、调结构、增动力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优化,推动经济持续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的生态公共空间,提高城市吸引力和人民群众的归属感。
坚持系统治污,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生态系统功能恢复提升为主线,坚持系统治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生态等治理保护,强化各生态环境要素的综合协同,不断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多元共治,加快形成生态环保新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推动环境治理手段、治理模式、治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信息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强化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共治与共享的生态环保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3年,全区产业结构、能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服务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嘉定新城基本建设成为“低碳城市”和“无废城市”,为将嘉定区建成品质卓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型城区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空气质量稳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保持在85%左右,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左右。
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30%,水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提升。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工业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资能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碳排放强度、用水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
在嘉定新城率先建设低碳示范区,推动全区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产业结构和产业能级进一步优化,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
——污染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建筑垃圾资化利用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有序推动嘉定新城“无废城市”创建。
——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优化。
生态空间质量和服务功能整体持续提升,突出生态宜居,构筑绿色空间,畅通蓝色水网,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6.9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7平方米,湿地总量保持稳定,湿地保护率维持12.66%,形成田园水林湖一体化的大生态格局。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
建立健全高标准、高水平的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区域协作体系和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各类主体责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
围绕“城乡水环境明显改善、水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运行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积极完善城乡供水管网建设,补齐污水污泥基础设施能力短板,大力强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水生态服务功能,巩固水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改善。
1、提升饮用水安全
2022年,完成永胜水厂8万吨/日扩建和安亭水厂17万吨/日深度处理改造。
全面落实严格的水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
2、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污水污泥处置能力。
完成安亭污水处理厂(三期)5万吨/日扩建工程,启动实施南翔污水处理厂(二期)2.5万吨/日扩建工程。
推进嘉定污泥独立焚烧处置设施建设,新增污泥处理规模140吨干物质/日。
完成安亭污水厂通沟污泥站建设。
持续完善污染截污纳管。
启动实施曹安公路污水分流工程和浏翔公路污水管道改造,着力解决沿线污水冒溢问题。
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10.9公里。
开展部分老旧污水泵站设施更新改造,提升泵站运行稳定性和效率,提升污水收集输送系统抗风险能力,有效控制泵站放江对河道水质的影响。
3、加强城市面污染治理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整治。
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到2023年,基本完成镇管以上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
按照全市部署启动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推进初期雨水治理和雨污混接改造。
大力推进初期雨水调蓄工程的配管等配套设施和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提升初期雨水调蓄、治理能力,减轻初期雨水对河道的污染。
坚持“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的原则,开展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及问题管网修复,重点加强嘉定老城区、真新、江桥等早期城市化开发建设区域雨污水混接混排整治;持续推进沿街商铺、商业综合体等变动频繁区域的雨污混接混排管控。
到2023年完成211公里雨污水管道检测和修复。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完善城市绿色生态基础设施功能,增加雨水调蓄模块,推广小型雨水收集、贮存和处理系统,提高雨水资利用水平。
积极争取试点,加快启动重点片区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利用,先行在新城核心区和东部产城融合发展启动区建设海绵城市样板工程。
到2023年,3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深化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开展河道生态治理。
在本区已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河道生态治理。
推动横沥河(含环城河整治工程)等骨干河湖综合整治,完成镇村级河道整治20公里,中小河道轮疏100公里。
对淤积严重的骨干河段实施底泥疏浚,共实施3条段23公里。
在嘉定新城依托“十字加环”水网,有序推进横沥文化水脉规划建设,畅通水系链接,着力构筑“水、绿、文、产、城、景”融合一体的绿色生态示范工程,展现河湖相串、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特色。
加快推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重点推进华亭镇和外冈镇以保护原生态、水环境提升与乡村振兴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菊园新区以水环境改善与水景观建设为重点的都市宜居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形成“河湖通畅、生态健康、清洁美丽、人水和谐”的高品质生态清洁小流域。
5、强化水环境常态管理和跨界水资联防联控
依托河长制,提升各街道(镇)河长办的履职尽责效能,强化河道水岸同治。
深化水体综合整治,加强河道保洁、设施养护和水质维护,完善整治河道的长效管理,提高河道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探索和强化嘉昆太水资联防、联控、联保机制。
根据新要求落实重点跨界水体、水域治理工作。
(二)大气环境保护
继续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重点聚焦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产业和交通领域为重点,统筹能、建设、生活等领域,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集中开展交通噪声、工地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提升噪声污染管控水平,给市民提供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
1、持续深化VOCs污染防治
实行头VOCs替代。
大力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头替代,从头减少VOCs产生。
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开展新一轮VOCs排放综合治理。
继续推进重点行业尤其是汽车整装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VOCs排放综合治理。
对涉及VOCs排放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领域的工业行业、4个通用工序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2.0版)综合治理,到2022年实现工业VOCs排放量较2022年下降10%。
加强无组织VOCs治理和监控。
全面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排放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2、持续强化移动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
持续推广新能车,到2023年,公交、巡游出租、通勤、环卫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基本采用新能车。
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充电设施、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任务。
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管。
对属地范围内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已标注的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进行核查,年度核查率应达到80%以上。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排放标准的机械。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鼓励机械“油改电”。
强化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制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及执法检查。
根据市级部署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督检查。
持续推进车辆淘汰和油品管控。
加大高污染车辆和老旧车淘汰力度,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推进营运性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更新淘汰,研究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强化船舶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本区低压岸电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岸电设施覆盖率。
3、持续推进扬尘污染治理
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确保在建(符合安装条件)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执法,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要求,落实扬尘管控措施,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加强各类工地扬尘污染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
深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加大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的联合查处力度,严禁车辆偷倒渣土、垃圾行为。
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机械化的作业能力,进一步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水平,到2023年,城市化区域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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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生态环境 保护 建设 三年 行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