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与加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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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与加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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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与加班
事假与加班
篇一:
关于加班费和事假扣款的规定
关于公司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和加班费计算的规定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我公司总部办公室(含物流部和中药部)目前实行的是五天半工作制,即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全班,星期六上半班,星期二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为7小时,星期一为7.5小时,星期六为3.5小时,故每周的工作时间为39小时,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每周不超过44小时)。
因而员工的日工资和小时折算完全可以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20XX年1月3日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3号)文件规定计算。
该文件对于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规定如下: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1、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
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
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
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2、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加班费计算
办公室人员(包括店长)加班原则上以调休为主,不愿意调休的,可以发放加班工资;门店加班以发放加班费为主,原则上不调休。
1、加班费计算基数为了兼顾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同时考虑到计算方便,建议加班费计算基数以遵义市最低工资1030/月为准,因国家日计薪天数为21.75,故日加班工资基数为:
1030/21.75=47.3元;小时加班工资为:
1030/(21.75*8)=5.9元。
2、加班费计算方法按以下三种方法计算
a、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B、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所有门店营业员每月都有2天休息,无法休息的以第一种情况(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计算加班工资,即每工作日加班工资为:
47.3*150%=70.95。
公司所有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三倍的工资计算,即每工作日加班工资为:
47.5*300%=141.9。
三、关于事假(含病假)工资扣发的规定
1、扣发工资基数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薪酬的日平均工资,为了公平起见,该基本薪酬指遵义市最低工资标准1030元/月。
2、事假日工资折算为了鼓励员工以工作为主,减少请假,请假日工资扣发按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a、事假(病假)请假时间不多于5天的(含5天),日平均工资基数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即每个请假日扣发47.3元。
B、事假(病假)请假时间大于5天但没有超过15天的,日平均工资基数以岗位工资计算,例如质管部部长月薪为3000元,其岗位工资为2000,如请假10天,则扣发2000/21.75*10=930.2元。
c、事假(病假)请假时间超过15天的,以全额工资为计算扣发。
以上情况包括本月请假日累计和跨月请假累计。
3、病假除因公负伤(即工伤)外,请假天数扣发的工资参照事假的规定计算。
4、物流部以计件计算绩效工资的保管员、复核员及司机,其请假扣发基数都以1030元为准,不分档次计算。
四、该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遵义芝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7日
篇二:
加班请假规定
SF通告为了公司发展,请假,加班,规定如下
1.加班时间节点
2.加班吃饭时间
3.加班休息时间
4.加班工作安排
5.下班时间节点
6.请假规定
(1)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点--12点有效工作时间,12—13点为午休时间,13—17点为有效工作时间
(2)加班吃饭时间为5.05分-5.30,有食堂涂淑兰,准备晚饭,吃不完剩饭菜有生产王小运负责放进冰柜.
(3)加班吃饭时间为30分钟,加班时常为2.30小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根据情况和产品而定
,
(4)加班工作安排有生产主管安排,加班原因,客户急需要货,正常生产完不成,需要加班来完成,
(5)下班时间节点,正常情况加班统一下班,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下班,(例如,急需一台柜子,前道工序完成可以先下班)加班是为了赶货而不是把一种产品做完就下班,在你的工作岗位只要有半成品,就急需往下生产到加班节点
,
(6)请事假,要提前写请假条,到生产主管批准,生产主管权限(1----3天)3天以上有公司总经理批准,有事电话请假后补请假条扣款20元一天,请假不写请假条算旷工,旷工一天倒扣1倍天工资以此类推。
情况严重做开除处理,有紧急事情来不及写请假条,可以找人代写例如(直接亲属白喜事,比如,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子女夫妻.兄弟姐妹)后补请假条不管什么原因,每天扣款20元.没有电话请假后补算旷工,,请假直接影响年底奖金,,
(7)
感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要发展,制度不断出台和更新,希望公司员工积极配合遵守制度,制度完善,对个人和公司都会提升,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篇三:
员工出勤加班与请假管理办法
员工出勤加班与请假管理办法
作业程序
一、员工打卡考勤处理准则:
(一)员工每日按工作时间表之规定上下班,除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其它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
(二)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
周一至周六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08:
30~12:
00,下午14:
00~17:
30。
(三)部分岗位实行轮班或倒班制度,具体作息时间另行规定。
实行轮班或倒班的部门须于每月30日前将下月的排班表,每月2日前将上月的排班表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四)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方式进行考勤记录,一天早晚两次。
考勤时间以考勤机显示的时间为准。
考勤记录是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员工工作考勤、薪资结算的依据。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考勤机无法正常工作时可以实施签到考勤。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状况:
断电、考勤机出现故障等等。
(六)因公外出未能打上、下班卡,应填写「外勤申请单」由主管认可始能外出。
(七)确实出勤但遗忘打卡,须经主管证明并于出勤卡上签名盖章或填写「未按指纹考勤说明」,否则以旷工论。
(八)补休与调休应于前3日由部门主管核准,不得临时补休,需以请假方式申请。
二、迟到、早退、旷工处理准则:
(一)无考勤记录:
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办理请休假或外勤、出差等手续的情况下,考勤机里未存有上下班指纹考勤信息,亦无书面考勤登记记录的情况。
上下班均未考勤记录者,按旷工1天记录,并处以2天工资总额的罚款。
只有一次指纹考勤记录、签到考勤记录或忘按指纹考勤登记记录者,按旷工0.5天记录,并处以相当于0.5天工资总额的罚款。
(二)迟到:
迟于正常上班时间08:
30,但在5分钟(含)以内按指纹考勤的,按正常处理。
超过5分钟但不超过1小时的按迟到处理,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
(三)早退:
指早于规定下班时间17:
30考勤离岗的行为。
1.早于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含)以内考勤的,每次处于10元的罚款。
2.早于规定下班时间6~30分钟(含)以内考勤的,按旷工0.5天计算,处于0.5天工资总额的罚款。
3.其余早于规定下班时间考勤的行为均视为旷工1天,处以1天工资总额的罚款。
(四)旷工:
指未办理请休假或外勤、出差等相关手续。
超过规定的上班考勤时间1小时,仍未到岗的行为。
旷工的基本计时单位为0.5天。
凡不在岗时间超过1小时至0.5天者,一律计为旷工0.5天,处以相当于1天工资总额的罚款。
不在岗时间超过半天的,按旷工1天计算,处以相当于2天工资总额的罚款。
(五)未按指纹考勤: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忘记按指纹考勤的,须在事后不超过1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填好「未按指纹考勤说明」,经部门主管签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未按指纹考勤登记。
2.每位员工每月最多只能未按指纹考勤登记3次,其余时间按旷工处理。
(六)迟到、早退、旷工均属纪律问题;迟到、早退除扣薪外,并记录次数;如为旷工则不但依比例扣薪,且列入旷工记录,以上记录皆会影响绩效奖金与年终奖金之核算。
(七)如因不可抗力未能准时出勤,如台风、水灾、大雨或其它特殊情况经查明属实则不予记录。
(八)不假缺勤或未经批准之自动延长之请假,视为旷工。
(九)每月迟到累计超过6次(含)记过一次。
超过10次(含),记大过一次。
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5天者,将不予预告,公司有权给予该员工辞退处理。
(十)人力资源部门将每月发函通知各部门主管有关迟到、早退、旷工、遗忘打卡之名单,各部门员工之直属主管应与其个别面谈做口头警告或申戒、并告知有关本政策之重要性,或发觉其原因并协助改进,若因工作原因或特殊情况,得申请调整其工作时间以配合实际工作需要。
(十一)员工迟到者,不得以补修方式办理补休。
(十二)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出勤情况负有管理监督职能,对签到考勤记录和忘按指纹考勤登记记录负有核实之职责。
部门主管监督不力时,除对当事人给予处罚外,同时还将对部门主管给予2倍之处罚。
部门主管签核考勤和忘按指纹考勤登记之人员对该记录亦负有核实之责,如经查证有不实记录者,该员亦应连带负相当于当事人一半的责任。
(十三)经查实,员工有假报考勤记录的,该员工部门主管须及时报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执行。
(十四)员工假报考勤记录者,最高可给予辞退之处分。
三、加班、外勤、出差处理准则:
(一)加班:
1.员工因工作需要确需安排加班者,须事先填「加班申请单」,写明工作内容、预计加班时间等,经部门主管签核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实施加班作业。
「加班申请单」应在加班前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2.加班亦需按指纹进行考勤(加班开始和结束均需按指纹考勤,如加班时间和正常班次时间互相连接时,只须在正常班次下班时间和加班结束时间分两次考勤,加班开始时间无须考勤)。
加班时间以指纹考勤机显示的考勤记录为准。
3.加班时间如涵盖休息用餐时间,须扣除30分钟休息用餐时间。
4.加班最小的计时单位为2个小时,不满2个小时的不予计算,亦不进行累加;超过30分钟不满1个小时的不予计算。
5.加班时数由人力资源部门每月累计公告,并按补休方式处理,员工需于次月补休完毕。
(二)外勤、出差:
1.外勤:
员工外出办理事务,但未离开公司所驻之城市的视为外勤。
2.出差:
员工到公司所驻之城市以外的地方办理事务的视为出差。
3.员工外勤、出差应事先填具「外勤申请单」,并经相关权责主管签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方能离开公司。
4.如因紧急或突发事件外出未及事先办理外勤或出差相关手续者,须在返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补填「外勤申请单」,经相关权责主管签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5.如外勤、出差时间跨度涵盖正常上下班按指纹考勤时间的,可以不用按指纹考勤。
四、请休假处理准则:
年假、事假、病假、补休假须以给假时数细算之。
(一)法定节假日给假天数: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国际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二)一般请休假原则:
1.员工请休假在3天以内的,须提前1天提出书面申请;员工请休假在3天以上(含)的须提前3天提出申请。
2.员工请休假均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办妥请休假审批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而不能亲自办理请休假手续者,须于次日内委托同事、亲友或家属以电话形式报告部门主管代为办理。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请休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的情况,其部门主管可酌情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给假。
员工谎报请假理由经查明属实者,以旷工论处。
4.请休假审批权限:
课级主管1天核决权,理级主管2天核决权,总经理3天(含)以上核决权。
5.假期完毕,员工到岗后,须即时知会人力资源部门,并办理销假手续。
6.请假天数一年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工作岗位或中止劳动合同。
7.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间累计请假达10天以上的(含),试用期自动延长1个月;累计请假达15天以上的(含),公司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劳动合同。
(三)病假:
1.因普通伤害、疾病必须治疗,或因生理原因必须休养者,得请病假。
2.申请病假,须持有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病历和患病休假相关证明。
3.已转正员工1年内可申请带薪病假5天(含),病假期间发放全额日工资的50%,超过5天者按事假处理。
4.试用期员工申请病假,扣发日工资的100%。
5.请病假全年合计不得超过30天,如住院治疗,依留职停薪办法办理。
(四)事假:
1.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含),超过5天者,公司有权随时中止其劳动合同。
2.凡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70小时含)以上者,不再享受本年度的年假。
3.事假期间,扣发日工资的100%。
4.事假最少1小时为基准。
5.遇公司有重大节日安排,除有特殊状况,经部门主管确认不妨碍正常工作安排及签署核准,始得申请事假。
(五)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7天,婚假天数包含公休和法定假日。
2.婚假必须在结婚登记之日起前后3个月内,凭有效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请或者核销;否则,以事假论处。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者可享有带薪婚假,婚假计发全额工资的50%;连续工作不满1年者申请婚假,按事假处理,不予计发工资。
4.婚假应1次性连续申请。
(六)产假:
1.员工本人生育可申请产假90天;小产可申请产假15天,产假天数包含公休和法定假日。
2.产假休完后,生育产假员工凭有效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产假的核销;小产假员工凭二级以上(含)医院的有效休假证明进行产假的核销。
否则,以事假论处。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带薪产假,产假计发全额工资的60%;工作不满1年者,申请产假,不予计发工资。
4.已转正员工如遇配偶分娩,可申请陪产假3天,计发全额工资。
(七)年假: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可享受有带薪年假。
2.年假按在本公司工龄计算: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满1年者,可享有年假3天,以后每增加工作服务满1年者,加
年假1天,但最多不超过10天。
3.工作年资自到职日起至当年度底,按当年所工作服务之月数比例给予年假天数,并于下一年度使用。
4.年假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假期不能累积,当年年假的有效时间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未休完者以弃权论,次年不予累计。
5.根据公司的行业性质,员工申请年假应尽量避开法定节假日。
6.在同一事业单位,遇调动时,依本办法得以延续使用,工作服务之年资合并计算,给予年假休假天数。
7.曾经办理留职停薪人员,其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予以扣除。
8.员工个人全年年假不须事前先排定,但于发生时前7天以「员工请假申请单」办理。
9.营业员及收银员之休年假方式不在此限,由各级主管核定,但须避免过度集中影响营运及减少加班费用为原则。
10.年假期间,计发全额工资。
(八)丧假:
员工因下列亲属丧故得请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可申请丧假3天。
2.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含配偶方)亡故,可申请丧假1天。
3.丧假销假时,须提供员工本人的往返交通票据。
4.丧假期间,计发全额工资。
(九)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须在工伤发生之日报人力资源部门。
2.员工工伤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3.工伤的其它要求及工伤待遇按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留职停薪:
员工因病逾规定之病假天数,得以事假和年假抵消,一但病假、事假和年假均已请完,而员工尚未康复,公司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期限之留职停薪,最长以1年为限。
特殊私人事由,应经部门主管、总经理批准后,可申请留职停薪,留职停薪期间员工年资扣除、年终奖金及年假则以服务月数比例计算,年终奖金最高以全年1个月为基数,留职停薪人员参加劳工保险,保费须自行负担。
(十一)员工自费出国:
员工自费出国时,所有之补休假、特别休假与有薪休假均已请完,得以项目签请特别无薪假,但最长不得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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