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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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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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
前言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承压、载人和载物设备、设施。
由于特种设备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进展,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把这种设备、设施纳入了政府安全监察范围。
纳入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范围的有: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八类设备设施。
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进展的基础设备和设施,普遍应用于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中,每一年消耗掉70%煤产量的锅炉,是工业生产的“心脏”;石扮装置中,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比重高达40%;长输管道是继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和航空运输以后的第五大运输工具,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血管”;起重机械作为现代生产物料的搬运设备,是支撑工业、交通业、建筑业等主要产业的“骨干”;电梯已成为现代化城市中必备的代步工具;气瓶作为最多见的压力容器已经进入千家万户,燃气压力管道已经成为城市的“生命线”,大型游乐设施则日趋成为人们享受现代生活的游乐工具,客运索道成为旅游休闲的运载工具。
特种设备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若是管理不善,也会酿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进展带来重大损失,乃至影响社会稳固。
特种设备安尽是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实现安全进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进展观的必然要求。
为增进全社会对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了解,增强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编制发布本白皮书。
一、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大体情形
(一)全市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及散布
截至2008年末,全市在用特种设备总数为13387台,其中锅炉830台,压力容器4607台,电梯1130台,起重机械6329台,场内机动车辆472辆,索道1条,游乐设施18台。
压力管道千米,其中公用管道千米,工业管道千米。
还有各类气瓶19万只,其中液化石油气瓶16万只,其他工业气瓶3万只。
图12008年特种设备按设备散布图(不含气瓶和压力管道)
在用特种设备量呈现总量大、增加速、散布不均的特点。
我市特种设备量占全省总量的%,位于全省第二位,仅次于合肥市。
近五年来,我市特种设备数量每一年平均增加接近20%,其中电梯、起重机械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增速较快,锅炉压力容器等承压类设备数量维持平稳,特种设备普遍利用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不仅遍及在城市中的工厂、宾馆、家庭、公园,也有很多分散在乡村。
图2我市特种设备数量增加趋势
(二)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人员
2001年4月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职能从劳动部门划转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马鞍山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设立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并筹建三区质监分局。
现有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5人(其中当涂县局4人、三区质监分局6人)。
全市质监系统内特种设备查验机构1个(马鞍山市特种设备检测查验中心),企业自检机构1个(马钢特检中心)。
共有持证查验人员50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1人;高级职称13人、中级职称11人;查验师22人,无损检测三级1人。
还有气瓶查验机构6家,从业人员67人。
(三)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形
目前,共有持证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单位87家,其中特种设备设计单位6家、制造单位13家、安装维修改造单位39家、气瓶充装单位29家。
图3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形散布图
二、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形
2008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坚持“服务经济建设,保障设备安全”这一整体目标,把迎奥运、查隐患、保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全年未发生一路因特种设备运行直接致使的安全事故,为增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奉献。
(一)全面推动动态监管体系建设
组织网络不断健全。
成立覆盖到基层政府和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在各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聘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在特种设备数量集中的利用单位聘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络员。
结合三区质监分局建设,在各区质监分局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实现安全监察关口前移,慢慢形成市、县、区三级监管体制。
信息网络功能不断增强。
在深切调研并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马鞍山市特种设备动态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对特种设备动态数据库建设进行规范、细化。
目前,特种设备监察网和查验网已经全面联网,所有特种设备从业单位信息、设备信息、监察活动信息、作业人员信息等均在监管系统中录入、更新,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实现网上办理,特种设备查验信息能够在系统中进行实时更新,使安全监察机构能加倍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在用设备数量、散布、安全状况及其动态转变情形,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监察有效性。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加大现场监察力度。
增强了“四重”设备的巡查,对在用重要设备开展了巡查,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冶金起重机械隐患进行全面整治,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立案查处了10件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冲击了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加大举报投诉处置力度。
对举报违法行为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做出了相应处置。
加大证后监督抽查力度。
抽查特种设备生产单位12家,占生产单位总数的29%。
(二)全面推动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与各特种设备主管、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和充装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开展考核工作,落实安全责任。
2008年,我局又全面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约请谈话制度,对涉嫌特种设备违法的单位、特种设备隐患严峻的单位、存在重大问题单位、特种设备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实实施政诫勉和安全生产责任提示性谈话,进一步预警企业安全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明确查验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
成立查验任务、查验质量、查验安全保证和发觉违法行为、严峻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严把特种设备生产监督查验关和按期查验关。
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查验“三确认”制度,即特种设备查验机构在查验的同时,对设备利用记录、人员持证和管理制度成立等情形,发觉问题的及时报告监察机构,充分发挥监察查验联动作用。
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监管的责任。
严把现场安全监察关,对特种设备生产、利用和查验检测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把事故调查处置关,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给予的职责。
(三)全面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协调成立了110、119联动机制。
全面启动了全市特种设备故障、事故应急救援110、119联动工作。
组建电梯110救援专业队伍,配备了110电梯救援车、专业人员,并落实电梯救援专项经费,保证了110电梯应急救援实时联动,110专业救援队伍全年共出动52次,成功解救被困人员78人,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应急救援演习。
组织开展了客运索道救援演练、电梯故障110联动救援演习和车用紧缩天然气瓶泄漏救援等演练,查验了应急救援预案适用性,提高了专业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
增强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做到发生事故后“第一时刻取得信息、第一时刻报送信息、第一时刻抵达现场、第一时刻作出判断、第一时刻做出反映、第一时刻进行处置、第一时刻发布信息”。
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特种设备危险介质事故应急系统技术项目研究,并通过市科技局鉴定验收,该项目的实施将使我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机制更有效、更及时、更快速、信息更全面,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水平
(四)大力开展隐患治理,保障奥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开展特种设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依照总局“确保重点、全面防范”的奥运安全工作思路,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点设备(电站锅炉、易燃易爆三类容器、重要压力管道、冶金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重点场所(公共聚集场所)、重点行业(罐车充装、卸装单位,危化品生产经营行业)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监管,前后开展了车用气瓶、电梯、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专项检查6次,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
全力整治吊运熔融金属非冶金起重机械。
依照国家和省局对加大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械隐患整治工作部署与要求,我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别离对全市15家单位利用的33台非冶金起重机械实行每一个月巡查制度,对每台设备一一进行确认,催促企业进一步完善监控办法和改造方案,检查现场企业监控办法和改造方案落实,加速了整治工作步伐。
全市各非冶金起重机械利用单位均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和监控办法,所有方案和办法都经安徽省特检院马鞍山分院技术审查,各单位的改造和改换工作按期结束,并由特种设备查验机构进行验收查验。
其中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徽长江钢铁有限公司非冶金起重机械改造于5月16日结束,并经安徽省特检院和马鞍山分院联合验收查验合格,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锅炉安全监察若干规定》,全面实行小型汽水两用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利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和安全利用许诺制度,对公开场合小型锅炉利用单位采取发放安全责任告知书和签定安全利用许诺书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利用单位的安全责任,同时加大对小型锅炉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封存在严峻事故隐患小锅炉2台,依法取缔2台土锅炉,并作了破坏性处置,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
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监管,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气瓶充装安全。
进一步增强车用紧缩天然气气瓶监督管理,规范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充装和利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我市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充装和利用单位的要求和责任,保证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利用,同时在省局和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市车用气瓶查验站已经建成并投入查验,形成了车用气瓶安装—充装—利用—查验监管链,对车用气瓶实施了全进程安全监管,全面提升我市车用燃气气瓶的安全管理水平。
全市质监系总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552人次,有针对性地对226家单位的460台设备进行了检查,发觉并处置各类隐患184处,有力地保证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
一、踊跃开展特种设备宣布道育
全市质监部门通过各类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宣传形式,结合各项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普遍、深切地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气氛。
充分利用“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和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游乐场所大型宣传活动12次。
编制发放了《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利用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全服务卡》和宣传画册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
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6000人。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建设,提高行政监管的效能
针对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增强建章立制,强化依法监管。
踊跃争取政府支持,在07年出台《马鞍山市车用紧缩天然气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08年,我市又在全省率先出台《马鞍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特种设备地方式规体系,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倍深切和规范。
3、切实增强队伍建设
组织开展职位培训,提高安全监察队伍素质。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能力比对活动,市、县安全监察机构、稽察队10人参加了现场比对,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监督检查能力,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素质。
增强协调配合,增进特检机构健康进展。
将特检院的工作列入全局工作当中,一并研究部署,一并检查指导,一并总结考核。
监察机构踊跃帮忙指导查验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内部改革,落实查验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特检机构技术支撑和技术保障作用。
2008年度,全市共完成特种设备产品监检6933台(其中锅炉2157台、压力容器4766台、起重机械10台),安装验收监检296台(其中锅炉85台、压力容器743台、电梯223台、起重机械1645台),按期查验3309台(其中、锅炉299台、压力容器315台、电梯865台、起重机械1645台、厂车185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虽已引发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但特种设备事故仍屡有发生,据统计,此刻我国每一年特种设备严峻以上事故在290起到350起左右,因特种设备严峻以上事故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每一年约230到350人,直接经济损失每一年要超过亿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造成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企业或经营者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2)一些设备是利用单位自行安装,属无证安装,不能知足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作业人员无证操作,对设备的大体常识、安全操作知识了解甚少。
(4)利用单位安全管理松懈,为追求经济效益擅自改变设备利用参数,安全附件缺失或不按规定进行按期查验。
从整体上看来,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尚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主体落实不到位。
近几年来,由于企业机制的转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变更较大,安全管理工作受到了影响,专门是个体、民营及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对国家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没有形成企业是安全责任主体的意识,造成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轻忽安全教育与投入,贯彻落实流与形式的现象,这也直接致使部份特种设备不能按期进行按期查验的现象存在,造成事故隐患。
二、特种设备利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技术有待提高。
3、监察机构自身实力有待增强。
由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划归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时刻较短,马鞍山地域此刻仅有市县两级设有安全监察机构,与为数众多的特种设备相较,安全监察力量尚显薄弱,不能及时发觉和掌握设备的转变和流动情形。
4、安全监察经费不足。
专门是特种设备是在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普及宣传、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方面投入甚少,不能知足当前经济进展和公共应急救援需要。
四、特种设备安全对策及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继续增强三个体系建设,推动安全监察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实现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工作办法的创新,深切开展正规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水平,增进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一)做好国务院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组织实施《条例》宣贯活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条例》的精神转达到有关特种设备生产、利用、查验检测单位和监察人员,并向社会普遍宣传。
二、依照国家质检总局部署,做好《条例》有关新规定的贯彻工作,包括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场内机动车辆、承压罐车的安全监察、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置、行政许可调整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继续开展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
1、成立风险预警机制,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
增强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的监控,成立信息搜集、报告、分析研判、发布预警、应急处置等风险预警工作机制,尽力做到早发觉、早处置,掌握主动,将重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继续抓好事故频发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冶金起重机专项整治,完成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在锅炉隐患严峻地域,继续开展小锅炉隐患整治工作。
继续开展装卸软管的查验工作并制度化。
3、组织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安装维保单位专项整治和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专项检查工作。
4、进一步界定证后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对严峻违法企业严格实行市场退出机制。
5、研究增强车用天然气瓶监管办法,推行车用气瓶电子标签信息化管理。
开展车用气瓶专项检查工作行动。
重点检查气瓶充装单位(简称充装单位)有关安全充装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形,催促充装单位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检查制度。
(三)围绕“保增加、扩内需、调结构”,服务经济社会进展大局
1、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依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组织实施锅炉房节能管理达标、工业锅炉水处置达标、锅炉管理、司炉、能效测试人员节能知识培训和节能新技术推行工作。
增强与经委、环保、能源等部门的联系,成立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局面。
2、做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增强对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地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催促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承包单位和设备利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消除因设备停用和恢复活产而产生的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4、开展中小型精细化工企业调研,分析安全现状,提出治理办法。
五、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应地方政府要求,协助做好特种设备产业园的建设,踊跃帮忙有关招商引资入园的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做好许可证变更工作,踊跃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入园后的服务工作。
(三)巩固工作功效,抓好最近几年来安全监察各项办法的进一步落实。
一、继续推动分类监管机制的成立,年内完成三分之二企业的分类监管工作。
2、巩固小锅炉和隐患单位安全许诺制度,催促各地做好公共聚集场所锅炉利用证、作业证、查验证、许诺书三证一书100%上墙工作。
3、增强企业责任的预警,健全重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对违法企业和重大隐患企业的安全监察约请谈话制度,健全违法违规企业情形上报和通报制度,成立违法企业黑名单。
4、贯彻《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催促基层局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察责任预警机制,进一步落实基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协管员、联络员的再培训和事故隐患月报制度。
5、发挥协会桥梁作用和诚信遵法企业作用,继续推动竞争激烈行业的自律机制的成立,增进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落实。
发挥国有企业作用,探索在安全监察机构主导下的企业联检互查制度。
(四)继续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1、总结近几年来事故应急管理的成功做法,依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修订预案和相关作业应急处置指导书。
2、完善“110”和“119”联动机制,增强与消防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其应急抢险救援主力军作用,继续做好企业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应急技术培训、应急战术研究活动,继续做好应急响应、演练和培训工作,在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经营场所,推行成立应急联动机制。
3、开展基层安全监察人员的应急业务、事故调查处置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置能力。
(五)深切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1、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绩效评价工作,成立工作评价体系。
把不得向安全监察机构行为规范,安全监察人员配备与相对稳固、持证情形,查验机构的查验任务、查验安全质量、严峻隐患和重大事项报告等纳入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2、继续开展安全监察和查验机构的正规化建设,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继续开展安全监察人员的年度集训和现场安全监察能力比对工作,提高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对有关事故多发设备和利用薄弱环节现场监察的发觉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立与企业按期沟通联系渠道,听取企业的合理化建议,发挥企业在安全监察、查验行风建设方面的监督作用。
五、增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提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整顿工作意见,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题库化和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模拟化。
作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部门,马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牢牢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狠抓各项办法的落实,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马鞍山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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