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划 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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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划 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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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划模板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监理规划
一、编制依据
(1)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
以建设部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水利部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和质量评定方法为主要依据。
(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
(4)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件及其相关有效的技术文件)及有关资料(水文、气象、地质等)。
(5)承包单位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6)国家、行业部门及地方等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项目概况、项目组织及主要目标
(一)项目概况
1、建阳市土地整理项目,总造价万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平整工程
(2)农田水利工程
(3)道路工程
(4)其他工程
主要工程量
(1)土地平整:
剥离、回填表土米3,机械挖填土方:
-米3
(2)灌溉渠道:
米
(3)排水沟:
米
(4)钢筋混凝土涵管:
米
(5)3.0米宽田间路:
米
(6)2.0米宽生产路:
米
(7)下田坡道:
个
(8)防护林:
亩
(9)渡槽:
座
(二)项目组织
(1)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建阳市人民政府
(2)建设单位建阳市人民政府
(3)设计单位福建省
(4)承包单位福建省
(5)监理单位福建南平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计划工期:
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个月
(四)质量目标:
同施工合同
三、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主要论述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范围)
(二)监理内容
1、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原则
a、建立从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完成工程的质量检验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
b、对影响质量因素的五个方面(参与施工的人员素质、施工材料、所有的施工机械、生产技术、劳动和管理环境)进行质量控制。
(2)质量控制方法
a、坚持以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清除于萌芽状态,并结合事中、事后控制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b、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承包单位建立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即班主自检,报工地项目组复检,报公司技术科自检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检。
对监理核查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对情节轻微的由现场监理单位员口头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一般性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工程师发监理通知书,整改后重新报验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对情节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和国土资源厅,召开有关人员协调会议,提出整改意见,磋商解决方法,直至符合要求。
C、原材料质量控制。
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提供进场构配件及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有关质量保证资料。
根据有关规程对材料进行抽检及施工过程中的复检,酌情增加对重要构配件采样数量。
对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要求承包单位及时主动将不合格材料退场,由此发生的检查费用按施工合同执行。
d、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满足施工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
严禁不合格不适用的机械进场,并要求承包单位贯彻“人机固定”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和施工安全。
2、进度控制
在监理组织内部建立进度协调工作制度,督促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工期目标。
对承包单位报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督促承包单位按建设单位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在施工中定期审核进度,找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距,在实际进度滞后与计划工期时,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承包单位采取适当措施弥补并安排赶工。
3、投资控制
审核承包单位所报的资金计划,审核工程付款申请,进行工程计量,签发付款证书。
认真做好现场工程量签证并将审核结果报建设单位。
4、施工安全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
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参加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合同管理
全程跟踪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围绕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大目标,采取的监理措施:
1、质量控制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职责分工,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督促承包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人员岗位职责。
(2)技术措施:
建立监理工作制度,执行监理工作程序,在施工中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
进行质量监理交底,必要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议。
(3)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
严格质检和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拒绝签发付款证书,建议建设单位拒付工程款,必要时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罚款。
2、投资控制
(1)通过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造价控制的责任。
(2)根据施工招标情况或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建立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量清单台帐,建议建设单位通过价格优选,合理确定生产供应厂家、审核施工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事件发生。
3、进度控制
(1)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进度控制机构,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协调会制度,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承包单位(含材料设备供应商)之间的进度协调,督促各方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
(2)技术措施:
审核承包单位提出的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或月进度实施计划;总工期变化时,审核进度调整计划,根据实际需要,敦促承包单位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根据实际需要,敦促承包单位组织平行流水交叉作业,增加同进度作业的工作面。
敦促承包单位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敦促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缩短工艺间歇和工序间歇时间;在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大幅度增加造价的前提下,建议建设单位采用有利于进度的设计方案变更。
(3)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依据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进行索赔;督促建设单位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及时兑现对进度的奖罚承诺;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
五、监理组织机构
(1)监理组织结构图
(2)监理单位人员构成及岗位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员数目安排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每个项目工程必须有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造价小于500万元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1人,工程造价在500万元或500万元以上的,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2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备注
总监
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
助理工程师
监理员
工程师
六、监理单位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义,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订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经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2、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编制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6)根据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7)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9)负责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10)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11)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12)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13)进行旁站与巡视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14)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七、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总结阶段监理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阶段监理工作,可不定期召开。
(2)行文审批制度
对项目系统内部的行文,如涉及费用、工期,则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如不涉及费用、工期,则可由监理工程师审批。
(3)建立监理日记制度
每天编写《监理日记》,记录工程主要动态情况,一般的质量检查可不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审阅,必须保证完整、准确,不得后补。
(4)监理月报制度
项目监理部每月应编写一份监理月报交付建设单位,必须时项目监理部编写阶段性监理报告上报公司监理部。
(5)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员进行监理档案资料的管理,对一切往来的书面资料要妥善保管、分类签收、分发,并及时转交信息管理员;对监理员档案资料统一进行分类和整理、建档;文件资料外借要办理阅手续。
(6)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在项目监理工作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监理工作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报建设单位,以上需以《联络单》形式报监理部、总工室审批后归档
(7)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工程工工前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作出会议纪录。
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同承包单位进行图纸的全面交底(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
(8)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后,提出《工程开报审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或重要分部工程开工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审批;一般的施工方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
(10)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单位对欲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填写《工程材料报审表》,主要设备选型前应填写《主要工程设备选型报审表》并附相应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检)验报告、合格证、批号、型号、编号等,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选型或进场,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进行抽样复查;未经认可的材料和设备不能进场和使用。
(11)供应单位、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制度
除劳务分包外,承包单位在确定施工分包单位前,应当填写《分包单位的资格报审表》,在确定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前,应当填写《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并附必要的资质证明及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和业绩证明等,经监理工程审定,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分包或确定供应单位。
(12)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前,承包单位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自检,自评资料,由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同意验收后回复《工程报验》后方予隐蔽,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会同勘察、设计、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签认。
(13)技术联系工作处理制度
由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同意进行更改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承包单位依据更改内容进行施工。
(14)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一般至少每周召开一次现场协调会,一般应有建设、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参与,必要时可邀请设计、质监、分包单位等单位参加。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整理会议纪要,必要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15)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如遇上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可由现场监理人员签发《监理指示》,由承包单位在场负责人签发并应当立即执行。
(16)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巡查时发现质量问题,口头通知或发出《监理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及时改正,待整改完成后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承包单位进行后续施工。
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自检自评合格后填报《工程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签署,如查验不合格,承包单位应按要求整改,并自检合格后再填报《工程报验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复验。
(1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单位应及时填报《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验单》一般的质量事故,由承包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施工单位进行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各方研究处理方案后,报建设单位同意后承包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18)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每月用《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实施施工监督计划,突出重点,注意衔接。
(19)造价监督制度
督促承包单位报送分阶段、分项目的概预算资料、付款申请,及时取得变更设计资料;掌握造价变动情况。
对重大世纪变更或由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导致造价变动较大的工程,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
(20)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先对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审定,再根据监理工程师在计量的合格工程量进行付款审核,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款支付证书》上签字后,建设单位支付本期工程款。
(21)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承包单位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填报《承包单位申请表》《延长工期申请表》或《费用索赔申请表》,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建设单位应在表上签署意见或签字。
(22)工程竣工制度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施工完毕,整理、完善竣工文件和验收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初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国土资源厅主持的竣工预验收和验收,并提交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八、监理工作程序
为了使建设监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理顺建设、监理、设计和承包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使监理工作有程序、高效率的进行,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工作流程框图:
业务流程:
建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监理规划。
(2)经监理机械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
(3)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购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说明书,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
(4)现行的国家建设施工、质量评定等方面的法定规范、规程,国家强制性标准等。
(5)《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水利水电施工技术规范汇编》等。
二、总则
(1)本细则中指的三方为
承包单位(施工方):
福建省
监理单位福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本细则指的本工程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
(3)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对本工程实施工程建设监理。
本细则是对监理合同中监理内容的具体化。
(4)监理依据是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监理单位成立工地整理监理部,负责对现场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协调现场三方关系、处理在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具体问题。
(6)三方联系的方式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口头或电话商谈的问题如有必要应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
施工现场会应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字认可,应建立现场例会制度。
(7)本细则解释权归监理单位。
三、项目概况及监理工作目标
(1)项目范围
土地平整1896亩;田埂修筑量2763.38米3;排水沟33条,总长9076米;灌溉渠77条,总长13323米及排灌渠6287米相应的配套设施;渡槽2座及相应的配套设施;3.0米宽田间路12条,总长4794米.2.0米宽的生产路14条,总长5034米;
(2)项目总投资:
万元。
(3)监理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生态、防护林及水土保持的施工全过程。
(4)计划工期:
8个月。
(5)监理工作的目标:
工程进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及有批复的设计图纸要求,工程投资符合招投标标的金额要求。
(6)监理工作流程图
四、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应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职权和职责以及监理单位建立的监理机构和主成员的职能分工情况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单位。
(2)建设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供项目批文、合同文件、有关协议和设计文件、两份详细的施工蓝图,作为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依据。
五、进度控制
(1)承包单位在收到本工程施工图纸后,及时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总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控制图均可),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修改与完善计划的意见,以保证建设项目的连续性和预见性。
(2)在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深入现场,检查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如资金投入、使用状况、施工方法、施工机械以及施工实际进度情况。
(3)监理单位应严格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的工期。
(4)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定期召开施工进度协调会,检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相符,并分析原因。
实际施工进度拖延时间,若为承包单位的原因,监理单位应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快进度,必要时下达赶工令,承包单位应及时修改施工进度计划以保证按期完工;若为建设单位的原因,建设单位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5)承包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交月进度计划报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报表进行审查并提出确认意见。
六、质量控制
受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有权对土地开发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生态、防护林及水土保持等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
根据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合同约定,明确工程质量的质量标准,检验内容以及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控制点及旁站监理方案。
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提交的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
(2)设计要求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砼和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单。
(3)水泥、钢材、焊条、砖等主要建筑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施工中按批提交)。
(4)各种管径的PVC-U管材、喷灌机、闸阀、排气阀、排泥阀、尾水阀、水表等出厂合格证。
(5)砂、石骨料的检验报告(施工中按批检查)。
(6)承包单位应建立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进度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7)承包单位提交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的上岗证,如项目经理证、安全员证、特殊工种证件:
电工证、焊工证等,禁止无证上岗。
(8)承包单位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应能胜任工程施工的需要,专业对口,技术熟练,持证上岗。
2、开工审查。
(1)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附有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安全防护方案、现场组织机构和民技工数量、建筑材料及施工机具设备到场情况、施工材料试验报告等,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
(2)监理单位在收到开工申请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会同建设单位核查承包单位施工准备情况。
如满足承包合同要求,具备施工条件,由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签发开工令。
3、施工坐标、高程控制点:
(1)建设单位应提交工程原始坐标及高程控制点。
(2)承包单位应建立现场工程施工控制点(高程、坐标)并报监理单位复核。
(3)承包单位应建立工程施工坐标系,并妥善保护坐标控制点直至工程竣工。
4、施工过程监理单位不间断地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运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监理日记。
当承包单位的质保体系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时,监理单位有权使用质量否决权,以现场指令要求承包单位及时纠正,必要时可以下达停工令。
5、原材料品质检查与认证:
(1)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重要材料实行材料报验和复检制度,严防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
(2)现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示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的原材料退出工地现场。
6、本工程的重要设备运抵现场后,供货方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设备报验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记录、产品说明书等,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方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该设备的安装。
7、砼施工中应按规范要求现场取样送检,由现场监理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随机取样。
8、监理单位原材料,试块应经监理确认后方可送检。
9、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质量检查;
(1)施工操作质量巡视检查:
加强对操作质量的巡视检查。
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及时纠正,以防患于未然。
(2)通过现场观测,巡查抽检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的全面监督检查。
(3)工序质量交接检查:
承包单位应做好每道工序的自检及报验工作,自检采用二检制或三检制,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单位进行工序交接检查,并附自检资料,自检资料必须能如实准确反映工程实况。
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就不能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原则。
每道工序只有在经现场监理人员及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尤其是砼浇筑,还应确认预埋件合格后,监理才能同意开仓。
(4)隐蔽工程验收检查:
当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实施隐蔽工程验收前一天,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可知的隐蔽工程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检查过程中若遇与设计条件不符的情况(如地质条件的变化,不可预见的地下管网等),应及时上报设计及有关部门,任何一方不得隐瞒实情。
(5)在接到承包单位要求检验的通知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得无故拖延参加检查。
(6)承包单位和未经现场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和签证合格,不得自行下一道工序,否则该分项工程按不合格处理。
(7)工程质量整改:
当监理单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时,应向承包单位先进行口头通知整改,承包单位未予执行时应发监理整改通知书,承包单位还未执行时,监理单位应上报建设单位及国土资源厅,在接到国土资源厅的整改通知后,应敦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其整改情况,向建设单位及国土资源厅反馈。
10、承包单位的原始工程量)如隐蔽工程量、额外工程量、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坛减等等)必须经现场建设单位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核签才能生效。
11、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见下图)
监理单位下达停工指令时应上报建设单位及国土资源厅,并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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