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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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doc
湖北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实现跨越式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是文化建设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奋力建设文化强省,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纲要。
序言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思想精神上的旗帜。
湖北文化资源富集,文化积淀厚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发展繁荣,对于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意义。
“十一五”时期,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开创了文化建设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广泛普及,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干部群众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文化实力不断增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日益活跃,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市场不断繁荣;文化“走出去”步伐逐步加快,湖北文化的影响力不断提升。
面向未来,湖北文化改革发展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
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区域综合实力竞争日趋激烈,提升文化软实力的任务更加紧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任务更加紧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文化与经济、科技融合加深,推动文化跨越式发展的任务更加紧迫;现代传播技术广泛运用,文化消费方式日益多样,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任务更加紧迫。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省文化发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还不高,束缚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还一定程度地存在,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存在诸多不适应,保障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还未完全到位。
必须牢牢抓住推动文化科学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文化改革发展,把湖北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强大的文化力量、转化为文化产品、转化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创新创造激发湖北文化发展活力,推动湖北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一、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湖北文化软实力,努力建设与中部地区重要战略支点相适应的文化强省,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条件。
(二)方针原则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文化改革发展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推动湖北文化“走出去”,不断增强文化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
(三)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省文化强省建设实现突破性进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城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巩固;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力促进文化科学发展;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大量涌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十二五”期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全省生产总值的增幅,高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增幅,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升,成为全省重要支柱产业;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一流文化人才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到2015年,湖北文化整体实力力争领先中部,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研究宣传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学风推动学习、专题解决问题、成果检验效果,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先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健全省市县理论宣讲网络,构建理论宣讲平台,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
构筑“精神高地”。
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普及计划,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群众。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改革开放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国防教育,组织学习中国近现代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信念,打牢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紧密联系党的历史,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联系湖北跨越式发展实际,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规律和基本经验,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内涵外延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
组建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扶持一批研究基地和宣传阵地,推出一批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加强重点社科理论期刊建设,建设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名刊。
加大对社科出版阵地的支持力度,扶持优秀社科学术著作的出版。
理论武装工程
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开展面向基层的理论宣讲活动。
编著“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百题问答”系列丛书。
开展“送理论下基层”、社科普及周、“湖北省社科专家决策咨询团市县行活动”。
开展湖北基层思想文化状况系列调查,打造“感知基层”等工作品牌。
组织“神农杯”优秀宣讲报告、优秀宣传员评选活动。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建立健全各级干部理论学习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机制,编写出版《湖北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丛书》,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强化理论阵地:
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实践基地。
重点扶持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湖北发展问题”等专题研究。
打造“楚天舒”、“湖北发展高层论坛”等品牌。
加强《江汉论坛》、《湖北社会科学》、《理论月刊》、《学习月刊》、《湖北社会科学报》、《学习与实践》、湖北社会科学网、湖北理论信息网建设。
办好《成果要报》、《领导参阅》、《理论动态参考》、《要文摘报》等。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和行为规范。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拓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形成崇尚道德模范、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
加强企业、社区等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省级以上爱国主义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
以评选湖北美德少年为载体,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命名表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健全学校、家庭、社区紧密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在全省建设50个左右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和500个左右乡村学校少年宫。
建立完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机制。
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
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网络体系建设,设立并丰富廉政书柜,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进模范、知识分子、社会公众人物、新社会阶层等重点人群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特殊作用,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推进“文明湖北”建设
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计划。
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面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深入推进武汉城市圈文明城市群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大别山试验区文明示范创建。
开展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提升湖北文明形象。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征信系统,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连线联片推进文明新村创建。
健全完善精神文明创建表彰奖励机制,力争“十二五”期末,使全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2-3个全国文明城市、一批示范性强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200个以上省级文明乡镇、5000个以上的文明新村试点村。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城市注册志愿者达到常住人口6%以上。
办好中国社区网,支持社区志愿服务全国联络总站开展各项活动。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注册、管理、运行、奖励机制,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人人为社会的良好氛围。
“文明湖北”建设工程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程:
“十二五”期间,分期分批推进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
比照国家免费开放政策,省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市(州)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步实行免费开放。
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全省50%以上的大中城市、城区、县城建成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和文明县城。
在全省建设一批示范性强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风景旅游区和工业园区,在大中城市建设一批公共场所文明示范区域和一批文明示范社区,在各市县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城市景观路和商业街。
乡风文明建设工程:
县级以上文明新村达到20%,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市场达到30%,镇以上文明户达10%。
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
全省80%的大中城市、城区、县城的荧屏声频、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健康有序。
建成一批文明网吧,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连锁网吧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在乡镇、村建设一批公益性的绿色上网场所;建成一批文明网站,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三、繁荣文化事业
(一)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重点学科、优势学科,推动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
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实施学术精品扶助战略,打造学术精品。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出有份量的研究成果。
建立推进理论联系实际的机制,在农村、企业、社区建立若干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实践基地,为社科工作者搭建科研教学、考察调研的平台,实施优秀社会科学工作者到实际工作部门和基层挂职锻炼制度。
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和省委重大调研成果奖、省政府发展研究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的导向作用,资助和重奖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应用性成果。
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重大课题委托研究和决策咨询制度,建立决策咨询专家库,建立应用性成果直达党政决策机关的“绿色通道”。
加大哲学社会科学新理论、新观点、新成果的传播推介力度,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率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力量的优化整合。
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资源整合机制,健全宏观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攻关机制、学术交流机制,发挥研究学会功能,推动社科研究机构与党政部门的交流合作。
探索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社会化和市场化机制,鼓励社科研究机构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偿科研服务。
理顺社科类社团管理体制,引导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健康发展。
建设高素质的哲学社会科学队伍。
探索新形势下构筑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高地的新途径、新机制,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广泛吸纳海内外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建立重大项目招标制度,形成科学的人才竞争机制,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造一批优秀学术团队。
加大对社科名家的表彰宣传力度;加大创新咨询专家、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理论骨干培养力度,重点培养一批青年社科骨干;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重视实践工作部门理论骨干的培养,定期组织对各类理论骨干的培训;注重加强老专家队伍建设,发挥好老专家的作用。
建立稳定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经费保障机制。
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经费、省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资金。
重点扶持事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研究项目和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荆楚文化具有重大价值的研究项目。
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工程
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财经大辞典(新编)》、《湖北社科学术成果文库》、《太平天国财政资料汇编》、《民间文书》系列丛书、《国家形象传播》、《湖北省情》、《三农中国》丛书、《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年度报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文库》等。
组织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研究、“湖北思想库课题”研究等。
文化建设研究:
编辑出版《荆楚全书》、《中国图书文化史》、《中国美学史》、《湖北文物典藏精华》、《湖北文学通史》、《汉水文化史》、《长江文库》、《荆楚文化源与流》等,组织楚文化“五大系列”研究(即文献研究系列、考古研究系列、地域史和专门史系列、重大课题研究系列、文艺精品创作系列),出版《世纪楚学》丛书、《楚学论丛》系列学术文集等。
理论骨干与重点人才培养:
每年重点培养20名青年社科骨干,每年培训300名宣讲骨干,每年培训1000名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
(二)壮大新闻出版事业
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彰显社会主流和本质。
推动重大主题宣传创新,发挥主流媒体导向作用,构建统筹协调、责任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富有效率的舆论引导格局。
创新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完善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立湖北省舆情应急指挥中心,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发展现代传播体系。
加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重点网站和重要出版社建设,推进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之声、荆楚网等主流媒体创新,做大做强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等,形成多媒体经营、跨地区发展的大型集团。
优化媒体结构,不断提升主报、主刊发行量,扩大覆盖面,打造一批党报党刊和都市类报刊品牌,努力把湖北日报办成“中部第一、全国一流”的省级党报。
强化广播电视新闻节目的龙头地位,推进频道专业化、栏目精品化、节目大众化,打造若干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强势频道。
支持湖北卫视以“立足湖北、中部窗口、全国一流、国际影响”为目标,在新一轮发展中进入全国强势省级卫视行列;巩固提升湖北之声在全国的影响和地位;办好垄上电视频道,服务“三农”;创办湖北少儿频道。
培育2-3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出版社,形成一批全国知名的出版品牌。
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提升舆论引导水平、技术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品牌栏目(频道)。
加强新闻精品生产。
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不断推出更好更多的新闻作品。
开展创“五名”(名专栏、名专刊、名专题、名评论、名作品)、拍“四片”(优秀纪录片、政论片、文献片、科教片)、争“三奖”(中国新闻奖、中国优秀新闻人物奖、中国广播电视新闻奖)活动,以卓有成效的新闻宣传和大量精品力作,凝聚起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力量。
强化新闻媒体管理。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加强对都市类报刊的调控和管理,加强对子报子刊、期刊图书的管理,提升格调和品位。
完善媒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定期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舆论动态的机制,促进舆论引导工作常态化。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新闻阅评工作。
充分发挥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完善自律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坚守职业道德,杜绝虚假新闻。
深入开展“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新闻媒体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一批传媒阵地:
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之声、楚天都市报、知音杂志、特别关注杂志、今古传奇杂志、支点杂志、荆楚网、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长江日报、襄阳日报、三峡日报、黄石日报、十堰日报、荆州日报、荆门日报、长江网、汉网、武汉广电网等。
打造一批名牌栏目:
湖北日报《记者走基层》,湖北卫视《湖北新闻》、《长江新闻号》,湖北之声《焦点时刻》,湖北经济频道《大民生》,湖北电视综合频道《新闻360》系列,楚天交通广播电台《的哥乐园》,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长江日报《长江评论》,湖北广播电视台与荆州电视台“垄上频道”等。
扶持一批重点项目:
省广播电视基地建设、数字报刊建设、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数字化高清化、广播电视传输覆盖基础工程、省广播电视综合监测平台建设工程等。
市州新闻媒体重点建设项目:
长江传媒大厦、长江快递网络终端、武汉广电新媒体业务技术服务应用平台、武汉广电综合演艺场馆,黄石东楚传媒中心,十堰日报传媒大厦,中国地市报信息资源平台及宜昌LED联播网,孝感日报传媒产业园,荆门市广播影视传媒中心,咸宁传媒大厦,随州市广播影视传媒中心,恩施州传媒中心,仙桃市广电中心,潜江传媒中心,神农架广电传媒中心等。
(三)繁荣文化艺术
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以全体人民为服务对象,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进跨部门项目合作,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
建设省广播电视基地、省图书馆新馆、省博物馆三期、荆楚文苑、湖北文学馆、湖北戏剧牡丹园等重点文化工程。
加强市州“三馆”(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和县级“两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美术馆、音乐厅。
全省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力争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支持文物大县博物馆、行业博物馆、专题博物馆及民间博物馆建设。
加大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拓展投资渠道。
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支持大别山区、武陵山区等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
加大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和农家书屋等重点惠民工程建设力度。
完善面向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对全省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工程进行普查,科学规划,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
开展文化先进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
全面实现20户以下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并向“户户通”延伸,力争实现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全覆盖。
全省90%以上行政村实现有线广播电视光缆联网,有线广播电视用户数达到1000万户左右,全省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以“三网融合”为基础,大力推进广电、电信双向进入业务,建立省、市、县、乡、村间高效传输通道,实现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年数字资源加工量达到500GB,年服务人次达到1亿以上。
农村电影放映:
继续配备流动电影放映车和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普及数字化流动放映,提高农村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更新、维修等售后服务水平和质量,全省农村电影放映能力达到年32万场以上。
农家书屋建设:
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力争实现每个行政村全覆盖。
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创造良好阅读环境。
数字图书馆建设:
建立湖北数字图书馆服务门户,在线存储能力不小于150TB,提供揭示性书目信息不低于500万条,电子图书不低于50万种,电子报刊不低于12000种。
2015年前完成覆盖全省公共图书馆的数字图书馆虚拟网建设。
加强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市州重大公共文化工程:
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
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品种和内容。
引导公益性文化单位面向基层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继续做好流动舞台车、电影放映车、图书车等配送和利用工作。
鼓励和吸引文化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增加公共文化服务总量。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推进全省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阵地免费向社会开放。
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村镇文化、家庭文化。
办好湖北艺术节、中国社区网络春晚、农民春晚,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低收入家庭读书看报难、听广播看电视难、看电影看演出难等问题。
组织重大节日、重要纪念日的群众文化活动。
承办好第二届中国歌剧节等全国性文艺活动。
鼓励各类文化企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落实《湖北省“一县一品”文化品牌创建实施办法(试行)》,推出10个左右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县域文化品牌。
加强文化产品生产。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普通群众为对象的创作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文化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新的良好环境。
加大文艺创作资金扶持力度,出台湖北重点影视剧(动漫)资金扶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公益性电视文艺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湖北省长篇小说创作扶持计划,湖北省女作家群、青年作家群、农民作家群创作扶持计划以及湖北优秀少儿文艺作品创作扶持计划等,加大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创作的支持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推出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文艺精品,打造“荆楚文化长江系”品牌。
鼓励创作原创性文艺作品,支持《长江文艺》等原创性文学期刊发展,鼓励知名文艺家设立创作室和流动工作站。
加强文艺产品的宣传营销,利用文化博览会、项目洽谈会等平台推介优秀文艺作品,提高优秀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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