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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进出口贸易教案服装贸易的运输
第四章服装贸易的运输
学习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与装运条款有关的运输方式、运输单据的基本知识;熟练地进行班轮运费的计算;掌握租船订舱手续的办理流程及海运提单的填制方法;正确地订立服装贸易合同的装运条款。
重点、难点:
海洋运输方式的特点、海运提单的性质、作用,“交货”和“装运”的区别。
第一节服装贸易的运输方式
在服装跨国(或地区)运输中,使用的运输方式很多,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邮包运输以及由各种运输方式组合而成的国际多式联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一.海洋运输
在服装跨国(或地区)运输中,海洋运输是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它具有运量大、运费低、不受铁路和管道限制等优点,因此目前其运量在服装跨国(或地区)运输中占绝大部分。
当然,海洋运输也存在不足之处,例如航行速度慢,运输时间长,受气候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航期不准等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选择。
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不同,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两种方式。
(一)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
1.含义:
班轮运输又称定期租船运输:
是指船舶按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之间往返运送货物,并按照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
2.特点:
(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停靠固定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照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它具有“四固定”的特点。
(2)班轮运费已包括了装卸费用,船货双方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3)承运人与托运人双方的权利、责任与义务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4)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和数量比较灵活,
3.班轮运费:
由基本费和附加费构成。
计收班轮基本运费一般可以采用下面几种标准:
(1)按货物的毛重计收,称为重量吨(WeightTon),运价表中用“w”表示。
(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称为尺码吨(MeasurementTon),运价表中用“M”表示,一般以1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为运费吨。
(3)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从重量吨和尺码吨中选择收费较高的作为标准,运价表中以“W/M”表示。
(4)按货物的价格计收,又称从价运费,运价表中用“A.V”或者“Ad.Val”表示。
一般在运输高档服装时采用。
从价运费一般按FOB价格的百分之几收取,
(5)按货物的毛重、体积或从价计费。
有两种方式:
一是按照三者中较高的一种收费,运价表中用“W/MorAdVal”表示;另一种是按货物毛重和体积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算,运价表中用“W/MplusAdVal”表示。
4.班轮运费的具体计算公式是:
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
[例]设由上海运往纽约的服装100箱,每箱体积为0.09m3,毛重为12㎏,计收标准为W/M,去美国东海岸每运费吨为60美元,另收燃油附加费20%,港口附加费10%。
问该批服装的运费为多少?
解:
W=12×100÷1000=1.2运费吨
M=0.09×100=9.0运费吨
因为M>W,
所以采用M计费
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
=60×(1+20%+10%)×9
=702美元
答:
该批服装的运费为702美元。
(二)租船运输
1.含义:
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指船东将整船或一部分舱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以完成货物的运输,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
它与班轮运输不同,没有预定的船期表,也不固定航线和停靠港口,一切均由承租人根据实际需要同船方签订租船合同,并在租船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在实际业务中,租船运输一般是租用整船。
2.种类:
1)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
又称程租船或者航次租船,它是指由船东提供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在定程租船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装运货物的条件,尤其是要规定装卸费用由谁负担。
另外,采用程租船运输时要规定装卸期限和装卸率,并根据这个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2)定期租船(TimeCharter)。
是指由船东将船舶出租给承运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承租人也可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承租船使用。
船舶在租期内的一切运营费用及日常维修等开支均由承租人负担,但是船方负责船舶在租赁期内的适航性、维修保养、船员工资等开支。
(三)海运的主要航线
1.国际海运航线
海运航线即船舶的运输路线,按船舶的营运方式不同可分为定期航线和不定期航线,按航程远近不同可分为远洋航线、近洋航线和沿海航线。
国际贸易中,各国的货物运输所使用的主要海上航线有:
(1)北大西洋航线;
(2)北太平洋航线;
(3)苏伊士运河航线;
(4)巴拿马运河航线;
(5)基尔运河航线;
(6)南非航线;
(7)南大西洋航线;
(8)南太平洋航线;
(9)加勒比海航线。
2.我国的海运主要航线
我国地域辽阔,海岸线较长,优良港较多,对外贸易的货物80%使用海上运输方式。
我国对外贸易货物运输所使用的主要航线有26条,其中远洋地区有12条,近洋地区有14条。
二.铁路运输
在服装贸易运输中,铁路运输是一种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负担着进出口货物的集中和分散的繁重任务。
铁路运输有许多优点,它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以保证常年的正常运输,而且运量较大,速度较快,有高度的连续性,运输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也比较小,手续也比较简单,因而有广泛的适用性。
铁路运输可分为国内铁路货物运输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两种:
(一)国内铁路运输
国内铁路运输是指进出口货物在口岸和内地之间的集散。
在我国,供港澳台地区的物资经铁路运往香港、九龙和澳门,也属于国内铁路运输的范畴,只是在办理手续时与一般国内铁路运输有所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租车方式的两票运输。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简称国际联运,是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全程运输,并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
移交货物时,不需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
三.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
与海洋运输和铁路运输相比较,它具有交货迅速、节省包装、减少保险和储存费用、保证运输质量且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等优点,因而特别适合于易腐商品、鲜活商品和季节性强的商品运输。
四.集装箱运输
1.含义: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
由于集装箱运输具有提高了货运速度、简化了货运手续、降低了货运成本等诸多好处,因此成为国际货物运输中普遍采用的重要方式。
2.集装箱规格:
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了三个系列十三种规格的集装箱,在国际运输中常用的集装箱规格为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即IA型8'X8'X4O',IAA型8.6'X8'X40',IC型8'X8'X20'。
国际上以20英尺为“标准箱”(简称TEU)。
3.分类:
集装箱按其装载货物所属货主,可分为整箱货和拼箱货。
(1)整箱货(FullContainerLoad,FCL)可由货方自行装箱后直接送至集装箱堆场(ContainerYard,CY),整箱货到达目的地后,送至堆场由收货人提取。
堆场通常设在集装箱码头附近,是集装箱的中转站。
(2)拼箱货(LCL):
如果一家货主的货物不足一整箱,需送至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FreightStation,CFS)由承运人把不同货主的货物按性质、流向进行拼装,称为拼箱货(LessthanContainerLoad,LCL)。
(3)表示方式:
FCL/FCL或CY/CY(整装整拆);
FCL/LCL或CY/CFS(整装拼拆);
LCL/FCL或CFS/CY(拼装整拆);
LCL/LCL或CFS/CFS(拼装拼拆)。
每个集装箱有固定的编号,装箱后封闭箱门的钢绳铅封上印有号码。
集装箱号码和封印号码可取代运输标志,显示在主要出口单据上,成为运输中的识别标志和货物特定化的记号。
五.国际多式联运
1.含义:
国际多式联运(InternationalMultimodelTransport或InternationalCombinedTransport)是指根据多式联运合同,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受货物的地点运往另一国境内指定交货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
2.构成几个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
(4)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
(5)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
3.特点:
国际多式联运是货物运输中一种高级组织形式,它与传统的单一运输方式比较,有简化货运手续、加快货运速度、降低货运成本、中间环节少等优点。
六.陆桥运输
(一)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运输(LandBridgeTransportation)是指使用横贯大陆上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联贯运输方式。
(二)小陆桥运输
小陆桥运输是指比大陆桥的海/陆/海运输缩短了一段海上运输,形成了海/陆或陆/海运输方式。
(三)微型陆桥运输
微型陆桥运输是指比小陆桥更短的运输,它没有通过整条小陆桥,而只是利用了一部分小陆桥,因此又称微型陆桥运输(Semi-landBridgeTransport)。
(四)OCP运输
在同美国进行贸易时,为了取得运费上的优惠,可以采用OCP条款。
1.含义:
OCP是“OverlandCommonpoints”的缩写。
是指“内陆地区”,是享受优惠费率通过陆运可抵达的地区。
2.采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
(2)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
因此,签订CFR和CIF出口合同时,目的港必须是美国西海岸港口。
(3)提单上必须表明OCP字样,并且在提单目的港一栏中除填明美国西部海岸港口名称外,还要加注内陆地区的城市名称。
【案情举例】一加拿大商人欲从我某外贸公司购一批服装,条件是每件20美元CIF魁北克,12月装船,即期信用证付款。
请问:
对此条件我方应如何考虑并如何答复?
【分析】魁北克在加拿大的东岸,属于季节封冻港口,对12月装船的条件实难接受。
且魁北克属加拿大的OCP地区,所以我方最好的办法是让对方改报CIF温哥华OCP魁北克,然后再视其反应如何作决定。
七.邮包运输
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对门”运输的性质,是一种应用广泛而且手续简便的运输方式。
按照惯例,托运人只须按照邮局章程一次托运,一次付清足额邮资,取得邮政包裹收据后,即完成了交货义务,邮件在国际间的传递由各国的邮政部门负责办理,邮件到达目的地后,收件人可凭到件通知向邮局提取。
第二节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证明文件,它集中体现了货物运输各关系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出口结汇的重要单据。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现介绍其中的主要几种:
一.海运提单
海运提单(Bill0fLoading,B/L)简称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它是海运和内河航运方式下,最主要的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2.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二)海运提单的内容
1.提单正面的内容(提单样本见附件六)
提单正面的内容分别由托运人、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填写,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1)托运人(Shipper)
(2)收货人(Consignee)
(3)被通知人(NotifiedParty)
(4)装运港或收获地(PortofLoadingorPlaceofReceipt)
(5)目的地或卸货港(DestinationorPortofDischarge)
(6)船名及航次(Vessel'sNameandVoyageNumber)
(7)唛头及件号(ShippingMarksandVoyageNumber)
(8)货名(DescriptionofGoods)
(9)件数与包装种类(NumberandKindofPackage)
(10)重量和体积(WeightandMeasurement)
(11)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FreightPrepaidorFreighttoCollect)
(12)正本提单的份数(NumberofOriginalB/L)
(13)船公司及其代理人的签章(SignatureoftheCarrier)
(14)签发提单的地点及日期(PlaceandDateofIssue)
2.提单背面的条款
在海运提单的背面,通常都有印就的运输条款,这些条款是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
海运提单通常一式数份,承运人凭其中的一份交付货物后,其余几份均作废。
(三)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予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已经装船,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1)已装船提单(OnBoardB/L):
是承运人在货物已经装上指定船舶后所签发的提单。
已装船提单必须以文字表明货物已装上或已装运于某具名船只,提单签发日期即为装船日期。
(2)备运提单(ReceivedforShipmentB/L):
又称收讫待运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收到货物后等待装船时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
这种提单上没有装船日期和具体船名,在实际国际贸易业务中,通常买方不愿意接受这种提单。
2.根据提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1)清洁提单(CleanB/L):
是指货物在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注任何有关货物残损、包装不良等批注的提单。
(2)不清洁提单(UncleanB/L,FoulB/L):
是指承运人在签发的提单上带有明确宣布货物已存在残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的提单。
按国际贸易惯例,除非另有约定,卖方有义务提交清洁提单。
清洁提单也是提单转让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
3.根据提单上收货人抬头的不同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1)记名提单(StraightB/L)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内具体写明特定收货人名称的提单。
(2)不记名提单(BearerB/L):
是指提单收货人一栏未注明任何收货人,只注明提单持有人(Bearer)的字样。
在这种情况下,谁持有提单,谁就可以提货,而且不需要背书即可以转让,流通性极强,因此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很少使用。
(3)指示提单(OrderB/L):
是指提单收货人栏内只填写“凭指定”(ToOrder)或“凭某某人指示”(TotheOrderof…)字样的一种提单。
这种提单可以经过背书后转让给其他人提货。
背书的方法有“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两种:
前者是指背书人仅在提单背面签字转让,而不注明背书人名称;后者则必须注明被背书人名称,而且要有转让人签章。
在实际业务中,采用最多的是“凭指定”并经空白背书的提单,即“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1)直达提单(DirectB/L):
是指货物从装运港直抵目的地,途中不许转船的提单。
(2)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B/L):
是指在装运港装货后,不直接驶往目的港,而需在中途换装另外船舶所签发地的提单。
在这种提单上要注明“转船”或“在××港转船”的字样。
(3)联运提单(ThroughB/L):
是指经过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由第一程海运承运人签发的包括全程运输在内并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凭以提货的提单。
这种提单虽然包括全程运输,但一般来讲,第一承运人会在提单中声明只对本程运输负责。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可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
(1)全式提单(LongFormB/L):
是指提单背面列有承运人和托运人权利、义务的详细提单。
(2)略式提单(ShortFormB/L):
又称简式提单,是指省略提单背面条款,只列出提单正面必须记载事项的提单。
6.根据提单的使用效力,可分为“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
(1)正本提单(OriginalB/L):
是指提单上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的提单。
这种提单上必须标明“正本”字样,它在法律上和商业上都公认有效。
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必须使用正本提单。
(2)副本提单(CopyB/L):
是指提单上没有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名盖章的提单。
副本提单一般都表明“Copy”或者“Non-negotiable”字样,仅供工作上参考使用。
7.在实际业务中经常遇到的其他提单包括:
(1)班轮提单(LinerB/L):
是指由班轮公司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承运人的提单。
(2)租船提单(CharterPartyB/L):
是指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所签发的提单。
这种提单受租船合同条款的约束。
(3)集装箱提单(ContainerB/L):
指集装箱运输时签发的提单。
(4)舱面提单(OnDeckB/L):
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注明了货物载于甲板上的提单。
除非在提单中明确订明,承运人对场面货的损失或灭失不负责任,所以进口商一般不接受舱面提单。
(5)过期提单(StaleB/L):
是指晚于规定的交单日期或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提单。
前者期限为21天,即提单签发日后21天才向银行提交,银行可拒收;后者一般在订立条款后银行可接受。
(6)倒签提单(AntedatedB/L):
指提单上的出单日期早于装船实际完成日期的提单。
这是一种不合法提单。
(7)预借提单(AdvancedB/L):
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可能是船舶未能按期到港受载和托运人未能按时备妥货物,出具这样提单的承运人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倒签提单与预借提单的根本区别在于其签署行为实施的时间是在货物装船以后,而预借提单是在货物实际装船以前。
(四)提单制度面临的问题。
1.速度问题
随着运输技术的发展和运输速度的提高,提单转让加速货物周转的功能日益削弱,甚至频繁出现过期提单妨碍货物周转的现象。
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主要有四种:
1)异地签单;
2)电子提单;
3)凭保函提货;
4)托运人在装运港将正本提单中的一份交给船长,由船长随船带到目的港交给托运人指定的人,再由收到该提单的人凭该提单向承运人提货。
2.欺诈问题
提单的伪造和欺诈问题源于提单物权凭证的特性,加以提单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导致伪造提单骗取货款的事件屡屡发生。
为解决这一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完善提单的法律制度;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废除提单的物权特性,海运单应运而生。
二.其他运输单据
(一)海上货运单
海上货运单(Seawaybill)简称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付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因此又称“不可转让海运单”。
海运单只是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证明,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不能凭单交货,也不能流通转让。
这与象征性交货中完全代表货物的海运提单不同,也与实际交货中作为货物附属的货运单据不同,严格地讲,海运单是一种介于象征性交货和实际交货之间的适应新形式的交货方式。
(二)航空运单(AirWaybill)是航空公司出具的承运货物的收据。
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订的货物收据,还可作为承运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检查放行的基本单据。
但航空运单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而且也不能背书转让。
收货人凭航空公司的到货通知单和有关证明提货。
所以在采用空运方式时,出口商要注意防范风险,避免造成货财两空的结局。
航空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分别交托运人、航空公司和随机带交收货人,副本若干份由航空公司按规定分发。
【案情举例】2003年6月,浙江某出口公司与印度某进口商达成一笔总金额为6万多美元的羊绒纱出口合同,合同中规定的贸易条件为CFRNEWDELHIBYAIR,支付方式为100%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003年8月间自上海空运至新德里。
合同订立后,进口方按时通过印度一家商业银行开来信用证,通知行和议付行均为国内某银行,信用证中的价格术语为“CNFNEWDELHI”,出口方当时对此并未太在意。
他们收到信用证后,按规定发运了货物,将信用证要求的各种单据备妥交单,并办理了议付手续。
然而,国内议付行在将有关单据寄到印度开证行后不久即收到开证行的拒付通知书,拒付理由为单证不符:
商业发票上的价格术语“CFRNEWDELHI”与信用证中的“CNFNEWDELHI”不一致。
得知这一消息后,出口方立即与进口方联系要求对方付款赎单;同时通过国内议付行向开证行发出电传,申明该不符点不成立,要求对方按照UCP500的规定及时履行偿付义务。
但进口方和开证行对此都置之不理,在此情况下,出口方立即与货物承运人联系,其在新德里的货运代理告知该批货物早已被收货人提走。
在如此被动的局面下,后来出口方不得不同意对方降价20%的要求作为问题的最后解决办法。
【分析】从以上案例可看出,造成出口方陷入被动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丧失了货权。
而出口方在得到偿付之前货权就已丧失是由于航空运单(AIRWAYBILL)的特性决定的。
我们都知道信用证的最大优点就是银行信用保证,虽然银行处理的只是单据,不问货物的具体情况。
但如果买方不付款赎单,就提不到货物,这在海运方式下是可以实现的,因为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买方只有凭其从银行赎来的海运提单才能到目的港提货。
但空运方式下的空运单据----航空运单则不具有物权凭证的特征,它仅是航空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以及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接收货物的收据。
由于空运的时间很短,通常在托运人将航空运单交给收货人之前,货物就已经运到目的地,因此收货人凭承运人的到货通知和有关的身份证明就可提货。
这样一来,在空运方式下即使是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对于卖方而言也不是很保险。
但在实务当中我们还是经常会遇到要空运的情况,比如一些季节性强、时间紧的服装常常要用空运方式。
如何防范空运方式下的风险,卖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
2.如果货物金额太大,可要求分批交货;
3.与航空承运人及其在目的地的代理人保持密切联系;
4.投保出口信用险、;
5.在出口金额大时,可以争取与其他的支付方式结合使用。
(三)国际铁路联运运单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是国际铁路联运的主要运输单据,是铁路与货主之间的运输契约。
运单随同货物到达终点站并交给收货人,它既是铁路承运货物出具的凭证,也是铁路与货主交接货物、核收运杂费和处理索赔与理陪的依据。
运单副本于运输合同缔结后交给发货人,是卖方凭以向收货人结算货款的主要证件。
(四)承运货物收据
承运货物收据(CargoReceipt)是我国内地货物通过铁路运往港澳台地区时使用的一种特殊运输单据。
它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又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运输契约。
其内容和海运提单基本相同,主要区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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