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级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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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各级部门安全目标责任书
贵州元和天成能元集团
清镇市明锦煤矿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零一三年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上级指令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期限,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况分解,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1、2013年全矿的安全总目标是: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七级以下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冒顶、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发生各类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控制在2万元以内。
3、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目标管理全面负责,与各分管副矿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各科室长、采掘队长、班组长都要与分管副矿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单位工种人员与单位领导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
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5、各部门、各单位要按《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班的实际,制定切实的安全目标,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报矿安委批准并实施。
6、各部门、各单位要努力实现自己的安全生产目标,年终进行总结评比,矿安委要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
7、矿安委根据全年安全目标执行完成情况,制定下年度的安全目标,使安全生产目标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
安全目标责任制分解及考核
1、责任分解:
掘进队、采煤队、安全组、通风队、机电队
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人以下,消灭水、火、瓦斯、煤尘、运输、爆破、顶板等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直接损失控制在1.5万元以内。
其它各单位:
杜绝重伤及失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人以下,消灭水、火、瓦斯、煤尘、运输、爆破、顶板等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直接损失控制在5000元以内。
2、考核:
以所签订责任书内容为准
清镇市明锦煤矿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2013年度
安
全
目
标
管
理
分
解
说
明
书
矿井安全目标管理分解说明
矿长与分管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分管生产副矿长、分管机电副矿长分别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付诸实施,以上各分管的副矿长分别向所属单位负责的管理下层(科、室长)、班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科、室长、班组长分别与各单位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1、安全副矿长分别与安全科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2、安全科长与安全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3、生产矿长分别与生技科长、调度室主任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4、生技科长、调度室主任分别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煤队长、掘进队长以及调度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并进行考核实施。
采煤队长、掘进队长分别向所属队组及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5、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与下层单位负责人通风科长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6、通风科长分别与瓦斯检查队长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实施。
以上各组组长分别与其所管理的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和实施。
自上级至下级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到矿长、分管副矿长、各科室长、各队组长和每一个工种作业人员,并进行逐级考核,年终由矿安委总结评比,并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进行奖惩。
总工程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负全面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采掘工作面安全作业规程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技术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落实情况。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6、组织新项目、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工作,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8、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通风安全方面的工程计划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主扇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10、负责分管业务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1、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组织研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12、负责全矿技术工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1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度全矿安全目标:
标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下,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下,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3000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矿长:
(签字)
总工程师:
(签字)
安全副矿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工作任务:
1、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委会的日常全面工作,负专职安全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规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落实情况。
3、按“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全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促进体系持续改进。
6、监督检查生产现场质量标准化工作。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7、组织本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按“四定”原则,分解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并做好督查工作。
8、负责本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全矿实施安全成绩考核。
9、定期召开全矿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0、组织规定职责范围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全矿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冒顶、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管理工作,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2人以内,未发生瓦斯、水、火、冒顶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并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矿长:
(签字)
安全副矿长:
(签字)
生产副矿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工作任务:
1、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负责全矿井的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杜绝“三违”作业。
5、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负责组织规定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0、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全矿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并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减少奖励金额,每超一倍,减少2000元。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3000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矿长:
(签字):
生产副矿长:
(签字):
机电副矿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工作任务:
1、对全矿机电系统管理工作,负专业安全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及会审工作,对分管业务内的项目及内容把好安全关。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本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掌握全矿各类大型电气设备动转情况,尤其要掌握主扇的运转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6、负责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7、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8、定期召开全矿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9、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
10、组织规定职责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1、严格执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度全矿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矿井机电安全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并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经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矿长:
(签字)
机电副矿长:
(签字)
安全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做好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参与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3、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和处理,编写事故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4、深入井下生产现场,检查井下各工种各作业场所的瓦斯、顶板、设备、水、火隐患等变化情况,认真分析井下安全状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参加全矿安全大检查,并认真组织参与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检查内容,按“四定”原则,编制安全检查情况表,分解任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做好督查工作。
6、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调度例会,认真落实会议决议,并做好督查工作。
7、召开班、队安全负责人会议,每周一次。
8、组织本科人员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和“三违”情况,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对“三违”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9、做好全矿安全生产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和事故记录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全矿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副矿长:
(签字):
安全科长:
(签字):
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任务:
1、在分管矿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安全生产技术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参与制定、修订分管业务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参与组织实施。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原则,杜绝“三违”作业。
5、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
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6、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一通三防”工作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全矿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生产副矿长:
(签字)
生产技术科长:
(签字)
通防科长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领导本科人员协助总工程师搞好全矿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对有关“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规、指令、规程的实施情况,参与制定本矿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组织矿井、分区、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配风方案,确保通风质量。
5、负责组织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按规程要求测定粉尘。
并组织实施。
6、负责井下各点瓦斯检查测定,及时填写瓦斯日报表,并负责瓦斯日报表的审核、会签,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瓦斯变化情况。
7、做好主扇风机运行情况的检查和局扇供风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组织实施一年一次的反风演习,并作好记录。
9、做好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10、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并配合上级进行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检查。
11、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12、参加安全大检查,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方案。
1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科人员业务培训,特别要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14、监督检查放炮员的工作情况和各工作区域对“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
15、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援。
三、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度全矿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即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四、目标考核与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控制在千人重伤率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2人以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工程师:
(签字)
通防科长:
(签字)
调度室主任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全矿井的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全面责任,为本科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者。
2、负责全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各生产单位、各环节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年度、季度、月份计划和各种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落实。
4、负责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做好调度会议记录,对调度会议决议和分配任务,要组织落实,并做好督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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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 各级 部门 安全 目标 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