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购物广场施工装修作业标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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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购物广场施工装修作业标准管理制度
商业购物广场施工装修作业标准
管理制度
目录
第1部分:
设备介绍与项目参与施工要求1
1.1结构1
1.2机电设备及装饰材料1
1.2.1入户电气系统:
1
1.2.2入户电气工程项目参与施工标准2
1.2.3弱电系统:
2
1.2.4弱电系统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3
1.2.5空调系统:
3
1.2.6通风设备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4
1.2.7给排水系统4
1.2.8给排水设计项目参与施工标准5
1.2.9燃气系统:
9
1.2.10消防系统:
9
1.2.11消防设计项目参与施工标准9
1.2.12装潢工程表面项目参与施工标准11
1.3装饰材料管理11
1.3.1装饰材料分类11
1.3.2装饰材料燃烧性能分级11
1.3.3装饰材料选用12
第2部分:
业主交接房产技术标准12
2.1解释12
2.2交接房产技术标准–一般业主/开放区13
2.3交接房产技术标准-餐饮/娱乐20
第3部分:
装饰期间服务指引26
3.1基础设施服务26
3.2电梯使用26
3.3卸货区域26
3.4垃圾清除27
3.5盥洗间27
3.6消防水龙带卷盘27
3.7临时装饰用水27
3.8临时电源27
3.9货物进出门单27
第4部分:
装饰流程说明28
4.1商铺移交28
4.2装饰费用28
4.3交付标准建筑图28
4.4业主设计方案提交29
4.5装饰设计会议31
4.6初步方案和设计图的认可31
4.7重新提交或进一步的详情31
4.8指定承包商32
4.9装饰保险32
4.10项目参与施工人员手续办理32
4.11项目参与施工中期检查32
4.12竣工验收32
4.13退还押金及手续33
第5部分:
项目参与施工管理33
5.1项目参与施工规则33
5.2项目参与施工人员管理规定35
5.3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36
第6部分:
附则27
6.1二次装饰收费标准及装饰保险费用见相关规定27
6.2二次装饰程序流程图28
第7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
房屋交接确认书
附件二:
商户交接房产验收单
附件三:
装饰申请表
附件四:
商铺装饰计划进度表
附件五:
承租人须提交资料的清单目录
附件六:
装饰审批表
附件七:
装饰图纸审核意见书
附件八:
安全承诺书
附件九:
装饰项目参与施工人员登记表
附件十:
项目参与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十一:
装饰现场检查记录表
附件十二:
装饰项目参与施工许可证
附件十三:
动火作业审批表
附件十四:
动火作业许可证
附件十五:
闭水试验记录单
附件十六:
装饰水电供应申请表
附件十七:
装饰项目参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内容
附件十八:
商铺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十九:
通州万达广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
附件二十:
隐蔽工程验收单
附件二十一:
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件二十二:
装饰罚款通知单
附件二十三:
装饰缴款单
附件二十四:
装饰金返还明细
附件二十五:
应急联络人(保密)
附件二十六:
保险承诺书
附件二十七:
商户进场装饰流转单
附件二十八:
装饰管控小组检查日志
简介
1、前言
《装饰守则》传达并表述了大新城商场部分的规划设计构思和装饰规范要求,同时鼓励和满足各业主具有个性的装饰设计风格;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体现通州万达广场(下称:
通州万达)的经营特色。
本守则的内容将被视为物业服务管理协议的附加条款内容,如有任何规则或规定与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内容相抵触,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为准。
2、设计理念
通州万达广场是集办公、购物、居住、展示、休闲、娱乐、餐饮和其它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中心,
3、守则目的
本守则特为通州万达的业主、相关承包商编制,内容包括有关商场基本设计标准、装饰管理制度和准则,目的是希望业主熟悉通州万达的形象概念和特点,确保设计的完美与和谐。
守则中包括为业主建筑师提供的设计纲领,发展商的义务、业主的项目参与施工责任和对装饰承包人的管理要求。
本守则仅作项目参与施工指导之用,请保留此《装饰守则》作为参考,并直至全部过程的完成。
希望业主与设计装饰承包单位紧密合作,与通州万达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并随时欢迎任何形式的咨询。
通州万达保留根据需要对本守则内容修改的权利。
4、定义和解释
在本《装饰守则》中,除内容另有要求外,下面名词意思为:
“通州万达”通州万达广场
“公共区域”通州万达指定的公共区域,供业主、占用人或许可证持有人公用
“业主”万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公司”北京通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竣工现状”通州万达广场交接给业主时处于当时状况的有关结构、附件和设施
“租赁区域”根据租赁合同条款约定的经营场地
第1部分:
设备介绍与项目参与施工要求
1.1结构
本建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承租方装饰项目参与施工单位应在平面图上标明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尺寸以及重量。
业主如因装饰需要增加或更改结构,则需要由业主或管理公司指定专业的结构工程师进行设计。
任何更改都必须得到业主或管理公司书面认可,并且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在临时或永久性的基础上,业主任何施加在结构上的负荷,不应超过如下允许的负荷:
步行街地上1至4层楼板活荷载:
400kg/m2
业主地面装饰材料最大允许重量为120kg/m3
1.2机电设备及装饰材料
1.2.1入户电气系统:
-业主租赁区域用电计算负荷,不能超过业主或管理公司与业主商定的电力负荷,更不能超过断路器的容量和规定的电缆的安全载流量。
-按设计标准,业主将提供单相3线220V或三相5线380V的电源。
如业主在设计项目参与施工中有特殊要求或其它相关电力服务需求,应提交用电设计计算,并附上说明。
管理公司有认可决定权,所产生之费用由业主承担。
-业主将提供独立单元单独计量表,业主的配电箱,供电量一般商铺按照出租面积100w/m2计算,餐饮配套商铺按照出租面积250w/m2计算,电源插座,电源开关,灯具等自理。
配电箱内张贴系统图。
-业主只提供公共部位紧急照明用的电源,业主应负责自己铺位内的紧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装置的安装,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
-业主如使用不可中断供电的电器设备(如电脑终端),须自备UPS(不间断电源)。
-业主在入户电气系统的设计项目参与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进行操作,并使其达到业主和管理公司的安装要求和北京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1.2.2入户电气工程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严禁商户擅自增容,如经营需要必须增容的应当申请,获得商管公司批准后方能增容;
-每户应设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该总断路器额定电流应小于其供电回路安全载流量,并应具有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饰材料上,配电柜/箱的位置应避开主厨区(油烟)、洗碗区(潮湿)等区域。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饰材料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各类电源插座及照明电源均应设计单独回路。
各配电回路保护断路器均应具有过载和短路保护功能,须能同时断开相线及零线。
插座回路必须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厨房插座必须安装防溅盒;冰柜、冰箱、制冰机、海鲜池等设备用电回路必须为单独专用回路开关控制,库房和更衣室严禁安装插座。
-室内布线必须采用镀锌电线管穿管敷设,管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
管壁厚度不小于1.0mm,各类导线应分别穿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或交流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管道中)。
三相五线制配电负荷应尽量均匀分布。
-供电导线须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电缆导线(导线上应有标注WDZB),导线截面积应与所承担的设备功率相匹配。
-分路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合计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插座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灯头、开关导线铜芯截面应不小于2.5mm2。
1.2.3弱电系统:
-万达广场提供金融POS专网,商户金融POS机需使用网络专线连接银联的,则必须选择万达广场金融POS服务指定供应商提供的金融POS机,所产生之费用由业主承担。
-对于安装电话线路和服务,业主应向管理公司及当地电话局,办理相应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业主在设计项目参与施工中,有特殊要求或其它相关服务,管理公司有认可决定权,所产生之费用由业主承担。
-业主只提供公共部位、停车场以及外围广场的紧急广播系统和背景音乐。
-管理公司将提供24小时值班巡逻,在主要的出入口处、紧急通道、停车场以及卸货区等公共区域配有监控闭路系统。
如有需要,建议业主在租赁范围内自行安装保安系统。
-对于安装电视/有线电视信号输出装置和服务,业主须向当地有线电视站提出申请,业主将在各层电讯房内提供终端接口,其它一切接驳工程和相关费用,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1.2.4弱电系统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弱电各系统配管配线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均须采用阻燃或耐火材料;
-所有线缆安装时,必须用镀锌管进行敷设,禁止直接敷设线缆;
-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转弯处需用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
所有线缆在线管里不能有接头。
严禁蛛网式布线;
-预埋线缆的管道必须保证管道内有40%的空间预留;
-各处线缆两头应留有清晰明确的标识,方便接线、查线。
-弱电系统安装各设备面板须齐整、牢固,距地高度统一为300㎜,与强电插座保持30㎜以上的间隙;不得私自拆除、改动、遮挡背景音乐等弱电设备设施;
-在装饰区域内设置公共弱电井道、桥架不得私自拆除、封堵,弱电管井门前1200mm前不得堆放杂物、设置货架、展柜等物品。
1.2.5空调系统:
-业主为租赁区域提供空调末端设备。
-任何特殊要求,均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管理公司将根据供给的可能性来判断决定。
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业主承担。
-租赁区内,供风机盘管/空调机组检修的通道应符合管理公司规定,天花吊顶要符合上人的要求。
-步行街一、二、三层商铺的平均冷负荷标准是200w/m2,四层商铺的平均冷负荷标准是350w/m2。
-另外,管理公司提供中央空调服务,空调系统是为保持商场运作温度所需,过量的射灯及传热设备会影响空调效果,业主须顾及该类因素对整体空调系统的影响。
1.2.6通风设备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商户自行改造、安装的通风空调管道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空调管道须采用非燃金属材质,若选用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管道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具有保温性能的风管内部绝热材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
风管制作所采用的连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材料。
-商户自行安装的排油烟管道须为不锈钢材质,须设置150℃防火阀、并作防火隔热处理,设置泄油口和便于清洗的检修口。
-厨房排烟系统柔性连接侧段管制作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需采用漏光法检验管道气密性;
-厨房排烟屋面排烟口应竖直向上,距屋面2.5m,并配备防雨罩。
排油烟:
-排油烟系统管道井预留到位,商户自行设计安装排油烟机、补风机、油烟净化器及风管,油烟净化器采用经北京市环保局认可的产品,净化效率要求在95%以上。
-水平管道按不小于0.5%坡度,坡向排气罩,在最低端设泄油阀及清扫口(清扫口一条边不小于600mm),对于短边小于500mm的支管每3m设一个清扫口。
-餐饮商户将油烟排入油烟井前,必须对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并达到相关规范的排放标准。
-风机安装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减震措施。
-厨房须设置强制补风系统,总补风量为排烟量的80%,补风口设置在烟罩前1米处。
-油烟净化器、排油烟风机、补风机电源引自各自商铺配电箱,且排油烟机与补风机开关设置联动。
1.2.7给排水系统
-非餐饮类业主如有供水要求,则需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得到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后,由管理公司负责提供接点,所需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对于餐饮、娱乐业主,管理公司负责将供水管接至租赁区。
租赁区以内至厨房的一切安装工程,包括供水管、阀门以及其它一切装置均由业主自行负责项目参与施工。
具体尺寸由业主按照厨房规模大小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由管理公司确定。
-餐饮、娱乐、大型超市、美容美发等特殊行业的业主项目参与施工前,需向管理公司申请用水量,经确认后,方可项目参与施工。
单元水表将由管理公司提供,并负责安装。
-所有厨房、食品装运区域和食品处理区域必须进行防水处理。
给水管路到所有的固定装置必须有截止阀。
-在所有洗涤槽、盆和特殊卫生装置中应安装单独的固体杂物过滤网,从事美容美发经营的业主必须安装毛发过滤网。
-所有给水管道不允许暗埋地面敷设。
-制冰机设备应为单独专用管道阀门控制。
-水表安装位置便于后期抄表、检修。
-业主的卫生设备、通气管、水管附件应符合业主和管理公司安装要求和北京市现行规范的要求。
1.2.8给排水设计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业主必须在所有产生油污的地方和厨房设备上,安装足够大小的、单独的第一级隔油池。
所有厨房的排放物必须预先经第一级隔油池处理后,方能排放至地下室隔油池进行集中处理。
第一级隔油池的日常维护及清理工作由业主自行负责,并应接受管理公司的日常检查。
(一级隔油标准:
厨房灶具及洗碗池水斗底部必须安装不锈钢隔油箱,工艺必须达到一级隔油标准;排水多路分管必须有地漏槽,总下水口必须加装不锈钢滤网,地漏槽需加装防滑盖板,便于槽内沉渣的清除;隔油箱及分路排水管的管径需大于DN50;排水地槽项目参与施工通过48小时闭水试验。
)
-厨房排水采用同层排水,不允许在楼板自行开洞下排水;且采用排水明沟方式,尽量避免排水管地面暗埋,排水沟内胆采用不锈钢材质。
防水项目参与施工方案一
1、基层处理:
-基层无垃圾、浮浆、起沙、锐角物、裸露钢筋现象。
-基层应具备相对平整,不得有漏水。
-以上工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项目参与施工。
2、防水基面特殊处理:
防水基面用硬毛刷仔细清楚浮灰。
3、渗透剂涂布:
目的:
-渗透剂是防水基面和防水层中间的涂层;
-渗透剂涂布对防水基面能引起到清扫和封尘作用;
-利用渗透剂的渗透作用使防水层涂布与防水基面充分粘结。
配比:
用PARATEX原液1KG:
水19KG充分搅拌。
要求:
-应使用电动搅拌机,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
-用毛刷活滚筒均匀涂布,不得漏涂
-养护时间30-120分钟。
4、防水涂布:
工法:
-按设计要求,本工程采用C-工法;
-C-工法必须涂布二度
-基本涂膜厚度为0.8-1.0mm。
配比:
用PARATEX原液1KG:
混合材0.67KG充分搅拌。
要求:
-应使用电动搅拌机,搅拌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
-用铁板或硬毛刷均匀涂布,不得少涂、漏涂和气泡产生;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防水范围进行项目参与施工;
-第一度养护时间为6小时,第二度养护时间为12小时。
质量控制:
-做好项目参与施工日志和材料记录;
-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做好自检记录;
-自检按产品标准和有关规范执行;
-由公司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按要求进行报验;
-无纺布黏贴加强层项目参与施工,无纺布要充分浸透防水材料,不得有白茬及褶皱;
-项目参与施工要求严格按照Q/TESUO1-1999和GB50108-2001执行;
-防水项目参与施工,严禁与项目参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参与施工现场;
-防水层养护未结束,任何人员不得入内。
环境控制:
-防水项目参与施工和成膜温度必须控制在50℃以上;
-根据Q/TESUO1-1999之温度与固化时间的参数来控制材料使用。
防水项目参与施工方案二:
原混凝土表层处理干净,涂膜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K111型】一道,转角处增设一道。
干固后用1:
2.5的比例搅拌的水泥砂浆找平约20mm厚。
凝固后接着用1:
2.5的比例搅拌的水泥砂浆加防水搅拌后第二道防水层。
干股后常规工艺贴地砖。
明水渠,用不锈钢制作,接头处用氧弧焊密封。
下水口处预留500*500的维修口,不锈钢盖板(见附图1)
防水区域:
厨房区、备餐区、消洗区等涉及到用水区域包括排水明沟。
局部防水做法:
-厨房区、水吧、熟食区等各区域墙、地面防水处理如下图所示(附图2)
-厨房水吧区域地坪增高及明沟防水项目参与施工如下图所示(附图3)
注意事项:
-餐饮类厨房采用明沟排水,商户不可自行在楼板开孔安装排水管线;
-暗埋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灌水试验高度不低于隐蔽管线高度;
-所有水槽安装单独隔渣池,从事美容美发经营的必须安装毛发过滤网。
-商户的卫生设备、通气管、水管附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2.9燃气系统:
-燃气管道仅提供给餐饮类业主,业主将提供燃气总管道,业主必须向商管公司提交申请报告,经过与商管公司审核同意后由业主自行向本地区的燃气公司提出申请,并承担相应费用。
-燃气用气量大于(等于)40m³/h时,需在用气区域设置独立燃气表间。
1.2.10消防系统:
-所有的消防报警探头、喷淋头、消火栓、排烟系统、防火分区的卷帘门等均已按照消防规范防火要求进行安装。
业主的装饰不得破坏这些设施或影响其正常使用,如需更改,必须征得消防局认可。
-租赁区域内,所有消防系统的改变,必须报请管理公司和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得到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批准。
-业主如因装饰需要,对消防报警探头、喷淋头以及排烟等相关消防系统进行的任何更改,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必要时需得到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批准。
工程实施由管理公司指定的专业承包商来完成,费用由业主承担。
-业主装饰材料防火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规范。
-单元内如有消防排烟口、阀及控制开关,装饰、装饰时需进行预留,保证消防排烟系统畅通、可用。
-防火涂料及各类隐蔽工程前请自行拍照留档,以备消防验收及检查。
-仓库隔断墙与天花板距离需符合消防相关规范,如隔断墙至顶隔断空间内需设置消防烟感、喷淋等消防设备。
1.2.11消防设计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1.2.11.1消防设施
-建筑内部消火栓的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材料颜色应
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设置有明显区别于周围环境的警示标识。
-建筑内部装饰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不应妨碍
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因特殊要求做改动时,应符合国家有关
消防规范和法规的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
度和数量。
-消防卷帘门下方两侧0.3米以内不得设计高橱柜或货架等遮挡设施;控制
按钮面板不得拆除、遮挡、喷涂。
-任何分隔墙均不可妨碍消防通道、消防排烟、消火栓水带的收放及使用。
1.2.11.2消防设备
-新增或改动的消防喷淋头离墙壁或隔墙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1.8米不小于
0.6米,喷头间距应不大于3.6米,不小于2米。
喷淋头溅水盘必须在吊
顶下方,与吊顶、楼板、屋面板的距离,不宜小于7.5厘米,并不宜大于
15厘米。
-吊顶至楼板或屋面板的净距大于800㎜的闷顶和夹层,当其内有可燃物或
装设电缆、电线时,应在闷顶或夹层内设置喷头;
-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500㎜ 。
探测器周围不应
有遮挡物。
探测器至送风口的水平距离≥1500㎜。
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间距不应超过10000㎜,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000㎜。
探测
器宜水平安装,当倾斜安装时,倾斜角≤45℃;
-厨房间根据面积、分隔情况须安装相应数量的温感及93℃喷淋头。
-喷淋头和烟感下方必须留有至少50公分的空间。
-疏散指示标志的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安全出口;室内的广告牌、装饰物
等不应遮挡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应设置在门的上部或边缘,并应
符合下列要求:
A)设置在门的上部时,标志的下边缘距门框不应大于
0.15m。
B)设置在门框侧边缘时,标志的下边缘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2.0m。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
-店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
店铺内的电源开关、
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厨房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联网到消防监控中心。
1.2.12装潢工程表面项目参与施工标准
-吊顶需采A级不燃材料,吊顶高度应当平于或高于玻璃橱窗顶端。
在空调阀门和消防排烟阀、消防卷帘电机处需开设500*500mm的检修口。
不吊顶喷涂装饰,严禁采用油漆,需采用阻燃涂料;
-内墙或间隔墙面采用木板做展示架时,需贴防火板或铝塑板;
-地面禁止采用木地板,可采用高仿木地板地砖,铺设高度与公共区域地面平齐。
铺设内外界线以店铺门为准;
-道具表面需贴防火板或铝塑板。
内设灯箱或灯具需刷防火涂料和开散热孔;
-店招架要求采用钢材焊接,禁止使用木架框;
-灯箱内如有B级材料,需增加不燃材料做内衬板。
1.3装饰材料管理
1.3.1装饰材料分类
-室内步行街公共区域的装饰材料和固定设施的制作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商铺内各部位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其他场所的内部装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
装饰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划分为顶棚装饰材料、墙面装饰材料、地面装饰材料、隔断装饰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步行街商铺及地下商业区域各部位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
注:
当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时,轻钢龙骨石膏板可视为A级材料。
装饰部位
顶棚
地面
墙面
隔断
固定
家具
装饰
织物
其他装
饰材料
装饰材料的燃烧
性能等级
A
A
A
A
B1
B1
B2
1.3.2室内步行街小商户的店铺分隔界面消防技术要求
-钢化玻璃与店招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分隔玻璃根据定位靠内皮安装,应采用整片钢化玻璃;
2)店招及店面装饰应安装于钢化玻璃外侧,店招与玻璃之间距离为5cm-10cm,并通过构造性做法完成;
3)分隔玻璃店铺内侧300mm内不应有妨碍加密喷淋完整保护分隔玻璃的建筑类装饰;
-加密喷淋的喷头形式:
用于保护钢化玻璃的加密喷淋应采用边墙型喷头,喷头距玻璃≤300mm,距吊顶150mm,喷头布置间距为1.8~2m。
-必须安装门吸自动闭锁装置:
各店铺应安装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门吸自动闭锁装置。
-严禁烧烤吧等小店铺取消钢化玻璃,采用大开敞方式营业。
-自动喷水冷却系统保护
1)钢化玻璃的高度不宜大于4.0m,玻璃的上檐至楼板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不燃材料进行封堵,其封堵材料在店铺内侧宜与玻璃平齐,如确有困难时,材料凸出宽度不应大于50mm;
2)应设置独立的自动喷水冷却系统保护;
3)自动喷水冷却系统的喷头宜采用边墙型喷头或窗式喷头,公称动作温度为68℃,喷头的工作压力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0.1MPa,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
当喷头距地面的高度大于4.0m时,每增加1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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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 商业 购物 广场 施工 装修 作业 标准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