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建筑及其理论的发展概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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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建筑及其理论的发展概况
现代建筑及其理论的发展历程
学习提纲
1.现代建筑发展初期阶段(1850年代~1940年代)
1.1.现代建筑产生与发展的背景概述
1.1.1.技术领域:
钢、铁、混凝土和玻璃的广泛运用。
1.世界上第一座铸铁桥:
英国什罗普郡,科尔布鲁克代尔大桥(1777~1781),跨度30.5M;
2.最早以铁来装饰的建筑:
巴黎,圣—热纳维耶芙图书馆(1843~1850);
设计师:
亨利•拉布鲁斯特(Labrouste,1803~1865)
3.伦敦国际博览会水晶宫(TheCrystalPalace,1851)
设计师:
约瑟夫•帕克斯顿(JosephPaxdon,1803~1865)
以工业化大生产方式成功建造的第一座公共性建筑;
4.巴黎世界博览会机械馆(1889年)及埃菲尔铁塔(1889年4月5日竣工)
设计师:
CH•L•F杜特(Ch.L.F.Dutert,1845~1906)
宽115米、长420米,由三铰拱支撑;
5.1870~1900年,钢筋混凝土技术得到飞速发展,在德国、美国、英国、法国同时进行了开拓性的工作。
由法国人弗朗索瓦•埃纳比克(FrancoisHennebique)在1879年首次使用,并在1892年获得专利;
最早使用混凝土骨架的住宅建筑:
巴黎富兰克林大街25号住宅(1903年);
法国工程师A•贝瑞(AugustePerret)/托尼•加尼埃(TonyGarnier),最早尝试使用钢筋混凝土的设计师之一。
1.1.2.艺术领域:
在绘画领域开始出现对事物的描述由具象向抽象的转变;
●新印象派:
1.乔治•修拉(GeorgesSeurat,1859~1891)
尝试点彩,
代表作:
《星期天下午的大碗岛》(1884-1886);
《喧闹》;
《库尔波优瓦之桥》(1886-1887);
2.文森特•凡•高(VincentVanGogh,1853-1890)
荷兰画家,追求以色彩和概括的画风来表达对事物的感受;
代表作:
《向日葵》;
《有柏树的玉米地》;
●立体派
1.巴勃洛•毕加索(PabloPicasso,1881~1973)
西班牙画家,
代表作:
《拿着调色板的自画像》(1906);
《亚威农的少女》(1907);
《镜前姑娘》(1932);
《梦》(1932);
《德列斯画像》(1937);
●蓝色骑士派
1.瓦西里•康定斯基(VassilrKandinsky,1886~1944)
俄罗斯画家,以色彩和线条构成的视觉语言表达内在感受;
代表作:
《结合》(1906);
《圆之舞》(1906);
《黑色中的四角形》(1906);
《时髦女低音》(1906);
2.米罗(Milo,1893~1983)
西班牙画家,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受到过立体主义、野兽派、达达派和超现实主义的影响,作品充满幻想和活力;
代表作:
《太阳前的人和狗》(1953);
《华丽翅膀的微笑》(1953);
《天青的金色》(1967);
《白昼之诞生》(1968);
《晒太阳的女人》;
《十三星座前的舞女》(1906);
●几何抽象派(荷兰风格派运动,1917~1931)
1.彼得•蒙德里安(PietMondrian,1872~1944)
荷兰画家,主张万物的形态均可简化成水平与垂直线的纯粹抽象构成(也被称为冷抽象);
代表作:
《风景》(1906);
《红磨坊》(1906);
《纽约》(1906);
《黄、蓝构成》;
《红、黑、蓝、黄和灰的构成》(1920);
1.1.3.建筑领域:
●工艺美术运动(TheArtandCraftMovement):
1.威廉•莫里斯(WillianmMorris,1834~1896)
强调手工艺,反对没有差别性的工业化大生产;
代表作:
红屋(RedHouse)
2.约翰•拉斯金(JohnRuskin,1819~1900)
是第一个猛力抨击火车站和“水晶宫”的人。
●新艺术运动(TheArtNouveau):
始于纺织品和书籍装帧艺术,主要涉及装饰问题,更主要的是平面装饰问题。
1.安东尼•高迪(AntonioGaudi,1852~1926)
西班牙建筑师,被认为是高度个性化的哥特复兴主义者,在1898年达到了创作成熟期,追求创新精神和材料的质感,作品大胆,别具一格。
代表作:
巴塞罗那米拉(Mila)公寓;
巴塞罗那巴特洛(Batllo)公寓;
萨格拉达•法米利亚教堂(SagradaFamilia,1903~1926);
●维也纳分离派(Secessionist):
1.奥托•瓦格纳(OttoWagner,1841~1918)
维也纳学派的代表人物,对英国简洁明快而舒适的工业艺术表示了极大的赞赏,追求以新的简化的装饰风格代替新古典主义的模仿做法;
代表作:
维也纳邮政储蓄银行;
2.查尔斯•伦尼•麦金托什(CharlesRennieMackintosh,1868~1928)
在建筑、室内装饰、家具设计、书画雕刻设计、纺织品图案、水彩画等领域均有建树,擅长用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现及融合各地不同的文化。
代表作:
英国格拉斯哥设计学院(1897~1899);
山屋(Hillhouse,1897);
●纯粹主义运动(功能主义):
1.阿道夫•卢斯(AdolfLoos,1870~1933)
维也纳建筑师,初期设计受瓦格纳影响,追求建筑的简洁性。
1908年发表著名论文《装饰与罪恶》中,后期受芝加哥学派的影响较大,主张建筑和实用艺术应除去一切装饰、认为装饰是恶习的残余。
他的作品被认为是最早的欧洲理性主义典型。
代表作:
维也纳斯坦纳住宅(SteinerHouse,1910);
维也纳斯莫勒住宅(MollerHouse,1910);
2.德意志制造联盟(theDeutscherWerkbund,1907年成立,1898~1927)
3.彼得•贝伦斯(PeterBehreus,1868~1940)
是现代建筑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被誉为现代建筑史根本转折时刻的关键人物;
代表作品:
柏林AEG(德国通用电气公司)透平机车间(1909);
三位现代主义建筑的大师在其职业生涯中曾在贝伦斯的事务所工作过。
●包豪斯(Bauhaus,1919~1932)
是德国在世纪之交为改革应用美术教育而进行的连续不断努力的结果;
1898年,卡尔•施密特建立德累斯顿车间;
1903年,汉斯•珀尔齐格被委任为布勒斯劳应用美术学院院长;
彼得•贝伦斯被委任为杜塞尔多夫应用美术学院院长;
1906年,在魏玛建立大公国工艺美术学校,由凡•德•费尔德任校长;
1919年,由美术学院和工艺美术学校合并组成综合学校,由沃尔特•格罗皮乌斯任校长;
由布鲁诺•陶特发表包豪斯的基本原则:
一种新的文化统一体只有通过一种新的建造艺术才能达到,其中每一个独立的专业都对最后的形式起贡献作用;
在手工艺、雕塑和绘画之间没有界限,一切归属于建筑艺术。
●结构主义
俄国的先锋派:
V.塔特林:
第三国际纪念碑模型(1919年)
●国际现代建筑会议(CongresInternationauxd’Architecture,1928年成立)
1.2.建筑实践:
现代建筑运动中的核心人物
1.勒•柯布西耶(LeCorbusier,1887~1965)
出生于瑞士,原名夏尔•爱德华•让纳雷(CharlesEdouardJeanneret),1920年以勒•柯布西耶为笔名,是现代建筑运动的重要发起者、倡导者和实践者,极有争议。
1910年在贝伦斯事务所学习组织方法,1911年与奥古斯特•克里伯斯坦(AugustKlipstein)结伴游历欧洲,远至伊斯坦布尔,其间参观了希腊的雅典卫城遗址和帕提农神庙,受到很大影响;1914年提出“多米诺式住宅”(Dominohouse)概念,这种住宅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式体系模式。
1917年在巴黎定居;1923年出版《走向新建筑》,提出现代建筑“形式追随功能”(formfollowsfunction)的原则、现代建筑五个主要特征(既架空支柱、屋顶平台、自由平面、带形窗、自由立面)和机器美学观点;其主要代表作品有:
1929-1930年的萨沃伊别墅,是对其建筑思想的全面表达;
1930-1932年,巴黎大学瑞士学生宿舍;
1927年获日内瓦国联总部设计竞赛一等奖,但未付诸实施;
二战以后
1946-1952年,法国马赛公寓;
1950-1955年,朗香教堂;
1951-1965年,印度昌迪加尔行政中心建筑群、议会大厦、高等法院、秘书处大楼;
1952-1960年,法国里昂拉土雷特修道院;
2.沃尔特•格罗皮乌斯(WalterGropius,1883~1969)
曾作为事务所助手为贝伦斯工作,现代建筑的重要教育家、理论家和实践者,其主要代表作品及经历:
1911年,阿尔费尔德•法古斯工厂(FagusFactory);
1919年创建包豪斯学院(theStaatlicheBauhaus),尝试将建筑、工艺美术、绘画结合(德国魏玛)。
1926年,设计修建包豪斯校舍,将注意力转向了城市设计;
1946年,在美国成立协和建筑师事务所(TheArchitectsCollaborative);
1949-1950年,哈佛大学研究生中心;
1956年,希腊雅典美国大使馆。
3.路德维希•密斯•凡•德罗(LudwigMiesVanDerRohe,1886~1969)
在圣彼得堡大使馆的建造中,曾与贝伦斯合作;对现代建筑材料有充分了解,善于在建筑创作上综合运用钢材与玻璃等材料,对北美的高层建筑设计影响巨大;追求简洁,提出“少就是多”(lessismore)的设计思想。
、功能主义至上的设计目标,积极探讨应用先进的结构技术,在高层建筑中最早使用玻璃幕墙。
其主要代表作品及经历:
1929年,巴塞罗那博览会德国馆,采用了纯粹空间构成的建筑语汇,在不同部位使用了不同材料,表现出空间的空透雨流动感。
1937年,逃离德国到达美国,在伊利诺伊理工学院从事教育工作;
1952-1956年,伊利诺伊理工学院建筑馆(克朗楼)(GrownHall);
1950年,范斯沃斯住宅(与菲利普•约翰逊合作);
1950-1951年,芝加哥湖滨公寓
1954-1958年,纽约西格拉姆大厦,使用幕墙和连续玻璃的立面形式。
1962-1968年,柏林新国家美术馆。
4.弗兰克•劳埃德•莱特(FrankLloydWright,1867~1959)
美国本土建筑师,初期建筑作品受梭罗、爱默生的自然主义思想影响较大,追求建筑与其所处环境的协调,提出“有机建筑”的概念,其主要代表作品及经历:
1887年,加入沙利文事务所;
1889年,成立自己的事务所;
1909年,芝加哥罗比住宅;
1916-1922年,长期呆在日本,受日本文化影响极深;
1936-1939年,威斯康星,约翰逊制蜡公司办公楼;
1936年,宾西法尼亚,考夫曼流水别墅;
1956-1959年,纽约古根海姆博物馆;
1959年,加利福尼亚,马林县市政中心;
1.3.建筑理论:
走向理性主义/城市发展问题
1.3.1.现代建筑理论的特点:
1.对问题的研究与实践来自于具体的社会问题,针对性强,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
2.对其他学科发展的结合逐渐紧密,研究的系统性与广泛性特征突出;
3.城市问题第一次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得到发展,城市研究与建筑研究齐头并进,相互补充。
1.3.1.主要理论著作:
1.建筑的七盏明灯(TheSevenLampsofArchitecture,1849)
[英]约翰•拉斯金(JohnRuskin,1818~1900)著,他既是艺术家和艺术批评家,又是科学家、哲学家和诗人;一生游历四方,足迹遍布英伦诸岛和欧洲大陆。
拉斯金的主要作品包括:
《近代画家》、《建筑的诗歌》、《威尼斯的石头》、《佛罗伦萨的早晨》、《绘图要素》、《透视要素》等,其作品对甘地、托尔斯泰、普鲁斯特有较大影响。
◆第一版序:
指出研究对象
代表意大利罗马式建筑和纯粹的意大利哥特式建筑的瓦尔德阿诺(Vald’Arno)诸城市;
代表意大利哥特式风格与拜占庭风格相结合的威尼斯和维罗纳(Verona);
代表从罗马式建筑到火焰式建筑的整个北方建筑的鲁昂(Rouen)及其相关城市;
◆前言:
我们时代的艺术千万不能奢侈,我们时代的玄想千万不能无聊;
◆第一章牺牲(奉献)明灯:
作为一个导引性原则,它讨论了美、作品、得体与财富的思想,把建筑学看作一项既具奉献性,又使其作品屈从于一个更高意志的活动。
首先,阐明了建筑与建造之物的区别—凡是建筑都必然对人的思想产生影响,而不仅仅为人体提供服务;同时认为:
一切优秀建筑都必须建立在优秀建造之物的基础之上。
其次,将建筑分为五类:
祭祀用、纪念用、民用、军用、家用;—家庭奢华应当为国家的辉煌牺牲;
其三,提出了服从牺牲原则的两个伟大条件:
一是凡事要尽力,二是应把建筑中看得见的劳作的增加看成是美的增加,注意附着在建筑之上的劳动所表现出来的价值。
其四,提倡从建筑整体的效果出发,按需装饰,反对过度装饰。
(插图一)
◆第二章真理(真实)明灯:
诚实是一个重要的原则,在论述这些原则时,他提到了联想与历史风格,并列出了三种与结构、材料和装饰相关联的建筑欺骗行为。
第一种欺骗行为:
结构欺骗,即暗示一种名不副实的结构或支撑模式;
后期哥特式屋顶的悬饰和飞扶壁,首先用在不需要的地方,其次被以不可能有任何用途的方式加以使用;
注意钢铁在结构中的正确利用—可以用来连接,不能用来支撑;
第二种欺骗行为:
表面欺骗,即用来表示与实际不符的其他材料(如在木头上弄上大理石纹)的表面绘画,或者骗人的浮雕装饰,诱使旁观者相信实际并不存在的某种材料;
建筑最合适的颜色就是天然材料(石材)的颜色;
第三种欺骗行为:
操作欺骗,即使用任何铸造或机制的装饰物(作品)代替手工作品;
野蛮的铸铁装饰—在造成我们整个国家美感削弱的原因中,最突出的莫过于对铸铁饰品的不断使用。
◆第三章权力(力量)明灯:
这项原则中的许多内容都可以放在崇高或意志的范畴之下,或者在它有关圆与方的讨论中可放在形式的范畴之下,其原因在于对强有力的效果的反应。
两类对建筑的记忆:
一类精美,一类严肃;
明确的界线才能使建筑实际的体积最好地表现出来;从基础部分到建造部位必须有一条界线,而我自己倾向于一条垂直的界线;
主要轮廓选择接近正方形的形状更容易形成崇高建筑(纪念性建筑);
在被纯粹的直线或曲线包围的区域中,正方形和圆是力量之所在。
正方形和圆以及相关的正方体或连续体,立方柱和圆柱,是一切建筑设计中蕴含着最大力量的因素;
优雅的比例/连续的墙体
展现建筑材料特征的手工艺;
能刻画建筑轮廓线的凹凸体量及阴影处理。
◆第四章美的(美观)明灯:
讨论比例与抽象的概念,尽管建筑离不开直线,但拉斯金认为最美的形式是由曲线构成的。
◆第五章生命明灯:
展现活力和想象力相当重要,因而手工劳作比机械加工更为受到青睐。
某种生命的感觉会反映在作品创作过程的多样、变化与意识中。
◆第六章记忆明灯:
这里对于与一座建筑之时代特别关联的如画风格与诗歌意境的概念,以及“它的宏亮声音…与神秘同情”进行了讨论。
哥特式风格以其对于以往事物之联想与记忆的记录而受到赞许。
◆第七章顺从(服从)明灯:
在这里所表达的原则不是自由的意志,而是法则。
并不要求新的风格,而是要求为建筑确立种种法则。
“使忠实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生活、历史与宗教得以具体体现出来。
”
资料来源:
〔英〕戴维·史密斯·卡彭著王贵祥译,建筑理论(上):
维特鲁威的谬误—建筑学与哲学的范畴史,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01,P164~167;
〔英〕约翰·罗斯金著张璘译,建筑的七盏明灯,济南:
山东画报出版社,2006.08;
2.明天的田园城市(GardenCitisofTo-morrow,1898)
[英]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Howard,1850~1928)著,原书名为《明天:
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To-morrow:
APeacefulPathtoRealReform),1902年第二版时改为现名,内容有所删节和调整。
此书针对当时英国大城市的弊端,倡导的是一次重大的社会改革,即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来取代城乡分离的旧社会结构形态。
在此书的影响下,英国于1899年建立了田园城市协会(GardenCityAssociation),1941年改称为城乡规划协会(TownandCountryPlanningAssociation)。
除了英国建设的莱奇沃斯(Letchworth)和韦林(Welwyn)两座田园城市外,在奥地利、澳大利亚、比利时、法国、德国、荷兰、波兰、俄国、西班牙、美国都建设了田园城市或类似称呼的示范性城市。
◆作者序言:
提出人口继续向已经过分拥挤的城市集中、农村地区进一步衰竭的问题;—只有找到一种方法能构成引力大于现有城市的磁铁,才能有效、自然、健康地重新分布人口。
对两种概念的批驳:
劳动人民现在不可能,而且永远不可能住在农村而从事农业以外的职业;/把工业和农业截然分开的产业形式必然是一成不变的;
三磁铁概念:
城市和乡村都有其优点和相应缺点,而城市—乡村则避免了二者的缺点
◆第一章:
城市—乡村磁铁
提出了具体的田园城市的构想:
建立在6000英亩土地的中心附近,城市用地为1000英亩,农业用地为5000英亩,人口32000人,平均每人城市用地面积约135平方米;从中心城市中心到各田园城市中心约4英里,从中心城市边缘到各田园城市边缘约2英里;
6条林荫大道(boulevards)从中心通向四周,把城市划分为6个相等的分区;
由“水晶宫”(CrystalPalace)包围起来的“中央公园”(CentralPark),面积为145英亩,“水晶宫”既是居民日常的休闲场所(特别是在恶劣的天气下和冬季),同时也是商品交易场所和产品展示的场所;
宏伟大街(GrandAvenue):
作为公共开放空间和各种公共设施(如学校、教堂)用地,其两边的建筑按新月形布置而非同心圆布置;
城市外环设置工厂、仓库、煤场、木材厂等工业设施,靠近围绕城市的环形铁路,环形铁路有侧线与通过该城市的铁路干线连接。
◆第二章:
田园城市的收入及其来源—农业用地
◆第三章:
田园城市的收入—城市用地
◆第四章:
田园城市收入的支出概况
◆第五章:
田园城市的支出细目
◆第六章:
行政管理
核心是逐步实现土地社区所有制,以建设田园城市的方法,逐步消灭土地私有制,逐步消灭大城市,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新社会。
设立管理委员会,包括中央议会(CentralCouncil)和各部门(Departments);
中央议会职责:
安排总体规划;
决定公共基础设施的拨款;
对各部门进行适当监督与控制,保持全局统一协调;
各部门分为公共管理、工程、社会目标(SocialPurposes)三个部分,各部门的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中央议会;
◆第七章:
半私营企业—当地人民抉择—禁酒改革
对于商业空间的经营与控制:
吸引店主阶层的承租人来此经营,向社区提供足够的税租;
防止商店重复设置造成的不合理和浪费;
确保通常由竞争带来的优点,如低物价、多选择、待人公平等;
避免垄断带来的弊端。
◆第八章:
准市政工作
◆第九章:
预计到的困难
◆第十章:
各种主张的巧妙组合
◆第十一章:
遵循的道路
◆第十二章:
社会城市
◆第十三章:
伦敦的未来
资料来源:
〔英〕埃比尼泽•霍华德著金经元译,明天的田园城市,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0.12;
3.装饰与罪恶(OrnamentandCrime,1908)
[德]阿道夫•路斯(AdolfLoos,1870~1933)著,是由多篇文章组成的论文集;路斯在世时只出版过两本文集,均由因斯布鲁克的勃伦纳(Brenner)出版社出版。
《言入空谷:
1897—1900年间的文章》(Insleeregesprochen,1921),其中主要的文章有:
◆波坦金城,1898;
◆饰面原则(theprincipleofcladding,1898);
路斯认为饰面(cladding)是建筑的基础:
人对空间的经历首先是由顶棚、地板墙体等表层饰面所决定,即由材料的感觉冲击力所决定。
建筑师开始设计一个空间是从使其视觉化开始,而第二步才是考虑如何支撑表层饰面。
因此,在他看来,在建筑讨论中对真实性的需求和建筑设计中结构体系的可见性无关,而与表层饰面作为清晰可见的存在有关。
路斯指出,任何一种材料都有着它独特的形式语言和特征,这意味着,任何材料都不能套用或是模仿另一种材料的形式。
◆一个可怜小富人的故事;
路斯认为虚假统一的风格也是装饰,对这种“装饰”的去除就是反对分离派的总体艺术(anti-Gesamtkunstwerk);面对现代社会的演化,建筑应该分散成许多语言来和大量不同的经历相对应—私有的和公有的、内部的和外部的、私密的和公共的。
房子的室外应该端庄朴素,而它的整个丰富应该被封闭在室内。
《尽管如此:
1900—1930年间的文章》(Trotzdem,1931),其中主要的文章有:
◆装饰与罪恶,1908;
1910年1月22日,路斯在维也纳文学与音乐学院以“装饰与罪恶”为主题作了演讲,1913年6月,这些演讲内容以“装饰与罪恶”为题目被译成法文,发表在《今日之书》上,1920年11月,被柯布西耶重新发表在《新精神》的创刊号上。
在文中,路斯指责他的同代人通过在家具、建筑和服装上使用装饰来掩盖他们文化和社会状况的贫庸;他提倡去除功能性物品的表面装饰,但赞同运用饰面原则进行功能性的深层次装饰;路斯认为“我发现了下面这个事实并愿公之于众:
文化的进化即等同于在日常生活物品中去除装饰”,并以此作为反对分离派的宣言。
在建筑层面,路斯通过这篇文章主要批判了分离派的建筑师和艺术家,认为分离派表面、肤浅的装饰风格正体现了文化的缺失。
然而在反对分离派的表面装饰(ornament)的同时,他却又赞扬和提倡古典主义中蕴涵的几何性的深层装饰(decoration)。
他认为前者只是瞬间的价值,而后者通过正确使用材料和古典法则赋予建筑更多内涵。
路斯还从服装的角度讨论了装饰与文化的关系;他认为服装应该是一个中性的表皮,它既不是完全的、人工个性的符号,也不是完全虚伪的装饰,它应该通过其严谨和简洁来体现一个人的真实性和纯粹性。
◆建筑学(Architecture,1910);
在文中,他对文化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我所谓的文化,就是人的内在与外在世界的平衡,正是这种平衡保证了理智的思考与行动。
”
路斯一方面把服装与身体的关系作为其关于建筑饰面思考的原型,另一方面,还在更为直接的意义上把建筑与服装作出类比。
他认为时装的产生不是基于一种社会生活的习俗与传统(convention),而是出于设计师或业主的奇异思想,是一种缺乏文化根基的虚浮变异。
在这种对于服装与时装的区隔中,路斯事实上也暗示了风格这一概念其内涵的演变过程,即由18世纪及其以前的扎根于社会生活并与生产和制作方式的密切相关,而到19世纪的与社会生活相分离和割裂。
为此,他同时与当时占主流地位的两种思潮相对抗:
一是历史复古主义,二是以霍夫曼、奥尔布里奇为首的“分离派”的所谓个人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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