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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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
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第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
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第三,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起到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第四,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二、加强农民工招用合同管理
第一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
第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第三,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劳动劳动安全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解决农民工医保问题的力度
一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二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
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
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五、认真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
第一,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
第二,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
第三,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输入地政府对委托承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要在办学经费、师资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提高办学质量。
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打讨薪官司可申请法律援助
六、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
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同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有关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应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涉及农民工的诉讼活动、非诉讼协调及调解活动。
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对策.doc
综述:
2007年以来,在一些地方和企业暴露出非法用工、虐待农民工等严重问题,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目前,我国农民工已达两亿多人。
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就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进一步加大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
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督检查措施尚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性障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加之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方面相对缺失,农民工权益受侵犯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山西“黑砖窑”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事例。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是基础
一要把农民工维权纳入法制化轨道。
从源头着手,加快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步伐,逐步建立完善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二要加大劳动执法力度,坚持劳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强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工、随意延长工时、克扣工资、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类似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要将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简化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仲裁和司法援助。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逐步消除影响农民工权益实现的体制性障碍是关键
一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打破城乡和地区分割,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建立覆盖城乡、公正平等的劳动力市场管理与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能够接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努力创造条件,逐步把农民工的服务、社会保障、住房、子女等需求纳入公共服务的范围。
三要组织和引导农民工参加社会与企事业事务管理,安排农民工代表进入党代会、人代会以及企业职代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起他们反映意愿的渠道。
在入党、入团、评选劳动模范方面,要将农民工纳入视野,逐步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
三、维护农民工权益,建立党政主导、工会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是保证
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把推动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各级党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参与的社会化维权格局。
二要推动建立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地位,建立健全农民工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工会是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三要坚持党政主导性与发挥工会主动性的统一,加大工会组建力度,把农民工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围绕农民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问题,坚持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积极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落到实处。
四、维护农民工权益,加强,提高农民工素质是根本
一要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增强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加快他们融入工人阶级队伍的进程。
二要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农民工夜校、工地学校、室、文化体育活动室等,提高农民工的技术技能,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要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表彰农民工中的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强大声势与良好氛围。
如何看待当前的再就业形势
就业是民生之本。
这几年,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始终是党和政府最为关注、最为操心的一件大事。
经过艰苦的努力,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员700万人,50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出现了下降趋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在一些人的感受中,就业的压力仍很大,还有一些困惑:
为什么经济快速发展,人们就业还很难?
为什么失业人员中青年人增多了?
搞市场经济是不是就解不开就业难这个结?
一、就业难的原因
近年来,我国经济每年增长都在8%以上,世界少见。
但是,就业再就业的形势却依然严峻。
经济高增长为何没带来人们预期中的高就业?
第一,人口自然增长率过高,是就业难的基本原因。
我国有13亿人口,基数很大,对就业是一个长期的压力。
从1980年到1999年,全国就业人数净增亿人,相当于世界新增劳动力的%。
从1998年开始,又迎来了因往年的生育高峰带来的新一轮就业高峰,“十五”期间新达到就业年龄的劳动力,较“九五”期间平均每年多290万人。
经济高速增长创造的大量就业岗位,大多被人口增长所抵消。
今后两到三年,城镇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达2400万人,而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仅为1000万左右,每年缺口1400万,加上亿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失业者增多是必然的。
从统计数据看,我国人口增长速度大约还需要一代人的时间才能放缓,所以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不会改变。
第二,产业结构不合理,是造成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一般来说,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最多的部门。
2000年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平均为%。
东南亚国家中,马来西亚为%,印尼为%,泰国为%,而我国还不到30%。
近几年来,我国进入了以重工业化为特征的工业化加速发展期,第二产业的比重还会上升,而吸纳劳动力最多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相对缓慢。
第三,企业大量富余人员的释放,加剧了就业难的局面。
从1998年到2003年底,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累计达到2800多万人,虽然其中就业能力较强的大都实现了再就业,但在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困难行业和资源枯竭城市,也有一部分年龄偏大、缺少专业技能的人进入失业队伍。
第四,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减弱,是造成就业难的一个新原因。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竞争的激烈,很多企业倾向于利用先进的设备、技术来代替人力劳动,使企业在发展扩大过程中吸纳的劳动力相对少了。
过去,一条半自动洗衣机生产线需要70个劳动力,现在只要7个人。
据测算,20世纪80年代,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增加240万个就业岗位;90年代以来,每增长1个百分点,只能增加70万—100万个岗位。
第五,劳动力供求关系错位,也是造成就业难的一个内在原因。
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现状看,虽然总量供过于求,但在局部行业却供给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一边是有人无事干,一边是有事无人干;一边是有事不愿做,一边是有事不会做。
一些地区、行业和工种招不进人,留不住人。
在城市,有30%的岗位找不到人,有20%的人找不到理想的工作。
二、青年人失业的现状
前几年,一说到下岗失业,人们往往会联想到40岁甚至年龄更大的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人。
但近些年,青年人失业增多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热点。
2004年,劳务市场35岁以下的青年求职者占七成以上,与过去求职者主要为35岁以上大龄群体的情况有明显区别。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
现在,有一个新词叫“新失业群体”,说的是那些加入到求职者行列的初、高中毕业生。
这部分人大多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在应试教育中没学到多少专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缺少优势。
同时,他们找工作,不是出于“养家糊口”的生存目的,更多的是出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今天工作,明天失业,后天又工作了”,就是他们的就业状态。
对于某些认为是脏、苦、累或收入不理想的工作,他们不愿意干,成为自愿失业者。
需要说明的还有一种情况,从2002年开始,高校毕业生连年大规模增加,200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212万,2004年达到280万,2005年达到338万,大学生就业压力进一步凸显。
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大学生的就业高峰与全社会的就业高峰重叠。
现在,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等教育已步入大众化,2004年仅青海省的高考升学率就达83%,但相应就业岗位的增加赶不上毕业生人数的增长。
而且,眼下的劳动力市场特别注重实际工作技能,用人单位往往要求应聘者有实际工作经历,但绝大部分应届毕业生恰恰工作经验少、技能弱。
大学生就业问题,还与就业观念和择业方式有密切关系。
许多高校毕业生非大城市、高收入部门不去。
他们宁可在大河里做一条小鱼,也不到小河里做大鱼;宁可待在大城市里处于失业状态,也不到小城市、收入低的单位就业。
从世界范围来看,部分大学毕业生不能马上进入就业岗位,是一种普遍现象。
根本原因之一在于教育模式与产业结构不相适应,教育结构调整往往滞后于产业结构调整。
其实,青年失业的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就已出现。
当时大量知青返城,就业形势开始紧张,城市也出现了一些初、高中毕业生待业的情况,被称为“待业青年”。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通过发展街道集体经济、制定职工退休接班制度和国企开办三产等做法,吸纳了许多待业青年就业。
但这些做法某种程度上是以牺牲经济增长效率为代价的。
解决当前青年就业难的问题,必须另辟蹊径,另寻新路。
三、发展市场经济解决就业难题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似乎不存在失业问题。
那时,劳动力资源配置,主要通过政府计划,实行统包统分。
那时大学生实行统一分配,一些单位不管需不需要都要接收,一些大学生不管愿不愿意都得服从分配。
这样做的结果,对企业来说就造成一个人干的活两个人甚至几个人干,人浮于事,缺乏效率。
可见,计划经济时期只是将超过社会总需求的剩余劳动力积存于企业内部,靠牺牲效率把失业问题隐蔽起来。
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后,社会对劳动力的吸纳靠市场选择,隐性失业必然转化为显性失业。
用人单位有空缺岗位,就有人去应聘,双方谈好工资标准等事项后,求职者上岗;谈不拢,则上不了岗。
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失业成为劳动力流动的一种经常状态。
与隐性失业比较,显性失业更能真实反映劳动力供求矛盾,有利于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也使企业更注重提高劳动力使用效率。
市场与就业综合作用的结果,有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增加。
应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好就业难题是完全可能的。
首先,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充分就业已成为政府非常重要的政策目标。
从政府来说,促进就业的办法主要是:
制定就业政策,开发就业岗位,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对特殊困难对象给予就业援助,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2004年全国共组织53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70%;共有721万人先后获得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实施的“青年职业见习计划”,三年来让数万名青年赢得岗位、企业赢得人才。
近几年,各级党和政府以及高等学校共同努力,通过改革制度、建立机制、完善政策、改革人才培育模式、疏通就业渠道等,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稳定在70%左右。
其次,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途径。
改革2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年均以9%以上的速度增长,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就业,每年新增就业人数均在700万人以上。
经济结构的调整,更是蕴藏着大量的就业机会。
从所有制结构看,劳动力市场中,个体、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60%左右。
我国的非公经济发展很快,将吸纳更多的劳动力。
从产业结构看,国家已明确提出要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这将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作用。
从企业结构看,“小企业,大就业”已成为共识,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正在进一步改善,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创办中小企业或在中小企业找到岗位。
而且,现在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工作者越来越多,目前全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已达到5000万人。
再次,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再就业机制,是解决就业难问题的根本。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要形成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的新格局。
推行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改善创业环境,鼓励个人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强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提供优质就业服务;加强法制建设,明确责任,规范企业用人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四,从劳动者个人来说,既要转变就业观念,更要提高自身素质。
当前,一些人找不到工作,一些技术性岗位又找不到人,是因为劳动力素质和岗位需求不相适应。
要想一辈子到哪儿都有饭吃,就要具备适应市场变化和新的职业要求的能力。
俗话说得好:
艺多不压身。
无论在职职工还是失业者,都要有危机感、有进取心,在学习和工作中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竞争上岗的新趋势。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饭碗是老百姓天大的事情。
尽管我国将长期面对就业的巨大压力,但只要我们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的双重优势,形成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我们就一定能够逐步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问题。
应对金融危机十大措施体现十大结合
应对金融危机十大措施体现十大结合
当前世界金融危机日趋严峻。
国务院适时出台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
媒体已见诸多好评,市场也已有积极反应。
(新华社、《金融投资报》11月10日报道)
事实上,这十大措施体现了“十大结合”:
短期效应和长远利益相结合。
十大措施的出台,是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国际金融海啸及其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冲击,需要尽快见效。
但实际上,十大措施中,很多内容已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原本就是着眼长远的举措。
诸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都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调控经济和改善民生相结合。
十大措施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而打出的有力“组合拳”。
但其中至少有五项以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比如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刺激经济和经济转型相结合。
刺激经济诚然是当务之急。
但是,我国坚持扩大投资规模与优化结构并重,诸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民生短板、文化教育短板等举措,都是有利于促进整体经济发展转型的。
着眼国内和为国际社会做贡献相结合。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期待她为由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美国肇始的这场金融风暴承担过大的责任,是不切实际的。
中国仍然必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眼、着力搞好国内经济,确保中国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和经济持续发展,这就是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增强信心和赢得民心相结合。
初步匡算,十大措施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
如此大规模的投资,如此明确的举措,必然能够极大地增强国民乃至国际社会应对金融风暴的信心。
与此同时,十大措施都是利国利民之举,充分体现了对百姓的照顾,必然能最大地赢得民心。
而民心的支持又会进一步增强政府的信心,这将形成良性循环。
应对风险与抢抓机遇相结合。
国务院会议强调,尽管我们面临不少困难,但我国内部需求的潜力巨大,金融体系总体稳健,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意识和能力较强,世界经济调整为我国加快结构升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等带来新的机遇。
从十大措施来看,国务院部署抓紧启动一批新的建设项目,办成一些群众期盼、对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关系重大的大事等一些积极进取的举措,通过抢抓机遇战胜风险的战略意图十分明显。
稳定出口与扩大内需相结合。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增速回落4.8个百分点,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比上年同期减少1.2个百分点。
因此,尽可能稳定出口形势是重要的考量,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利用中国内部需求潜力巨大的特有优势,加强扩大内需。
从长远来看,能够保证经济持续健康增长的关键就是国内需求能否拉动。
促进增长和深化改革相结合。
十大措施的出台和推行,坚持既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又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诸如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等等,都将进一步推动原本就倍受关注的改革进程。
中央积极性和地方积极性相结合。
国务院明确提出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就目前而言,4万亿元支出计划中有多少已经列入中央、地方各级财政预算,有多少是此次新增项目尚不清楚,但中央的坚强意志和有力举措,也必将充分调动起地方的积极性。
两个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将使十大措施得到很好落实。
有效扩大投资和积极拉动消费相结合。
4万亿元的巨额投资,十分重视对住房、医疗等民生保障领域的投入,减少公民消费的后顾之忧,注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切实增强公民的消费能力。
刺激国内消费需求必将能够拉动内需扩大,刺激经济增长。
综上所述,“十大措施”无一不是精心设计之作,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在应对此次金融海啸上的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也体现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十分健康,回旋空间仍然很大,而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这为应对当前的金融海啸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未来中国经济仍将保持强劲的、更加健康的发展势头,是世界经济回升的重要引擎。
2010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
酒后驾车
一、注意事项
1.本试卷由阅读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
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其中阅读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请立即停止作答。
3.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用2B铅笔填涂,答题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
二、给定资料
年5月,在成都一家技术公司工作的孙伟铭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
2008年12月14日17时许,孙伟铭在醉酒状态下驾车,与前面一辆同向行驶的轿车追尾后并未停车,而是逃离现场继续向前行驶。
当车行至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卓锦城”路段时,孙伟铭超速驾车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先后撞向对面正常行驶4辆轿车,直至自己的轿车无法动弹。
这起严重交通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财产损失5万余元。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孙伟铭当庭提出要上诉。
成都中院审理此案的审判长说,孙伟铭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长期无证驾驶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反映出其对交通安全法规以及公共安全的蔑视;醉酒后,孙伟铭仍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发生追尾事故后,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明知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会发生与对面车辆相撞、车上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审判长指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危险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此案的判决综合考虑了被告人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被害人及家属所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等因素。
2.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处宣传科科长赵永强称,据统计,今年西安市上半年以来,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239起,死伤较多。
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占20%左右。
酒后驾车缘何愈演愈烈?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处副处长王为首认为,目前法律法规惩处不能让酒后驾驶者警醒。
田雄志则指出,目前,我国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的处罚较轻。
私家车车主代表、青年作者周炜认为,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根源在于许多人认为只要有钱,可缴纳罚款或赔偿就可以了事。
赵永强认为,许多人有这样的错误观念:
“出事大不了拿钱来摆平。
”
前不久,一男子酒后驾驶一辆高档越野车在西安市南郊雁翔路上发生交通肇事,撞死一人。
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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