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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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为总结今年工作,部署明年任务,筹备召开市纪委三次全会,根据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的意见,由各副书记、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带队,抽调委局机关有关同志组成9个调研小组,利用一周时间,分赴全市5个县区、17个市直部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重点围绕年初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采取听取汇报、与不同层次的相关人员集中座谈、与有关主要领导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法,针对每项任务的落实程度、工作中的新进展和新突破、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创新工作、如何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而具体的调查研究。
通过这次调查研究,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情况,摸清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做法和新实践,找准了反腐倡廉工作中依然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解决具体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情况
一、整体情况和总体评价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纪委、市委部署,从服从服务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中,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奋发有为,扎实推进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此,在调研过程中,各级党政、各级部门单位、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予以高度评价,总体感到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整体运做有序,在推进反腐败工作中有了新成效,在软环境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上,尤其是在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建设上有了新作为,所有工作全面整体推进,创新出了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工作新亮点和新突破,展示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新形象,为全市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干事创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纪检监察系统呈现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新气象。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有了新境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实践,紧跟新一轮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形势,与时俱进通过多种形式的调研、读书会、座谈会等,思想在新的境界上进一步统一,在围绕中心抓大事等问题上形成共识,形成了一整套服务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路子,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登上了发展的平台,融入了加快发展的主线,融入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二是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上整体有了新层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把握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把握腐败行为发生发展的规律,把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退化的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探索了市场化、社会化、系统化的推进工作的路子,在落实责任制,构建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有了新突破,整体工作在更高层次上运转。
三是在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上做出了新贡献。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新一轮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大好契机,旗帜鲜明地激励干事者、保护创业者、鞭策落后者、追究诬陷者、惩治腐败者,在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上摸索出了一套新路子,取得了新成效,开创了新局面,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
四是反腐败各项工作有了新成果。
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求实务实,一方面强化纪检监察刚性约束,家大查处和纠正力度,另一方面围绕一系列建设性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推进软环境建设和效能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成效得到进一步凸现。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地位有了新提升。
市委、市政府对反腐倡廉更加重视,始终坚持廉政上管住管严,始终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旗帜和导向作用,提出纪委是党委的“小棉袄”。
各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对自身廉政建设抓的越来越扎实,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同时反腐倡廉工作的影响也与日俱增,已经渗透进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各项事业中,渗透进了加快发展的各个领域中,渗透进了寻常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
六是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呈现出了新气象。
今年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是历史上力度最大的,无论是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真正实现了“以一流素质,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目标,整个纪检监察系统领导更加有力,组织更加健全,纪律更加严明,在全市呈现出了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七是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工作有了新突破。
市财政局财政支农扶持项目资金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府采购和市经贸委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分别在全国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我市的案查工作的“两个报告制度”和信访工作分别在全省的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等等,一大批有价值、有影响的前沿性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认可。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服务发展,注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创业。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创业,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活力,准确把握时代前进的脉搏,努力在履行第一要务、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上下功夫。
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制度,营造干事创业的制度氛围。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重点,积极探索攻克体制机制制度“瓶颈”障碍的途径,打破那些条条框框的束缚和限制,以体制机制的活力带来发展的无穷活力,以体制机制上的比较优势赢得发展上的竞争优势。
市纪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新一轮解放思想加快发展中履行职能改进工作的意见》23条,明确提出坚持正确定位定向,发挥政治保障作用、发挥导向作用、发挥建设性作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个作用”;广饶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中履行职能的实施细则》,为干事创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垦利县纪委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八条意见》、《关于开展“100家企业评议垦利县直职能部门”活动的意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加强对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激励干事者、保护创新者、鞭策落后者、追究诬陷者、惩治腐败者,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把县委的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确保了政令畅通,优化了用人环境、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营造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在服务发展中找准融入点,努力营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干事创业的舆论氛围。
广饶县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县纪检系统开展了“解放思想,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服务经济建设、促进跨越发展的责任意识。
积极开展县纪委机关“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县”大讨论活动,组织了“全县大讨论,我们怎么看”、“解放思想,我们怎么办”、“跨越发展,我们怎么干”三个专题学习讨论,提高了全委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干事创业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创新干部监督的形式,营造干事创业的监督氛围。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必然影响干事创业。
腐败作为一种政治行为,它总是依附于权力而存在,腐败问题无论表现为何种形式、何种特点,最终都可以归结为权力的滥用。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避免权力的滥用对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至关重要。
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的横向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保障党和政府机构行政事务的集体决策权;注重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纵向监督,改革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免选用机制,彻底消除各级党政"第一把手"对下级,特别是下级监督机构人员的控制;注重加强群众监督,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及离任审计制度,以制度化的形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注重拓展监督队伍力量,利用社会资源,聘请了30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咨询专家,聘请了1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作为特邀纪检员(监察员),建立了案件调查专业人才库等。
不断深化软环境建设。
廉政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
优化发展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
广饶县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跟踪服务企业制度,对县内44家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由纪检监察干部结对联系、跟踪服务,每季度到所联系的企业至少一次,征求对软环境建设、机关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负责督办催办投诉件直至问题解决。
在组织到外来投资企业、工商业户和部分县直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在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帮助外来投资者解决困难38起,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
如对东营庆玲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帮扶,从旧厂拆迁到新厂建成,仅用了5个月的时间,并节省资金20余万元,目前该公司即将试车投产。
垦利县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
解决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问题。
垦利县纪委始终坚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到全局性的工作中去,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同其他工作融为一体,促进了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纪委的权威性也更加增强。
一方面从提高服务意识入手,开展“百家企业评议垦利县直职能部门”活动,组织百家企业对全垦利县30多个职能执法部门进行评议,及时发现各职能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规范他们的执法行为,为全县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另一方面,搞好“一中心一大厅”建设,促进全面提速。
成立了垦利县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并与垦利县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强化效能监察、受理投诉、纠风三项职能,增强了监督合力,构筑了服务发展工作平台。
改革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运作机制,24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在大厅设立“窗口”,109项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大厅集中受理,今年以来共收到审批咨询2900余件,办理审批事项1036件,办结987件,办结率为%。
同时,为优化用人环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垦利县纪委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100家企业评议垦利县直职能部门”活动的意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加强对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84件次,其中求助件79件起,投诉件5起,处结5起,处结率达100%。
东营区完善软环境工作体系。
努力从源头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运行环境。
今年以来,该区坚持把软环境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来抓,与干部队伍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一手抓监督管理,一手抓打击惩处,保障了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凝聚工作合力。
成立了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加挂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牌子,形成了纪委、监察局、外来投资者投诉中心办公室、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各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健全了软环境建设的工作网络,形成了全区上下齐心合力抓软环境建设的工作局面。
二是实行集中治理,解决关键问题。
专门成立了各级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建筑队伍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筑队伍的管理,严格资质审查、营业执照审批,坚决取缔“皮包”公司和非法挂靠队伍,有2家建筑企业和6家预制厂的企业资质证被吊销,23家外挂队伍被收编。
出台了《关于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承诺》,加强对非招标工程的分配管理。
加大建筑市场霸头打击力度,重拳打击“吃地盘、强装强卸、强抢强揽”等破坏建筑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
累计打掉建筑市场霸头5个,处理建筑市场纠纷案件36起,专项治理清理违规施工项目23个,有力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的稳定。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
制定了《关于开展软环境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东营区软环境建设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若干规定》、《东营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工作规则》、《关于加强软环境建设的承诺》等规章制度,用刚性制度规范软环境建设工作。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工作制度。
加强工作监督,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软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对软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定期组织对软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确保了软环境建设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认真处理投诉案件。
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馈”的原则,对涉及软环境建设的投诉案件认真受理。
坚持做到:
突出“快”字,快受理、快协调、快处理、快反馈;强化“实”字,实事求是,实心实意,千方百计为投资者解决困难;做到“严”字,严格执法程序,对典型案件排除干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先后从快从速处理了68起软环境建设投诉案件,群众满意率100%。
河口区制定完善效能建设暨软环境建设考核办法。
采取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年终考评与组织考查相结合、领导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和48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考核评估。
评估考核结果按照各自确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评估结果纳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管理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被评为区机关效能建设优秀的单位,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区机关效能建设优秀的单位,授予“河口区机关效能建设优秀奖”称号,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表彰奖励;综合评估为不合格单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大力开展效能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软环境建设和政府工作提速开展专项效能检查,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关于应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的部分行政事业型收费项目及政务公开得到落实,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东营区全面启动“效能品牌工程”。
为规范机关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机关抓效能”的工作思路,依托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室、纪检组),在区、镇两级机关和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普遍推行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启动“效能品牌工程”。
一是层层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具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严格实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责任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是制定出台《东营区机关效能建设试行办法》,从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监督监察等方面对机关效能建设进行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岗位依法办事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奖励惩处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三是完善工作程序。
将所有规章制度印成《制度汇编》,制定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职责、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职责和权限、机关效能建设社会监督员职责和权限、机关效能监察流程图、受理机关效能投诉程序图等,并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广饶县积极开展效能监督检查,确保全县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围绕县委、县政府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制定下发了《广饶县机关效能告诫办法》、《广饶县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和《对县委县政府部分重点工作进行效能监察的通知》,先后五次由县纪委常委带队,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的“非典”防治、招商引资和软环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先后有13个责任单位、17名责任人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5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书面检查,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了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
垦利县建立制度抓效能建设。
一是在全垦利县实行《进企收费通知书》、《缴费登记卡》制度,解决到企业乱收费的问题。
规定凡到企业收费的部门、单位,实施收费前,必须到垦利县物价局开据《垦利垦利县进企业收费通知书》,执收部门、单位实施收费时,执收人员要主动填写《缴费登记卡》,《通知书》、《登记卡》分别留缴费单位和企业备查,同时县监察局、县物价局不定期地对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二是实行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制度,解决行政效能监察不到位的问题。
规定全县各行政执纪执法部门、单位每办理一笔业务,都要向服务对象发放一张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并对行政效能监督投诉卡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对查出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实行村级工作“阳光操作”制度。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黄河口镇“村务工作阳光操作”的经验,规定凡涉及本村村务的事项,都必须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提出,经村“两委”或“两委”成员、村民代表、生产组长、党员代表讨论同意,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三天内群众无意见后方可实施,通过这一措施,维护了群众的民主权利,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
郝家镇探索实行了“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制度,推进了农村基层政治建设。
河口区以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为载体,着力优化机关服务环境。
“职能部门门难进、工作人员脸难看、寻常百姓事难办”是影响软环境建设的屏障。
河口区从解决这一问题入手,成立了隶属于区纪委、监察局的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关效能问题的投诉进行全面受理、全程办理和全权处理。
一是健全投诉网络,畅通监督渠道。
在区电视台开播“效能之窗”栏目,24个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公开做出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受理来信、来电、来人投诉的基础上,开通效能投诉网站,受理网上投诉;从社会各界聘请了11名效能监督员,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效能监督;各部门单位统一制作效能监督公示牌、工作职责牌和机关人员身份牌,实行亮证上岗、挂牌服务。
二是建立起效能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
对属于投诉中心自办的投诉事项,一律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对属转办的事项一律当日进行转办,并要求承办部门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的,必须向投诉人说明理由,并限期10日内办结。
同时,根据承诺办理时限,及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对被投诉人实行动态监督,随时掌握其整改情况。
三是加大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
效能投诉中心依据《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效能告诫办法》的规定,通过发放效能告诫书、整改通知书和进行通报批评等手段,对机关及其干部职工违反效能建设的17种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了有诉必接、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今年1-11月份,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82件,其中立案查处效能投诉案件13件,责任追究违反规定、制度的个人和单位23个,督促现场整改10件,下发效能监察建议书53份。
东营区围绕效能建设,开展执法监察。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构筑加快发展的法制平台。
建立健全了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保障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扎实推进政府转变职能,转变作风。
一是加强对新区、经济园区、胜利工业园和大学科技园等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督监察。
严格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确定、所有建设性材料的购进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累计举办公开招标活动42场次;对大额度资金的划拨、建设工程预算等重大问题,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对工程建设责任人员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二是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的监督监察。
对上级明令取消、合并及转经营性收费的项目进行专项监察,共检查部门单位36个,收费项目211项。
三是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监督监察。
着力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程序。
坚持深入到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全方位开展监督监察。
一年来,累计监督公开招投标活动27场次,专项监察活动12次,确保了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市场化运行。
市交通局积极创新执法体制,探索实行了“五个一”,即多个执法主体组成一支队伍,联合上路检查,在全省是一个创新。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不断深化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廉洁自律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来抓,落实监督机制,规范从政行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利津县纪委常委与全县109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以“敲警钟、抓工作、促发展”为主要目的的廉政谈话。
县级领导班子换届后,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县委书记、县长联名发出了《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做出了廉政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人大、政协也相继制定了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
县委书记亲自与有关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县政府专门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做出明确规定。
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实际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遍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坚持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结合各科室和单位的工作职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到人,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
东营区加强制度建设,构筑严密的制度防线。
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制度约束体系。
一是建立自律性的制度。
制定了《东营区党员干部廉政准则》、《村居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制度,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行为约束。
二是建立防范性的制度。
建立《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单位,发“说明通知书”,责成其对存在的问题做出说明;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发“警示通知书”,促其警醒;经初步核实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构不成纪律处分的,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一定违纪问题,需进行批评教育的,对其进行“告诫”;对时有违纪行为发生,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但尚构不成纪律处分的有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予以“建议诫勉”;对发放“警示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实施“廉政告诫”、“建议诫勉”制度之一的,同时向单位主要领导发“提醒通知书”。
建立《党员干部“六廉管理”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学廉”,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形式进行“查廉”,组织特邀社会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基层群众经常“评廉”,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述廉”,综合学廉、查廉、评廉、述廉的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考廉”,适用《廉政防范六项制度》,区别不同情况向党员领导干部及时“馈廉”。
三是建立惩治性的制度。
制定了《社会稳定工作中违纪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等,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惩处职能,净化社会环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河口区纪委监察局建全制度,强化廉洁自律工作。
以健全完善“三项制度”为重点,旗帜鲜明地教育保护党员干部。
区纪委、监察局从关心、教育和保护干部出发,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保护为本”的原则,实行了廉政信函、廉政谈话和廉政述职三项制度,确保党员干部得意不“失蹄”、失意不失志,取得了教育干部、保护干部和遏制腐败的三重成效。
一是完善廉政信函制度,提醒党员干部事事把好“廉政关”。
在一些容易引发腐败现象的特定时期以及党员干部面临重大事项的特殊时期,以信函的形式向干部本人发放函告通知书,提醒党员干部牢记廉政准则;将涉及党员干部的内容比较具体、问题比较单一、情节比较轻微的来信来访,摘取主要内容送至党员干部本人,要求其限期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有关情况。
今年1-10月份,已向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发放廉政信函450余封。
二是实施廉政谈话制度,敦促党员干部处处敲响“廉政钟”。
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主、保护为本”原则,重点针对党员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关键时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特定时期、涉及重大事项的特殊时期、面临跌跟头的危险时期以及党员干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波动时期等五个时期,分别采取定期谈话、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考核谈话、约定谈话、质询谈话、诫勉谈话和回访谈话等八种谈话形式,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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