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园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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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园规划文本
前言
伴随东北亚经济圈的一体化发展,结合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合作协议等政策支持,营口作为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点和辽宁中部城市群的主要出海口,是辽宁省实施“振兴东北”战略的重要支点之一,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大。
营口市中小企业园区起步区已初具规模。
园区的开发建设顺应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大型工业项目的发展,开拓下游服务、辅助产品的生产,发展壮大一批中小型民营企业,实现拓展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空间,为其提供功能完善的工业用地,大大有利于实现营口市区周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改善其投资环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区位条件,以科学的发展观促进我是中小企业的发展及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特编制《营口中小企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控制标准,并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文本适用于本规划范围区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工程管线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本与相关规划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规划期限:
2010-2012年
第五条第五条本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1991]第14号
4、《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源部[2004]232号
6、《营口市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7、《营口中小企业园产业发展规划》
8、国家、省、市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西至庄林路,北枕中心街,南临东海大街(规划道路)东至沿海铁路,总规划范围约为1000公顷。
第七条本规划的指导思想
1、从我市的产业发展战略出发,根据现状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园区的职能,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和用地布局。
2、充分考虑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互协调,确保工业企业对其他相关用地无明显干扰。
园区内企业必须环保达标,无“三废”污染,达到环保对企业的相关要求。
3、注重远近期结合,合理安排各项城市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以资源及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为原则,合理安排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
4、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的观点,正确处理开发区发展和城市总体发展的关系,保护城市风貌特色和自然景观,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和长远发展的前瞻性。
第八条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到今后的发展制定。
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本规划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属营口市人民政府。
第十条背景及意义
1、拓展中小企业的创业发展空间,为其提供功能完善的工业用地。
2、服务与沿海产业基地的辐射拉动作用,为其下游服务,壮大一批中小企业。
3、为实施城市建设“退二进三”战略,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做好土地储备。
4、有利于实现中小企业发展的园区化和集约化。
5、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灵活招商引资。
第二章现状分析
第十条营口市位于沈大城市发展轴与环渤海经济带的交汇点、辽东半岛与东北大陆的结合部,具有坚实的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重化工等产业基础。
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五点一线”战略的实施,国内外一大批机械、电子、轻纺、冶金等产业项目落户我市,并且拥有一批一流骨干企业、设备,以及在国内外市场有竟争力的产品、技术、科研机构和高级人材,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开放环境。
第十一条园区位于营口市主城区内东部,规划总面积为1000公顷,规划用地内地势较为平坦,自然条件和用地条件较好。
现状土地大部分是国有低产盐田,对外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比较明显,具备成为工业基地的必要条件。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十条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77-90)的规定。
第十二条规划范围内用地均安排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居住用地、道路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和各类绿地,不安排对外交通用地。
具体位置和规模见土地使用规划图则。
第四章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十三条土地开发强度涉及到建设容量、环境容量、交通负荷能力和功能需要等多方面的因素。
通过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不但可以保证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还可以引导投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的三项重要指标是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第十四条为了防止由于规划范围内对土地占而不用、多占少用、土地使用强度过高等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法规的情况,必须控制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指标的下限、控制居住、公建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的上限或下限。
其中规划范围内各类工业用地的控制指标详见下表(其中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控制指标),公建用地的控制指标见分图图则。
序右
土地使用类别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
食品
900万元/公顷
0.8以上
30-50%
2
纺织服装
1080万元/公顷
0.7以上
30-50%
3
家电
1350万元/公顷
0.7以上
30-50%
4
新型材料
1080万元/公顷
0.6以上
30-50%
5
机械及设备制造
1350万元/公顷
0.5以上
30-50%
6
科技电子
900万元/公顷
0.8以上
30-50%
7
精细化工
1350万元/公
0.6以上
30-50%
8
生物工程·
1080万元/公顷
0.8以上
30-50%
说明:
加工区各类办公和辅助用房限高为20米。
详细指标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4]232号。
第五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五条用地布局采用东西向产业、生活分工的格局:
居住用地、公共设施均位于园区西北部,产业用地位于园区东部,两者相互服务支撑。
园区按功能划分为:
、家电产业区、纺织服装区、新型建材区、阀门产业区、食品产业园区、仓储区及生活服务区等。
其中家电产业区位于园区的中部部,规划占地面积为约47公顷,以家电及配套产业为主。
园区重点发展的方向是:
积极吸纳国内外拥有成熟的家电及小家电企业入驻,以洗衣机及小家电等项目为主;
科技示范区区规划占地面积为13.2公顷,以发展生物技术产业为主。
园区重点发展的方向是:
积极吸纳国内外拥有专利技术和与此专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挂钩的企业入驻,以氨基酸有机肥、细胞工程类项目、生物农药等项目为主;
纺织服装规划占地面积为约163公顷,纺织服装行业为营口市的传统产业,服装、棉纺、丝绸、色织等行业的生产能力居全省第一位、印染、化纤的装备水平居国内领先、棉纺、针织、色织、丝绸等行业的装备水平居省内领先;柞蚕丝加工技术水平居国内领先,纺织服装区发展重点是以发展中高档服装面料、产业用布、装饰用布等三大主导产品为主;服装行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先进工艺,园区建立研发中心,为入驻企业服务、重点开发国际市场,形成一个出口服装加工园;其次,鼓励民营企业兴办为服装配套的服饰、拉链、商标、衣架、包装袋等生产加工型企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企业规模集聚;最后还要为织袜企业留下入驻空间,园区建立织袜城;
新型建材产业区,规划占地面积为110公顷。
园区发展重点是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防水密封材料、新型保温隔热材料和新型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等工业。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充分利用好国家对其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和废弃物资源化的扶持政策,开发利用好紧邻的一座硼泥山,和工业废渣及粉煤灰的综合利用,选择最佳利用途径,变废为宝。
工业物流园区占地约31公顷。
由于沿海铁路货场在其东侧,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
但由于园区周边已经具有两处大的物流基地,故此园区物流区定义为工业物流,规划应具有一定的弹性。
阀门产业园占地约36公顷。
营口老城区中小阀门企业众多,随着老城区“退二进三”战略的实施,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的项目。
生活用地位于园区西北部,与老城区接壤,占地87公顷。
由于其特殊的区位,其规划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以为中小企业园区企业生活配套为主,生活服务设施、单身公寓及宿舍等。
各类建设用地规划面积与指标见下表:
园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序号
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
(公顷)
占建设总用地
(%)
1
R2
居住用地
83
8.4
2
M1
一类工业用地
33
3.4
3
M2
二类工业用地
500
51
4
M3
三类工业用地
133
13.5
5
G
绿地
47
4.77
6
S
道路广场用地
128
13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8
1.83
8
C
公共建筑用地
43
4.4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985
100
第十六条二类工业用地集中安排纺织服装、阀门、食品轻工等企业。
各类企业内部实行功能分区,将主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办公生活区等分区布置,组成多个相对完善的厂区。
厂区内的建筑布局要充分考虑通风、采光、卫生、消防等多方面因素,生活用房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7%。
加工区各类建筑应为现代风格,简洁明快,主色调为白、灰色,结合企业自身形象设计标识,建筑局部可适度地使用高纯度色彩,增加标识性和景观性。
第十七条本园区内不再安排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依托沿海产业基地物流基地营口市交通物流中心。
园区东南侧位沿海铁路站场用地,物流通畅。
第十八条用地规划原则
注重工业区厂房的外观设计及工业区整体环境的协调,露天堆场必须严格控制。
从整体空间角度出发,用地布局体现现代工业精神——讲效率,重时效。
项目选址建议应按工业门类布置。
借鉴同类型工业园区的建设经验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况,工业用地分块划分以1.0~3公顷为基本模数,在园区发展规划中,地块划分尽可能保持灵活性及伸缩性,使地块有“一分为二”或“合二为一”的可能性。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十九条园区的对外交通主要由庄林公路、(渤海大街东沿线)营柳路构成。
第二十条园区内道路系统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
东西方向主干道规划三条为金牛山大街、青花大街及东海大街;南北方向主干道规划4条(分别为腾飞路、凯旋路、六号路及四号路)、;东西方向次干道规划二条(智泉街、中心街)、南北方向次干道规划三条(腾飞西路、腾飞东路、规划一路);其余道路均为支路。
主干道红线宽度为60米和5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30-40米;支路红线宽度为20-30米;详图见道路系统规划图。
第二十一条园区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均不得侵占道路用地。
第二十二条在各类公建和服务设施等用地中也应配建相应的公共停车场或自用停车场(具体指标见分图图则)。
第二十三条规划范围内道路两侧建筑物后退各级道路红线距离要求如下:
主干道不得小于8米;次干道不得小于5米;支路不得小于3米。
规划范围内各地块交通出入口位置见道路系统规划图,要求各地块交通出入口中心位置距主次干道红线距离应大于70米,各地块交通出入口中心位置距支路红线距离应大于50米。
第二十四条规划在金牛山大街北设置公交站场。
结合规划范围和周边地区现状及营口市总体规划,在规划范围内合理布置公交车停靠点。
同时园区内规划两处加油站。
具体位置见规划图。
第二十五条结合规划范围内的现状地形、防洪排涝以及工程管线的要求,综合考虑道路的竖向设计。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与现状已建道路的衔接。
第二十六条规划在庄林路东、金牛山大街北设置公交站场(含公交修配厂、公交汽车加油、加气站)。
结合规划范围和周边地区现状及营口市总体规划,在规划范围内合理布置公交车停靠点。
第七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二十七条给水系统工程规划
利用二水厂为园区的主要水源。
1、用水量估算
本区为新建城市区,考虑到营口市是节水型城市,规划区属于以工业为主的开发区,用水量采用单位建设用地综合用水量指标估算。
参照现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各类建设用地用水量指标为
用水量预测表单位(立方米/公顷天)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用水量指标
用水量
1
R
居住用地
83
100
8300
2
M1
一类工业用地
33
3
M2
二类工业用地
500
160
80000
4
M3
三类工业用地
133
240
31920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8
20
360
7
S
道路广场用地
128
20
2560
8
G
绿地
47
20
940
合计
根据以上计算,得出用水量应为13.6万立方米/天。
注:
1、用水量指标选取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取值,考虑到营口市是节水型城市,故本指标采用规范规定允许值的偏下水平。
2、本表指标为最高日指标,且已包括管网漏失水量。
2、水厂和管网布置
⑴水源供给
规划区内用水规模为13.6万吨/天,由二水厂水场供给。
在工程设计中,预留加压泵站位置。
⑵管网布置
供水管线采用环状、支状管网,其中红线宽度大于等于30米的道路两侧敷设,其余道路一侧敷设。
第二十八条排水系统工程规划
1、污水工程规划
根据《营口市城市总体规划》,本规划范围内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
污水量按给水量的90%估算为12.24万m3/日。
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2.24万吨/日*1.2=14.7万平方米。
规划的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中部,占地面积12公顷,近期可满足园区排水需求,远期应预设排入其他污水处理厂的截流干管。
处理达到标准后,可以排入城市中水管道系统。
规划将污水截留干管中的污水排放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的污水应作为工业水回用。
在污水处理工程实施以前,经环保部门同意,规划范围内的达标污水暂排入民兴河内。
规划在腾飞东西、凯旋东一路各布置一处临时污水泵站。
2、雨水工程规划
⑴、雨水量计算:
Q=Φ×q×F
其中:
Φ——综合径流系数取0.5
q——设计暴雨强度
F——汇水面积
暴雨强度q采用营口市暴雨强度公式
q=1689(1+0.77P)/(t+8)0.72
式中:
P——设计重现期,取一年
t——降雨历时
⑵、规划范围内地势较为平坦,在青花大街、腾飞路下各布置一条雨水干管,将各雨水支管的雨水收集后,利用泵站排入民兴和河和营柳河。
第二十九条供电系统工程规划
1、用电负荷预测与计算
本区为新建城市区,采用城市电力负荷预测与计算方法中按建设用地分类综合用电指标作为新城区电力负荷计算标准。
同时结合营口市区及当地的用电现状及发展规划,综合考虑。
具体各分期用电负荷情况见下表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
用电指标
负荷
1
C
居住用地
83
400千瓦/公顷
33200
2
M
工业用地
666
800千瓦/公顷
532800
3
C
公共设施用地
1200千瓦/公顷
4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8
10千瓦/公顷
180
5
S
道路广场用地
128
10千瓦/公顷
1280
7
G
绿地
47
10千瓦/公顷
470
合计
注:
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综合用电指标单位为千瓦/公顷;总负荷单位为千瓦。
根据以上计算,得出总用电负荷应为21万千瓦。
2、变电所的数量、位置和容量
结合起步区及二期用地的用电负荷,基地需设2个全户外变电所,分别位于智泉街北、东海北街北,每个变电所设2台主变压器(单位:
40MVA/台),共计80MVA,位于智泉街北侧的西屯变电所以开始建设,近期能够满足开发建设的需要。
3、规划高压走廊位置见管线综合图
第三十条电信、邮政系统工程规划
1、电信方面
本规划采用单耗指标套算法,能比较准确地反映规划地区电话用户的需求总量,并根据电话总用量换算成电话设备容量。
工业区按300㎡一门电话,公建按100㎡一门电话计算,考虑发展需要.按1.1倍预留
电话由市话局至规划区电信分局线路采用埋地光缆,电话分支交接箱至用户的电话线路采用铜芯电话电缆。
规划沿工业区主次干道敷设宽带网电缆及有线电视电缆。
。
2、邮政方面
邮政所服务半径取0.5—0.8公里,规划范围内须设置邮政网点2个。
第三十一条燃气系统工程规划
一、耗气定额及指标
1、我国几个北方城市的用气指标:
单位:
万大卡/人.年(4.1868×104KJ)
北京65—75
沈阳61—66
大连58.5—64
锦州54—55
锦州开发区规划指标65—70
秦皇岛市规划指标65
2、根据现状营口市居民用户天然气的消耗量结合营口市城市燃气发展计划并与其它同类城市对比,确定园区新城区燃气规划指标为60万大卡/人.年
天然气热值为36.44兆焦/标立方米。
则每人每天耗天然气近期约为0.19立方米/人·天
二、供气原则及负荷计算
本规划范围内主要是公共设施和工业用地。
1、气源与供气方式
区内以管道供气为主,液化石油气瓶供应为辅。
2、燃气输气规划
(1)燃气管网采用中低压二级管网,天然气经调压后至各用户。
中压管网起始压力不高于0.2兆帕,末端压力不低于0.05兆帕。
(2)中压干管采用环状方式布置,中压支管布置成枝状,输配干管在保证同样供气效果时走向力求短捷,中压管以调压站连网供气。
(3)燃气调压:
工业用户根据生产情况采用用户调压。
3本规划范围内为设置燃气气源,所需燃气由位于老边的气源厂通过营柳河输气管线引入园区。
在园区相关位置应预留煤气管线和煤气调压站用地。
第三十二条供热系统工程规划
1、城市热负荷的分类与供热对象的选择
热负荷一般分为民用和工业用热负荷两大类。
2、热负荷的预测和计算
规划采用概算指标法作为计算供热系统热负荷的方法。
规划指标的确定参考东北地区、辽宁部分城市特别是营口市现状新老城区采暖情况,并考虑今后随着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趋势,建筑采暖热指标的选取确定为:
住宅——60w/m2,公建——65w/m2。
工厂——30w/m2,负荷计算具体见下表
供热负荷规划一览表
名称
采暖(建筑)面积(平方米)
热指标(w/m2)
负荷(MW)
居住
728482*2=1456964
65
123
工厂
6806102*0.7=4764271
25
120
合计
243
注;1、本热指标的选取主要参照《民用建筑供暖面积热值指标概算值》并结合国家有关节能规定和营口市新城现状供暖指标确定。
3、热源选择:
采用华能电厂热源。
区域内设置调峰锅炉房及换热站。
3、区域调峰锅炉房的设置
二期与起步区同用金牛山大街南调峰锅炉房。
第三十三条环卫系统规划
园区产生的工业废物大部分为二次资源,应统一收集后集中利用;不可利用的工业废物应经过无害处理后自行解决.
城市街道两侧和路口应设置果皮箱,其中生活区根据道路等级不同果皮箱间
距为50—80米,其余地区果皮箱间距为100—150米。
果皮箱应美观、卫生、耐用并防雨、阻燃。
公厕、垃圾转运站的设置见分图图则。
第三十四条消防系统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规划区内设置一处小型型消防队站,位于青花大街南一路南,占地面积别为0.6公顷。
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室外消防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
负担消防任务的配水支管管径不得小于DN160㎜,消防给水管最小管径不得小于DN100㎜。
第三十五条跨区输电、输水管线规划
规划一条从大伙房水库至产业基地的输水管线,管径为180CM,位于智泉街南侧。
规划铁路与规划4路之间为管线走廊,不得占用。
第八章绿地系统规划
第三十六条金牛山大街、青花大街、东海大街、腾飞路是园区的主要主要道路之,园区空间环境及景观的重要载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几条街路将成为集交通、景观景观等职能为一体的道路。
金牛山大街两侧个预留14米绿化带。
第三十七条在污水处理厂周遍规划了50米的防护绿地作为隔离带;铁路与园区相临处分别规划了20米、80米的防护绿地作为隔离带;220KV规划高压走廊下规划了15米的防护绿地作为隔离带;现状高压供电线路一部分斜穿建设用地,每侧各预留15米防护绿地
第三十八条园区内企业绿地率不宜过大,各地块绿地率指标见分图图则,道路用地内也应根据道路等级适当安排绿化。
第九章环境保护规划
第三十九条为了把园区区建设成为绿色环保园区,要严格控制环境保护,以免对周围土壤、大气、水系造成污染。
第四十条每个进驻加工区的企业都必须持有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按照工业企业的各项要求达标。
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尽可能的减少或防治污染物的排放,采用无污染或低污染能源,降低有害气体排放量,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企业管理,减少事故性排放,及时清理处置废渣,减少粉尘排放。
第十章建设资金来源及规划目标
第四十一条道路、配套市政设施、各类绿地建设资金由营口中小企业园区管委会投入,并积极争取各类银行贷款和国家、省、市科技资金的支持;进驻加工区、仓储物流区的企业资金由各企业自行解决。
同时营口市人民政府也应给予相应扶持。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划由营口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第四十三条对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违反本规划建设的一切单位和个人,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录
一、名词解释:
1、道路红线:
指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道路红线宽度,包括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所需要的宽度、绿化所需的宽度
2、建筑限高:
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3、建筑密度: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堆场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4、容积率:
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可以加倍计算。
5、绿地率:
地块内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6、投资强度:
地块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二、图则:
1、土地使用规划图
2、土地功能分区图
3、道路交通规划图
4、市政设施规划图
5、管线综合平面图
6、管线综合断面图
7、分图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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