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本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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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本管理制度
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基本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XXXXXX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项目的研究成果有效地为公司生产建设和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研究的宗旨是解决技术开发、技术改造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推进和促进企业技术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为公司发展奠定技术基础。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选题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及公司委托的研究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公司成立以公司技术总监为组长的科研项目小组,并领导技术研发部。
1.科研项目小组的职责
(1)全面落实公司科研进步工作规章制度、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
(2)指导公司科研进步规划的编制,提出宏观目标和原则;
(3)审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科研进步计划的执行情况;
(5)协调解决生产运营过程中技术创新和科研进步的具体问题;
(6)主持科研进步项目的审查、鉴定、申报、评奖工作;
(7)组织科研进步成果的推广应用。
2.技术研发部职责
(1)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公司科研发展规划并定期进行调整;
(2)组织科研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科研计划的落实,负责公司的技术革新和新技术应用的实施,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技术引进及新技术应用;
(3)提出科研项目资金的预算计划和月度拨款计划;
(4)签订和兑现科研项目实施合同;
(5)监督、检查、协调、考核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指导科研工作的开展;
(6)组织对科研成果的验收、评估和鉴定;
(7)负责科研成果的专利管理。
第三章科研项目的申请、论证和立项
第五条凡申请列入科研计划的科研项目,由技术研发部提出申请,并填写有关《项目申请书》及论证材料(填写内容要认真、详细,论据充分,经费预算合理,并由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签名),并科研项目小组对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第六条科研项目小组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由主管科研的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列入公司科研计划的管理范畴。
第四章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七条公司科研计划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承担的国家、行业、市重点科研项目、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产学研项目及部门内部研发项目等。
第八条公司科研计划每年编制一次。
项目负责人将本课题下年度的研究计划、目标等内容填入《年度科研计划任务书》(对新立项目,必须有可行性分析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年10月底前报技术研发部。
技术研发部对报送的科研计划进行整理、分析、组织评估,编入下年度的公司科研计划,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科研计划项目确立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年度科研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做到研究内容、实施方案、研究人员、措施和条件及组织领导五落实,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
第五章科研计划的检查
第十条公司对所有科研项目每季度检查一次进度,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
项目承担部门要定期向技术研发部上报情况。
(一)检查内容:
1、计划执行情况
要求各课题组每季度对照科研计划实事求是地对研发情况做出评价,评价分四类:
(1)按计划进度进行
(2)进度超前(3)拖延(4)停顿(5)申请撤消;
2、取得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认真总结进展情况,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详叙其成果的内容和水平。
3、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对照计划要求,写明未完成任务的原因和阻碍工作开展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和拟解决的措施。
4、经费和人员情况
对照计划,报送本季度的经费使用情况和参加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变动情况。
项目的实施实行定期小结汇报的制度,每一个项目应在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底前向技术研发部报送季度进展情况,在每年年底前向技术研发部报送年度执行情况总结。
技术研发部应及时汇总各项目的季、年度进展,发布项目进展报告。
第六章科研项目的总结、验收和评价
第十一条各级科研计划项目完成后,应对照《项目申请表》或《技术合同书》的条款认真总结,整理出完整的工作总结、技术总结、专利、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企业标准、用户报告及其他技术资料报技术研发部,由技术研发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办法组织验收、鉴定和上报,并将完整资料送档案室存档。
其成果的奖励、转让和专利申请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科研项目及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转让或泄密。
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不听从劝阻或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违反规定的科研人员在其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成果奖励和其所在部门的科研编制下达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
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七章项目经费及档案管理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
2、项目经费摊入项目费用,以项目为核算单位。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管理
1、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文件文献、样品、软件、书籍、技术合同、函电、洽谈记录等,均有项目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项目档案管理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项目论证和决策程序结束后,项目档案由技术研发部收集、整理后交档案室归档。
第八章其它
第十五条本管理规定由技术研发部负责解释说明,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全面监督公司各项财产的使用及流转,以维护公司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日常操作和管理;财务管理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同时负责财务管理部具体工作流程及规章的制定和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修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直属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的工作,促进本制度的有效实行;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精神及具体规定,其他各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除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本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十章资金管理
现金管理
1.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现金。
2.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支付工资、日常费用报销、员工个人借款、预借差旅费、支付小额购料款、公司备用现金等其他必须以现金支付的支出。
3.公司财务管理部常备现金的具体金额,由财务管理部具体确定,报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财务管理部出纳是公司现金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出纳应当严格按照现金付款程序支付现金;报销、申请付款必须由申请人填写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经相关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并经财务管理部经理(或主办会计)复核,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出纳方可支付现金。
5.出纳收到现金应填写现金收款单,并有交款人签名,对于所收现金数额较大(超出公司规定的常备现金金额)的,应即时送存银行,避免做支现金及风险。
6.出纳在收、付现金时,应在现金收、付款单上详细注明款项来源或用途,以便于财务做账。
7.出纳应对所收、付的现金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当天下班前结出账面现金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确保账款相符。
8.出纳应定期(7天)将收、付现金单据送交财务管理部审核,并定期与其他会计对账,不符时应即时上报财务管理部并查明原因,做处相应处理。
9.对于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发生长短款时,应即时查明原因,并做出书面报告经财务管理部审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办理货款支付及回收销货款,原则上均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其他收、付款项金额较大的,也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
2.通过转账付款的,付款人填写付款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一级部门)审批,并经财务管理部复核,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出纳办理付款。
3.出纳应定期(7天)将收、付银行存款单据提交至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应安排相关会计定期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
4.出现银行存款账面数与银行对账单不符时,必需查明原因,直至核对正确为止,并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复核情况后,及时上报董事长及总经理。
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1.公司因业务需要使用或收到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如支票、银行本票等,应进行款项登记管理,并及时将复印件提交财务经理审核,以安排财务入账。
2.对于收到的其他货币资金,出纳应即时办理银行入账手续,以免超期;特殊情况的,可以比照银行存款管理的规定执行。
3.对于员工罚款以及对相关事项的捐款,财务管理部应专门立账,专款专管。
第十一章费用管理
差旅费的借支和报销规定
1.差旅费:
指公司业务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因公外出(本地或外地)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相关费用。
2.出差人员应本着“合理、必要、节简”的原则支付各项费用。
3.公司按高层、中层、基层将在职员工划分为三个层级,出差人员应根据各自所处层级与出差地,按公司规定的限额内报销出差费用。
4.为鼓励出差人员节省差旅费用,享有某一级别待遇的出差人员,如果实际采用了下一级别出差人员待遇标准花费费用,公司可以将两级待遇差额部分的50%以奖励的形式补偿给出差人员。
5.出差人员外出,预计所需费用在300元(不含300元)以上的,可向公司借支差旅费,300元以内的,公司不予借支;借支时,借支人应填写《借支单》,由所在部门经理(一级部门)审核,经财务经理(或主办会计)复核、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到出纳处支取。
6.借支差旅费在出差人员报销时冲抵报销款,报销时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对于借支,财务管理部按“前款未清,不予再借”的原则执行,特殊情况的,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后,方予以再借;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用,应该在回司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同时结清借支,否则财务管理部将不予差旅费用报销,借支费用将直接在出差人的工资中扣回。
7.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用,必须附有效的《出差申请单》和经过部门经理(一级部门)审批过的《出差报告单》,否则,财务管理部将拒绝报销;特殊情况,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因主管领导出差,相关单据无法审核的,报销期限顺延。
8.出差费用报销应严格按审批流程执行;相关人员出差的具体审批权限如下:
1)省内出差:
1天以内的由该岗位直接上级审批;7天以内的,经其直接上级确认后,由部门总监审批;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经各级确认后,由行政总监审批;15天以上的,经各级确认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2)省外出差:
经逐级确认后,一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3)中层以上(部门经理级别)管理人员出差,3天以内,由部门总监审批;3天以上,经部门总监审核后,一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9.对于超过差旅费用规定的标准而需要报销的,经所在部门各级确认后,应交财务管理部复核,财务管理部复核时应将超出具体金额用红笔标出,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别批准后,才可到出纳处报销领款。
10.出差期限因故延长的,出差人应提前请准派遣人,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11.员工出差的乘坐的交通工具原则上限于客车或火车(硬卧),情况特殊的,必须提前经过部门总监同意,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否则公司不予报销交通费用(也不按规定内费用报销)。
12.差旅费用的报销,一律须有发票或原始凭证(餐饮费用为固定补贴,不需发票),无票一律不许报销,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予以报销。
13.员工在市区内(出差地市区)一般应乘坐公交车;公司对乘坐出租车严格控制,乘坐出租车须事先经主管上级同意;报销时须由主管上级在费用单据上签字并注明具体情况,然后通过复核、审批,方予以报销。
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和报销规定
1.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业务人员陪同、招待客户用餐、住宿、交通、送礼等所花费用,包括在本地与外地招待客户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业务人员应本着“必要、适当、合理、节简”的原则,招待好公司的客户及其派出的代表。
3.业务招待进行前,必须事先请准行政中心,详细申明招待理由、招待人员、招待事项安排及招待费用预算,由人事行政部根据情况,填写《业务招待申请单》(见附件二),报行政中心批准后执行;高标准招待(金额达2000以上的),由行政中心复核后,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业务招待费用的标准,由申请部门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决定后,由行政中心确定并通知申请招待的部门或招待人。
5.业务招待申请经行政中心、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招待部门或招待人可以根据行政中心的通知,持经批准的《业务招待申请单》,按审批金额到财务管理部办理费用借支;对实际招待费用超出审批金额的部分,由招待人员自理;特殊情况需要报销的,必须按费用报销程序,逐级审核后,报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6.招待费用的报销,必须单独报销,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同报销。
业务公关费用的支出和报销规定
业务公关活动的申请、标准确定及费用支取等细节,与业务招待办理类同,具体也由行政中心组织申报和办理。
具体参照《业务公关申请单》执行。
科研经费管理
参照DYKJ2014-014《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经费的支出和管理规定
参照DYKJ2011-016《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制度》。
第十二章财务报表及报告
财务报表是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基本资料,财务管理部应对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全面准确的核算,并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提交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费用支出表、销售报表及其他相关报表提交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其他成员。
财务管理部在全面监督管理公司的财产及经营活动过程中,对发现的重要问题,应拟写相关财务报告送交董事长、总经理,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以促进问题的解决或改善。
财务管理部除应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其他成员提交财务报表外,还应定期拟写工作报告,向董事会及总经理详细反映及说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方案或参考建议,并向董事长、总经理反映财务管理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章财务工作纪律规定
财务管理部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部门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部门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部门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公司的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公司各类章印的分工保管,具体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财务管理部对已获批准的付款款项,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部门书面正式委托并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部门(人)。
财务管理部及相关个人未经董事长及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部门(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财务管理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岗位职责及相关具体规定,积极配合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十四章附则
本制度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修订、完善、解释,并监督执行。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章总则
第四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公司财务管理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公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公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十六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科研经费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
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科研经费记入公司财务管理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技术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设备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
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
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管理费是指负责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的管理费用,包括日常水、电、气、暖消耗费、科研及办公用房建筑物修缮费、专用设备仪器维修费、科研培训费、保险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等。
不可预见费是指对技术复杂、研制周期长、难度大的科研项目,在核定经费时针对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可预见因素而预先考虑的预备费用。
在国家和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使用拥有自主权。
即项目负责人签字、领导审批、财务管理部复核即可使用。
第十七章预算
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
管理部门按照科研经费性质和科研经费管理渠道编报科研经费年度预算。
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部门、总经费预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
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列编年度预算。
财务管理部和技术研发部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原则上不得调整。
确有必要调整时,需由项目组负责人申请、领导审批、财务管理部复核后方可调整。
第十八章决算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报告制度。
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
科研经费的年度决算按财务管理部部门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务管理部对项目组上报的年度决算进行审核,并在总决算后一周内内,将项目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
科研项目完成后,项目研制单位应当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九章监督检查
财务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不定期评估或检查。
评估或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章附则
本制度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修订、完善、解释,并监督执行。
科研人员奖励激励办法
第五条为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研发人员的创造力,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于公司全体研发人员。
权责划分
科研项目小组:
负责组织研发项目的立项评审累及研发项目的成果评审工作。
财务管理部:
负责依照研发项目奖励的措施,按程序办理奖励的结算、核对和发放。
研发人员薪酬结构
研发人员薪酬结构采用:
“薪酬=底薪+绩效工资+项目提成”的模式。
项目完成后研发小组的提成比例
每个研发项目组按照项目研发要求或研发课题要求完成之后,经过科研项目小组验收合格后,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项目提成。
其中项目经理占60%,其余研发人员占40%,具体方案由技术总监制定有关标准,呈报总经理批准。
外部经费及外部奖励提成
研发项目从外部获得的项目经费(指根据研发的成果进行奖励的经费)按照“企业收入+研发费用+研发小组提成(包括奖金+税金)”这三部分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技术总监按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呈报总经理批准。
研发项目要求及研发费用控制
在研发项目正式立项后,需要对研发费用、技术要求、计划结点日期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要求,并明确质量达标的考核办法。
对项目完成后如果研发费用没有用完,公司设定统一的奖励标准,将拿出被节约费用的30%对研发项目组进行额外奖励。
分段奖励
研发项目划分为4个时间段,每个阶段根据研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奖励,整个项目完成25%,奖励20%,完成50%,奖励20%,完成80%奖励20%,项目整体完成并通过验收,奖励余下的40%,具体奖励措施可根据项目的进行程度另行决定奖励的比例,但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其它奖励
公司对每一个申请专利、著作权、论文写作的研发人员奖励具体参考《国内外专利申请、论文写作奖励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项目立项时确定的奖励额度和项目进展情况,由项目负责人及时把符合条件的项目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公司审查批准后交财务管理部兑现。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由技术研发部负责解释。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
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
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
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企
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场、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
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十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本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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