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条件评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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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条件评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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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条件评价表
企业法人代表人申明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号码)郑重申明,本企业填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无任何隐瞒和欺骗行为。
本企业此次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隐瞒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本企业和本人愿意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企业法人代表:
(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表A.0.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
得
分
扣
减
分
实
得
分
1
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5分
·责任制度中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目标不齐全,扣5~10分
·承发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指标,扣5~10分
·有关层次、部门、岗位人员以及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得到确认或未落实,扣5~10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
·未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落实奖罚,扣3~5分
查管理制度目录、内容,并抽查企业及施工现场相关记录
25
2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10~20分
·未落实安全劳防用品资金,扣5~10分
·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扣5~10分
·未落实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扣5~10分
20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扣20分
·制度未明确项目经理、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待岗、转岗、换岗职工、新进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扣5~15分
·企业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
·未按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活动或实施记录不齐全,扣5~10分
20
4
安全检查制度
·未按规定制定包括企业和各层次安全检查制度,扣20分
·制度未明确企业、项目定期及日常、专项、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时间和实施要求,扣3~5分
·制度未规定对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要求,扣3~5分
·无检查和隐患处置、复查的记录或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扣5~10分
20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未按规定制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或制度不齐全,扣5~10分
·未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未落实“四不放过”,扣10~15分
·未建立事故档案,扣5分
·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10分;意外伤害保险办理率不满100%,扣1~10分。
·未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扣5-10分
15
分项评分
100
表A.0.2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分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得分
扣
减
分
实
得
分
1
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
·企业资质与承发包生产经营行为不相符,扣30分
·总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考核合格,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扣10~15分
·其他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扣5~10分
查企业资质证书与经营手册,抽查上岗证及教育培训记录,抽查施工现场
30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10~25分
·无相应安全管理体系,扣10分
·各级未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5~10分
查企业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安全管理人员名册清单等
25
3
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
·未制定对分包单位资质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扣15分
·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10分
·分包单位承接的项目不符合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要求,扣15分
·50人以上规模的分包单位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3~5分
查企业对分包单位管理记录,合格分包方名录,抽查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25
4
供应单位管理
·未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扣20分
·无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每起扣5分
·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所持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其经营行为不相符,每起扣5分
查企业对分供单位管理记录,合格分供方名录,抽查施工现场管理资料
20
分项评分
100
评分员:
年月日
注:
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3安全技术管理分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
危险源控制
·未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扣10分
·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扣10分
查企业及施工现场相关记录
20
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制度,扣2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根据危险源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无针对性,扣5~15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5~10分
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抽查企业备份或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设计
20
3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无针对性,扣5~15分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10~15分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5~10分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包括修改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5~10分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安全监控管理,扣3~5分
抽查企业备份或施工现场的专项方案
20
4
安全技术交底
·未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规定,扣15分
·未有效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扣5~15分
·交底无书面交底记录,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3~5分
查企业相关规定企业备份及施工现场交底资料
15
5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未配备现行有效的、与企业生产经营内容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15分
·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5~10分
查企业规范目录清单,抽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
15
6
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10分
·选用国家推荐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或有市级以上安全生产技术成果,加5分
抽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及其他记录
10
分项评分
100
注:
表中涉及到的大型设备装拆的资质、人员与技术管理,应按表A.0.4“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
表A.0.4设备与设施管理分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得分
扣减分
实得分
1
设备安全管理
·未制定设备(包括应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或制度不完善、不齐全,扣10~25分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扣10~25分
·设备未按规定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扣5~15分
·向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出租或租用设备,扣10~25分
·无企业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设备租赁合同未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10分
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查企业设备清单和管理档案,抽查施工现场设备及管理资料
25
2
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装拆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25分
·大型起重设备装拆无经审批的专项方案,扣10分
·装拆未按规定做好监控和管理,扣10分
·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10分
抽查企业备份或施工现场方案及实施记录
25
3
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
·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缺乏安全警示标志的统一规定,扣5分
·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不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要求,扣5分
查相关规定,
抽查施工现场
20
4
特种设备管理
·未按规定制定管理要求或无专人管理,扣10分
·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扣10分
抽查施工现场
15
5
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未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扣5分
配备的安全检测工具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件不齐全,扣5分
安全检测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复检,扣5分
查相关记录,
抽查施工现场检测工具
15
分项评分
100
评分员:
年月日
附录B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分
表B.0.1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
应
得
分
扣
减
分
实
得
分
1
生产安全
事故控制
·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数2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扣30分
·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数1人,扣20分
·重伤事故年重伤率大于0.6‰,扣15分
·一般事故年平均月频率大于3‰,扣10分
·瞒报重大事故,扣30分
查事故报表和事故档案
30
2
安全生产
奖罚
·受到降级、暂扣资质证书处罚,扣25分
·各类检查中项目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指令停工整改,每起扣5~10分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警告处分,每起扣5分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处罚,每起扣10分
·文明工地,国家级每项加15分,省级加8分,地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
·安全标化工地,省级加3分,地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省级加5分,地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
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信息资料,各类有效证明材料
25
3
项目施工安全检查
·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各级大检查,项目合格率低于100%,每低1%扣1分,检查优良率低于30%,每1%扣1分
·省级及以上安全检查通报表扬,每项加3分;地市级安全生产通报表扬每项加2分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项扣3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项扣2分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起扣2分
·未按建设安全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落实整改,扣5~10分
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信息资料,各类有效证明材料
25
4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
·企业未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扣20分
·施工现场未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扣5~15分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率低于100%,每低1%扣1分
查企业相应管理资料
20
单项评分
100
评分员:
年月日
附录C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资质等级:
上年度施工产值:
在册人数:
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
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
序号
评分分项
实得分
(满分100分)
单项评分实得分(满分100分)
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②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③
安全技术管理
④
设备与设施管理
单项评分实得分
①×0.3+②×0.2+③×0.3+④×0.2
分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个)
分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个)
单项评价等级
单项评价等级
安全生产能力
综合评价等级:
评价意见:
评价负责人(签名)
评价人员
(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
企业签章
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汇总表
(一)施工企业概况
施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
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上年度施工产值、在册人数5个方面,其中“企业名称”应填写全称,有企业代码的,还应注明。
“经济类型”是指国有、集体或民营,股份制,合资,独资等,“资质等级”是指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上经营主项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设部建建[2001]第82号的规定。
“上年度施工产值”是指在评价周期内,施工企业在评价组织单位所属地区产生的施工产值,“在册人数”是指施工企业在评价组织单位所属地区的在册职工的总人数。
(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
将分项评分的分值,记录在汇总表的相应部位,各分项的评分应按照标准“4.0.1条款”的要求进行。
附:
4.0.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应符合下列原则:
1各分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2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应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3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按下式换算:
遇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
4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
本标准附录A中表A.0.1~A.0.4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然后按照标准“5.0.2条款”的要求综合“分项评分表中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各分项评分实得分”及“单项评分实得分”等3个方面的因素,确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
附:
5.0.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5.0.2核定。
表5.0.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等级
评价项
分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个)
各分项评分
实得分
单项评分
实得分
合格
0
≥70
≥75
基本合格
0
≥65
≥70
不合格
出现不满足基本合格条件的任意一项时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
将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分值记录在汇总表的相应部位,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应按照标准“4.0.2条款”的要求进行,应按照标准“5.0.3条款”的要求,综合“分项评分表中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及“单项评分实得分”等2个方面的因素,确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
附:
4.0.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应符合下列原则:
1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2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应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3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4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5.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5.0.3核定。
表5.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等级
评价项
单项评分表中的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数(个)
评分实得分
合格
0
≥75
基本合格
≤1
≥70
不合格
出现不满足基本合格条件的任意一项
或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数3人及以上
或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30万元以上
(四)安全生产能力综合等级
综合评价等级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安全生产业绩评价”两方面,按照标准“5.0.4条款”的要求确定。
附:
5.0.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应按表5.0.4核定。
表5.0.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
评价等级
评价项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单项评价等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
单项评价等级
合格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单项评价等级均为基本合格或一个合格、一个基本合格
不合格
单项评价等级有不合格
(五)评价意见
指评价小组的综合意见,应由评价负责人执笔,评价意见应肯定企业成绩,同时明确指明其不足之处,失分的具体部位、内容、原因,突出重点。
评价意见应详尽具体,可另附页说明,以切实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六)评价结果的确认
评价结果(包括评价等级及评价意见)应经评价组织单位,被评价的施工企业共同签名、盖章确认。
“评价负责人”为受评价单位委派,担任本次评价小组的组长,“评价人员”由评价单位组织安排。
参与评价的人员均应签名,并应与各评分表的评分员签名相对应。
施工企业自我评价时,评价组织单位即为施工企业自身。
“企业负责人”应为被评价的施工企业的法人或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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