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招标方式采购询比采购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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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方式采购询比采购文件
******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
******
采购人:
******
招标代理:
*******
日期:
二0二0年十月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代理)受******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询比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密封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
******
2、招标编号:
******
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4、采购项目概况: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采购范围:
******。
2、交货期:
******;
3、供货地点:
******;
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三年必须具有至少3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且有稳定的供货能力及运输能力;(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查询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
6.在招标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购买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
30时至17:
30时(北京时间)根据附件填报公司信息,并将附件扫描件发送我公司邮箱(),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询比采购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
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只接收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账号:
银行行号: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询比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
******项目
报名函
致:
*******
我方确认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需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我方已电汇了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并同时附上下述报名附件。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用于接收询比采购)
附件:
1、电汇凭证;
2、供应商单位开具发票需填写的信息一览表;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
供应商单位开具发票须填写的信息一览表
填写日期:
2020年月日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单位
开票信息填写
开票信息
填写内容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邮寄发票
所需信息填写
(倒付形式)
邮寄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号
电子邮箱
(用于电子票发放)
备注说明:
1、上述信息填写均为必填项。
2、本次招标标书费发票开具普通发票。
3、请供应商单位按上述格式认真填写,如因供应商单位填写错误而导致所开具的标书发票有误,供应商单位自行承担结果,招标代理将不予重新开票。
4、此表单回复格式必须为WORD版本,图片版本不予接受,且随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代理邮箱;供应商单位将在开标之日在开标会场领取标书款发票或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供应商单位,如因本表单的回复格式及回复时间不响应,过期则招标代理将不予开具标书款发票,也不承担延误开具发票的责任。
5、提倡按流程高效工作,感谢配合!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2.1
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补充文件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补充文件后12小时内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的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否则其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的金额: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帐户:
3.5
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3.6
响应方案数量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
3.7.5
响应文件副本及电子版份数
副本5份,电子版1份(U盘)
3.7.6
装订要求
1、响应文件不分册装订,包括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2、响应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签字和(或)盖章。
3、全部响应文件均须普通胶装,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书脊上应当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供应商名称,由上至下顺序排列。
4.1.1
密封要求
供应商应按以下规定密封响应文件(共2包、各自分开):
(1)响应文件正本(1份)、电子版1份(U盘标签需标明供应商名称和询比采购项目名称)一起包封;
(2)响应文件副本(3份)一起包封。
响应文件包装应加贴封条(格式自定),所有响应文件的包装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及密封章。
4.1.2
封套上写明
响应文件的封套内容如下:
采购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6.1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构成:
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6.2
评审小组推荐侯选成交供应商的人数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2名。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侯选成交供应商
□是
■否
7.4
预成交供应商名单公示媒介
8.1
异议渠道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其他: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供应商是否需要开标时到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2
知识产权
构成本询比采购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3
同义词语
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和“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买受人”和“出卖人”,在询比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
10.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要求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文件,按委托代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收取。
(二)供应商须知
1.总则
1.1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采购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1.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与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询比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踏勘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
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询比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
供应商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1.10响应和偏差
1.10.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询比采购文件
2.1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询比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规定,对询比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比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纸质版和电子版两部分组成。
响应文件电子版随响应文件一起包封。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如有);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响应保证金;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响应方案;
(9)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0)其他材料。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进行报价。
3.2.2总报价应为供应商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报价,该报价将被认为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一切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若有漏项均由供应商承担。
3.2.3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时应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实施期间政策、法规变化以及汇率浮动、物价指数浮动等对价格的影响,并充分考虑相关商务风险。
3.2.4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出现合同中约定因税率调整原因的价格调整情形,除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2.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不设最高限价)
3.3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否决处理。
3.4.3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侯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侯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供货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响应方案
3.6.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
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
3.6.3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
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询比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7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响应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7.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7.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及电子版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响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启响应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供应商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供应商默认开标结果。
5.2开启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监督人或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开标现场的摆放顺序依次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报价、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会议结束。
5.2.2若采购人宣读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符时,供应商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供应商已确认采购人宣读的内容。
6.评审
6.1评审小组
6.1.1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和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询比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2评审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
评审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侯选成交供应商
7.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侯选成交供应商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7.2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响应文件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
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3确定预成交结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侯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侯选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提交的资料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侯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7.4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结果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5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签订合同
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出防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4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采购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8.异议
8.1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
异议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纪律和监督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评审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询比采购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询比采购,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询比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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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 方式 采购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