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三年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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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三年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
二0一三年煤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质量标准化有关规定,扎实开展2013年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煤矿成立安全培训工作领导组,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考核。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本矿安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紧密围绕质量标准化要求,以服务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任务,采取多种措施,针对各岗位、各工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三项岗位人员”技能素质和全员安全素质,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素质提升工程推进力度
要认真落实本次培训实施方案,加大推进力度,按照进度要求完成2013年素质提升目标任务。
1、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15%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总工程师必须具备煤炭主体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煤矿企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以上达到大专以上学历,80%以上达到煤炭主体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8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85%以上取得中级技能(四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煤矿特有工种50%以上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全部取得初级技能(五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5、煤矿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职称评定和技能鉴定工作,从今年开始把人员素质达标作为煤矿生产和建设的前置条件。
(二)加快职工培训中心建设
全面建设职工培训中心,确保2013年底前全部达标。
(三)强化安全培训学习
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强化班前会安全学习。
按照“季季有重点、月月有任务、天天有培训、班班有学习”的总体方针,班前会学习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1、第一季度
(1)组织学习山西省十五类七十六种重大隐患。
(2)组织学习省政府办公厅明确的十四种新重大隐患。
(3)组织学习本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相关知识。
2、第二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开采、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通风安全监控部分。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灭火、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电气部分。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煤矿救护。
3、第三季度
(1)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防内容。
(2)组织员工学习《煤矿防治水规定》内容。
(3)组织员工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机电内容。
4、第四季度
(1)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采煤内容。
(2)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掘进内容。
(3)组织学习《煤矿安全十万个为什么》通用部分内容。
四、十项任务
(一)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我矿要加强煤矿日常安全教育建档和考核工作,定期组织煤矿“六长”参加省厅组织的素质提升培训,做好“三项岗位人员”与班组长培训、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学历备案和工种技能鉴定四项工作,并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专业院校脱产学习和各项业务培训,有条件时聘请名师、专家到煤矿授课、到现场指导。
2、集团公司计划举办两期培训:
(1)3月份邀请专业人员和厂家技术员和对各子公司井下电钳工、采煤机司机、支架工、掘进机司机等关键机电岗位人员进行素质提升培训;
(2)8月份聘请煤炭高等院校教师及大煤炭集团专家,至少组织对各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培训一次,确实提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建设矿井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设矿井要加强井下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施工队伍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全员培训,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低于一个月、入场安全培训不得于一周;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三)足额配备足“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人员和班组长人员和班组长人员和班组长。
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足额配备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
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足额配备。
2、煤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除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部门和采煤、掘进、运输区(科)主要负责人外,专管安全的部门至少还应配备6人以上的安全、通风、机电、地测、采煤、掘进、运输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特种作业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1)瓦斯检查工:
按采掘工作面、硐室有机电设备地点、有人作业地点都要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至少检查一次,有瓦斯喷出或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面专人检查配备。
一般每个采区,每班至少1-2人。
(2)安全检查工:
采掘工作面1人/班。
采区巡查3-5人组成检查组检查。
(3)井下爆破工:
机采面(需爆破作业的)生产班1人/班;炮掘面生产班2人/班。
(4)采煤机(掘进机)操作工:
综采生产3人/班,检修2人/班;高档普采生产2人/班;检修1人/班。
(5)井下电气工:
综采面3人/班;普采(综掘)2人/班;变电所检修1人/班。
(6)提升机操作工:
2人/部班。
7、探放水工、瓦斯抽采工、防突工、安全监测监控工等根据工作需要足额配备。
(7)班组长最低配备标准:
按照“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六个班组进行配备,每个班组不少于3人。
(8)各类岗位人员的实际配备人数应为岗位设置人数的1.25倍。
(四)严格煤矿各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煤矿“六长”、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其他人员均应持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煤矿企业必须全员持证上岗,对于存在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一人多岗,人证不符,以及未经培训上岗等问题的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务院446号令第16条、17条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要加强“六长”资格证书管理,凡资格证书证载单位与实际服务煤矿不符的,均视为无效证件。
(五)健全劳动用工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1、煤矿承担劳动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必须成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必须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做到牌板上墙,职责明确。
2、煤矿负责制定本年度劳动用工计划,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提出用工申请,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负责职工档案日常管理、日常监督和岗位考核,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局上报劳动用工增减情况。
3、严格执行一矿一人一档管理制度。
企业档案内容包括:
企业“六长”复印件、主管部门批复的复工或复产文件、企业用工申请、劳动用工管理机构分配单、从业人员用工备案花名册、建档花名册等;个人档案内容包括:
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相关资质证书、体检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书、维护煤矿职工合法权益及职工信守合同承诺书等。
个人档案要专柜存放。
(六)严禁未经审核,擅自招用从业人员上岗
1、煤矿从业人员在用工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和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提出用工申请,在完成体检、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用工手续后,由集团公司审核申报县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进行派遣。
凡未经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的,一律认定为非法用工。
2、凡未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的煤矿,不得复工复产、开工建设。
(七)煤矿用工必须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煤矿用工必须达到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从业人员年检率的“五个百分之百”。
煤矿与从业人员新签合同,必须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山西省煤矿企业劳动合同书》。
煤矿应在足额缴纳工伤、井下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为从业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确保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八)煤矿井下严禁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煤矿要强化井下人员管理,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井下采掘工作面或井巷维修作业劳务承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
(九)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煤矿要严格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切实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危害申报工作,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
(十)发展企业文化,维护职工权益
1、煤矿要加强班组建设,强化班组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对基层职工文化团队和文体骨干的培养,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繁荣职工文化生活,营造安全氛围,构建企业文化。
2、煤矿要要积极推行个人安全技能工资制度,全面落实煤矿井下最低工资标准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按照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煤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不得随意扣押工人工资,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从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企业和谐发展。
五、培训方面包括: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全员培训、日常培训、特殊工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培训等方面。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矿的实际,特编制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作业人员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三、培训人员
1、人参加2013年山西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培训班。
2、人参加2013年山西省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再培训班。
3、总工、地质副总、地测科长、机电科长、技术科长、信息处理科长、探放队长、调度室主任、通风队长、采煤队长、掘进队长、共人参加2013年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培训班再培训。
4、技术科长1人、地测科长1人、通风队长1人、机电队长1人、调度室主任1人、安监站长1人、掘进队长1人、采煤队长1人,共人参加2013年三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安全管理培训班取证。
4、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才能上岗。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我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外培制度。
3、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工作,负责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培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保管工作。
4、安全培训中心根据上级下达给我矿的外培计划,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月度安全培训分解计划。
5、各科室、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我矿制定的培训计划,按期参加培训,并在外出参加培训前,到安全培训中心注册备案。
6、各科室、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培训取得的《安全工作资格证》,应及时上缴培训中心统一保管。
7、外培人员参加培训期间,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凡旷课、违规者,按旷班处理,每人每天罚款100元。
8、每期培训结束,学员都必须经过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或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的,不得上岗,其学费、路费、住宿费自负;参加补考的,补考费等费用自负。
9、外培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将参培情况和有关学员档案资料等证明材料报送安全培训中心备案;凡不按上述规定的,罚责任人50元。
煤矿全员培训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全面提升全员职工的业务素质及操作技能,强化安全意识,促进安全形势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矿目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特制定全员职工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二、具体培训组织实施情况
1、矿长****负责培训动员大会。
2、安全矿长***,安监站长***负责培训安全管理、三违现象、入井须知等内容。
3、矿长助理***,负责培训“一通三防”安全管理。
4、机电矿长***,负责培训机电操作注意事项及标准化等有关知识。
5、生产矿长***,负责培训矿规矿纪及规章制度。
三、培训对象
1、地面辅助工(充灯工、放料工、井口把钩工、井口检身员、司炉工)
2、井下一线作业人员
3、一通三防人员(巡检员、监控员、标校员、洒水工、管路工、防尘工)
4、特殊工种人员(主提升司机、掘进机司机、电钳工、瓦斯员、爆破员、安全员)
5、机电人员(地面机电人员、副井绞车工、排水工、机电工、刮板工、皮带工、变电所值班员)
四、培训时间
全员培训时间从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为期7天的培训时间。
五、培训地点
曹家山煤业联建楼培训中心。
六、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实行“教考分离”的原则。
2、培训完毕后,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分数在60分以上者,继续录用,如不达60分以上者,再次培训,进行补考,考试成绩仍不达60分以上者,被解雇。
七、培训制度
1、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
2、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3、遵守培训纪律,不准随便走动和吵闹;
4、参加培训人员有事必须请假,无故不到一次,罚款50元;
5、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由培训中心负责点名、签到,并监督检查、考核;
6、培训结束后由安检科组织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安排工作。
8、具体培训内容安排如下:
(培训排列表附后)
2013年全员培训计划
培训时间
培训人员及对象
培训课程及简要内容
培训讲师
培训地点
培训方式
1
全员
党的方针、政策,企业文化,职业道德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2
全员
入井须知,本矿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3
全员
巷道掘进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化,巷道支护,顶板管理,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4
全员
矿井通风与通风设施,防火、防尘、爆破安全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5
全员
采掘技术及掘进工序,采掘生产工艺及管理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6
全员
“一通三防”,灾害预防及应变措施,矿井避灾路线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7
全员
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积聚的预防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8
全员
煤矿事故及案例分析,职业病防治知识劳动合同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9
全员
煤炭开采工序,煤矿矸石填采空区及回柱放顶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10
全员
机电运输设施与安全运行,电器防爆与设备维修
联建楼培训室
集中培训
煤矿职工日常培训方案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3、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和任务)。
二、煤矿及矿各种规章制度,入井须知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1、煤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主要职责;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3、入井须知。
2、采掘作业规程及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1、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2、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3、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一通三防”与灾害预防,矿井避灾路线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1、“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
2、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及其防治措施;
3、矿井避灾路线。
五、各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岗位行为规范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1、各特殊工种岗位责任制;
2、岗位行为规范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3、相关工种操作规程。
六、安全用电,运输提升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
1、机电运输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提升、运输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2、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及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矿内运输常见事故的防范措施;
3、其他安全基本知识。
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
1、典型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吸取经验教训。
八、自救与现场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
1、自救器的使用;
2、事故报告及现场紧急处置;
3、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和避灾方法;
4、创伤急救知识。
九、职业危害防治,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1、煤矿作业特点,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2、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和安全职责;
3、职业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的概念及防范;
4、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工伤保险知识;
6、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7、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
8、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9、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基本维护要求。
十、现场参观学习
2013年月日授课老师签名
1、熟悉本矿作业环境;
2、本矿常见危险因素的辨识。
十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为每月26日——29日,
上午:
8:
00——12:
00
下午:
14:
30——18:
00
12、培训制度
1、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
2、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由培训中心负责点名、签到,并监督检查、考核;
3、遵守培训纪律,不准随便走动和吵闹;
4、参加培训人员有事必须请假,无故不到一次,罚款50元。
5、参加培训人员,每培训一人次,补助20元。
6、培训结束后由安检科组织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安排工作。
煤矿特殊工种培训方案
按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为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矿井的安全生产和两个文明建设,不断延长我矿安全生产周期,现将2013年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教育目的:
通过送培、自培及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担当矿山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干部、员工队伍,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培训对象:
1、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矿级领导、科队领导和一般管理人员;
2、聘任在岗的安全生产技术人员;
3、各类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瓦斯检查员、监测工、放炮员、测风工、电钳工、各工种司机等质量标准化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从业人员;
4、急需培养的安全生产工作骨干员工;
5、全体从业人员。
三、培训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知识;
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
4、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培训;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四、培训教育方式:
1、3—4月份,由安监站组织举办一期瓦检员、监测工、放炮员、测风工等,岗位技能培训;
2、5—6月份,由安监站、技术科负责组织举办第三期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放炮员岗位培训;
3、7—8月份,由安监站、机电科联合举办煤矿井下电、钳工岗位技能培训和井下调度绞车工岗位技能培训;
4、安监站负责矿新工人入矿培训、矿井内部日常的岗位技能培训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各单位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三级培训的原则;
5、积极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6、安监站负责矿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展板等宣传工具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全员教育培训;
7、各单位部门特别是生产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学习会、班前会时间,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好安全知识竞赛。
8、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咨询和知识竞赛,由安监站、技术科、机电科牵头,各单位部门参加活动。
五、培训教育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由安监站负责,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配合、参与,确保参训人数和培训质量和效果;
2、培训管理工作及考核办法和培训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通过教育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依法遵章作业自觉性,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不断延长矿井的安全生产周期。
六、培训制度:
1、各特殊工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特殊工种上岗证,并停工学习。
2、各特殊工种分专业由相关人员及部门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全面,不得有弄虚作假现象。
3、讲课人员要认真整理相关资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低于相关规定。
4、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由培训中心负责点名、签到,并监督检查、考核。
5、培训结束后,组织者必须对参培训人员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组织复训,直至考试合格不止。
6、培训结束后,对培训资料、考试成绩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新员工上岗前培训计划
煤矿作为高危作业之一,安全生产始终是生产领域的头等大事,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是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大力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安全技术素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使职工真正做到遵章守纪、安全作业,切实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因此制定了新进员工上岗需由安监站领介绍信经生产队长、生产副队长签字,最后由分管矿长把关确认符合井下工作条件的要求方才通过,档案管理员签字,然后进行新到员工登记。
须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示的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1寸彩色免冠像8张。
登记后介绍信返回安监站,由安监站培训组接受上岗前的72小时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由培训组出示上岗证明,再由分管矿长,方可上岗。
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时间安排
上午8:
00-12:
00
下午3:
00-6:
00
二、授课人
****
三、培训内容
⑴、矿规矿纪
1、煤炭企业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煤炭企业的奖罚办法
⑵、入井须知
1、入井安全知识
2、矿灯
3、井下行走及乘车安全
4、井下安全设施与安全标志
⑶、三大规程
1、安全规程
2、操作规程
3、作业规程
⑷、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
1、矿井通风
2、瓦斯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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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 煤矿安全 培训 实施方案